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1-13 21:1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1-13 21:13

狐狸男爵的尾巴 发表于 2007-11-13 21:1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1-13 21:14

Stil 发表于 2007-11-13 21:16

77和原配都出场了!怀疑原来的77都是假的,这次是真的了

看着好辛酸,曾经相爱的两个人,闹成这样。$郁闷$

作者:殷琦 回复日期:2007-11-13 23:48:58 
          犹豫了再三,还是想来说几句。今天这一整天在家里,真的好象熬过了几年的时光。知道天涯上的网友如此唾骂我和美然,刚还和很多网友通了电话,我其实真的觉得羞愧难当。凭心而论,我和美然真的并不是如网络上所说的人人得而诛之的人,前面那些ID也都不是我本人,是别人冒充的。
          我和李之间的往事,错在我,但缘分已尽,关于是非恩怨和财产分割的事情我也不想多说,李只是需要一个平静的生活。
          我和美然都没有想到BK上的话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现实生活中她真的只是个爱幻想的普通人,只是因为和李几次不愉快的经历想气气她,没想到会有如此恶劣的后果,而我也没有注意并阻止她。对此,我深表歉意,对给李带来的伤害再次说声对不起,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短信打扰她。
          请大家原谅我和美然,过多的话不想再说,真的很累,希望大家能给我们喘息的空间。。


作者:fangfu11 回复日期:2007-11-14 2:09:17 
      我是所谓的L女士,由于事情之于我的特殊性,我就不在这里过多的介绍自己了。又有人发给我连接,看了一段发言,想想还是把要说的话说了吧。 时光难捱,被骂得时光更难捱……谁能不理解。 我想纠正的是,所谓“只是因为和李几次不愉快的经历想气气她”我不知道特指的不愉快的经历是什么事?对于我,没有什么不愉快的经历。如果你们很明确,我不反对公布出来。如果不能说明,请不要强行把我牵扯进去,更不必道歉!事实上我在天涯那个托朋友发的帖子里已经转达了我的意思,在整个事情里,我不过只是个背景墙的作用,我很无奈。 我想说的是,很多网友的言论中心是,你们在挑战道德底线。关于道德,我有我个人的标准,出于这件事情对于我的特殊性,我不准备在这里发表有关道德的言论。但分明,这就是你们跟网友间的一件事情,请不要托我出来。因为我觉得,很丢脸。真的很丢脸。就是这样。

作者:殷琦 提交日期:2007-11-14 0:22:00

牐牳詹糯虻亩了,我再打一遍吧.
  我再声明一下:在这件事上确实我和美然做错了,我们正在考虑向她当面致歉,房子肯定是不会要回来的.最后再说声对不起吧,这也是我在天涯的最后一个帖子.


作者:fangfu11 回复日期:2007-11-14 2:26:17 
    
      还有一点我忘记说了。房子是我的,买的时候我出了钱,现在户主也是我。我不清楚你何来“房子也肯定不会要回来”!难道你想要就能要回去吗?道歉的事情大可不必,但这种话还是收一收为好!!
      那个谁以前在博客和短信里的言语,我一直当作不太正常的表现,也未过多理会。但你说出这样的话来,我认为不该。就那短短几年间对你的了解,别的说不上,倒是不至于丧失思考能力!所以,出言慎重,慎重!

[ 本帖最后由 Stil 于 2007-11-13 20:27 编辑 ]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1-13 21:17

Stil 发表于 2007-11-13 21:18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7-11-13 20: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讨厌, 讨厌!7本来是我的幸运数字 $怒吼$
$握手$ $握手$$怒吼$ $怒吼$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1-13 21:21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11-13 21:23

sehnen 发表于 2007-11-13 21:38

作者:lafrenze 回复日期:2007-11-13 19:16:35 
       
  向来是抱着娱乐的心态来TY看帖子的,从没想过要参与回复一下,这帖算是让我破了戒了。
  
  诚然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存在阴暗面,我不能否认自己也曾经有过希望某人死这样恶毒的想法,但是想归想,终究不会成为现实。我相信张小姐在博客中所写的也只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臆想而已,那些怨恨和诅咒不会给李小姐现在的生活状态带来任何的改变。然而她错就错在把人性的丑恶不假掩饰地赤裸裸地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发泄本身是为自己找一个出口,张小姐应该不会不知道博客有一项功能叫做加密吧?如此高调地宣扬一件不算光彩的事情,不得不说是一种病态的心理。
  
  再来说说李小姐,由于自始至终大家对她的印象都是美好的,我非常不幸地遵循了殷先生的科学怀疑精神的教诲,对李小姐也产生过类似长江日报廖教授的观点。退一万步来客观思考,殷先生和李小姐是否真的如李小姐同学所言曾经那样恩爱,我们不得而知;张小姐是否真的给李小姐发过辱骂短信打过辱骂电话,我们不得而知;李小姐是否请朋友上TY发帖,制造了这一出曲线报复,我们不得而知;在众人对所谓的奸夫淫妇口诛笔伐时,李小姐是否全然毫不知情,还是暗自窃喜呢?我们不得而知。看到这里大家一定愤怒地将我视作张的马甲了。但是我真正想说的是,如果张小姐你不幸遇到如此工于心计的李小姐,那么请收起你自以为是的聪明嘴脸吧!你以为你得到了原本属于她的幸福,成为了胜者,结局是你的人生都在这一战中被毁了,在她面前你永远都是失败的。
  
  当然我更愿意相信李小姐是那样淡定从容坚强的女性,尤其在看了她给TY众人的留言之后。就算真相如“曲线报复的前妻”所言,我也要膜拜一下李小姐的智慧,是对是错不便评说,但任何一个女人在看到别人对她如此恶毒粗俗地诋毁之后,能够冷静沉着地保持优雅,并超然地看着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后殷先生,我已经遵循您的教诲,以科学地态度来看待了事物的两面性,通篇也没有一句粗话脏话来辱骂您和您现在的妻子,所以我想以科学地姿态来告诉您一句,您觉得所有人都是异类,这是正常的表现,在周遭所有人都是异类的情况下,只能得出一种结论,您和您的妻子才是通常意义上的异类。就是这样。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7-11-13 21:46

$送花$ $送花$


原帖由 sehnen 于 2007-11-13 20: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lafrenze 回复日期:2007-11-13 19:16:35 
       
  向来是抱着娱乐的心态来TY看帖子的,从没想过要参与回复一下,这帖算是让我破了戒了。
  
  诚然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存在阴暗面,我不能否 ...

suki2007 发表于 2007-11-13 21:49

$送花$ $送花$ $送花$

马丁 发表于 2007-11-13 21:49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7-11-13 19: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17$ $m17$ $m13$ $m13$ 妈妈呀! 我肚子好痛



谁写的? 快报作者名上来, 让我送束花$送花$ $送花$

记得是龙龙七
当时看的时候还想
这人肯定气不过女的是山东人
男的叫77
所以特写此大作

狐狸男爵的尾巴 发表于 2007-11-13 21:51

@春夏秋冬@ 发表于 2007-11-13 21:52

那些天涯上7发的贴,应该都是3冒充的
7的话看起来还有一点修养,那3就一个泼妇$汗$

下面这个是前妻托朋友在天涯发的帖

看到留言了。天涯的帖子我也看了,感谢有正义感的网友。
      我想说的是,这件事情在我的生活中过去已经一年多了。不但没留什么阴影,反而让我能更乐观宽容的对待这世界上的人和事。所以再肮脏的言语,也并不能够影响我生活的一丝一毫。我一切很好,谢谢大家关心。
      对于太细节的内容,比如我的个人生活,我想那是我的隐私,我没有晒隐私的爱好。这一点不论是天涯的网友还是随便哪个女人,大概都能够理解其中的意义。别不多说,对网上的朋友,我就匿名谢过了!
      
      对于过去那一段事,大概也只有两三句言语可说。曾经和我生活在一起的那个男人,单纯善良,宅心仁厚。我们的爱情纯真美好,我相信他把他生命里最好的一段时光给了我,如果用金钱来衡量,也许值不上几厘几毫,但记忆里的美好,用千金我也不肯换去的!更何况粗鄙的言语,怎么能够影响?至于后来在转贴的博客里的男人,面容虽然依旧,灵魂却已经并不是从前那一个了。我不认识他,如果大家有疑问,也不要问我!

@春夏秋冬@ 发表于 2007-11-13 21:56

天涯已经封贴了

bluefay 发表于 2007-11-13 22:33

让三美鸡去日本发挥她的专长吧:D

Flyaway 发表于 2007-11-13 22:56

本来今天下午看到一段非常精采的回复,没有人转过的。

可是那贴给删了:(

Flyaway 发表于 2007-11-13 23:05

『情感天地』小三贴不能回复,只好发新贴对阴气说两句男人之间的话.
  
   作者:pigfeetdig 提交日期:2007-11-13 6:39:00
  
  牐犩牛这事有点意思..以前一直看没回复,要回复就回复个完整的.
    
    阴气,我很厚道,既然网友们都在骂你,我就不骂了,也不多我一个.简单回答下你小丫的问题.
    
    您问:"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回答:网友们就是想在道德法庭上小审判你和你们家张三爷一下.
    
    您说:"这世界凭实力说话,我的表现奠定我在公司里不可撼动的地位,你们别浪费力气了"
    
    回答:一来每人每天一个电话去贵公司的举手之劳实在费不了什么力气,二来这点点力气也不会白费的.而且可以预见今后电话也会越来越少.您说的没错,您的表现的确是独一无二.您那位张三爷和您苟合之前曾经每晚和不同男人操练过,这样的表现奠定了..您在公司里不可撼动的地位..每一位您的同事和您的客户现在或者不久的将来会对网友们挖掘出来的张三爷的背景了如指掌,当您在公司埋头苦干的时候,或者是在您给客户做演示的时候,您的同事和客户们一定对您在阳光下头上泛出的闪闪的独一无二的嫩绿的光芒十分的赞叹..
    
    对您进行一下常识教育:按照国际惯例,像您这种情况,即便是原配没有工作,离婚后所有的财产还是全部属于原配所有,而且由于她没有工作,您有每月供给原配抚养费的义务(一般结婚几年相应的供养几年或直到原配再结婚).您的原配既然已经给了您存款和车子,您和张三爷应该猫着偷着乐就是了,您错就错在默许张三爷骚扰原配,我不得不说,你真不够像个男人.张三爷看上了那套房子,北京一套房子一百来万吧,有本事你挣个10年重新安家,为什么要纵容三爷上蹿下跳的做这么卑劣的事?既然她可以在新浪博客上自导自演的辱骂原配,在现实中骚扰原配,那么难道广大网友不可以搜集齐你们的材料在网上鞭挞你们,现实中骚扰你们么?
    
    我有一说一,你这位张三爷本来长的不是很难看,但是因为行径可耻,所以面目上的缺陷就非常明显.如果一个人的外貌评10分,那么他有5分,如果一个人的气质评10分,他有2分,如果一个人的情商有10分,你和他都是0分,如果一个人的智商评10分,那么他还是0分,如果一个人的情操评10分,那么他是负分.
    
    最后和您说一下,养小三要有养小三的爷们儿样,把全部财产留给原配,可以给您装回半拉良心,也可以考验您那位三爷对您震古烁今的爱.可惜事实证明,一般90%小三会落荒而逃.我一个几面之缘的朋友,老了点,40多,在旧金山有十几处房产,两个餐馆,千万美子的财产,他不合几年前和个他们餐馆20多岁的服务员搞上了,那小三号称就爱他的人,于是这爷们儿把所有房产和一间餐馆给原配,自己就留下一个比较小的餐馆糊口,从原本再家坐等收钱的老板,沦落到抡起马勺节约成本亲自当大厨,然后准备离婚扶正小三,结果他和原配离婚手续还没办完,小三开着他送给小三的奔驰500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她原配念着20年的感情,没把他扫地出门,现在他和原配的关系还好,但不如以前.
    
    嗯,就这样.
    
    对了,顺便八卦一下,您的张美髯,张三爷,和您苟合前的前苟合伙伴姓刘叫刘背吧?猜的 :)

celinedeng 发表于 2007-11-13 23:08

帖子又被封了嗎?

Flyaway 发表于 2007-11-13 23:13

原帖由 celinedeng 于 2007-11-13 22: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帖子又被封了嗎?

最长的那个还在呢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eeling/1/828210.shtml

莱茵 发表于 2007-11-13 23:15

这也自称美女,置美女我于何地?气S了!$angry

celinedeng 发表于 2007-11-13 23:16

好像沒有人再寫了,是嗎?

celinedeng 发表于 2007-11-13 23:17

原帖由 莱茵 于 2007-11-13 22: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也自称美女,置美女我于何地?气S了!$angry
別妻,俺們超超級大大美女.:D

Flyaway 发表于 2007-11-13 23:17

原帖由 莱茵 于 2007-11-13 22: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也自称美女,置美女我于何地?气S了!$angry

美女别气了

她还说自己很小公主呢

让人家真正的皇室可怎么活啊

小狮子MM 发表于 2007-11-13 23:32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eeling/1/828526.shtml

这个声援贴正在建设中 半天注册不上天涯ID 不能过去搭把手 真遗憾

jiguang 发表于 2007-11-13 23:37

作者:fangfu11 回复日期:2007-11-14 2:09:17 
    我是所谓的L女士,由于事情之于我的特殊性,我就不在这里过多的介绍自己了。又有人发给我连接,看了一段发言,想想还是把要说的话说了吧。 时光难捱,被骂得时光更难捱……谁能不理解。我想纠正的是,所谓“只是因为和李几次不愉快的经历想气气她”我不知道特指的不愉快的经历是什么事?对于我,没有什么不愉快的经历。如果你们很明确,我不反对公布出来。如果不能说明,请不要强行把我牵扯进去,更不必道歉!事实上我在天涯那个托朋友发的帖子里已经转达了我的意思,在整个事情里,我不过只是个背景墙的作用,我很无奈。我想说的是,很多网友的言论中心是,你们在挑战道德底线。关于道德,我有我个人的标准,出于这件事情对于我的特殊性,我不准备在这里发表有关道德的言论。但分明,这就是你们跟网友间的一件事情,请不要托我出来。因为我觉得,很丢脸。真的很丢脸。就是这样。
  ````~~~~~~~~~~~~~~~~~~~
  
  桐子们,这个好像是前期在77声明中的回复

kelly171 发表于 2007-11-13 23:39

看了一楼,第一反应是有没有照片$汗$

Stil 发表于 2007-11-13 23:39

原帖由 ziggy_23 于 2007-11-12 22: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要到一个账号

杨沙同帅密码123456,拿去用吧

前面一个mm提供的天涯账号,不知道能不能用?$汗$

[ 本帖最后由 Stil 于 2007-11-13 22:45 编辑 ]

Blüte 发表于 2007-11-13 23:40

原帖由 kelly171 于 2007-11-13 22: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了一楼,第一反应是有没有照片$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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