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和未婚证明的认证以及再认证
有了出生证和未婚证明的公证书之后,须先请中国外交部办理认证(或委托中国旅行社总社代办),
之后再请德国驻华使领馆办理再认证
有一点不甚明了
只交中文文本?
还是中文+英文文本?
还是中文+德文文本? 2005年1月德驻华使馆发布的中国证明文书的认证和再认证中提及:
...大多可以请公证处同时附上德文译文...
看来,根本不需英译文 还有,据说去年以来,只能委托中国旅行社总社代办认证和再认证
不知有人了解吗? 首先涉外公证的证书都是中文+翻译的。至于是什么语言,就看你做公证时的要求了,标准的是英文的,不另外收费,就是一般涉外公证的费用。如果要求德文的就要另外加翻译费。
至于双认证是英文还是德文是无所谓的。 原帖由 fcb 于 2007-6-26 19: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据说去年以来,只能委托中国旅行社总社代办认证和再认证
不知有人了解吗?
好像是这样的。 fcb也要办认证了?:D :D 42
虽有无数相关旧楼,却木有一个说得明确肯定的 不需要德文的吧,反正公正都有英文的翻译。 恭喜~~~~~~
说明一下背景
本楼不是讨论去丹麦或拉斯维加斯结婚而是指一中国籍和一德籍在德注册结婚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7-6-26 20:2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