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away 发表于 2007-11-13 15:33

刚才没人理我,有没有人说说,原配的朋友,就是爆料的那个人,能给告成什么罪行啊??后来给电话号码的人又有什么罪行??

谁给我说说啊$送花$ $送花$

pentaho 发表于 2007-11-13 15:34

如果不是虚构,告不成诽谤的罪名吧

Flyaway 发表于 2007-11-13 15:34

那告个p告

pentaho 发表于 2007-11-13 15:34

这个给出了个人的电话号码,可以算侵犯了隐私权吧

pentaho 发表于 2007-11-13 15:35

原帖由 Flyaway 于 2007-11-13 15: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告个p告

show是肯定要做一下的吧$m22$

Flyaway 发表于 2007-11-13 15:35

不过她们这些都是从网上搜出来的吧?
这也叫侵犯?

Stil 发表于 2007-11-13 15:35

如果有知情人以此为题写部小说的话,肯定热卖。

Flyaway 发表于 2007-11-13 15:39

原帖由 Stil 于 2007-11-13 15: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有知情人以此为题写部小说的话,肯定热卖。

除非那男的最后反思了,小3恶有恶报了。

像现在这样,反道德呀,能出版么。

马丁 发表于 2007-11-13 15:39

原帖由 狐狸男爵的尾巴 于 2007-11-13 15: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哦?这些是原配的朋友说的还是?:)


看不出来是不是朋友的马甲
让网友们一边倒的证据大都是以三的博客推断出来的
有截屏的
有时间年表的

不要小瞧天涯的网友和著名的人肉引擎

pentaho 发表于 2007-11-13 15:40

原帖由 Flyaway 于 2007-11-13 15: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过她们这些都是从网上搜出来的吧?
这也叫侵犯?

网上搜索的话, 就比如是原创发表转贴,需要本人同意才行的。
页: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查看完整版本: 追击转正狂妄小三进行时--天涯最新猛帖,整理在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