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30 11:12

Awa 发表于 2008-1-30 11:15

Aquaspirit, 你可千万别把签名改了, 你应该背负着这个千古'罪名', 永远的'赎罪'! 阿门!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30 11:22

河殇 发表于 2008-1-30 11:34

楼主喜欢卖淫, 也不必大张旗鼓的吼出来, 更不必把无辜的旁人拖入肮脏旋涡中。这年头,男人卖淫也不稀奇了,我们都理解你,为了生活嘛。你话说不清,文字写不明,观点表达不出,找啥工作呢?只有这卖肉的勾当不需要啥文化。但我提醒楼主一句,健康第一,预防措施要做好,不要为了省下几个套套钱,得上艾滋就不划算了。

LH731 发表于 2008-1-30 11:35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1-30 11: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当初是如何在"智慧人生"混的啊? 那些朋友都能看懂你写的啥?

平时就没看懂,觉得他老人家的答复大多毫无逻辑,故作深沉,还极端自恋。

Bettencourt 发表于 2008-1-30 12:10

以前看在No版的面子上没拍他,现在倒越发不知天高地厚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30 12:20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30 12:4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30 12:56

陌上 发表于 2008-1-30 15:04

我求求你了 LZ,别在这显眼了,不然你小学语文老师要被连累的一起遭鄙视了$m27$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投诉ID:Aquaspir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