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僵尸在现代》--作者:痛亦快乐
第一集 精神病院早晨,冷冷清清的街道上只有三两个行人,他们都是一些小商贩,在大多数人们还在暖和的被窝里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起身为一天的生计而忙碌开了。
一个中年男子推着一个装满衣物的小车停在一个住宅小区的门前,从小车里拿出一个小方凳,轻轻往地上一放,一屁股坐了下去。
早晨冷风吹来,男子顿时一个激灵,嘴里骂道:“这是什么鬼天气,一会热一会冷的。”说完却也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伸手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包春城烟,哆嗦着抽出一根,轻轻含在嘴里。
“妈的,就是跟我作对是吧?”男子气愤的说道,每当他想要点烟的时候,总是一阵阴风吹来,把打火机吹灭,他一停下来,风又不吹了。
轻轻叹了口气,他也只能自认倒霉,趴到车子的车轮出,想要利用车身挡风,这次果然顺利的点燃了香烟。男子深深的吸上一口,感受着烟气在喉咙里荡漾,满足的笑了。
然而他却不知道,当他刚刚趴下去的时候,一股不同于平常的阴风刮过小车,随之刮走的还有最上面的一套劣质的休闲装。
此时的天空还是很暗,稍远点的地方,如果没有灯光也就很难让人看清了。
男子身后则是小区的围墙,再里面就是一栋小楼。此时在小楼一半的墙壁上,正有一个不寻常的黑影在缓缓移动着。
走进一看,原来是个二十几岁的青年。然而另人奇怪的是,此人并没有抓住任何可以支撑他身体的东西,整个墙壁上也没有任何可以踩踏的地方,他就像一只壁虎一般,牢牢的吸附在墙壁上,不仅没有往下掉,而且还在缓缓的移动着。
这是怎么回事?人可能做到这样爬墙么?
“小偷?”这应该是大多数人的想法,但只要是这个小区的人都知道,他其实也是这个小区的人。
他名叫李斯,在不远处的超市工作,他之所以现在爬墙,只是因为这样回家比较快而已,他要赶着去辞职,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其实,整个事情是这样的——
公元2010年,西南某处的一个小城——元广市。
元广市是一座小型旅游城市,风景虽然不能和那些大中型旅游城市相比,但胜在空气清新,年年到此旅游的国人还是不少,甚至也会有少数的外国友人来观光,纷纷赞叹小城的空气之纯净,实属地球少有的城市之一了。甚至还有人打趣说,以后老人都不用买空气净化机了,直接到元广来常住,比随时用个机器要强得多。
此时正值初春早晨,太阳懒懒的散发着光华,万物苏醒,大地一片生机盎然。
元广市的阳光花园内,三三两两的行人悠闲散步,一些年龄不大的小孩子在草坪上肆意玩耍,还有一些老人在一个老爷子的带领下,缓缓的打着某种拳法。
阳光花园是建在河堤之上的一个大花园,主要就是让居民能有个休闲的地方。顺着长长的阶梯走下去,便是宽阔的河道。原本佳林江在整个西南来说都算得上比较有名的大河了,可惜河水从十年前就开始慢慢干涸,千米宽的河道,此时已经干涸了大半,只剩下百米多的地方还有着河水流淌。
而在干涸的河道上,早已长满密密麻麻的杂草。杂草的高度甚至达到成人胸腹,这也让这里成了一些地痞流氓干些见不得光的事的宝地。
佳林江的右面是元广老城,左面则是上西开发新区。从天空看下,整个元广市地域如一个红薯一般,而佳林江则刚好从中间将元广市分隔为两块。
链接两片区域的大桥名为连佳桥,只有从这个大桥才能到达另一区域,不然只有从佳林江里游泳过来了。
此时,在连佳桥的桥拱下面的河道上,正上演着血腥的一幕。
五个十七八岁,打扮的流里流气,头发五颜六色,耳朵上钉着耳钉,脸色轻浮的少年正围着中间一个看起来比他们大上一两岁,大概二十出头的青年男子,嘴上骂骂咧咧,手上也不停,拳脚直接向男子身上招呼,看下手的力道,却是使出了全力,似乎根本不怕失手打死人一般。
此时,一个像是领头的少年,挥手制止了其他几人的动作,眼神轻蔑的看着蜷缩在地上的男子,说道:“唉,小子,你这是何苦呢?都叫你不要出声了,你偏不听,现在后悔了吧。下次记得把招子放亮点,不然就没有这次这么简单了。”说完一口唾沫直接吐在青年身上,笑嘻嘻的招呼其他人离开了这里。
当几人上了阶梯,消失在河堤之上的时候,地上的男子才慢慢的爬了起来,擦了擦嘴边的血迹,眼睛望着几人离去的地方,一言不发。
这个男子身材不高,只有一米七五的样子,略微偏瘦,四肢修长,长相虽然不帅,但胜在清秀,整个人给人一种文弱书生的感觉。
他穿着一身米黄色的衬衫,下套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看的出来本该挺干净的,只是此时上面已经沾满草屑和泥土,看起来才有了一丝邋遢。
唯一让人不解的是,他的眼神粗看之下很平常,但细看才会发现,平常中深深隐含着的茫然。这种茫然只有对生活失去希望的人类才会拥有,却不知为何会出现在一个年级轻轻的男子身上。
男子名叫李斯,不过认识他的人都叫他李四,只是为了方便取的谐音而已。
李斯慢慢收回目光,看着衣服上的污渍,叹了口气:“又要麻烦小卉帮我洗衣服了!”随即把衣服上的草屑和泥巴拍掉,看着剩下的一大片污渍,摇了摇头,迈开步子走了。 从李斯的背后看去,米黄色衬衫后背印着几个大字,虽然因为泥巴的缘故有些模糊了,但还是能依稀认出是‘家家乐超市’的字样。
‘家家乐超市’是一个只有几十平米的小超市,整个超市只有三个人,老板,收银员徐卉,以及李斯。
在这种小城市的超市,本来规模就小,根本就不可能装上监视器,也没有报警器,一切防盗工作都只能靠人来完成,所以才有了李斯的工作。他的工作就是在超市里转悠,防止一些不法之徒乘着忙不过来的时候,偷偷牵点东西。
伸手推开玻璃门,李斯走了进去。这个时候超市刚刚开门,李斯到也没有迟到。
老板不在,只有收银员徐卉一个人站在柜台里,正整理着柜台上的东西。李斯刚刚进门就被她发现了,当她看见李斯一身污秽的衣服时,精致的眉毛不由的一皱,显得可爱异常,“四哥,他们又打你了?”徐卉口中的他们想来应该就是那几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了。
李斯点了点头,神态不见丝毫变化,似乎并不把被打之事放在心里,转身向着更衣间走去。
小超市内部厕所旁边有个不到一平米的更衣间,徐卉他们上班都是在这里换的工作服,只是李斯似乎没有其他衣服可穿,老板发的两套工作服他都是穿一套,超市放一套,徐卉就从来没有见过李斯穿其他的衣服。
换了一身干净的工作服,把脏衣服放在一个口袋里,放到徐卉所站的柜台下面,李斯说道:“小卉,不要意思,又要麻烦你帮我洗了。”
其实并不是李斯懒,只是他有特殊原因,不能沾洗衣粉,不然整个双手都要破烂。以前他只有用清水洗,自然洗不干净,至从到这里工作,善良的徐卉就担起了李斯衣服的清洗工作,原本李斯一直不愿意,最后衣服实在脏的不能穿了,被逼无奈之下,只好劳烦徐卉了。
徐卉皱着眉头说道:“四哥,我看我们还是报警吧,那些流氓三天两头就来偷东西,被你发现了还要打你一顿,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
李斯微微摇了摇头,说道:“没用的,以前不是没有报警过,结果还不是几天就放出来了。”
徐卉有点担忧的问道:“那怎么办?难道四哥你就让他们三天两头的就打你一顿?要是哪天打出什么毛病来了怎么办?”
李斯笑了笑,说道:“小卉,不用担心,你四哥我的身体可是一直都很棒的,你看我被他们打了那么多次,还不是和没事人一样?”
“但是——”徐卉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李斯挥手打断,“好了,不要说这个问题了,马上要来客人了,准备上班吧!”
话音刚落,门口就进来了一个老太太,徐卉连忙回到柜台,李斯也开始在超市里边转悠起来,一天的工作就这么开始了。
到了晚上九点多,李斯才能下班,一天的时间都是呆在超市里度过的,同样的生活他已经过了很多年了,但是他却没有丝毫厌烦。
两人并肩走在街道上,虽然已经九点多了,但是来往的行人依旧不少。两人都是住在华军小区,而且还是邻居。华军小区距离超市只有几百米的路,两人不过走几分钟时间便到了。
说是小区,其实也就是一大片旧楼房,只是在门口装了个铁门,再修了个门卫室便成了‘住宅小区’了。
李斯是一年前来到小城的,图个便宜,找到这片旧房,租了徐卉隔壁的房子,两人就成了邻居。后来徐卉无意中得知李斯再找工作,索性就介绍他到自己工作的超市上班,本以为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李斯学历会比较高,可能看不起超市的工作,没想到李斯当时听了就直接一口答应下来了,连薪水都没问。
徐卉后来才知道,李斯居然没有文凭。一问之下才知道,李斯小时候住在偏僻的山村,根本没钱让他上学,只是在家里跟着邻居学过认字,如何会有文凭一说。
想到李斯从小受到的苦难,徐卉不由同情心泛滥,帮着李斯洗衣服不说,每次自己烧了什么好菜,也会叫上李斯过来吃,渐渐的心里也对李斯有了感情,不要误会,这只是单纯的兄妹之情,并非爱情。
“四哥,你的衣服就交给我吧,明天洗好了我在还给你。”此时两人已经到了自家门口,徐卉拿着李斯装脏衣服的口袋,对着李斯说道。
李斯点了点头,笑着道:“小卉,真是麻烦你了。”
徐卉甜甜一笑,说道:“没什么的,只是两件衣服而已。那我就先回去了,四哥也早点休息吧!”
李斯微笑着点了点头,目送徐卉进了自家房屋,才转身开门进去。
这间房屋很是简陋,大小不过几平米,三面是墙,只有对着门口的一方开了一个窗户。
窗户的下面是一张单人床,床上整齐的放着被褥和枕头,床的旁边是个床头柜,柜子上面整齐的摆放着一本书和一个闹钟,书名叫做‘时间与生命’。
房顶上吊着一个老旧的电灯,昏黄的灯光根本不足以照亮整个房间。这就是整个房间的大概布置,就连一个衣柜都没有,可见李斯生活之窘迫。
脱了米黄色工作衬衫,直接扔在床上,露出一身健硕的肌肉。很难相信,外表文质彬彬的李斯居然有如此完美的身躯。李斯的肌肉是典型的条形肌肉,并非那些健美运动员的块型肌肉,外表也没那么夸张。然而这种外表不显山露水的条形肌肉,其中蕴含的力量以及爆发力,却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
李斯站在昏黄的灯泡下方,眼睛透过窗户看着天上散发着蓝华的明月,似乎想着什么。
伸手拉掉灯光开关,整个屋子顿时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只有透过窗户射进来的丝丝亮光,才能看见屋子里的一点情况。 最靠近窗户的单人床自然看的最是清楚,然而此时上面并无一人,可见关了灯的李斯并没有上床。月光越往里就越是微弱,灯泡下方的位置此时也空无一人,奇怪了,关了灯的李斯到哪里去了?
远远的听到脚步声响起,应该是有人上楼的声音。渐渐的越来越近,看来也是这一层的住户。丝丝明亮的光芒从门缝中射进,亮光飘忽不定,想来应该是此人手中拿着什么照明的物体,所以一晃一晃的,最有可能是手电筒。
脚步声已经到达门口,随着门外之人走路的手臂摆动,亮光再次从门缝中射出,清晰的照亮了大半房间,房间就那么大,四处居然都没有李斯的存在,只有一个淡淡的影子反射在窗户的墙边,按照光的反射原理,顺着影子看过去,一个上半身赤裸的人形物体倒吊在房顶上,双脚稳稳的踩着房顶,头部和身体则自然朝下,仿佛房顶才是陆地一般,直直的倒吊在那。
仔细一看此人样貌,却正是李斯。
亮光从射进屋内到消失只有不到一秒的时间,就如一道闪电闪过一般。就算有人站在房间的外面透过窗户往里看,也很难看清这个房间房顶竟然倒吊着一个人。
元广市,南山富豪区。
南山富豪区,顾名思义正是元广市富豪的聚集地,一栋栋精致的别墅彰显着他们主人的豪气。当然,这么明显的目标,自然会引来很多不法之徒,所以这里的守卫也是十分森严,可以说如果不是门卫认识的人,或者由住户带着的人,根本休想进入其中。
午夜零点,本是夜深人静之时,然而此时在一栋别墅的花园里,却很是热闹。他们并非再开什么派对,也不是什么聚会,而是在做一场法事。
法事?没错,驱鬼法事。
据说此家主人本想在花园里种上一颗桃树,随即找了专门的植物护理人员移栽一颗桃树过来,谁知道挖开草坪的时候居然挖出一具尸骸。这可把主人家惊呆了。
这别墅区建于一年前,如果这尸骸早就在这里的话,修建的时候不可能不被发现,从此可以判断这尸骸是别墅修建好了以后才埋下去的。
而主人家心里清楚,这肯定是自己搬进来之前就埋下去的,因为自己装修房子的时候种下的草坪一直没有换过,如果是之后埋下的话,那不可能草坪丝毫无损。
也就是说,尸骸的掩埋时间在别墅修建好了以后,到自己装修房子以前。
不过这些都不是主人家需要考虑的,也只是没事的时候胡乱想想,这些问题还是交给警察好了,毕竟自己不是专业的刑侦人员。
至从挖出尸骸之后一段时间内倒是没有什么奇特的事情发生,不过就是在最近几天,每到夜晚零点之后,主人家居然隐隐听到一个女人的哭泣声,惊的家人整晚不能安心入睡。最后实在没办法,主人家只能请到三清观的玄机道长家做一场法事,希望能够驱逐邪鬼。
大大的草坪上铺着一层黄布,上面画满符号,房屋主一家人皆不知道是何意思。在正中央摆放着祭坛,用黄布盖着,也就是道士做法的地方。祭坛上乘放煮熟的三畜之肉,以及一些水果,还有一碗水,一堆符箓和一个香炉,炉上点着九柱香。
台前站着一位身穿黄色道袍的中年男子,此时他正紧闭双眼,右手当胸拿着一柄桃木七星剑,左手呈剑指紧靠右手,指尖向天,嘴里低声念叨着什么。
这家住户只有四口人,儿子已经被保姆带着睡觉去了,只剩下夫妇两人在这里观看。两人手把着手,紧张的看着站在中央一动不动的玄机道长,眼睛眨也不眨一下。虽说心里很是紧张,不过两人却更想看看传说中的鬼魂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当初道长刚到的时候就已经告知他们,这所住宅真的有鬼。
夫妇两人虽然害怕,却也想见见这传说中的神通。
只见玄机道人突然睁开双眼,大喝一声,脚步踩着地上黄布所画的特殊符号,身形快速移动起来,一脚也没有落空,这正是在步罡踏斗,是做法事前必须的步骤。
夫妇两人看着道长快速移动的身形,双手拉的更紧了,明显比刚才更是紧张。
不知过了多久,玄机道长踏着罡步转了回来,在祭坛前面站定,单手拖着木剑,右脚快速跺地,口中叫道:“恶鬼显形,万法诛之,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夫妇两人只见远处挖出尸骸的坑洞处飘出一股青烟,渐渐化作一个女子的身影。此女子美貌异常,身穿一身晚礼装,双脚悬空,飘荡在半空之中。给人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
玄机道长见此,大喝一声:“大胆女鬼,死后不去阴司投胎,遗留阳间为祸常人,是何居心?”
女鬼幽幽一叹,说道:“道长有所不知,并非小女子想遗留人间,实在是那杀我之人太过恶毒,他把涂了狗血的匕首插在我的尸身之上,又将我葬在这玄阳之地,令我灵魂不得出窍,试问我如何能去阴司投胎?”
这里是玄阳之地不假,玄机道长初到此地的时候就看出此地风水极佳,是个旺财旺福的宝地,然而正是这宝地却有一层不平常的黑气笼罩上空,所以才敢断定有恶鬼在此祸害常人。
“哼,一派胡言,你以为我没有看过你的尸身么?根本就没有什么狗血匕首,我看是你在此修炼怨气才故意如此说罢。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只需要再修炼一天的时间就能够化为厉鬼,到时候连我也不是你的对手。所以才想出这个法子想要拖延时间么?”玄机道长一眼就看穿女鬼的如意算盘,当即怒声斥责道。
女鬼被当场拆穿阴谋,一点也不慌张,微微一笑,说道:“没看出来,道长果然慧眼如炬,可惜,就算如此,你想要灭我,也是很难。”
玄机道人怒哼一声,喝道:“就算拼了贫道这条老命,也要将你这个恶鬼除去,以免祸害人间。”当即不再废话,左手捏剑诀,右手桃木剑对着女鬼扔出。
桃木剑一脱离道长之手便生出红色光华,如火在燃烧一般,向着女鬼刺去。 看着越来越近的桃木剑,女鬼轻蔑一笑,轻轻一挥手,在半空中的桃木剑就如被人大力拍了一掌,不仅红色光华退去,就连身形也稳不住向后飞去。
玄机道长看女鬼如此轻易就破了自己的御剑之术,当即心里大吃一惊,“看来还是低估了她的实力。”随手抓起放在一旁的符箓,玄机道长抽出一张,对着女鬼一扔,口中大喝一声:“天雷!”
用符箓和自身施法不同,自身施法考的是自身的修为,玄机道长修为不强,所以要念长长的咒语,而符箓则是事先封印好的法术,只需叫出法术名称,用体内真元催动符箓即可,不必再说那么拗口的咒语。
原本明月当空,此时却被凭空出现的乌云挡住,天地之间顿时陷入一片黑暗。
别墅上空的乌云最是密集,丝丝雷电在乌云之中闪烁而过,突然,一道食指粗细的白色闪电响应了玄机道长的号召,对着女鬼当头劈下,然而女鬼灵巧一闪便避过劈下的天雷,还有空站在不远处,笑眯眯的看着一脸惊骇的玄机道长。
镜头转到李斯的小屋。
天空一道闷雷炸响,原本紧闭着双眼的李斯突然睁开眼睛,透过窗户看着远处的南山,眼里闪烁着复杂的光芒。
从屋顶落下,稳稳的站立在地面,两手快速穿上衣服,推开窗户,一个纵身跳了出去,要知道这可是四楼,平常人就算不摔死,也得受伤,甚至残废。而李斯落地只是微微弯曲了一下双腿,便和没事人一样,发足向着南山的方向奔去。
南山富豪别墅区其中一栋别墅内。
内花园的草坪上,两个身遥遥对峙着。
阴阴一笑,女鬼不屑的看着玄机道长,说道:“就凭你这点道行是伤不了我的,还是回家多练几年吧!”
玄机道长闻言,眼里闪过一丝惭愧,没想到自己苦练了几十年的道术,居然还不是一个小小女鬼的对手。
其实他这是妄自菲薄了,玄阳地脉不仅是福脉,而且因为阳极生阴,阴阳相辅相成,这里也自然成了鬼怪的绝佳修炼场所,一般鬼怪在此地修炼十年能抵得上其他地方修炼百年的法力了。
而这女鬼正是再次修炼了十数年,当然比玄机道长要厉害的多。至于刚刚挖出的那副尸骸并非是她的尸骨,那是他以前在此杀的一个建筑工人,把他的尸骸当作自己的暂住之地而已。
鬼怪修炼容易引起空气震动,发出类似于哭泣的声音,一般情况下这种声音很小,很难被人发现,不过这个女鬼最近正在修炼厉鬼之身,急于求成之下也就没有注意发出了声音,也就是主人家听到的声音。
一般人说的听到的什么鬼叫声,大半都是这种。而那些所谓的鬼火之类的东西,也只是一些孤魂野鬼修炼时引发的现象而已。
有尸骸的鬼魂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停止修炼,出来伤人的,除了怨气极重的少数。只有那些没有尸骨的孤魂才会袭击人类,把他的尸体当作自己的暂住地。
但是如果有谁破坏了他们的暂住地,那他们的报复也只是迟早的事。
话说回来,玄机道长正自惭愧自己学艺不精,暗想此次驱鬼可能凶多吉少了。转头看了一眼紧紧靠在一起的夫妻两人,心里觉得有愧于两人,想了想,随即把心一横,大声说道:“你们两个带着孩子快走,我帮你们抵挡着这女鬼,你们离开赶快找个人多的地方呆着,我怕我也支撑不了多久。”
夫妻两人闻言对视一眼,又转头看了一眼道长,随即互相拉着,拔腿向屋里跑去,居然连一声道谢也没有,玄机刚才那番话里明显表示出要和女鬼死战到底,两人不可能听不出。
女鬼看着两人离去,也没有丝毫表示,这种普通人,杀不杀都只是她一个想法而已,无论他们躲到哪里,她都能把他们找出来。况且此时还有一个不弱的对手需要她解决。
“哈哈,老道士,这就是你们人类,胆小,自私,一切都把自己放在首位。哼,留他们在世也是祸害,不如让我杀了更好。”女鬼阴阴一笑,嘲讽的对玄机说道。
没有了其他人,玄机也就没有顾虑,可以放手施为,听闻女鬼的嘲讽,玄机也不答话,抬手拿出三张符箓,对着女鬼扔出。
这三张符箓分别是两张‘天火咒’和一张‘天雷咒’。
玄机体内真元一震,三张符箓同时燃烧起来,同一时间,天空原本已经开始散开的乌云又迅速集结起来,丝丝亮光在乌云中翻滚,闷雷在天空中炸响。
另一边,女鬼所在的位置,虚空之中凭空出现两股人体腰身粗细的火柱,对着女鬼喷将过来,而天空中同时也劈下一股手指粗细的白色闪电,目标正是女鬼。
三面夹击之下,女鬼很难避过了。
然而此时女鬼脸上非但没有惊慌,反而还挂着一丝怪异的笑容。
“轰!”
草坪被炸开大半,下面的泥土翻飞,卷起大片灰尘,迷糊了玄机的视线。当玄机恢复视线,灰尘也散尽的时候,女鬼却依然好好的站在那里,笑眯眯的看着玄机。
“怎么回事?”玄机惊骇欲绝,如果说三道符箓也不能伤了女鬼分毫的话,那玄机今次是死定了。 女鬼阴阴一笑:“都说你的道行太低了,这些对我都没用。现在该换我了吧!”话音刚落,女鬼身影一飘,展开身形,向着玄机飞了过来,双手五指张开前伸,长长的指甲闪烁着寒光,让人丝毫不敢怀疑它的锋利程度。
鬼魂的攻击手法都很单一,对付普通人可以使用幻术,活活把人吓死,可是对付这种修道之人或者异士,幻术就很难起到作用了,毕竟这类人意志力都是很强之辈,远非普通人可比。
这时候,鬼魂一般都会使用近身攻击,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虚体,不仅不受重力的束缚,而且移动速度也很快,近身攻击先天上就占了不少便宜。
已经要化身厉鬼的女鬼,速度果然十分迅速,只是瞬间便飞到玄机身前,右手呼啸着抓向玄机胸口,甚至可以听见尖锐的指甲划破空气发出的‘嘶嘶’声。
玄机虽然是修道之人,可惜本身实力就比不上女鬼,再加上年龄不低,体力也不如年轻,躲避自然就慢了,虽然让开了要害,却还是被女鬼一爪抓下肩部的大片皮肉。
“嘶!”剧烈的疼痛让玄机倒吸一口凉气,鲜血顺着肩部的巨大撕裂口向外喷出,玄机连忙用右手按住,却不见丝毫作用,鲜血依然从指尖快速流失,照这样下去,就算女鬼不再攻击玄机,他最后也会流血过多而死。
“桀桀——”女鬼怪笑一声,把还挂着皮肉的右手放到嘴前,伸出她那长长的舌头,轻轻一舔,表情带着一丝享受。
玄机看着女鬼这幅模样,心底生出一股凉意,鬼怪他见得多了,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变态的鬼怪。
鲜血还在流淌,玄机渐渐感到一丝虚弱,这种感觉还在随着鲜血的流失而加剧,再不去医院治疗,玄机就要交代到这里了。
不过女鬼会放他走么?显然不会。
怪笑一声,女鬼再次发动攻击,此时的玄机根本没有可能再躲开了,虚弱不堪的他能够支撑着没有倒下就已经不错了。
眼见女鬼的利爪就要抓到玄机的咽喉,甚至玄机本人都已经绝望的闭上眼睛,却听突然一声大喝:“爪下留人!”
女鬼闻言下意识的愣了一下,钢铁般的利爪停在玄机的咽喉处,转头看向发声处。只见一个显眼的身影站在别墅的围墙之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两人。
来人穿着一身米黄色衬衫,下套一条深蓝色牛仔裤,稳稳的站在只有手掌宽的围墙上,没有丝毫晃动,就如钉在上边的一样。
此人正是李斯。
话说他从窗户跳出就直奔南山而来,跑动速度比之奥运会百米冠军还要快上不少,再加上本就是深夜,小城市的街道上基本没什么行人,倒是也没有人注意到他。
一路狂奔到达别墅区,却被保安拦住不让入内,心急的李斯哪管那么多,直接一拳把门卫打翻,冲了进来。路上凡是遇到巡逻的保安,只是一拳过去,纷纷倒地昏迷。
赶到此地的时候刚好看见刚才的一幕,随即大喝一声阻止女鬼的攻击。
两人不解的看着从墙上跳下往这边走来的李斯,心里都在猜测此人的来历以及目的。
“此人绝对不是普通人!”女鬼第一眼看见李斯心底就有了这个结论,或许别人看不出,不过她一个女鬼却是感觉的到,这个青年身上有着浓厚的血腥气息。而且,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自己是鬼,可这小子居然一点也不害怕。
女鬼看着站在面前打量两人的李斯,不耐烦的说道:“喂,别看了,有什么好看的。你老实说,你是谁?到这里来干什么?”
李斯闻言,转头盯着女鬼,答非所问的道:“居然修厉鬼之身?不错,快要修成了,可惜还差了一步。”又转头看着玄机,“道士?可惜年龄不小了,修为却很低。”
对于李斯一眼就看穿两人的实力,女鬼和玄机纷纷骇然,心里暗想此人是谁。
只听李斯又道:“好吧,试一下也不错,你们两人一起攻击我吧!”说完往前走了五步,转过身来看着两人,点了点头,示意他们可以开始了。
女鬼感觉有点莫名其妙,问道:“喂,你到底想干什么?”
“哦,不好意思,忘了说了,我是想让你们两个合力杀了我,好了,现在你们知道了,来吧,我就站在这里,而且也不会还手,只要你们杀了我就行了。”李斯淡淡的说道,似乎根本就不把自己的性命放在心上。
女鬼和玄机闻言,心里同时冒出一个想法“神经病!”没错,此时李斯的举动似乎只有这个词语比较合适的表达他的所作所为。
“你们干什么还不动手?快点,不要让我等的不耐烦了。对了,还忘了一件事,如果你们杀不了我的话,那你们就去死吧!”李斯见两人一直不动手,不由‘好意’出声提醒两人不杀死自己的后果,不过明显有人不领情。
女鬼听闻李斯之言,当即怒极反笑:“小兄弟好狂的口气啊,那就等我收拾了你再来收拾这个老杂毛!”
话音刚落,女鬼身形一飘,右手利爪无比迅速的探出,直逼李斯心脏而去。两人距离本就不远,再加上女鬼速度极快,只是眨眼功夫便到了李斯面前,利爪‘噗’的一声插进李斯心脏位置,鲜血当即如喷泉般冒了出来。
女鬼脸上挂起阴森的笑容,只要是人类,心脏被自己如钢铁般尖锐的指甲穿透,那就是必死无疑了,就算实力再高也不可避免。而自己的指甲不仅插入来人心脏之中,还左右搅拌了两下,只怕他的心脏此时已经化成肉沫了吧。 而在女鬼后面的玄机则不忍的闭上了眼睛,在他心中也是和女鬼相同的看法,只要是人类,心脏损毁就死定了,万无不死的可能。
然而他们都没想到的事发生了。
只听一声无奈的叹息响起,却正是从李斯嘴里发出的。
“为什么?为什么就是杀不死我?”李斯声音由低转高,刚开始的时候连就在他身旁的女鬼都没听见,到了后面却成了怒吼。
“没死?”女鬼和玄机心底同时冒出这个疑问,纷纷看向李斯,只见此时虽然女鬼的右手还是插在李斯的心脏处,但鲜血已经不再冒出了,而且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女鬼见此,连忙抽出右手,这等怪异的事,女鬼从没见过,心底自然生出一丝对未知的恐惧。
“僵尸?”玄机心底一惊。只有僵尸的自身修复速度有这么快,也只有僵尸被刺破心脏也不死。如果此人真是僵尸的话,那自己和女鬼恐怕真的凶多吉少了。
女鬼惊骇的看着逐渐愈合的伤口,心底的震惊不亚于普通人看见鬼一样。
女鬼虽然修炼了十年,实力高超,但毕竟还是新鬼,阅历自然不如玄机这种老道士,没见过僵尸也不奇怪。
只不过数息之间,胸口巨大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新生的皮肤如婴儿般白皙,看不出丝毫受伤的痕迹,很难让人相信,在数息之前,这里还是个手臂粗细的血洞。
“吼!”一声怒吼从李斯嘴里传出,两人纷纷把目光从李斯胸口移开,转移到脸上。然而当他们看清楚此时的情景时,却是大吃一惊。
只见整个头部已经抬起来的李斯,嘴唇大大张开,两颗洁白的獠牙从嘴角伸出,獠牙的尖端闪过一丝锋芒,双眼一片白芒,就连瞳孔都是白的,整个形象看起来阴森恐怖。
身旁的女鬼还处在呆滞状态,白了眼的李斯却不管那么多,右手一把掐住女鬼的脖子,只用一只手就把她提了起来。
此时女鬼才反应过来,随即剧烈的挣扎起来,想要摆脱李斯如巨钳般的右手。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变身后的李斯力量比之没变身的时候高出太多,根本不是她一个小小鬼魂可以匹敌的。
双眼煞白的李斯丝毫不理会女鬼的挣扎,右手渐渐加大力度。而女鬼也挣扎的更加厉害起来,双手下意识的乱挥,尖利的指甲划在李斯的右臂,勾出尺长的血口,然而不过瞬间便恢复如初,可见他的恢复速度也大大增加。
“吼!”闷吼一声,李斯右手力量陡然加大一倍。“噗!”的一声轻响,手中的女鬼如气球般破裂开来,化为点点星光,随风而逝。
如果说女鬼对于玄机来说只算的上魔鬼的话,那李斯在他眼里就是魔王。
纯白的眼珠一动不动的盯着他,就像普通人眼睛翻到极致,只看的见眼白一般,直看的他心里发毛。
李斯踏着沉重的步子,缓缓向着玄机靠近,每一步都重重敲在玄机的心里,仿佛要烙下痕迹般。
“铜尸?”玄机简直不敢相信,李斯居然是铜尸境界的僵尸。
我们都知道,一般的僵尸都是跳着走路,而且他们是毫无意识的,只是追寻着身体本能吸食人类或动物的血液,这种僵尸叫做行尸。而李斯却不同,他平时就和正常人一样,除了食物是血液以外,没有什么不同。就算变身后,李斯也是有意识的,除了多出两颗獠牙,瞳孔变白以外,依然和人类没有分别,这种就叫做铜尸。
铜尸是行尸的升级。任何从人类刚变成僵尸的时候,都要经历行尸境界,时间的长短不同资质的人也不同。如果行尸境界侥幸没有饿死,或者被道士、异士杀死,一段时间后就能进化到铜尸境界,也就恢复了自己的意识,一般和常人无异。
铜尸过后分别是,银尸,金尸,尸将,尸王,僵尸至尊,一共七个境界。
要分辨僵尸的境界也是比较方便,只要变身后,不同的境界,瞳孔的颜色也不同,从行尸开始依次分为,黑色(行尸),白色(铜尸),紫色(银尸),黄色(金尸),蓝色(尸将),绿色(尸王),红色(僵尸至尊)七种色彩。
这也是玄机能一眼看出李斯是铜尸的原因。
李斯看着虚弱的玄机,心里着实有点佩服他,那么大的口子流了这么久的血,居然还没死,反而比之前更有精神了,难道是回光返照?
嘴角往两边一扯,拉出一个阴森的笑容,原本就恐怖的獠牙,现在更明显的露在外面,嘿嘿一笑,李斯对着玄机说道:“我说过了,你们杀不死我,那我就让你们去死!”说完,强而有力的右手闪电般抓向玄机的脖子,似乎想像杀死女鬼那样杀死玄机。
眼看就要触碰到玄机的时候,却听见他一声大喝:“等一等!”李斯下意识的收住右手,疑惑的看着玄机:“如果你不能给我个合理的答案,我就让你死的比她还要痛苦!”
李斯这辈子最讨厌自己做什么事的时候被别人打断了。虽然现在是杀人,但对于李斯来说,也不例外。
玄机闻言身体一颤,整理了一下语言,玄机有些紧张的问道:“我只是想问问你为什么叫我们杀你而已!”他不明白,就算是僵尸,为什么要找死呢。在心底,他期望能得到李斯的答案,或许自己能够有办法帮到他,从而能够挽救自己一命。
这个问题似乎问到李斯的心坎上了,只见李斯愣在原地,看不清瞳孔的双眼似乎在出神,仿佛想起一段痛苦的回忆。
明末清初,李斯就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从小就和父亲上山打猎,打来的猎物一些留着自家享用,多余的则拿到十里外的小镇上换些日用品,日子过的虽然平淡,但李斯却很满足。 二十岁的时候,李斯和同村的小华成亲了,在那个以谁打猎厉害来判断成就的小山村,他们两也算郎才女貌的一对了。
不过一年的时间,李斯也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个女孩,长得很是可爱。
这一切对于李斯来说,或许就已经是幸福了,曾几何时,李斯都觉得上天待自己真的不薄。
然而,这一切的幸福都在一个晚上破灭了。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李斯一个人在森林里走着,今天守一只野猪,居然忘了时间,到天黑的时候李斯才发现,也顾不得野猪到底出不出来了,径直就往家走,家里还有父母和妻子孩子等着自己,回去晚了,只怕他们要担心了。
往常从森林里徒步走回家里最多只要一刻钟的时间,然而今天李斯却觉得最少已经走了一个时辰了,居然还在森林里转悠,难道自己迷路了?
夜晚在原始森林里迷路无疑是恐怖的,各种野兽纷纷出没,想要保住性命都难。只是李斯不明白,这条路自己走了二十年,从来没有说走错过,今天居然迷路了,这让李斯很是不解。
李斯没有停下步伐,依然稳步前行着,或许这样会走出去,或许走的更远,不过李斯没得选择。
前面隐隐约约出现一片空地,似乎是森林外的那片草地,李斯他们家就在草地的不远处。走出来了?李斯当即欣喜不已,总算是到家里,随即加快脚步,几个纵身跑了过去。
草地的确是草地,不过不是李斯他们家外的草地,而是一片靠着山脉的面积大约几百平米的小草坪。
失望之余,李斯转头四看,山脉的底部有着一个高约一丈的洞口。山洞?李斯打猎十几年,从来没见过哪里有山洞的。
难道自己走反了,已经出了自己经常打猎的那片森林,到了另一个地方?似乎目前这种猜测是最合理的。
看了看天色,已经接近子时了,此时再在森林里乱闯,无疑是不明智的,李斯决定在山洞里休息一晚,到了白天再寻路回去。
在这种原始森林里,这种洞穴存在野兽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李斯小心的靠近洞穴,如果这里真的有什么野兽的话,那他只能找颗大树爬上去休息了,毕竟夜晚的森林是属于野兽的。
像这种山洞都是一些强大的野兽的居穴,一般是狼,熊之类的,一个人类在没准备的情况下,很难能战胜它们的。
缓缓靠近洞穴,李斯的步子放的很轻,野兽的耳力都是很灵敏的,远非人类可比。幸好这里是下风口,李斯人类的气味才没有传入洞穴内。野兽嗅觉之强,也远非人类可以想象,有些甚至能闻到千米范围内的一切气味。
李斯紧闭着呼吸,半倚着岩壁,探头向着洞内看去,耳朵也竖了起来,仔细聆听。黝黑的洞穴没有一丝光亮,以李斯这二十几年来打猎练就的目力,却也只能看到五米范围内的东西,没有任何野兽存在的痕迹。
除了风声,李斯也没听见丝毫异响,心下确认,这里应该是个荒洞,也就是没有野兽生存的天然洞穴。
李斯放下心来,深深的吐出一口浊气。同时,一股无法形容的恶臭气息扑鼻而来,直呛得李斯差点窒息。
“吼!”正在此时,一声闷吼从洞内传出,声音之大,震得李斯耳膜生疼,这绝非任何野兽的吼叫声。对于靠打猎为生的李斯来说,分辨野兽的叫声是最起码的能力。“难道是——”李斯想起了村里的谣言,骇然之下,立马转身向远处逃去。
村里最近一直流传一个谣言,说最近山林里的野兽无故死了很多,有的村民还发现那些死去的野兽尸体,身躯异常的干瘪下去,脖子上还有两个深深的齿洞,似乎是被两个尖利的牙齿咬穿脖颈,留光血液而死。
这种情况是村民从来没有见过的,纷纷猜测山林里是否来了什么妖怪。而李斯此时遇到这种怪异的情况,自然下意识的认为妖怪是真,也顾不得是否会再次迷失在山林里,转身就要远逃。毕竟比起野兽来说,妖怪无疑要恐怖的多。
“真他娘的倒霉,居然遇到传说中的妖怪!”李斯在心里直叫倒霉,然而脚下却没有丝毫停顿,快速的向着山林窜去,在他想来,到了复杂的山林里,妖怪要找自己只怕也不容易吧。
百米的距离对于和野兽赛跑的猎人来说,无疑只能算短距离,以李斯的脚力,至多数息之间便可窜出。然而就在他快要跑进山林的时候,却听到身后响起强烈的破空之声,随后就感觉到衣领一紧,身体就突然倒飞出去,又摔回草地中央。
李斯狼狈的爬了起来,却又被眼前站着的人吓得差点倒地。
站在李斯面前的是个全身都披着破布条的如乞丐般的男子,头发乱糟糟的如鸡窝一般,脸上如锅底,乌漆麻黑的看不清样貌,唯有一双血红的眼睛让人心悸,这些都还不是最恐怖的,最让人发怵的却是他那还滴着鲜血的大嘴,两颗血红的獠牙闪烁着锋光。
“这是什么妖怪?”李斯脑海里有限的知识找不出这种生物的资料,不过他知道,这妖怪不是自己能抗衡的。
那个妖怪嘴里发出闷雷般的声响,一步步向着李斯走来,身上散发出无比浓厚的杀气,李斯从来没有从任何生物身上感受到如此杀气,如实质般的压得李斯喘不过气来。
“啪!”一声清脆如踩断枯枝的声音想起,顿时把李斯的思绪拉了回来,此时那妖怪距离李斯只有五步之遥。
“娘的,现在还想什么,赶紧逃命才是真的!”心里的想法丝毫不干扰李斯的动作,在刚刚反应过来的瞬间,李斯已经转身向着另一边跑去。
然而,一如刚才,李斯只感觉到衣领一紧,自己已经倒飞出去了,再次落在草坪的中央。 不过这次,妖怪没有给李斯再次逃跑的机会,只见他身影一展,如闪电般一闪,就已经到了刚刚爬起的李斯身旁。
李斯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感觉双肩一紧,似乎被人抓住,随后脖子一痛,仿佛什么尖锐的东西刺入体内,随即身体的能量快速流失,虚弱感一波一波的袭来。
那妖怪的双手如铁钳紧紧的箍着李斯的身体,无论他如何挣扎,都没有丝毫作用。
“我要死了么?”李斯在心底问自己,虽然很不想相信。
“不,我不能就这么死了,我还有妻子和孩子要照顾,我还有父母要赡养,我不能就这么死了!”想起在家里等着自己的父母和妻儿,李斯爆发出无比强烈的求生欲望,流失的力量似乎也回到了体内,全身发力,强健的肌肉如充气般鼓起,光从外表看来,强大的力量和无可匹敌的爆发力,显露无疑。
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的,这个不知道是什么的妖怪,双手的力量大的出奇,就算李斯用尽全身力量,依然不能撼动他分毫。
意识越来越虚弱,身体也在慢慢干瘪,体内的能量似乎快被妖怪吸干了,李斯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走到尽头了。
“我不甘心,不甘心啊!”刚刚得到自己所要的幸福,转眼又要失去,李斯怎能甘心。双眼爆出强烈的求生欲望。
“吼!”突然一声炸吼在耳边想起,第一次听见这声音的时候,李斯只是感觉到刺痛,毕竟当时两人的距离还比较远。此时近在咫尺响起,却是直接把李斯震晕了过去。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可以没有痛苦的离开这个人世,这是李斯脑海里最后的想法。至少比生生吸干要好的多吧。
从那以后,山林里就多了一个村民口中的妖怪。
其实李斯看见的妖怪是僵尸一族的始祖——将臣。将臣是无敌的存在,就算天神也不能奈他分毫。当他从血域中孕育而出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个世界将有一群特殊的存在。也正因为将臣是第一个僵尸,虽然他的实力是超强的,但是他的精神却是有缺陷的。说明白点,将臣有两个意识,一个冷静,一个疯狂。当冷静主导身体的时候,他就是个优雅的王者;当疯狂主导身体的时候,他就是嗜血的狂人。很不幸,李斯碰到的是疯狂中的将臣。
僵尸是一种奇特的生物,他们跳脱六道外,不在五行中,所以他们不会生病,不会变老,不会死亡。他们以血为生,所以他们被这个社会所不容。
但是不要以为僵尸不吸血就可以饿死,当身体的消耗达不到摄入平衡的时候,僵尸就会陷入疯狂阶段,任何能够提供他血液的生物,都会毫不犹豫的被他吸干。这并不由僵尸本身的意识主导,这是身体的本能。所以,就算僵尸想死,也不会选择如此愚蠢的做法,伤了自己的朋友或者亲人,后悔就来不及了。
想要变成僵尸也很简单,只要找个僵尸吸自己的血液,不过不能吸完,至少要留一点,然后让僵尸往自己嘴里滴上一点他的精血就可以了。
每个僵尸的精血都是存储在心脏正中的,而且很是稀少,实力不同的僵尸精血多少也不同,就算是僵尸中的至尊将臣,他的精血也只有一个拳头般大小。
不过僵尸也是种高傲的异类,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谁也别想勉强他们把你变成僵尸。所以,僵尸的足迹在现在也很少看见。
每个变成僵尸的生物,都要经过一段适应期,时间长短不定,也就是俗称的行尸境界。这个境界是没有意识的,只是追寻本能的吸食血液。当脱离这个境界的时候,也就是真正迈入僵尸大家族的时候。
话说回来,李斯昏迷之前散发出的强烈求生欲望,也唤醒了冷静的将臣,或许是不忍李斯如此死去,将臣破例滴了一滴精血到李斯的嘴里,要知道,从将臣出生到现在,一共只给三个人自己的精血,李斯就是其中一个。从这一刻,李斯的生命也将永恒下去。
当李斯恢复意识的时候,他并不知道自己做行尸做了多少年,但是他知道他现在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去寻找自己的亲人。风景依旧,物是人非。当年的小山村早已换了一批人,自己的亲人早已不知去向何方,当李斯问清此时的年代时,才发现百年光阴弹指即过。
生老病死是自然界的法则,李斯也没有太过悲伤,或许自己后代比自己当年过的要好,李斯并没有去寻找他们,因为他知道,自己这幅模样是不能和他们在相见的。自己的妻子,父母或许会不在意,但没有丝毫感情的后代,只是有个名义而已,根本不可能接受自己这个妖怪般的亲人。
整理了自己的心情,李斯离开了这个曾经幸福的地方,去寻找自己的理想。大男儿志在四方,李斯虽然是个山野村夫,却依然有他的理想。也就是此时,一个传奇诞生了。
但是,数百年时间弹指过,当一切理想都已实现的时候,李斯还有什么可以期望的呢?腰缠万贯,手握重权,妻妾成群,一切的一切李斯都已经尝试过,再生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看着自己曾经的朋友一个一个死去,自己却依然年轻,李斯的心里是怎样的想法?
一个没有理想,没有希望的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或许,用孤独,悲凉都不足以形容李斯的心情,此时的他只希望自己能像正常人一样死去,或许这才是对他的解脱吧。
但是,死亡对李斯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不死之躯束缚着他的灵魂,得不到解放的他,只能继续在这个红尘中挣扎。
思绪渐渐回到体内,或许是刚才太投入了,李斯不自觉的说了自己的遭遇,对面的玄机尽数听入耳中。
“你的遭遇的确挺凄惨的!”玄机拈了拈只有几根胡须的下巴,有些感叹的说道。另人奇怪的是,此时他的手臂已经不再流血,甚至烂肉都开始愈合了。
“你怎么知道?”李斯奇怪的问道,难道自己说出来了?
“呃,你自己说出来的啊!”玄机闻言愕然回道。
或许是恼羞成怒,李斯一把抓起玄机的衣领,恶狠狠的说道:“你听到什么了,老实说清楚,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谁都有自己的隐私,被别人知道自己辛苦保守的秘密,自然不是什么高兴的事。 “轻点轻点,我只是听到你怎么变成僵尸的而已,其他的什么都没听到啊!”玄机有些无辜的回道。
“为什么其他的没听到?”李斯对于玄机的回答显然不是很相信,既然听到自己怎么变成僵尸的,怎么可能没有听到其他的。
“我怎么知道你怎么搞得,说其他的地方吱吱唔唔,一段有一段没的,谁听的清楚啊,只有变成僵尸那段,说的特别清楚!”玄机有些恼怒的叫道,李斯抓着他的衣领让他很不爽,泥人还有三分火气,何况一个平常被人们奉为仙人的道士。
“哦,这样啊!”李斯对于变成僵尸那段回忆被知道了并没有太过在意,他在意的只是当年变成僵尸后的事情。
“就算是这样,你今天也死定了!”李斯手上力量再加一分,之所以要杀玄机,只是因为他说过,玄机和女鬼不能杀死自己,那他们就必须死。李斯是个讲信用的人,说让他们死,那就得让他们死。除非——
“咳咳,轻点轻点,你不就是想死么?我有办法!”玄机被抓的透不过气来,咳了两声,急忙说道。
李斯手上力气不由松了一点,问道:“哦?什么办法?”
玄机指了指他的手,示意李斯先把自己放开。李斯轻哼一声,威胁道:“如果你的办法不能让我满意,我不介意先把你大卸八块,让你尝尝痛苦的滋味!”
玄机微微一笑,他对自己的办法很有信心,他自己可是亲身感受过的,“放心,这个地方绝对让你满意。”说完伸出完好的左手,凌空一招,屋内的一把椅子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拖着一般,缓缓飞了出来,刚好落在他的身后。
悠闲的坐了下去,见李斯快要暴走了,才慢慢的说道:“青山精神病院听过么?”
李斯疑惑的点了点头,说道:“听过,那又怎么样?那不过就是个精神病院么,有什么稀奇的?”
玄机摇了摇头,神秘的一笑,说道:“那不是个普通的精神病院,里面只有大半的人是真正的精神病,还有少半是一些特别厉害的异士,实力之强,挥挥手就可以灭了我。”似乎是想起那群人的强悍,玄机身体不由轻轻一颤。
“哦,真是这样?”李斯有些怀疑的问道。
“当然,我骗你干嘛,我的小命还在你的手里捏着!”
“嗯,好吧,我就暂且相信你。不过,如果你说的是假的,就算你躲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把你揪出来,粉身碎骨!”说道最后,李斯的语气突然转为阴森,玄机反应不及,当即一个哆嗦。
“哈哈,你的性命就暂且让你自己保管,等我哪天有兴趣了,再来找你取回!”李斯狂妄一笑,随即不再理会玄机,身形一展,几闪之间就跳出别墅围墙之外,远遁而去。
而在李斯走后,玄机毫无预兆的一个激灵,嘴里骂道:“妈的,这小子真是神经病,还是早点跑吧,要是青山的那群人还不能杀了他,说不定他真的要回来取了我的性命!”想到这里,玄机也不收拾自己的法台,连忙从大门跑了出去,消失在黑夜之中。
当李斯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起。无奈的叹了口气,稍微收拾了一下,再次离开了小屋,该去上班了。
或许你会很奇怪,一个僵尸有必要上班么?或许其他的僵尸不用,不过李斯却有这个必要。从变成僵尸以后,李斯很少吸食人类的鲜血。不是他不敢,只是他不想。杀人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没事跑出去乱杀人的,那是疯子。一般时候,李斯都是拿兽血代替,只有当没得选择的时候,李斯才会去吸人鲜血。
但是到了现代,野兽已经很难找了,而且还有专门的人保护。李斯虽然不怕,可是也不想凭添麻烦,而且他不可能永远呆在森林里当野人吧,那就只有用家禽和医院的过期血包来代替了。然而,那些东西都是要钱的吧,除非你愿意当梁上君子,显然李斯现在还没有堕落到那个地步,所以要靠上班来赚钱。而且,有个工作不仅能更好的掩藏身份,还能听到各种消息,也便于李斯寻找那些实力高强的异士之流。
也正因为李斯很少吸食人类鲜血,所以数百年的时间,他依然只是铜尸。人类乃是万物之灵,鲜血中蕴含的能量是任何一种动物所不能比拟的,普通的铜尸如果一直吸人鲜血,只需要百年时间就能提升到银尸境界。而普通的兽血,其能量价值或许只有人血的十分之一,医院过期的血包能量甚至比兽血还要低。
这点李斯其实很清楚,但他依然没有吸人鲜血念头,或许他潜意识里认为自己实力低死亡的可能性要大很多,吸人鲜血实力提升太快,与他所希望的背道而驰,会为他寻死提供不少障碍。
当李斯到达超市的时候,天已经完全亮了起来,徐卉已经在店里了。和昨天不同的是,此时店里还有一个半老徐娘的中年女子,打扮的相当妖艳,她就是超市的老板娘——陈姐。
别看陈姐打扮似乎和电视里那种刻薄的女人相似,其实陈姐是个很好的老板。不仅对员工很好,对周围的邻里也是相当照顾,甚至每当有乞丐从超市路过的时候,陈姐都会给乞丐拿点吃的。
陈姐也是个苦命人,结婚没两年,她的老公就在一场车祸中死了,只留下这间超市给她。或许她天生就不是个做生意的料,独自经营了几年,超市的规模却依然不见扩大,每个月也就刚好能达到收支平衡罢了。
看到李斯进来,陈姐就把他叫到了办公室里,直截了当的问道:“小四,听小卉说最近那群小流氓又来找你麻烦了?”
李斯点了点头,说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被打了一顿而已。”
陈姐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小四,陈姐知道你身体好,被打了这么多此都没什么大碍。可是,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我看还是报警吧!” 李斯笑着摇了摇头,回道:“陈姐,不必了。其实,我今天来,主要就是向你辞职的!”
陈姐闻言诧异的看了一眼李斯,随即像是想起了什么,说道:“也对,惹不起咱们躲得起。你出去躲上一段时间也好,他们找不到人以后也就慢慢把你忘了,到时候回来也不错。”
原来陈姐以为李斯是怕了那群小流氓,准备出去躲一阵子。不过李斯也没有解释,只是笑了笑,说道:“这一年的时间,多谢陈姐的照顾了。这是工作服,还有一套在小卉那里,你直接找她要就可以了。”说完递过一个塑料袋子,里面是一套叠的整整齐齐的工作服。
此时陈姐才发现,李斯居然破天荒的穿上了一身新衣服,想来应该是才买的,连衣服上的标签都没来得及取下来。接过李斯递来的袋子,陈姐幽幽的叹了口气:“好吧,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陈姐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只是在外面不比在姐这,那些老板都是很黑的,你自己要多长两个心眼。而且,外面的世界比这个小城市要复杂的多,也要黑暗的多,你一定要小心。记住,凡事安全第一。”
虽然这番话多少有些罗嗦,不过李斯却觉得心里暖洋洋的。多少年了,李斯不知道到过多少地方,做过多少份工作,遇到多少老板,却没有一个像陈姐这般,李斯突然觉得,或许到这里工作是自己这一辈子做的最对的选择之一。
笑着点了点头,李斯没有多说什么,和陈姐告别后,就出了办公室。
外面徐卉无聊的趴在柜台上,玩弄着钥匙上的一个小挂饰。看见李斯出来之后,急急忙忙跑了过来,把李斯拉到柜台里,低声问道:“四哥,陈姐和你说什么了啊?”
李斯板着脸反问道:“你个小丫头,是不是你把我被打的事给陈姐说了?”
看李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徐卉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说道:“我也是担心你才给陈姐说的嘛!”
李斯一阵苦笑,果然是这小妮子说的,看着她一副委屈的模样,李斯只能轻声安慰道:“好了,四哥没有生你气!”
“真的么?那你和陈姐在里面说了些什么啊?”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我向她辞职了!”李斯淡淡的回道。
“啊?为什么啊?干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辞职呢?”徐卉皱着眉头问道。
李斯笑了笑,说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想换个工作环境而已!”
徐卉有些伤感的说道:“那你要离开这里了么?准备要到哪里去呢?什么时候走呢?”
李斯点了点头,“嗯,我准备到外面去闯荡一番,暂时还不知道在哪里定居,应该马上就要走了!”李斯并不准备把自己要去青山的事情告诉徐卉,他在潜意识里和任何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或许是不想以后徒增伤悲吧。
看着徐卉似乎有点要哭的感觉,李斯急忙说道:“好了,好了,如果我在哪里定下来了,一定第一时间告诉你好么?”
得到李斯的保证,徐卉才止住了想哭的冲动,幽幽的道:“四哥,那你以后还会回来么?”
李斯点了点头,笑着道:“当然了,这里还有你啊,我当然会回来看你了!”李斯知道,如果自己说不的话,这小妮子肯定没完了。
徐卉点了点头,伸手从钥匙窜上取下那个小熊猫挂饰,对着李斯说道:“那,四哥,小卉没什么送你的,这个挂饰你就拿去吧,没事的时候看看,小卉会一直祝福你的。”
李斯轻轻接过挂饰,说道:“放心吧小卉,四哥不会忘了你的!”
“那四哥你多保重,小卉就不去送你了!”此时的徐卉外表已经平静了下来,看着李斯,轻声说道。
李斯虽然心里奇怪徐卉怎么这么快就平静下来了,不过却也没有想太多,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嗯,小卉你也多保重,四哥有空就会回来看你们的!”说完也不再停留,毅然转身离开了小超市。
就在李斯前脚刚走,徐卉再也忍不住心里离别的伤悲,哇的一声趴在柜台上哭了出来,泪如泉涌,幸好此时超市里还没什么人,不然还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她。
陈姐也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静静的走到徐卉身旁,拍着她的肩膀,安慰道:“好了,小卉,大男儿志在四方,你四哥也应该出去闯天下了,你总不能让他一直呆在这个小城市吧。别哭了,再说,他不是说了吗,有空会回来看你的。”
陈姐不愧是过来人了,一句安慰的话果然让徐卉好受的许多,不过她还是趴在柜台上,轻轻抽泣着。
陈姐苦笑着叹了口气,此时再说什么都没用,还是让她哭出来好些。抬头望着李斯离去的方向,陈姐的眼神渐渐迷茫,似乎想起了自己的当年。
李斯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在徐卉的心里比他想象的要重要。
早晨,阳光明媚,在元广市一个中型网吧内,几个流里流气的青年正互相叫嚣着,原本安静的网吧内充斥着他们的吵闹声,旁人只能用厌恶的眼神看着他们,没一个人敢上去说什么。因为他们知道,这几个人不是他们能惹的起的。
这几人是这一片地区出名的小地痞,除了杀人放火,其他没什么不敢干的,平时就经常欺负老实人。而且据说其中某人和警察局的什么头头有着亲戚关系,就算报警把他们抓进去,没两天就放出来了。出来后更是变本加厉,不仅把敢报警的人毒打一顿,心情不好的时候还常常拿那人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