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32$ 累死了,光是写这些申诉材料就花了我无数通宵。。。。
不过德语倒长进了不少。。。。 原帖由 贝壳 于 2007-7-4 18: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错了,这张信用卡只需签名就可以使用的。我手上有证明,所有的消费帐单上的签名都不是我的。如果是通过PIN的话,银行会有终端机输入过密码的证明。你说的案例,早在开庭前我已经仔细阅读过了,所以我才收集了这 ...
Dann sollst Du kein Problem haben. Hast Du das Urteil von BGH am 17.05.1984 (Az: II ZR 280/83) auch?
Wenn Du es nicht hast, kann ich Dir morgen geben. 说说你损失多少钱吧
回复 #32 太有才了 的帖子
好啊好啊!谢谢,不胜感激中。。。。:( ,感动啊,还是同胞的力量大!$m25$ 我一定捍卫到底!让他们德国鬼子欺负中国人。。。。! 3000多欧,算不算多。。。。$m4$ 原帖由 贝壳 于 2007-7-4 18: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啊好啊!谢谢,不胜感激中。。。。:( ,感动啊,还是同胞的力量大!
$m25$ 我一定捍卫到底!让他们德国鬼子欺负中国人。。。。!
Aber wohin? Wohin soll ich das Urteil schicken?
回复 #36 太有才了 的帖子
已经PM你了,有我的email地址。谢谢 原帖由 dolemi 于 2007-7-4 18: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还要上法庭的话,建议你买个好的录音笔偷偷带着,把你和法官的对话录下来为凭据,这样一来你要上诉也有个证明。法律不都讲证据吗,你也给她个反证据。
偷偷录音是没用的,庭审时更是违反诉讼程序的,这个主意会害了楼主的 $汗$ 搂主请个律师把…… 原帖由 贝壳 于 2007-7-4 18: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已经PM你了,有我的email地址。
谢谢
Schon geschickt. .......
[ 本帖最后由 贝壳 于 2007-7-4 19:12 编辑 ] 冒昧的问一句,盗用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人? 是小偷吗? 阿,牛人啊,连律师都不请?怪不得法官不重视你呢,呵呵,;) 坏了规矩
说正经的,3000多欧不少了,虽说事在人为,你自己努力也是对的,如果你一开始就让律师介入说不定银行都不告你了呢。还是请个律师吧,就算是德国人没语言问题,也不常见给自己辩护的。 支持LZ,死磕到底!
我知道以前有人EC卡丢了,当时在KARSTADT也是不用PIN而是签名,最后400多EURO的损失都不用自己承担,记得好像是KARSTADT的责任。我觉得这3000多EURO应该有商家的责任,因为他们有义务比较签名的。
LZ好运!!! 声援……,建议去银行前打牌子静坐,就按法轮功的路子走,在大学食堂前很拉风的。 原帖由 回首又见他 于 2007-7-4 23: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声援……,建议去银行前打牌子静坐,就按法轮功的路子走,在大学食堂前很拉风的。
:D :D 原帖由 糖丸 于 2007-7-4 23: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阿,牛人啊,连律师都不请?怪不得法官不重视你呢,呵呵,;) 坏了规矩
说正经的,3000多欧不少了,虽说事在人为,你自己努力也是对的,如果你一开始就让律师介入说不定银行都不告你了呢。还是请个律师吧,就 ...
$考虑$ 你使用这个表情不太好呀,毕竟你也是个女孩子,对方也是……应该相互帮助嘛
搂住只是因为不明白游戏规则所以不知道该怎么玩,所以输了很懊恼,女人都回这样的,更应该理解一下才是 原帖由 糖丸 于 2007-7-4 23: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 :D
$郁闷$ 没想到你是个这样的人,对你很失望…… 原帖由 xumeng 于 2007-7-4 23: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郁闷$ 没想到你是个这样的人,对你很失望……
xumeng不会是那个组织的吧$frage$ 原帖由 明日之星 于 2007-7-4 23: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LZ,死磕到底!
我知道以前有人EC卡丢了,当时在KARSTADT也是不用PIN而是签名,最后400多EURO的损失都不用自己承担,记得好像是KARSTADT的责任。我觉得这3000多EURO应该有商家的责任,因为他们有义务比较签 ...
我也觉得应该是商家的责任,既然楼主说那些签名都不是你的,那商家就没有尽到对比签名的责任。 $m7$ 汗,欧是善良人…… 我们前些日子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最后通过律师,把钱要回来了。是不是仿造签名,失主有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明,都是不重要的东西。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怎样能证明失主在信用卡丢失的过程中,有没有疏忽的行为。比如把卡或装卡包忘在车里,或是长时间不挂失等等。信用卡丢失的过程是这个官司里唯一值得争论的地方。其他方面的争执,尽管失主有理,也不会对打赢官司有任何帮助。 支持搂住! 最好还是聘请一位律师,法律上的细节,我们不太懂,律师应该比我们懂。因为我感觉楼主的证据已经很充分了。 帮顶,
说句题外的,建议楼主以后在信用卡背面签中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