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dabei 发表于 2008-1-30 03:02

“做一个人最起码的道理就是自己没有犯错误,才可以指责别人犯了错误,如果自己都犯错误,又有什么资格去指责别人”
论点有我提出,现在有我来论证,比如一个在民众面前口口声声要反对别人抄袭的,说抄袭后狡辩是原创的是极端恶劣的,那么这个人至少自己不是一个抄袭者,也不是一个抄袭后狡辩是原创的人,在我指出抄袭不承认并不是大错,但是ID:Aquaspirit本在我指出是抄袭后狡辩是原创.但是最终最后在本贴内道歉才承认不是原创.
相关链接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663607&extra=page%3D1&page=18
这样就好比自己反对妓女卖淫,但是反对者本身就是妓女.一个妓女在明里反对卖淫,暗里卖淫也就得了,但是ID:Aquaspirit"明里反对卖淫,明里公开卖淫",这种恶劣的行为,社会公德何在,对舆论的导向又何在,这种恶劣的行为要激起多少网络人痛骂!

这个是打比方论证,版主无需刪貼,也没有骂人也没有人生攻击!

[ 本帖最后由 lovedabei 于 2008-1-31 05:58 编辑 ]

thunfish 发表于 2008-1-30 06:06

楼主连续数日浏览浩瀚水贴,体力不支

原帖由 lovedabei 于 2008-1-30 03: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做一个人最起码的道理就是自己没有犯错误,才可以指责别人犯了错误,如果自己都犯错误,又有什么资格去指责别人”
论点有我提出,现在有我来论证,比如一个在民众面前口口声声要反对别人抄袭的,说抄袭后狡辩是原创 ...

大脑迷糊,出此下策,情有可原。

火星贴:D

thunfish 发表于 2008-1-30 06:08

LZ啊

事主都已经翘了很久了,你又挖出来让人鞭干嘛呢?

息事宁人吧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8-1-30 08:59

猪哼哼 发表于 2008-1-30 09:07

原帖由 lovedabei 于 2008-1-30 03: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做一个人最起码的道理就是自己没有犯错误,才可以指责别人犯了错误,如果自己都犯错误,又有什么资格去指责别人”
论点有我提出,现在有我来论证,比如一个在民众面前口口声声要反对别人抄袭的,说抄袭后狡辩是原创 ...

...这样就好比自己反对妓女卖淫,但是反对者本身就是妓女.一个妓女在明里反对卖淫,暗里卖淫也就得了,但是ID:Aquaspirit"明里反对卖淫,明里公开卖淫",这种恶劣的行为,社会公德何在,对舆论的导向又何在,这种恶劣的行为要激起多少网络人痛骂!

骂人两次$ok$

lovedabei 发表于 2008-1-30 10:12

后来我经过反思,这种抄袭后狡辩硬说自己原创的问题,我也有不对的地方,别人也短消息我,说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吃饱了没有事做呀.想想别人的短消息也有道理,唉,毕竟我和别人不同,没有什么国家颁发的批判证书,无奈呀!毕竟也是原作者和抄袭者之间的纠纷,原作者到现在还没有出来说话,群众的压力毕竟也是强大的,退一步吧,让抄袭者认为是原创也好,承认抄袭开贴道歉也罢!毕竟是人家的事情!
又关于“妓女明里反对卖淫明里又公开卖淫“的问题,我经过深思之后,也觉得自己有不对的地方,也没有说“妓女明里反对卖淫明里又公开卖淫“是违反版规, “妓女“也有人生自由吗,也有言论自由,我总不能把妓女“人生自由和言论自右也剥夺吧!
上面引用的是打比方,原来打比方也能成为论据!
但是一点我对IDAquaspirit在Cici三次诚恳道歉后,错误地还对Cici进行恶劣的言论批判,这无疑给Cici的身心带去了极大的伤害,IDAquaspirit到现在还没有对自己的错误恶言批判作出检讨,并且对Cici公开开贴道歉.在这里我想问问大家萍聚的舆论何在,社会公德何在,难道做错了事情承认错误就这么难吗
这里引用这个IDAquaspirit发表的言论,回赠给她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1-27 11: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错了就是错了. 承认个错误就有那么难吗? 犯过了错, 就再没有机会纠正了吗? 纠正了以往的错误, 重新走向辉煌, 就不可能了吗?

民众对如此行为, 只能默认和接受? $bs$


[ 本帖最后由 lovedabei 于 2008-1-31 07:00 编辑 ]

Bettencourt 发表于 2008-1-30 10:52

真正的问题是,谁对谁错的问题。

:D :D :D

说走就走 发表于 2008-1-30 11:07

原帖由 QCheng 于 2008-1-30 11: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大哥,你真该回到小学里去把语文学学好。你自己写的东西,你自己读得通吗?
你连最起码的语句通顺都做不到,怎么能出来跟人辩论呢。唉!
你们不是说走么。。。快走,不送

Awa 发表于 2008-1-30 11:08

Aquaspirit没说那是她的原创啊?!MS 是LZ自己要理解成原创, 莫须有啊莫须有.

BTW, LZ是想投诉Aquaspirit, 或者也开大字报, 就不要东拉西扯上别人(Cici).好一点的, 别人觉得您主旨不清; 严重一点的, 人家以为您'私仇' (这个词我是引用前面别人的话, 不是我'原创'的哦) 啥的.

[ 本帖最后由 Awa 于 2008-1-30 11:12 编辑 ]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3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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