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way 发表于 2007-12-12 19:20

从北京到柏林,老婆终于成功拿到家庭团聚签证了!

如下是我10月18日在http://www.dolc.eu开的贴,现在转贴到此,借一下这里的人气:)

我老婆家庭团聚签证过程直播,从北京到柏林:)---希望对后来者有帮助!
2007年10月9号以"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身份经由法兰克福进入德国,着手办理老婆的家庭团聚签证手续.
我的工作:
10月9号:在House of Nations办理了住房合同(所需材料:护照,教授给的邀请信),单间,14平米,月租202欧元,押金404欧元。房子的条件还挺令人满意,离学校(TU Berlin)也很近;
10月10号:上午去教研室向教授报道,去中国驻德大使馆教育处交报道表;
10月11号:去Bezirksamt Mitte Von Berlin办理了户口登记(所需材料:护照,户口登记申请表),去Deutsche Bank 申请了账户(所需材料:护照,户口登记证明),去House of Nations 申请了网络,预约到了10月18日安装;
10月12号:去TU Berlin申请了学生证(所需材料:护照、邀请信、国家资助证明、学位证、毕业证及在读证明的公证件),学生证但是不能领,被告知需要将近两周工作日;
10月13号:银行卡寄到宿舍
10月14号:网上交易密码寄到宿舍
10月15号:由于操作失误,卡被吞掉:(,申请了新卡。
老婆的工作:
10月17号:去办结婚证的公证,加急,19取。
目前就办到此,等待学生证中... ...
待续... ...


10月19号新的银行卡寄到,等待银行卡密码。
待续 ... ...


10月20日:收到TU Berlin的来信,有入学录取通知书以及其注册费交费转帐单,等下周交了注册费之后就可以领取学生证了
待续... ...


10月23日:去柏林外管局延签,那个办事员一下子给我预约到了下个月22号,说是按我这个姓氏排最早也就是这个时候,郁闷! 后来我就在那里和她磨,和她说我想让我媳妇早一天过来,没想到她问我下周一可以吗,我喜出望外,连声说可以,他就给我开了一个下周一上午7:00的termin,并且不需要排队! 我又让她把所需材料、申请表以及相片看了一下,她说:Everything is OK!
所以下周一(10月29日)就可以去延签了,真好啊


10月25日:去TU Berlin交了注册所用材料,被告知一到一周半之后就可以收到学生证 今天还让教授开了一个证明,证明我的公派留学身份以及我在柏林的状态,并且表明我想要给妻申请签证,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提供证明及必要的协助.不知道这个东西有没有用,但原有吧
待续... ...


延签通过
10月29日:一大早去外管局延签,手续极简单,把Termin上需要的材料交上去,当场填了一个很简单的表,过了10来分钟,被通知交60欧的手续费,交了之后就拿到了延签后的护照(延了两年,可以工作),前后共用了一个多小时。


10月30日:晚上收到TU Berlin寄来的信息确认函,通知我明天去学校照相,领取学生证, 实在太好了,这么快就可以有学生证了,终于结束买车票的历史了,郁闷的是这周的周票才买,浪费了,25.4欧,心疼啊


11月1日:把所需材料(居留许可;国家公派资助证明;户口证明;租房合同;签证;学生证;教授邀请意见)给妻传真回了国内;妻在国内的结婚证再认证今天也办好了,并且预约了签证,约到了11月14日下午1:30,完全在计划之内。


11月2号:收到TU Berlin寄来的用于使保险生效的注册证明。
11月3号:去AOK申请保险生效,得到临时保险卡。
11月4号:和妻核对了RK1200表的内容以及所有所需材料的正确性。妻不会德语,英语还可以,晚上搜索了关于德国新移民法中关于语言测试及语言证明的规定,发现有例外情况,所以发邮件告诉妻去把她的硕士学位证及毕业证做一个德语公证。另外还查了关于语言测试可能要问的问题,给妻发过去了。
11月5号:去教研室把临时保险卡证明传真给了妻。去柏林外管局问了一下是不是可以出具一个关于我在柏林的情况的证明,并出示了教授出具的文件,这样一来,妻于下周递签的材料可以不用寄到柏林,可以节省时间。外管局接待人告诉我今天有点晚了,明天上午去,应该可以开,但愿吧(这样做的先例较少,我先试一下,行的话也算为后来者开辟了一条别径)。。。 。。。妻明天也要去做学位证及毕业证的公证了,我们一起努力!妻在国内又要工作,又要忙这些事,在这里借贵坛说一声:老婆,你辛苦了!我们一定会成功!!
待续。。。 。。。


11月6日:一早去外管局询问能不能开证明来证明我在柏林的状态,以使lp的材料不用再寄到德国,结果被接待人员拒绝,回答是:就算开了证明,lp的材料也是还要寄到柏林,省不了时间。现在能做的只有等lp下周三递签后柏林外管局的谈话通知了。
lp今天也去办了毕业证、学位证的公证,周五可取。
待续。。。 。。。


递签了!
11月14日:下午1:30,老婆在北京递签了,所有的材料都交上去了,包括老婆学位证的公证件。
存在两个不顺利的地方:
1、由于面签老婆的德国人英语发音不是很准确,且常常英德混用,搞的老婆一个问题都没有完全听懂,但是聪明的老婆还是粗略估计出他的意思,并作了解答。
2、收材料的人说我给老婆传真过去的材料上面的照片看不清楚,说最好用寄的,但还是收下了,说试一下。
无论如何,我和老婆也加入了“等友”的行列!
但愿老婆的材料能够尽快抵达柏林!老婆能够尽快拿到签证!
最后,借该帖向老婆说一声:老婆,辛苦了!Ich liebe dich!
待续。。。 。。。


询问(递签后第一个星期)
11月21日:老婆递签一个星期了,按计划明天准备去外管局问一下,看看老婆的材料到了没,回来后向大家汇报。
待续。。。 。。。


铩羽而归
11月22日:今天去外管局问了一下,得到的答复是:大使馆已于11月15日将老婆的申请挂到了网上,但申请材料还未到柏林,一般情况下需要2-3周。最后还给了我一个咨询电话。
希望老婆的材料能尽快到达伯林!
待续。。。 。。。


询问(递签后第二个星期)
11月28日:老婆递签两个星期了,按计划明天准备让秘书给外管局打电话问一下,看看老婆的材料到了没。
待续。。。 。。。


询问(递签后第三个星期)
前几天给德国驻华大使馆写了一封信,被告知材料已寄出,是用外交信函经由科隆寄到柏林,一般需要两周时间,但是没有告诉我是什么时候寄出的:(
今天听一个办过家庭团聚的好朋友说一般需要3-5周,也就是说3周是最少的时间:(
上周去问的时候,外管局的人也说需要3周的时间:(
到现在正好三周了,我明天去外管局问一下,看看到了没:)
回来后给大家汇报!
待续。。。 。。。


材料已到柏林!
今天去外管局问了一下,被告知材料已于11月29日到达柏林(也就是递签2周之后)!
材料正在审核中,让回家等着补交材料,可是碰到了圣诞节,所以我得想办法催一下了,不能拖到圣诞之后,否则又要多等一个月了:)
待续。。。。。。




[ 本帖最后由 sunnyway 于 2008-1-27 12:41 编辑 ]

sunnyway 发表于 2007-12-12 19:23

最新进展!

现在是外管局那边处于节前的怠工状态,所以元旦之后才有望得到补交材料的信,现在只能等了;
另外我的房屋面积有点小,目前正在找房。

zebrafish 发表于 2007-12-13 12:26

为什么你夫人面签的时候不能说中文呢,我家那口子去面签就是用中文啊,还是现在要求越来越高啊

sunnyway 发表于 2007-12-13 19:56

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申请的,我老婆面的时候人家问了一句:Deutsch or English,没有中文让选。不多我在别的帖子上得知,中文好像也可以。

sunnyway 发表于 2007-12-13 19:58

外管局的信已经寄出!

12月13日:今天去问外管局,答复是信已寄出,今天应该到,最迟明天。回来看了一下信箱没有,明天再看看。看看需要补交什么材料,再做打算!
待续。。。 。。。

[ 本帖最后由 sunnyway 于 2007-12-13 20:06 编辑 ]

always2000 发表于 2007-12-13 21:26

我也即将加入这个行列了,只是关于语言测试非常的不明朗。我知道的在德国大使馆的官方网页上写,本科以上学历不需要语言证明,也就是面签的时候第上学位公证,以及能够跟签证官英语交流就不需要什么德语学时证明。对巴,这里的xdjm也都是这么理解的,可是我老公在国内的网站上看到的是不管怎么样都需要提供德语学时证明,还说,去上海签证的话就需要华东地区德语学校的学时证明。我真是糊涂了,老公是硕士学历英文很好的,在美国工作半年,德国工作过半年,现在为了这个德语学时证明愁死了。请问有经验的说说,现在是这样的情况吗?$送花$ $送花$ $送花$

sunnyway 发表于 2007-12-14 19:44

收到外管局来信!(递签一个月后)

12月14日:外管局来信了,信中要求我补交的材料是:
1、房屋合同以及银行房租转账证明复印件;
2、房东或房屋管理处出具的允许我老婆住的证明;
3、我的收入证明(对我来说也就是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出具的奖学金证明,上面注明了1000欧/月)
我现在的打算是:
下周让老板写一封信把我现在的房屋状态说明,问一下这样行不行,如果可以我就补交材料,不行的话我再租私房,已预约本周日去看一个私房,可以的话就和中介签合同,元旦过后再补交材料。
我把外管局要求的东西原文贴上来,请大家看一下我理解的是不是正确,谢谢大家的关心!
外管局信的原文如下:
-Kopie Ihres Mietvertrages und Nachweis über die Miethöhe (Kopie Kontoauszug)
-Bestätigung des Vermiters, dass die Ehefrau in das Appartement zuziehen darf
-aktuelle Bestätigung, ob und in welcher Höhe das monatliche Stipendium dezahlt wird, ggf. Bestätigung, dass das auch die Konsten des Aufenthalts der Ehefrau übernommen werden.

nuojarod 发表于 2007-12-15 08:28

原帖由 sunnyway 于 2007-12-14 19: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2月14日:外管局来信了,信中要求我补交的材料是:
1、房屋合同以及银行房租转账证明复印件;
2、房东或房屋管理处出具的允许我老婆住的证明;
3、我的收入证明(对我来说也就是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出具的奖学 ...


保险起见还是要面积大点的房子。

wowomao 发表于 2007-12-16 21:58

$支持$ $支持$ $支持$

sunnyway 发表于 2007-12-17 21:48

明天去补交材料!

12月17日:去房屋管理处开证明。
上周教授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说允许我老婆暂住一个月,还要外加50欧;
今天却出人意料的很快的给我开了证明,内容是我的房租已按月交清,并且允许我老婆住,没有时间限制,也没有提那50欧。:) 真是意外的收获哦!
我的房屋面积虽不符合要求,但是外管局的信中未提,并且我的房屋合同中也未注明。
明天一早去补交材料,但愿别问我房屋面积。
结果如何,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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