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haxixi
发表于 2007-8-31 23:27
实际上这里再怎么争论都无意义了。到底卖家付些什么责任,看报警后的结果。
假如Smm没任何事情,以后任何卖家再也不会对无保险的丢失付任何责任。
假如司法判定Smm承担责任,以后这里的卖家都会只采用有保险的邮寄方式。
大家耐心点,等待警察的结果。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7-8-31 23:37
原帖由 我不懂 于 2007-9-1 00: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侠,不是我说你.
你自己都说了那收据没用的,你自己对ebay上的不带保险的包裹都不负责的.
你让卖家来赔偿,你这是折中的说法,不想2边都触到.是吧???
如果这个包裹赔偿了,那以后dolc上的规矩就是不带保险 ...
打官司是打官司的事情 至于那个收据真正的法律效用我不是专业人事我不好说
我提供的是个人建议 仅供参考而已
至于赔不赔付 还要看你卖东西的贴子里是否事先说明 我也说了是双方协商 至于没有结果或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 那通过司法程序未尝不可.
对了提醒这里的JM们 卖东西的原帖最好不要做任何形式的修改 就算要修改也最好是跟帖补充说明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7-8-31 23:38
建议: 买家和卖家如果是在校学生的话可以到学校的法援机构得到免费咨询 :)
!($(!))!
发表于 2007-8-31 23:57
半年内肯定结不了案 警察可没义务帮你找律师
sophie_cyn
发表于 2007-9-1 02:27
原帖由 pearl 于 2007-8-31 02:0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插个嘴,如果警察大叔最后证实卖家的确邮寄了的话,希望买家能够到这里说明一下,这样子才公平阿。。。。。
ps,tracy mm看了你的团购帖子俺已经彻底沦陷了,折腾了好几天终于下了订单,希望购买愉快$送花$
其实帖子里的好卖家有很多啊,出去几个名声特别响亮的,麦兜姐姐,IKAWUFANG,17,S,可米小妞,蝴蝶邮差等,都是我很喜欢的卖家.可能我运气比较好,买了好多东西,但没出过什么事.一次是IKAWFUFANG MM那里买衣服,给的包裹号一直查不到,我就担心包裹出问题了,国内的快递公司真的很晕了,给了3次还没给对包裹号,第4次终于对了.这之间我隔三岔五地去问MM(真是紧张过头了,其实时间还不长,但由于包裹号老不对,就怕包裹出事,但从来都没有怀疑包裹没寄出来),她总是很耐心,而且回短信速度很快,其实以她的身体状况,我觉得真的很难得了$送花$ 另外一次在小妞那买YY,结果收到包裹发现最喜欢的一条裙子不在.问了以后发现国内卖家忘了寄了.当时因为其他琐事,心情非常不好,说话也不是太好听,可是小妞一个劲儿和我道歉,说我再挑一条裙子,邮费她来出.不但如此,我后来和她说因为我心情不好所以说话重了点,希望她别介意,她还劝我宽心,给我MSN,让我心里不舒服着她聊天,很关心我$害羞$ 真是很可爱的小妞:P 其实裙子没寄她简单退钱给我就可以了,是国内卖家的错,又不是她忘了寄,她说她来出邮费,我是不好意思的,但她却一直都坚持,真是很负责的卖家.
虽然大家都在网上,有些很久了都没见过面,甚至永远都不会见面,但从不熟悉到熟悉,从简单的买家和卖家变成朋友,这也是常有的事,关键是真诚和信任.$m12$
麦兜姐姐说很喜欢我,她说我办什么事说什么话就用什么态度,平常就跟孩子样缺心眼儿,但和她说到重要的涉及的钱的事,也不会因为和她关系好而含糊.因为我觉得不好听的都先说了,那之后就不会有事了.无论如何,钱是自己的,不能交给别人来操心.呵呵...扯远了,我的意思是说,有些事情买家MM要自己主动和卖家MM确定,而不是一味等着卖家MM来提醒$害羞$
aiping24
发表于 2007-9-1 07:30
我觉得版主的建议不错.不带保险的邮件丢失,若卖主能提供小票,不必承担任何责任,若无小票则应赔偿.
有的妹妹说,小票不起任何证明作用,仅为公司作帐或报销用.我认为不妥.
既然小票能作报销凭证,就说明它能证明什么.起码可证明某日某时在邮局花费多少寄了东西
(当然从邮局垃圾筒里捡小票,是另一层次的问题).
比如公司员工为公司寄东西,只有出示小票方可报销邮费,丢失小票,就不能报销,
不能说公司相信员工,员工就可凭一句话或什么,就给报销.
所以说,小票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买主要求卖主出示小票,仅这一点,买主无过错.
yupihuasheng
发表于 2007-9-1 08:30
原帖由 zhengyijun 于 2007-8-31 23: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楼主现在都报警了那就等着看看结果吧 哎!~~ 好像DOLC上第一次网卖的事情闹到警察叔叔那里吧?!
不是第一次了。
团购是非之地啊!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9-1 09:55
原帖由 zhengyijun 于 2007-9-1 00: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打官司是打官司的事情 至于那个收据真正的法律效用我不是专业人事我不好说
我提供的是个人建议 仅供参考而已
至于赔不赔付 还要看你卖东西的贴子里是否事先说明 我也说了是双方协商 至于没有结果或者双方 ...
你说到关键了,卖家mm在她的帖子里写了关于邮寄的:
关于邮寄: 定购的并转帐的jms不要急啊~DD都是我德国的朋友帮忙邮寄的,所以只能等3,4个人一起邮!所以有些先付款的mms可能要多等几天才能收到DD,但是时间不会太长的,希望大家见谅了~~~并且建议所有买家选择带保险的邮寄方式,如果选用不带保险的邮寄方式,万一丢失一律不予以赔偿!
并且卖家是做了post的nachforschung的,并把结果给买家看了的.
要是她没写这些话,谁还在这里争,虽然ebay上不用特别说明的,大家都懂的规矩,但是这里是论坛,有很多新人来,写一下也是必要的.既然写明了得,还在这里干嘛?
芊芊子
发表于 2007-9-1 10:56
原帖由 sophie_cyn 于 2007-9-1 03: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帖子里的好卖家有很多啊,出去几个名声特别响亮的,麦兜姐姐,IKAWUFANG,17,S,可米小妞,蝴蝶邮差等,都是我很喜欢的卖家.可能我运气比较好,买了好多东西,但没出过什么事.一次是IKA ...
一个卖家对自己的顾客nett是应该的,他在做你的生意,态度好可能还能有回头生意。卖家处事的态度我看到应该从不是对顾客的态度上体现。我那天在帖中说了不同的声音,我说一句一群卖家出来和我理论,明眼人一看回帖就知道哪些是来讲道理哪些看热闹起哄来的。
像IKAWUFANG这种说话()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的卖家,我可要持保留意见。
原帖由 ikawufang 于 2007-8-30 21: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 :D 美女你说这样的话估计你没做过,你若真的这样做,德国人的眼光都要淹死你!人家以为你有病哦,况且每次去都有好多人在排队等着,人家还高兴盖好章让你拍照片?笑死人了,你哪天自己实践一下,会有什么发 ...
原帖由 ikawufang 于 2007-8-30 23: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美女有没让邮局敲好章后让你拍照片啊???啥感觉啊?反正打死我都不做这个很bt得举动的
ikawufang
发表于 2007-9-1 11:11
原帖由 芊芊子 于 2007-9-1 1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卖家对自己的顾客nett是应该的,他在做你的生意,态度好可能还能有回头生意。卖家处事的态度我看到应该从不是对顾客的态度上体现。我那天在帖中说了不同的声音,我说一句一群卖家出来和我理论,明眼人一 ...
美女我可没得罪你,我说的我的想法,我认为的,我没有说你怎么怎么样,大家都看的出来我说的话是针对事情不针对人!你干吗老咬着不放,还进行人身攻击,实在是很失望,好了,如果你认为我伤害了你我道歉,我对我不是故意德伤害你的话而伤害了你道歉,请你不要再继续了,晕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