fcb 发表于 2007-6-26 18:47

出生证和未婚证明的认证以及再认证

有了出生证和未婚证明的公证书之后,
须先请中国外交部办理认证(或委托中国旅行社总社代办),
之后再请德国驻华使领馆办理再认证

有一点不甚明了
只交中文文本?
还是中文+英文文本?
还是中文+德文文本?

fcb 发表于 2007-6-26 18:52

2005年1月德驻华使馆发布的中国证明文书的认证和再认证中提及:
...大多可以请公证处同时附上德文译文...

看来,根本不需英译文

fcb 发表于 2007-6-26 18:54

还有,据说去年以来,只能委托中国旅行社总社代办认证和再认证

不知有人了解吗?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6-26 18:57

首先涉外公证的证书都是中文+翻译的。至于是什么语言,就看你做公证时的要求了,标准的是英文的,不另外收费,就是一般涉外公证的费用。如果要求德文的就要另外加翻译费。
至于双认证是英文还是德文是无所谓的。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6-26 18:59

原帖由 fcb 于 2007-6-26 19: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据说去年以来,只能委托中国旅行社总社代办认证和再认证

不知有人了解吗?
好像是这样的。

bluemoon 发表于 2007-6-26 19:05

fcb也要办认证了?:D :D

fcb 发表于 2007-6-26 19:10

42

虽有无数相关旧楼,却木有一个说得明确肯定的

celinedeng 发表于 2007-6-26 19:14

不需要德文的吧,反正公正都有英文的翻译。

kxww100 发表于 2007-6-26 19:14

恭喜~~~~~~

fcb 发表于 2007-6-26 19:17

说明一下背景

本楼不是讨论去丹麦或拉斯维加斯结婚
而是指一中国籍和一德籍在德注册结婚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7-6-26 20: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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