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发表于 2007-10-8 19:00

betty_foot 发表于 2007-10-8 19:05

怎么闹的这么大,实在不好意思,不知道是不是给萍聚添了麻烦$郁闷$ ,大家都要宽容,ANY可能是个比较执着的人或者说有一些钻牛角尖,但并不代表他又敌意;各位斑斑也都是好心,现在快开学了,大家应该都比较忙,尤其斑斑们。

这天气也都容易上火发脾气,大家都想说个理由(我也是个火药桶,而且不辩赢不罢休的,所以可以理解大家的感受)。。。大家以和为贵,不要有仇怨愤怒,萍水相逢在这里都是缘分,宽容一些就好了,也不用互相追究了。。。$送花$

[ 本帖最后由 betty_foot 于 2007-10-8 20:29 编辑 ]

金银妖瞳 发表于 2007-10-8 19:12

原帖由 2007 于 2007-10-8 20: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欲加之罪,何妨无词。
她发那的那抗议贴,我以前也发过类似的,她比我还文明很多,就是讲理,前人不是说嘛--在哪跌倒,就在哪站起来。我在发生版发贴,目的希望跟处理的斑竹进行沟通。我不认为她是在叫嚣,后面可能是被删得气愤了,所以起的题目稍微带有一点挑衅以为。但不管怎么说,斑竹的任务除了处理好版务,还要起带头作用。以理服人。
BS强硬镇压政策,BSBSBS。。。。严重BS!!



是啊,欲加之罪,何妨无词; 欲挑之衅,又何患无由~
呵~我们的处置还不够讲理吗?第一次的投诉都不给他删,让他来意见本提意见,
难道在这里就不能继续沟通了?难道只能在新闻版才能好好沟通?
况且在论坛这个世界,还有一个叫做短消息的工具,这个更不能点对点的沟通?
或者还是因为意见本冷清,怕起不到某种效果?

[ 本帖最后由 金银妖瞳 于 2007-10-8 20:14 编辑 ]

2007 发表于 2007-10-8 19:19

celinecy 发表于 2007-10-8 19:20

原帖由 2007 于 2007-10-8 20: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欲加之罪,何妨无词。
她发那的那抗议贴,我以前也发过类似的,她比我还文明很多,就是讲理,前人不是说嘛--在哪跌倒,就在哪站起来。她在发事版块发贴,目的是希望跟处理该事的斑竹进行沟通。我不认为她是在叫嚣,后面可能是被删得气愤了,激动了,所以起的题目稍微带有一点不屑。但不管怎么说,斑竹的任务除了处理好版务之外,还要起带头作用。以理服人。

$考虑$ 个人看法哈,我觉得用“无耻”骂人不只是不屑,在仅仅意见不合的情况下用这样的词实在有点伤人过头了,何况还接连好几次。即使是版主要讲涵养风度,也没理由平白的忍受这个。
$汗$ 如果你平时用的词比这更强,那还真是有点吓人的。

金银妖瞳 发表于 2007-10-8 19:28

原帖由 2007 于 2007-10-8 20: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假如她只是短消息来短消息去,而你们斑竹坚持己见,她不就有理说不清了么?意见本都是跟事主沟通不了才来这里投诉的,而一般来说,大家来意见本也不是每个人都清楚事情来龙去脉,也很少有象我这样喜欢管闲事,无畏得罪斑竹的。


如果短消息说不清,那更应该来意见本了,

打个比方,有人和你发生纠纷,他不去警局报案或法院控告,而是跑你家去大吵大闹,你会觉得他是来和你沟通的吗?

至于得罪不得罪我是无所谓的,如果他对我个人攻击,就算骂的再难听,我也一笑了之,但是我却是极端的维护版规,封他就是因为违反版规,不去该投诉的地方投诉~

暖哄哄 发表于 2007-10-8 19:28

原帖由 2007 于 2007-10-8 20: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假如她只是短消息来短消息去,而你们斑竹坚持己见,她不就有理说不清了么?意见本都是跟事主沟通不了才来这里投诉的,而一般来说,大家来意见本也不是每个人都清楚事情来龙去脉,也很少有象我这样喜欢管闲事, ...

MS有人以在意见簿和版主抬杠为个性为乐趣。。。。。$m27$ $m27$

2007 发表于 2007-10-8 19:33

2007 发表于 2007-10-8 19:35

暖哄哄 发表于 2007-10-8 19:38

新闻版主将一些帖子转移到流言版,过去也有发生。
怎么其他人没那么大反应$f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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