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男爵的尾巴 发表于 2007-11-13 13:57

翻茄酱 发表于 2007-11-13 13:58

好吧
  我冷静一下
  我想跟大家解释一下事情的原违,请你们不要在没弄明白的时候胡骂!
  一他们早就没有爱情了,她根本不配,她家虽然有钱,可她妈去他们那里住总管我老公要钱,他们把我老公当什么了?
  二我老公是跟我一见钟情的,相爱无罪
  三我老公的房出了大部份的钱,车也出了大部份,存款全是我老公的
  她现在等于还住着我老公的房,这也理直气壮吗?
  四我发短信骂她是我的错,那也是她错在先,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她忽然找人跑到我的博客上骂我,我不应该还击吗?
  她好几个朋友在我博客留言,损害我名誉
  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还不让我们安生,我们天生欠你们的吗?真爱有错吗?
  我们现在只想过平静的幸福生活,我们不想被打扰

翻茄酱 发表于 2007-11-13 14:00

我现在非常理智地跟你们说,请你们弄清楚事实
  我们是合法结婚的,我不是三
  他不是她培养出来的,他是父母也就是我公公婆婆培养出来的,而且我公公婆婆不知道多喜欢我呢!虽然他们在一起时他在上学,那老娘们在上班,但也不能证明老娘们培养了他!!!
  他们根本不合适!我老公不知道有多烦她!!!

我只是不想生活被打扰,你们不清楚真相:他们根本没爱情!房子我老公出了那么多钱,却是她在住,她就那么心安吗?她是疯婆子,电话里从来说不成一个句子,哈!可能想老公想疯了,可惜我的77不爱她
  
  我们只是单纯的相爱,不希望被打扰,谢谢大家了
  
  我要离开天涯了,因为你们骂人没理智,这里的人都不用大脑思考问题的吗?

celinecy 发表于 2007-11-13 14:02

原帖由 翻茄酱 于 2007-11-13 14: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现在非常理智地跟你们说,请你们弄清楚事实
  我们是合法结婚的,我不是三
  他不是她培养出来的,他是父母也就是我公公婆婆培养出来的,而且我公公婆婆不知道多喜欢我呢!虽然他们在一起时他在上学,那 ...
$考虑$ 这几句风格跟版里那个池塘好像啊。

翻茄酱 发表于 2007-11-13 14:04

所有跟这个帖子的人都太过分了,智商也太低了!!!!!楼主说什么你们就信什么吗?你们没去我朋友的博客去看吗?你们的眼睛都瞎了吗??
  我朋友只是不太上相而已,现实生活中是非常美丽可爱的一个女孩子,要不77也不会一见到她就爱上她了!!!难道这还不足够说名问题吗???!!
  楼主说和77认识时,糖果儿正和所谓的男朋友同居,但其实那会他们也只是凑合了,是那个男的不放手,别说什么在他家混吃混住,我朋友难道在电视台不挣工资吗?太可笑了,有大脑吗??她在一段已经死的感情中生活,遇到了她的真命天子去争取一下又有什么不对?!
  可笑的是她的那个前男友知道后,居然还打电话给77的前妻,企图结成什么联盟,哼,他们阻止的了两个相爱的人吗?
  婚礼我也去参加了,两个人真是郎才女貌,幸福的笑容始终洋溢着,难道你们不应该成全他们的真爱吗????
  没想到天涯上的老娘们素质都这么低,张嘴闭嘴都是脏话,还好意思去我朋友的博客撒野.你们这些妒忌我朋友的女人们,是不是都被自己的老公甩了,所以才和那个老娘们那么有共鸣啊?哈哈.只能在你们的天涯YY一下吧,可怜的女人们啊.....

小狮子MM 发表于 2007-11-13 14:05

原帖由 马丁 于 2007-11-13 13: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抵制77的公司
而是以此舆论让77失业
从而给33一个机会
证明他们是纯洁的真爱
不是钱

一个女人
为了真爱
背着小三的恶名
被网友辱骂
陪在没工作没房子的男人身边
我感动地都要哭了:(

天哪,俺被你描述的真爱彻底打动了:mad:

翻茄酱 发表于 2007-11-13 14:06

你们不要错怪好人!就允许那个老娘们有朋友,她的朋友可以来这为她鸣怨叫屈,我的朋友就不能有朋友吗?我来这为她说两句公道话,你们至于吗?
  我再说一遍,老娘们的朋友以旁观者的眼光看这件事,我作为糖果儿的朋友,也是这件事的旁观者.这件事只是男的结束了一段没了爱情的婚姻,我朋友结束了一段没了爱情的感情,两个相爱的人走在了一起,你们不该祝有情人终成眷属吗?如果我朋友是为了77的钱,她怎么会放弃自己的大好事业只身从山东来到北京?在这个地方,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是为了他.在77最困难的时候不离不弃的陪在他身边.77是被那个老娘们赶出家门的!如果你是男人,你会选谁?答案显而易见!
  我看就你们几个人骂的来劲,如果你们不是破人鱼的托儿,就是他们的爱触到了你们的痛处,看来天涯真是个弃妇集中营啊,嘿嘿

小狮子MM 发表于 2007-11-13 14:08

原帖由 狐狸男爵的尾巴 于 2007-11-13 13: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该追的俺都追了, 小三的确欠揍, 不过她张的也基本已经被揍过了。

俺就觉得好笑, 毕竟是别人的破事,大家8一下也就够了,要上纲上线到捅人家公司,帮帮忙,又不是司法部门,还不是藏在网络后面当正义使者 ...


这句暴搞笑。。。。

有人喜欢抗日,有人喜欢追击张狂的人,我尼,两样都喜欢,赫赫

sweet-yy 发表于 2007-11-13 14:09

好象是最新进展啊

作者: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回复日期:2007-11-13 20:17:34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已经找了律师,对那几个公布我隐私的人我已经准备起诉,大家法庭见啊 !还有,我马上要和我最爱的77出国工作,这一切都由我律师负责!


我真是8啊$汗$

翻茄酱 发表于 2007-11-13 14:10

原帖由 celinecy 于 2007-11-13 14: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考虑$ 这几句风格跟版里那个池塘好像啊。

$frage$ $frage$ $f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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