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小舞鞋 发表于 2008-1-23 21:50

有点上当的感觉,大家帮我看看!

06年10月租了一间房子,房东是中国人A,当时也没有多想,觉得同胞应该比较好说话,很愉快地签了合同,搬了家,付了650欧押金。
07年10月A问我们有没有兴趣接手他的房子,这时我们知道这间房是A和女友02年从中介手里租过来的,当时交了几百块的中介费,后来他们搬走了,但觉得这个房子地段环境都不错,还给租房公司太可惜,就索性转租给其他的中国人。
但现在A打算去其他城市发展,想把这个房子转到我们名下,具体的做法是:
给租房公司写第一封信,说明第二租房人改变(也就是把合同上他女友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并把扣房租的账户改成我的账户;
等租房公司收到信并开始从我的账户扣房租后,写第二封信,说明第一租房人改变(也就是把合同上A的名字改成我BF的名字)。

这种方法A说是听其他人改网络合同的时候得到的启发,因为他也不知道从中介租来的房子可不可以再uebernehmen给别人。


现在这两封信都已经寄出去,中介也已经开始定期从我的账户扣房租。A也已经把以前他与租房公司签定的合同寄给我们了,并且退还了我们押金的差额210欧(租房公司只收440欧押金)。
但是事后想想,总是觉得有哪儿做得不对劲。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1。房子是02年租下来的,如果租房公司要求房子在租了X年之后要翻新一次,那我们岂不是会很吃亏??事实上会有这样的要求吗?
2。租房合同既然是A与公司签定的,那就意味着这个房子不论住的人是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都应该是A。那么如果有一天我们想KUN房子了,是不是也必须得到A的签名才行得通?
3。如果我们不KUN房子,而是像A一样把房子再继续转手给后面的NACHMIETER,我们还可以像A一样写信要求公司改租房人的姓名吗?是否也需要得到A的签字?
4。这个uebernehmen的过程在法律上有问题吗?
5。如果将来因此产生任何法律问题,会由我们来承担责任吗?

大家帮忙看一下吧,谢谢了~!

[ 本帖最后由 流浪的小舞鞋 于 2008-1-23 22:29 编辑 ]

海市蜃楼 发表于 2008-1-23 22:23

没有合同,很麻烦,很麻烦

流浪的小舞鞋 发表于 2008-1-23 22:27

原帖由 海市蜃楼 于 2008-1-23 22: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合同,很麻烦,很麻烦
有06年与A签定的合同,以及A与租房公司签定的合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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