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3-6 17:55
“嘿,小子挺强啊,看来我只有拿出全部实力了。”刘成瞟了一眼还处在昏迷中的李琳说道,让他放弃这到口的美餐,他实在做不到,也只能拿出全部实力一战了。
事实上,刘成一直以为李斯只是异士,虽然看起来李斯的实力比他要高上不少,可这是他没变身的平常形态,实力只有没变身时的一半,这也是他有恃无恐的原因。
而且,他还有一样秘密武器,这样东西曾经几次将生死之间的他给拉了回来,他相信,这次也不会例外。
“嗷!”
闷吼一声,刘成的身躯渐渐开始发生变化。嘴角伸出的两颗洁白的獠牙显得有些阴森,白茫茫毫无焦点的双眸,却让人胆寒,一丝丝血红色能量带从毛孔渗出,环绕在刘成周身一米处,把刘成包围在内,缓缓移动着,每移动一圈,红色能量带便暗淡一分,直至完全消失。
整个过程李斯都只是淡淡的看着,他没有阻止,因为他知道,就算刘成变身,依然对他构不成威胁,毕竟两人的实力相差太大了,整整一个级别。
至于刘成居然是僵尸的事,李斯虽然没猜中,却也料了个大概,毕竟能安全从十楼跳下,带着一个人却还能有自己五成速度的,绝对不会是正常人类。
当然,有李斯五成的速度,不代表实力就是李斯的一半了,因为一成与一成之间的差距,并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要考虑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看刘成变身的外相,李斯可以肯定,他不过是刚成铜尸没多久,因为当年的他,也曾经历过这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变身的外相皆有不同,而刚到一个阶段的时候,因为还不熟悉体内的新版血液能量,因此不能很好的控制它们,而变身时则会有少许能量外泄,产生一些奇妙的景观。这种熟悉度,是随着自身能力提高而提高的,当你能完全控制变身没有丝毫生息的时候,那这个阶段就已经算到达巅峰了。
因此,只要是僵尸,很容易可以通过这种景象,判别实力。
想着刚才刘成变身时产生的血色能量带的浓度,以及地面风沙的飘动,李斯基本可以断定刘成成为铜尸不过一年左右的时间。
然而,李斯还是算错了,因为他把自己当作了对比标准,所以才断定刘成不过只有一年尸龄,如果是普通人,那基本相差不大。但他却不可能想到,刘成是僵尸中的异类。如果让他知道刘成其实只不过一个月的尸龄,恐怕李斯会惊得跳起来。
“唉,本来你很有机会阻止我的,可惜了——”刘成表情惋惜的摇了摇头,看向李斯的眼神就像看着死人一般。其实,他说这话是有用意的。
李斯根本就不为刘成的话说动,只是冷冷的说道,“废话,如果你以为这样就能干扰我,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刘成闻言一顿,心下却是一惊,他没想到自己的这点心计居然被看破了。变身后的他,刻意把气势重新拉到一个新的高度,再加上僵尸那可怕的外型,以及刚才的那段话,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心里都会出现波动。一方面摄于刘成强大的气势,一方面也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错过了一个好机会,心里渐渐就会产生犹豫情绪,精神也会稍微懈怠,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个结束战斗的好机会,毕竟在他心里李斯的实力依然不容小窥,能轻松就击杀他,刘成何乐而不为呢,因此他才想出了这个尚算不错的点子,可惜他算漏了一点。
他没料到的是,李斯不是他以前遇到的稍微有点实力的除魔异士,而是一个有着数百年尸龄的超级僵尸。
李斯根本就完全无视他刻意营造出来的气氛,刘成毕竟还不算笨,从李斯的淡定就可以看出,要么是李斯狂妄自大到近乎白痴的地步,要么是有着绝对自信的实力对付变身的刘成。
很显然,李斯绝对不是白痴。那么他就是拥有绝对的实力,根本就没把刘成放在眼里,就像拿着猎枪的猎人,也根本不会把被捕兽夹夹住的野兽放在眼里一样,即使它如何的呲牙咧嘴。
或许这个比喻有点不恰当,不过他们之间的实力差距,是人所共知的。
不过刘成好歹也是从生死之间走出来的,虽然经验和李斯还有很大的差距,不过至少能够迅速稳定心情,全身心投入到战斗中,既然玩心计基本没用,那就用实力开说话。他心里本就没把李斯的实力看的有多高,玩心计也只是图个轻松而已,虽然被看破,他也却只是肯定了李斯在经验方面的优势,却还是没把这些和实力扯到一起。
从鼻子里冷哼一声:“被你看破了!不过没关系,比实力,你依然不是我的对手。既然你不想废话,那你就——去死吧!”说到最后,刘成整个面目都变得狰狞起来,两个眼睛瞪得如铜铃一般,嘴皮上下翻开露出紧紧咬住的牙关,以及那更加显眼的獠牙。
话音刚落,刘成便以一种肉眼难辨的速度冲了出去,这速度比之变身之前,简直就不是一个档次。十指墨绿色的指甲闪烁着诡异的幽光,直直的比着李斯的胸口,这次刘成不准备玩什么花招,上手就是狠辣无比的杀招。
刘成的嘴角挂起一丝阴森的微笑,这一招是他用的最常用的招术,不少为名除害的异士都是在触不及防之下死在这招上,其中很多都是实力比他还要强的,因此他对他自己这招充满信心。
其实这招也很简单,就是极端迅捷的速度,加上无比强大的力量就够了,毫无花巧可言,唯一值得注意的,只是如何让速度与力量搭配的更紧密而已。但正是这种任何人都可以用出来的招术,却也是最难防的招术。拼的就是速度与力量,无论你其他方面再强,这里只要弱上一点,很可能就是身首异处的下场。
然而正是刘成用过很多次的招术,今天使来却是他认为最完美的一次,甚至以后的很长时间里,刘成都没能用处速度与力量结合到这种近乎完美的地步,几乎没有一丝的浪费。
正因为这样,刘成嘴角挂起一抹胜利的微笑。此时的刘成,仿佛已经看见自己在某个地方享用美人大餐的情景了。
可惜,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硬生生敲碎了他的美梦。
李斯看着向自己冲来的刘成,心里却异常平静。在刘成的眼里,可能自己的速度已经快到无法想像的地步了,可在比他高出整整一个级别的李斯眼里,却依然不够,或许堪堪能达到李斯七成的地步,这还是李斯没变身的情况。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3-6 17:55
微微摇了摇头,李斯的脸上交战以来第一次有了表情,那是一种嘲讽。
就在那带着尸毒的墨绿色指甲距离胸口还有半米的时候,李斯动了。很难形容李斯的速度达到怎样一种骇人的地步,反正在刘成的眼里,李斯就像根本不存在一样,突然消失了。
看着空空如野的旷地,刘成心下大惊,看己还是太小看这个对手了。
容不得他考虑太多,一道凌厉的,仿佛刀气一般的东西从头顶攻来。什么是速度,刘成此时才算真正认识到,这才叫速度。
刀气的速度已经快到凭现在的刘成根本就没有任何闪避可能的地步,然而就在这千钧一发的一颗,刘成终于用出了他那还不是很熟练,却非常有用的秘密武器。
“避!心眼——开!”
心底在吼出这句话的瞬间,那种奇特的感觉再次充斥在刘成心间,瞬间控制刘成的身体,以一种突破刘成本身实力的速度闪避头顶的刀气。
可惜,刘成在用出这招的时候,着实浪费了不少时间,虽然成功避开致命处,却还是被那锋利的“刀气”砍在肩口,销下一大块皮肉。
不过幸运的是,至少保护了完整的头部。虽然僵尸就算没了脑袋也不会死,可僵尸也会痛,而且没了头部,怎么抵挡对手下面的攻击,没视觉,没听觉,没嗅觉,还能拿什么来判断敌人的动作?刘成又不是李斯,他可不想死,他还要好好享受这世间美女呢。
转头看了看三角肌被整块销下来的地方,刘成不由倒吸一口凉气,裸露在外的肩胛骨以及手骨上还挂着丝丝肉沫,鲜血似乎不要钱的往外狂喷,染得地面一片腥红,而此时痛感也开始袭击他的神经。
事实上攻击刘成的并非什么刀气,李斯也没有用武器的习惯,他喜欢用肉体击碎,甚至撕裂的感觉。刘成眼中的刀气,其实只是因为李斯强大的力量以及速度所带起的锋利气流罢了。由此可以想象,光是带起的气流就有这般威力,那如果被那一下击中,将会是什么画面。
看着一脸痛苦,眼神却无比怨毒的刘成,李斯嘴角浮起一丝嘲讽。他一直没有把刘成的实力放在眼里,之所以一直不敢过于逼迫刘成也是害怕他狗急跳墙,伤着李琳,所以每次都等刘成先出手,而李斯则要一击必杀的效果。
不过可惜,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眼看要得手的时候,刘成总能以一种诡异的速度逃过必杀的一击,对于这点,李斯一直想不通。
不过,这并不妨碍李斯要杀刘成的决心,敢动自己的亲人,李斯并不介意让他早日到地府报到。虽然李琳是不是李斯的后代还有待确定,可李斯始终奉行宁杀错,不放过的原则,放在这件事上,也可以这么处理。宁救错,不放过。等到事后才后悔,那不是李斯的作风。
刘成也想不通,自己变身后的速度居然还是敌不过眼前这个文质彬彬的男子,这让他实在难以接受。转头再次看了眼已经渐渐开始愈合的手臂,刘成心里的怨恨更加浓了。这可是他第一次受伤,以前就算和那些异士苦斗,可每到关键时刻,刘成总能依赖自己的秘密武器化解过去,再加上那无比熟练的一招反击,很多高手都栽在这上面,却没想到今天用了秘密武器却还是被击伤了,这怎么能不让他恼羞成怒。
至于这个秘密武器,刘成这个当事人却也不熟悉它的来历,从他有意识的那一刻起,这个秘密武器就已经存在他心里了,或者称为血技更恰当一些,这个血技的名字叫做“心眼五部——‘避’字部”。
这个血技很是奇妙,每当刘成遇到生死攸关的情况下,只需要在心里默念“部决”就会有一种奇特的东西控制住他的身体,安全避开对手的攻击,而且几乎从来没有失败过,就连李斯的这次攻击,都可以算基本成功避开了,之所以还会受伤,只是他念的晚了而已。
也正是这个血技,刘成才能活到今天,不然恐怕早就被那些躲在城市里的除魔异士给送入黄泉了。当初第一次用处这个血技的时候,刘成还很是激动了一段时间,因为有了这项技能,那无论和谁战斗,自己就基本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只要一有危险便用出,那谁还伤的了自己?
不过随着刘成遇到的对手越来越多,他才渐渐发现这个血技的致命弱点,或者不如说是瑕疵。
这种血技我们暂且简称它为——心眼之避!
心眼之避似乎能探测出对手的真实实力,从而选择最恰当的速度闪避,决不会多用一分力。打个比方,假如心眼之避探测出李斯的真实实力,计算出用X的速度可以完全闪避李斯的攻击,不受丝毫伤害,那么刘成在和李斯战斗的时候,每次用出心眼之避的速度都会是X,不会多加一点,也不会减少一点。
这样本没有不好,但是如果对手用了什么东西一瞬间加速,心眼之避依然只会使用自己计算出来的X速度,而不会把外界的物质因素算在内,这样就可能造成闪避速度不及对手使用外物而瞬间提高的攻击速度,从而丧命的结果。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还有一个才是心眼之避的真正瑕疵。心眼之避每使用一次,都需要十秒钟的缓冲时间,才能使用第二次。可是要知道,胜负往往就在那一瞬间,更别说十秒钟那么长,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了。
刘成因此只能无奈的放弃挑战高手的想法,毕竟十秒钟的时间,对于高手来说,完全足够灭他十次了。
这一切刘成都知道,这也是为什么每次攻击之后,他总要拖上那么一段时间,为的就是以防万一。
可惜李斯却是完全被蒙在鼓里,不然乘胜追击之下,刘成定然不能全身而退。
这次,李斯还是没有主动攻击,只是站在原地,淡淡的看着刘成慢慢愈合的手臂,脑海里却在想着什么。
刘成抹了一把脸上因为痛苦而渗出的细细汗珠,鼻子里轻哼一声:“看来是我小看你了!不过你别得意,凭你的实力是杀不了我的,大不了我们就这么耗着。”在清楚认识到自己和李斯的差距之后,刘成就断了胜利的想法。虽然他的躲避血技很犀利,可是他现在缺乏的就是强劲的攻击手段,在力量和速度完全处于下风的情况下,刘成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凭什么能打得过李斯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3-6 17:56
反正他有心眼之避护身,在瑕疵被发现之前,他基本立于不败之地,到也不怕李斯。
但这样托下去却不是李斯想看到的,毕竟他还有很多事要等着他去做,他没时间在这里浪费。但眼下他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如果主动出击,把刘成逼得狗急跳墙,用李琳当人质,一不小心伤着她了,更不是李斯愿意看到的,毕竟此时两人的位置,李琳就处在刘成的身后一米处,就算李斯速度再快,也不可能刘成后退一米的时间内超越他吧。
“不如这样,你放我离开,我把她还给你,咱们就算两清了,怎么样?”就在李斯进退两难的时候,刘成却突然提出了这样一个建议。
仔细想了想,李斯也觉得目前只有这个办法可行,不过
嘴角挂起一抹神秘的微笑,李斯点了点头,“好,就这样!”
“那你站那别动,等我先走出这个工地,你再过来。”刘成说完,后退一步,站在昏迷中的李琳身前,墨绿色的指甲轻轻在李琳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划出一条口子,随即说道:“不用担心,这只是轻量的尸毒,想必你会有办法救她的。千万别玩花样,虽然只是轻量尸毒,但是如果不在十分钟内救她的话,这么漂亮的美人可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看着刘成在李琳手臂上划出的寸许小口,里面流出的居然是绿色血液,李斯就知道他所说不假,也正因为这样,李斯顿生满腔怒火,却不敢轻举妄动,唯恐李琳就因此毁在这个小人手上,他实在没料到,刘成居然还有这一手。
看着李斯仿佛要喷火的双眼,刘成阴阴的笑着,他可不相信李斯会轻易放过他,因为如果是他自己就不可能放任威胁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因此才出手划伤李琳,他料定李斯不会为了杀他,而放任李琳毒发身亡。
干完这一切,刘成立马转身,向着黑暗飞奔而去。而李斯也急忙跑到李琳身前,不急考虑其他,直接拿起李琳的玉手,照着那道伤口吮吸起来,他要把尸毒吸出来。
虽然这个办法很原始,不过却很有效。不过一会,尸毒已经被李斯全部吸了出来,而伤口的血液也再度恢复到正常的红色。看着李琳呼吸渐渐平稳下来,李斯这才松了一口气。
抬头望了一眼刘成离去的方向,李斯眼里闪过一丝阴芒。
刘成的猜测很对,李斯的确没有放过他的打算,到不是因为刘成会威胁到他,刘成的那点实力别说杀他,能否伤到李斯都是问题。之所以要将刘成赶尽杀绝,一方面是因为李斯的性格不允许他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另一方面却是为了李琳着想。毕竟李斯不可能天天呆在李琳身边,要是哪天刘成再度回来绑架她,那后果不是李斯愿意见到的。
可惜,此时就是李斯想追,也很难追的上了,毕竟深海市这么大,他不可能知道刘成到底往哪跑了。
刘成极速在黑暗中奔驰着,身体的速度已经被他发挥到极限了,他却依然不敢放松下来,一想起李斯那极端恐怖的速度,他就不得不咬牙继续飞奔,他不敢赌李斯究竟是救李琳还是来追杀他,其实他指甲的那点尸毒,究竟能阻挡李斯多久,他心里都没底。
无声在黑暗中飞奔许久,直到体力已经渐渐有些不支的时候,刘成才停了下来。
狠狠呼出一口浊气,刘成这才放松了下来,马不停蹄的跑了半个小时,也没看到李斯追上来的踪迹,想来应该安全了。
找了个长椅坐了下来,刘成也不知道自己跑到哪了,反正这里看起来很象个公园。
“妈的,那小子还真厉害,特别是那速度,还真不是人的速度,可惜了,到手的美人大餐又被夺回去了。”刘成有些沮丧的想到,以前对自己实力充满自信的他,这次可算是吃到苦头了,要不是依靠血技,能不能活着回来都是未知之数。
无奈的叹了口气,刘成的脑海里又浮现出李琳那完美的身段被他抱在手里的感觉,心里的欲望无可抑制的升腾起来。
“不行,老子一定要把那个美人弄到手,反正那小子不可能天天都跟着她,等她单身的时候,我就找个机会下手,到时候那小子就算想找我也不可能找的到。”想到这里,刘成阴阴的笑了起来。
不得不说,刘成这个办法还真是插到了李斯的软肋,此时的李斯就在为这烦恼着。
看了眼被自己横抱在手中,居然还在没醒过来的李琳,李斯无奈的皱了皱眉,“女人有时候真是麻烦啊。”其实白天保护李琳对李斯来说到不是多大的问题,反正两人都在一个地方上班,只是下班以后就是个麻烦事了,自己总不可能天天都猫在她家底下,等那个色魔上钩吧。
至于住在她家,这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嘛,让别人知道了还不定说成什么了,李斯自己倒是无所谓,反正李琳说不定是自己的后代,心里到也没什么负担。可这些谣言要是传出去了,对李琳这个女孩子来说,总是不好的。
不得不说,李斯的思想在某些地方还是很保守的,在这个现代社会,男女同居早就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了,可李斯潜意识里还是对此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话说回来,让李斯不管李琳的死活,显然他也做不到。暂且不提李琳是他后代的事,就说两人本就是同事,而且还是关系很好的那种,李斯也不能看着李琳被别人糟蹋,可一直守着她,对李斯自己事无疑要造成一定的障碍,甚至求斯找到闲智之后,李斯也不能在第一时间去办自己的事,这显然也是他烦恼的原因。
“唉,还真是麻烦啊!”无奈的叹了口气,如果换个不认识的人,李斯才不管他的死活,直接就扔在路边了,可现在算了,先这样吧,以后找个机会把那个色魔杀了,那就一了百了。
暂时看来,这个办法是最好的了。
怀中的李琳依旧昏迷着,表情很安详,就和正在熟睡中一样。
李斯好笑的摇了摇头,她这一昏,害得两个僵尸为她厮杀,女人天生果然要占便宜啊。看着那张美丽的脸庞,李斯突然觉得,在那精致的五官之下,似乎隐藏着某人的影子,那影子对李斯来说是那么熟悉,那么令他怀念。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3-6 17:56
“老大,你看,那个就是上次菜市场撩翻我们兄弟的小子,就是手里抱着个女人的那个。”一个瘦瘦的少年对着身旁的彪哥说道,眼神紧紧的盯着对面马路上行走的一个手里抱着女人的男子,神情满是怨恨。
彪哥顺着少年所指看去,一个长得文质彬彬的青年,手中抱着一个身材火爆的女子。青年没什么出奇之处,倒是那女子略微褶皱的衣物根本不足以遮挡那绚丽的春光,雪白的肌肤裸露在外,吸引了这边大半的目光。
彪哥再怎么说也是道上的大哥级人物了,虽然好色是男人的本性,但大哥的表面功夫还是要做足,不然怎么震得住这帮小子,略微遗憾的收回贪婪的目光,立马换成一副威严的模样,转过头来看着手下的一群色狼,厉声喝道:“别看了!你真的确定是那小子?”后面这句话是对那个瘦瘦的少年说的。
少年坚定的点了点头,开玩笑,上次自己可是被他打断了一只手,怎么可能不记得这个仇人的模样。
“哼,欺负到我丧彪头上了,也不称称自己的斤两。阿黄,你放心,大哥一定帮你出头。”说道这里彪哥顿了顿,看了看一脸感动的阿黄(那个少年)心里很是满意。
这年头当大哥不容易,不仅要养这么多小弟,就连控制他们也要讲技巧。强势的时候还好说,手下跟着自己有饭吃,有钱赚,稍微张狂一点,也还是有手下跟着自己。可是一旦自己落寞了,那就不好说了。如果还不借着这种机会拉拢拉拢人心,说不定自己势微的时候,免不了要被手下捅刀子。
不得不说,这彪哥对这些还是有些研究,至少这群小弟中大半人都被彪哥这种“义气”所感动。
想到这里,彪哥拍了拍阿黄的肩膀,才接着说道:“兄弟们,冲过去把那小子给我废了。”一众小弟听到老大发话了,纷纷怪叫一声,挥舞着拳头向着马路对面的青年冲去,看他们的表情,却很是兴奋。
彪哥微笑着看着这群小弟,满意的点了点头,混黑道,靠的就是人多欺负人少,自己这二十几个小弟,还摆不平那一个瘦弱青年么?虽然彪哥知道那青年一个人就摆平自己六个小弟,可那只是几个刚入会的少年而已,而这次可基本都是五大三粗的莽汉,彪哥可不相信他还能把二十多个大汉都撩翻了。
事实上,彪哥此时肯帮阿黄出头,心里还是有私心的。且不说这样能提升他在小弟心中的地位,最重要的是,他看上了青年手中的那名女子,抢回去自己享用不说,完事了还可以赏给下面的弟兄,这又能为他多少赢得点声望,等兄弟们都玩腻了,再放在自己的场子里去,多少还能帮他赚点,简直就是一举三得的美事,就算没有小弟被打这档子事,他说不定还是会对这两男女下手,毕竟他就是干这个的。至于那个男的,直接做了,找个偏僻的地方扔了,警察就算想查,也不知道从哪下手。
且不说彪哥在这边想的多么美妙,这边的小弟已经把青年拦了下来。
除了彪哥和瘦弱少年,其他的小弟都跑了过来,把青年团团围在中间,无论眼神还是表情,都明显的暴露出,他们没安好心。
“嘿,小子,识趣的就把手里的小妞放下,哥们说不定还可以饶你一条活路,不然”一个稍微机灵点的小弟阴笑着说道,两只泛着淫光的眸子紧紧的盯着青年手中的女子,脑海里龌龊的想法表露无遗。
而身处当中的青年却是紧紧皱起了眉头,不是他害怕了,而是他想杀人了。这青年不是李斯还会是谁。
“真是什么人也敢欺负到我头上来了。”若是平常的时候,李斯还算是比较温和的一个人,至少不会一动不动就发火。但刚刚经过刘成的挑衅,李斯就已经憋着一肚子火,现在一群小混混也敢上来抚虎须,也难怪李斯会不爽了。
“滚!”看着这群明显不怀好意的彪汉,李斯冷冷的喝道。彪汉怎么样?长得壮又怎么样?在李斯的眼里,也只不过比蚂蚁要稍微强大一点而已,还不足以让李斯正视他们。
“哟,小子挺狂的啊,也不看看哥们是什么人,居然敢叫我们滚,你他妈的活腻歪了是吧。”一个满脸横肉的光头大汉恶狠狠的喝道,看李斯那瘦小的身板,光头觉得自己只需要一只手就可以把他捏扁了,语气里自然带着些许不屑,也根本没把李斯放在眼里。
不光是光头,其他的小弟也是同样的一副表情。
李斯冷哼一声,不是自己不给他们机会,是他们不懂得把握机会。既然这样,那就不能怪自己心狠手辣了。
双手略微把怀里的李琳一紧,确保她不会因为自己的速度而掉下去,眼神冷冷的从这群大汉的脸上扫过,看的他们心里不由自主的生出一股寒意,就在这时,李斯动了。
毫无悬念的一场战斗,无论这群小混混外表再怎么彪悍,他们都还只是一个普通人,如何能和李斯这个嗜血僵尸相比。只不过眨眼间,位于李斯正前方的几个大汉纷纷倒飞出去,鲜血仿佛不要钱一般从嘴里狂喷而出,在空中洒下一道绚丽的血色彩虹。
剩下的小弟均被眼前的情况弄的一愣,大脑根本反应不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这么一会,又是几个大汉吐血倒地。
这还是李斯脚下留情了,他只用了两分力道,才有的这幅情景,如果力道大点,指不定就直接把这群大汉的身体给踢碎了,那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因为他还不想把自己雪白的鞋子给弄脏了,他可没时间拿去洗。
“嘭!”
对面的彪哥一脸吃惊的看着倒在自己身前不远处的光头,此时的他还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本来正和少年聊天的他,却被一声声惨叫吸引了注意力,刚转过头来就看见光头从天上掉了下来,挣扎了两下便没了生息,还没反应过来,又是几个熟悉的身影从天上掉下,落在其他地方,也是颤动两下,便不动了。
这样的情景让他这个老大一时间处于大脑当机的状态,脑海里充满了疑问,“这是怎么回事?”还没等他想明白,他的那群小弟就把结果展现在他面前了。
只听一阵惊恐的叫声此起彼伏的响起,原本围成一个圈的小弟纷纷四散逃开,仿佛他们围着的就是一个魔鬼一般,甚至有两个小弟来不急看路而撞在了一起。
这还没完,在彪哥的眼里只看到逃开的小弟一个个莫名其妙的飞了起来,和以前的小弟一样,在空中画出一道血色彩虹之后重重的砸在地上,十几个小弟在一分钟之类无一例外的步上他人的后尘,在小小的街道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也不知是死是活。只有一个身影静静的立在当中,显得如此诡异。
鲜血染红了这片大地,已经渐渐开始渗入道路当中。浓重的血腥之气弥漫在空气中,让人忍不住胃里翻腾。原本宁静的街道,从此以后却成了老百姓口中的修罗场。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彪哥和瘦弱少年此时却是一脸呆滞的看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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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6 17:57
“嘿,你们两个是不是也和他们是一伙的?”李斯冷冷的看着这两个一脸惊恐的家伙,厉声问道。
彪哥和瘦弱少年都被李斯这一喝惊的回过神来,看着血地中央的李斯,脚步下意识的一退,颤颤微微的答道:“不不是。”如果说他们现在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话,那他们也不用混了。
“真的不是么?”李斯冷冷的问道。
两人被李斯阴森的语气弄的心里一阵发毛,嘴里下意识的就要脱口而出,却就在这个当口硬生生止住了。两人心里都明白,如果说是一伙的那按李斯刚才的表现,两人肯定要死,那还不如坚持到底,就说不是,说不定还能换来一条活路。
“不不是!”两人异口同声的答道,语气不由自主的有些颤抖。要说彪哥在道上混了这么久,什么样的情况都见过,唯独还就没见过一个人屠杀二十多人还屁事没有的,而在那样的情况下,杀人的人给其他人的心理压力无疑是巨大的。彪哥现在就是深有感触,每次看着他那冰冷的眼神,就感觉一波波恐惧夹杂着寒意向自己袭来,逼得自己不得不低下头去,仿佛那不是人的眼神,而是魔鬼的眼神。
李斯闻言皱了皱眉,心里却在考虑到底杀不杀两人。虽然两人说他们不是一伙的,但李斯不会傻到相信他们,不过他也不想枉杀好人,这可有点难办了。
两人忐忑不安的看着一动不动的李斯,心里却在盘算着怎么保住自己的小命。跑?他们可不认为自己的速度能快的过那个变态;杀?那根本和送死没什么区别。不反抗的话,难道就这样把自己的小命交在别人手上?
不过接下来两人就不用继续考虑了,因为李斯没有给他们继续想下去的机会。
很难形容彪哥此时的心情是怎样,愤怒,羞愧,恐惧,绝望,或许都有吧。就在刚才,本来相距十米外的李斯凭空消失了,这个变故很突然,彪哥敢肯定自己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过他,可就是这样突然就没了,一时间大脑根本反应不过来,整个人愣在当场。就像本来正在看电视,看的正入神的时候,电视却突然消失了一般,给人很怪异的感觉。
下一秒,身旁的瘦弱少年惨叫一声飞了出去,这一声也恰到好处的把彪哥给拉了回来,不过他连转头的时间都不够就感到身体一轻,随即眼里的东西都飞速向后掠去,而地面也离自己越来越远。
“嘭”!
身体重重的砸在地上,整个背脊一阵剧痛,连带着胸腹一涨,一股血腥味钻入口腔,身体一弓,“哇!”的喷出一口淤血。
淤血一经吐出,彪哥感觉整个身体都要好多了,只是背脊还是火辣辣的痛。正当他情绪复杂,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的时候,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却传入耳里。
不用看,彪哥也知道是谁。此时他很想爬起来远离这个魔鬼,可虚弱的身体却根本不足以支撑他近一百八十斤的身体,只能静静的躺在地上,等待死亡。
直到此时,彪哥已经绝望了,这个魔鬼从始至终都没打算放过他们,可笑他们还期待着一点生存的希望。此时的他很不甘心,摸爬打滚好几年才混到现在的位置,其中的艰辛根本不足为外人道,现在却因为一次过失,就要把自己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基业全部夺走,换了谁,谁也不能甘心。
不过这能怪谁呢?怪那个魔鬼么?如果不是自己先带人去招惹他,大家各走各的路,也就根本不会有今天的事。那怪自己和这帮兄弟么?道上混的,吃的就是这碗饭,黑社会不靠抢的,靠什么!
说到底,这就是命。罢了,下辈子争取做个好人吧。想通这点,彪哥整个人都放开了,心里也不如方才那般恐惧,只是轻轻的闭上了眼睛,默默等待死神的呼唤。
“嘿,没死就站起来。”死神的呼唤没有到来,倒是魔鬼的咆哮在他耳边想起,疑惑的睁开双眼,魔鬼就站在他的身前。
艰难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虚弱的身体经过刚才短暂的休息已经稍稍恢复点体力,虽然站着还是有些摇摇晃晃,但至少能支撑着不让自己倒下。疑惑的看着李斯,彪哥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到底什么药。
事实上,早在李斯把彪哥踢飞之前,他就已经不准备杀他了。只是右脚收力不急,还是有那么一成力道踢在了彪哥身上,也幸好没把他踢死。
求斯去寻找闲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消息,李斯不可能只守着这一条路,多找点其他的办法,成功率自然也大些,所以才留下了彪哥的命。
在李斯想来,这彪哥肯定和被自己杀了的小混混是一伙的,那自然也是混黑道的,那可是消息最为灵通的地域之一,想必找一个人也不会多难。
“你想不想死?”李斯淡淡的问道。
彪哥闻言一愣,他没想到李斯一开口居然是这么个问题,迟疑了一下,彪哥还是答道:“不想!”这不是废话么,谁想死啊。然而他却不知道,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他眼中的魔鬼,就是一个想死的异类。
“那好,只要你帮我办一件事,我就可以不杀你。”话虽然像是商量,但李斯的语气却是肯定。
彪哥知道,只要自己不答应,那等着自己的就是死神的召唤。他还有选择么?没有,所以他只能答应,至少这样还能活命,点了点头,问道:“要我帮你办什么事?”
“很简单,帮我找一个人!”
宝安区,某个政府划分的拆迁地区,周围的房屋早已被清理出来,整个拆迁范围内已经无人居住,也很少有行人从这里路过,除了某些无所事事或者赶时间的人们。
在其中一条寂静的街道上,两个男子面对面交谈着什么,其中一个青年的手上还抱着一个妙龄女子。而在他们四周,则是一片血色的世界,数十个大汉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在两个男子身侧的一栋破旧楼房上,一个全身笼罩在黑袍中连性别也分不出来的人,诡异的站在只有拳头大小的一块竖立着的管子上,静静的看着下面的两人。
不知道是光线的原因,还是黑袍真的太大了,无论你从那个角度,都不能看请他的脸部,只有那一双明亮的眸子,可以让人知道他的确存在。
这时,他说话了,只听一阵莫名其妙的话语从他嘴里传出,声音偏于中性,很难由此判断他的性别,只听他道:“银尸境界,血技:不可查,状态:未觉醒,实力对比:较低,战胜几率:百分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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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6 18:01
第三集 东海龙腾
等到李斯把李琳待会她家里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幸好今天是周末,不用上班,李斯把她扔在床上也就任她睡去。
终于轻松了,李斯懒懒的靠在沙发上,狠狠的松了口气,昨天晚上的事实在太多了,搞的自己精神都有些疲惫了。
丧彪也被李斯给打发了,李斯不怕他不办事,只要他还在深海,自己要杀他简直易如反掌,这个道理想必他自己也知道。
一边是求斯用原始的办法挨家挨户的寻找,一边靠丧彪在黑道上打听消息,双管齐下,只要闲智还在深海,要把他翻出来应该不会太难,这下自己可以好好放松放松了。
父母,妻女,超市,精神病李斯迷迷糊糊想着自己经历的这一生,想着想着,意识渐渐模糊下来,双眼缓缓合在一起,沉睡了过去。他实在太累了,一晚上接着几场战斗,虽然都占了绝对的优势,但他也很疲劳了,不仅是肉体上的,还有精神上的。
深海市虹桥码头是深海市最大的航海码头,在这里汇集了世界各地的船只,各种船只争相斗艳,色彩斑斓,大小不一,俨然一副游轮展览的姿态。
然而,在这样一片绚丽的光景中,却有一艘独特的游轮静静的停靠在码头上,与其他船只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倒不是这艘游轮外形怎么怎么奇怪,而是人气差别实在太大了。
这艘游轮从外表看来应该是排水量达上十万吨的豪华游轮,整个船体长339.6米,宽38.6米,从大小来说,在06年以前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豪华游轮。
但就是这么一个超级豪华游轮,在它入口处却是冷冷清清,与其他船只的热闹相比,自然显得诡异异常。
当然,这只是对于游客来说。如果是在这里工作的工作人员,就丝毫不会感到奇怪了,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是海联会的专用船只。
海联会是深海市地下秩序的维护者,说白点,就是深海市黑道的龙头,整个深海市的黑暗势力,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下。
不过一个黑社会弄这么一艘豪华游轮干什么?
事实上,这艘游轮并不像表面的那么简单。
这艘游轮叫——海联号,是海联会的私有资产。据说当年海联会将它买下来的时候,花了总共一亿美金(不知道具体价格,虚构一个)。
“海联号”的尺寸相当于“泰坦尼克号”的3倍,身长更是超过了著名的埃菲尔铁塔。可容纳5740名乘客、船员及服务人员。它能自行解决一些有关能源和饮用水的问题,此外还能进行垃圾处理。
中部大厅足有7层楼高。“海联号”的各类设施都是一流的。船上有1817间客舱,每间都装有等离子电视。
而船上最大的“总统家庭舱”,有4个卧室、4个浴室和一个户外漩涡浴池。
它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海上体育馆,除健身房、桑拿室、拳击台外其他现代化设施则包括高尔夫球场,雪茄俱乐部、婚礼教堂、免税商店街、spa吧、有10座饭店和16家酒吧、6层楼高的购物中心和能容纳1300人的剧院等等应有尽有。
在游轮的顶层天台,有一个十几米高的攀岩壁、非常先进的人造冲浪设备、豪华游泳池一池二用、晚上便是美奂的舞池。
甲板下的购物中心则有6层楼高、100多米长。每晚还会举行马戏表演。此外,船上还有卡拉OK厅,由于隔音良好,任何在客舱中休息的游客都不会受到噪音骚扰。
这些都不算什么,它最吸引人,也是最赚钱的,就是它甲板中心的“海上红灯区”。在这里,衣着暴露的各国美女,一掷千金的豪华赌场,种类齐全的各类毒品应有尽有。当然,这些东西都是海联会买来过后才加上的。
甚至可以这么说,只要是你见过的,在这里都能找得到。
最重要一点,在这里你根本不用害怕会被警察抓,因为这些东西只有到了公海才会开放,而在公海,除了船只的注册国家,其他任何国家都没权利上船搜查。
而这艘船只的注册国家是南美的一个岛国——西西斯阿利亚(杜撰)。
当然,这样有背景的豪华游轮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上的去的,每个月海联会都会对他们觉得够资格的人发出请帖,只有拿到请帖的人才有资格在二十号这一天登船,进行为时二十天的海上旅行。
如果游轮剩余的位置实在太多了,海联会才会把空出来的拿出来卖,趁机赚上一笔外快,当然价格绝对是骇人的,除非你实在很有钱,否则还是不要奢望能够上去参观了。
今天正好是二十号,也是每个月海联号开放的日子,冷清了几天的海联号将要再度开始它的使命。
“师傅,去虹桥码头。”李斯对着司机说道。
现在他心里很疑惑,就在昨天晚上他收到了一封无名请帖,里面夹着一张便签,上面这样写道:“闲智,明天,虹桥码头,海联号,7—101。”
照他想来,这句话应该是说:如果想知道闲智的消息,就在明天到虹桥码头登上一艘叫海联号的船,然后到7—101号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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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这样,李斯才疑惑不已。在深海市知道自己在找闲智的人寥寥无几,除了求斯和丧彪以外就没有第三个人了。求斯是个鬼,自然不可能说出去,那就只能是丧彪走漏的消息。
想想也对,自己叫丧彪在黑道放出消息了,而且也告诉了他地址,别人要查自然很容易就查到自己了。
但是,李斯还是有点想不通,如果是闲智收到消息要找自己,何必这么拐弯抹角的,直接打电话,或者托丧彪来给自己消息就行了,何必搞什么便签。
如果不是闲智的话,那会是谁呢?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李斯才来深海还没几个月,除了公司的同事,根本不可能有谁认识自己,再说自己也不是什么大官,也不是富豪,别人图自己什么?
这些问题任李斯向破脑袋也不可能想出结果来,反正到了船上一切就会有分晓了,自己又何必在这里浪费脑细胞。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切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当李斯到达码头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李琳早已经等的不耐烦了,看着李斯一副悠哉悠哉的模样,她就感觉气不打一处来。
“喂,我说你怎么搞的,说好10点,你自己看看现在你迟到了多久?”李琳没好气的说道。
李斯慢慢走到李琳身前,双手一摊无奈的说道:“这也不能怪我啊,路上堵车!”
李琳狠狠的瞪了李斯一眼,说道:“这次就算了。对了,你找我来这里到底有什么事?”
“哦,没什么,只是想带你上船去玩玩!”李斯笑了笑,说道。
“上船?”
“是啊,就是这艘,海联号!”李斯抬手指着一艘巨大无比的豪华游轮说道。
“你没事吧?好好的上船玩什么。你知不知道,这可是海联会的船,不是你想说上去就可以上去的!”李琳刻意压低了声音说道。她可是已经在深海工作几年了,怎么可能不知道海联会的来历。
李斯闻言笑了笑,从怀里拿出一张金色的请帖,放在李琳眼前晃了晃,“没事,我可是有请帖的。”
李琳不可置信的看着李斯手中那小小的请帖,她可是知道一般人根本不可能拿到这个东西的,李斯一个小小的平面设计员怎么可能会收到的。
“你怎么会有这个的?还有,你叫我干什么,我可没打算和你一起上去。”李琳皱着眉头问道。
“哎呀,别问那么多了,先上船再说。”李斯被她一连串的问题搞的头昏脑胀,不由分说拉着她向着海联号走去。
“喂,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喂,轻点,我还没给公司请假呢!”
“我已经帮你请了!”
“喂,我没拿行李啊。喂,轻点。”
就在李斯两人刚刚上船不久,随着一声悠扬的汽笛声响起,海联号缓缓开动了,由此也正式宣告一月一度的海上盛典开始了。
“给我准备一个房间。”此时李斯两人正在中央大厅的服务台,这里就是登记以及开房的地方。
“请出示您的请帖。”柜台里的是个女服务员,很有礼貌的说道。
李斯闻言把金黄色的请帖拿了出来,摆在服务员面前,等着她的下文。
“哦,李斯先生您好,因为您是尊贵级宾客,所以您在船上的一切消费都将全部免费,您只需要拿这个请帖就可以在海联号的任何地方得到您想要的任何东西。您的房间我们也为您安排好了,请跟我来。”看着李斯拿出来的请帖,服务员明显的愣了一下,随即微笑着说道。
“尊贵级?免费?”李斯也被服务员的解释弄了一愣,他实在没想到居然会有这么好的事。如果是一般人遇到这种事,只怕立马高兴的要跳起来,可李斯却在想它背后的含义。
“是谁居然肯花这么大的代价,也要把自己请到船上来?”李斯可不认为自己有这么大的价值,为人处世一向低调的他实在想不出有谁这么看重自己,或者这本身就是个阴谋。
拉了拉身旁还处于震惊状态的李琳,随即跟着服务员的脚步走去。不管是谁有什么阴谋,李斯都要把他从黑暗中揪出来。如果是闲智那自然最好,自己还不用费力去找他了。但如果是别人借着闲智的名头把自己引过来搞什么阴谋诡计,那李斯也不介意亲手毁了这一切,反正对于他来说,这不过是分分钟的事。
看了看身旁用看怪物一样眼神看自己的李琳,李斯无奈的笑了。没办法,从几天前那一个晚上之后,李斯已经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她真的是自己的后代。自然的,保护她的责任李斯只能一肩扛下来,这次也只能把她带上,毕竟留她一个人在深海,李斯不放心。
“李先生,这里就是您在船上的住所,因为只有两个人,所以我们为您准备的是小号的总统套房,您还满意么?如果不满意,我们可以马上为您换一间!”服务员脸上的笑容一直没变过,依然是那么亲切,就是您啊您的,听的李斯实在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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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满意,不用换了。”李斯对物质从来就没有太高的要求,只要过的去就行了,别说是总统套房,就算是经济房,李斯都会说满意。
“那我就不打扰您和您太太休息了,如果您有什么要求,可以直接打电话吩咐,我们会尽快帮您办理。”
“好,知道了,你走吧。”李斯随便敷衍了两句,终于把那个服务员给打发了,有时候别人对你太恭敬了,反而让人觉得不舒服,李斯现在就是这样。
然而背对着李琳的他却没看见,在服务员说您太太的时候,李琳的脸上明显的泛着红晕,随即似乎是想起什么,眼神渐渐暗淡了下去。
就在李斯房间不远处的另一间总统套房内,正有两人交谈着什么。
只听其中那个中年男子恭敬的说道:“任老,你吩咐注意的那个年轻人已经上船了,他的房间就在101号。”
另一个坐在一张躺椅上的老人闻言点了点头,“嗯,很好,吩咐下去,无论他有什么要求,都一定要满足他。”
中年男子点了点头,随即迟疑的问道:“任老,那人真的能帮到我们么?要知道这次来的可是‘绝杀’的人,这”
老人挥手打断了他的话,“放心吧,没问题。”
听见老人不想多说,中年男子只能点了点头,随即在老人的吩咐下,退了出去。
等到中年男子离开房间后,老人才缓缓转了过来。他的面容很普通,给人一种面慈目善的感觉,不过当他皱眉的时候,神情却带着一种独特的威严。
叹息一声,老人喃喃的道:“就是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帮我,以前他就最讨厌别人骗他了,要是让他知道是我骗了他,会不会把我也一起杀了?”
想到这里,老人缓缓的闭起了眼睛,似乎不愿在想下去,不管怎么样,先渡过这道难关再说吧。
“这还能叫船么?简直比得上一座小城了。”
李斯站在甲板上无聊的发着如此感慨。在房间里没休息多久,李斯心里一直惦记着那张便条的内容,想了想还是出来先找到那个‘7—101’再说。
等他把中央大楼全部找了个遍,居然愣是没找到7—101的房间。不要奇怪,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里的房间号全是乱的,就像他左边的房间,门牌是1—210,而他右边的房间门牌居然是4—109。
结果一圈找下来,就是没看见7—101,也难怪他会郁闷了。
刚刚上船的时候其他人大概都在房间里准备,所以李斯也没看见多少人。现在一出来才发现,何止是人山人海啊。
光是面前这一块露天人造游泳池就被挤得满满当当,李斯甚至觉得应该再建的大点。
如果李斯是色狼的话,那他此时一定会兴奋的跳起来,可惜他不是。各色美女穿着样式不一的泳装,徘徊在人群之中,不时和那些满身膘肉的胖子打打跳跳,整个动作暴露出无限春光,只看的那群色狼恨不得立马就扑上去。
不过唯独李斯的注意力不在这上面,此时他还在默默的寻找着传说中的7—101。
还好没把李琳拉出来,不然现在她又要抱怨了。李斯庆幸的想到,他可是领教了那个小丫头的河东狮吼,就在房间里,那丫头足足吵了他半个小时,如果她不是自己的后代的话,李斯可以肯定自己绝对会忍不住捏死她。
“先生,来杯酒么?”一个金发美女缓缓走到李斯身前,右手拖着一个圆盘,上面放着几杯色香各异的酒水,笑着对李斯问道。
李斯看着那一团花花绿绿的东西,微微皱了皱眉,几天前的那一幕他可还是记忆忧新啊,苦笑着摇了摇头:“不要了。”
说完,李斯便要转身离去,然而就在两人将要错身的霎那,李斯却停了下来,因为他听到了某些声音。
“想知道闲智在哪,就跟我来。”
金发美女扭着细腰,摆着肥臀,款款走去,李斯只是微微一愣,随即默默的跟在美女的身后,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光芒。
“咚咚!”敲门声。
“进来!”一道中气十足的男声从房内传出,李斯疑惑的跟着金发美女走进了这个和自己房间在同一层的豪华总统套房。
坐在沙发上的是个中年男子,只见他微笑着说道:“李先生,请坐!”
“不用了,是你给我发的请帖么?”李斯直截了当的问道。
中年呵呵一笑,“没错,的确是我给你发的请帖,而且里面的便条也是我亲手写的。”
“哦,那闲智在哪?”李斯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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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闻言看了一眼金发美女,后者识趣的点了点头,随即退出了房间。这时,中年才接着说道:“李先生,先不要急,我老板想见见你,等你见了他,自然知道闲智在哪!”
“你老板?”李斯皱了皱眉,他不记得自己认识什么大老板之类的人物。
中年点了点头,“请跟我来。”说完便站了起来,带头向着房间内部走去。
穿过两个客厅,走到一个房间门口,中年停了下来,转头看着李斯说道:“李先生,我老板就在里面,你自己进去吧。”
李斯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前跨两步越过中年,缓缓推开了房门,走了进去。而中年在李斯进入房间后,也转身离开了门口。
这是一间类似书房的房间,整个房间装饰极尽奢侈之能,摆放书籍的书架,居然是纯金打造,而在头顶则装饰着一个布满整个房间的巨大顶灯,在顶灯的中间镶嵌了一圈黑色的珠子,应该是东海著名的深海黑山夜明珠。每颗珠子都有婴儿拳头大小,整整二十四颗,围成一个圈子。
书架前面是一张真皮躺椅,上面坐着一个人,因为是背对着李斯,所以他并没有看清此人的长相。
“你是谁?”李斯不喜欢别人故作神秘,就像这次的事,就明显的有这种嫌疑。有什么事敞开了说才对他的口味,因此,他心里也有些不爽,如果不是他迫切需要知道闲智的存在,他绝对会一把把这个所谓的老板扔到海里。
神秘人闻言身体一顿,随即开口说话了,“多少年了,你的声音还是没有一丝变化!”语气似是无奈,又似乎带着感慨,还有些许的喜悦。
李斯听着神秘人没头没脑的一段话,微微皱了皱眉,“你到底是谁?”
“你还记得在几十年前,英国伦敦郊外的一片原野里,曾经救过的那个中国留学生么?”神秘人淡淡的说道,语气之中有着说不尽的沧桑。
李斯闻言微微一愣,思绪渐渐飘飞起来。
几十年前他的确到过英国,而且也在那边住过一段时间。
那时的李斯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没有生活的烦恼,没有社会的黑暗,没有无尽的孤单,有的只是一个宁静的心。
在刚开始的一段时间,李斯曾经以为自己可以就这么一直平静的生活下去,永永远远这么生活下去,直到地球毁灭的那一天。然而,当平静也成为一种厌倦的时候,他知道,或许他需要干点什么了。
也是从那时起,寻找生命结束的方法,成了他唯一的追求。
具体是多少年李斯已经记不清楚了,在伦敦郊外他的确救过一个留学生,当时那个留学生是在野外写生来的,他们一共三个人,都是男性,其中两人是英国人。
不知道这个神秘的世界到底隐藏了多少神秘的生物,三个年轻的生命在那一天遇到他们一生的恶梦。就在他们感慨大自然的神奇与美丽的时候,一只巨大无比,足有十米高的食人花从地底钻了出来,在他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吞食了其中两个年轻的生命。
或许是那个中国留学生祖上积了阴德,他十分幸运了与死神擦肩而过,只是其中一条腿被食人花一口咬断。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李斯就像小说里的救世主一般,及时的出现了,将留学生从恶魔的手中拉了回来,至少那个留学生是这么认为的。
事实上,当时的李斯正是寻死念头异常高涨的时候,他并不是想救那个青年,只是他看见这么大只怪物,兴奋了而已。虽然,这个怪物成功的把他吞进了肚子里,可惜,这并没有让李斯感到死亡的来临,反而觉得有一种异常的能量在改造着自己的身体,让它变得更加强大。
虽然遗憾,但李斯不得不打穿怪物的肚皮钻出来,毕竟他可不想在怪兽的肚子里虚耗光阴。
或许就是这种机缘巧合之下,让留学生以为李斯是来救他的,也从心里把李斯记了下来。
在那个留学生好了之后,曾经千方百计的找到了李斯的住处,想要表达他对李斯的感谢。当时的李斯还没有现在这般弑杀,虽然他很不耐烦留学生的骚扰,但在变身恐吓无果的情况下,李斯只能接受了他的感谢。
也就是在那不久后,李斯便回到了东方大陆,而那个留学生在毕业后不久,也回来了。此后几十年,两人都没有再见过,只有每三年的时间,留学生便会用自己的势力,帮李斯办理一个全新的身份证,寄到李斯给他的地址上。当然,每次李斯换个地方,都会先给留学生写上一封信,告诉他新的地址。
“你就是那个留学生?”李斯皱着眉头问道。
神秘人呵呵一笑,缓缓转了过来,原来他正是先前那个躺椅上的老人。
“四哥,几十年不见,你果然还是那么年轻啊。”老人一脸喜悦的说道,满是皱纹的脸上写满了沧桑。
四哥!多么另人怀念的名字啊,除了和李斯真正熟悉的人外,已经没人知道他的这个小名了。
李斯也很高兴,毕竟他们也算半个朋友了,“是啊,几十年了。你可是老了很多啊!”
老人苦笑着摇了摇头,“没办法,岁月不饶人,我可不是你啊,拥有无尽的青春,却不知道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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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闻言眼神一暗,老人见状立马笑道:“四哥,不好意思,我不是有意说这个的。”到底是不是有意,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
当年的留学生在知道李斯是僵尸的秘密之后,曾经多次要求李斯也把他变为僵尸,但李斯一直没有答应,没试过永生不死的人,永远不知道其中的痛苦,李斯不想这个年轻人也步上自己的后尘。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些人求了一辈子也求不来的东西,在另一些人看来却是恨不得立马甩掉的毒瘤。
“没事,对了,你在这个船上干什么?看样子你混的不错啊。”李斯摇了摇头,并没有深究。
“呵呵,这艘船就是我的,我怎么不能在这里?”老人笑着道。
“这艘船是你的?”李斯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紧紧的盯着老人。
“是啊,怎么样,还过得去吧。”老人点了点头答道。
何止过得去,简直太奢侈了。李斯看着那个黄金打造的书柜摇了摇头,没想到当年的落魄留学生,现在居然也混的有模有样了,在李斯想来,他最多只是有点势力而已,没想到已经大到李斯无法想象的地步了。
“好了,不说这些了,看见你能出人头地,我也很欣慰。对了,这次是不是你给我发的请帖?”毕竟算是半个朋友,李斯对当年的留学生能有现在的成绩,也感到高兴,不过正事还是要谈的。
老人端起桌上一杯黑色的液体,轻轻吹了吹,说道:“没错,的确是我叫他们给你发的请帖。”
“那你知道闲智的下落了?告诉我!”李斯皱了皱眉问道。
“别急,四哥,其实这次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老人悠闲的喝了一口杯子里的液体,这才缓缓说道。
“什么事?”
老人想了想,才接着道:“四哥,我也不瞒你了,其实我就是海联会的龙头,想必你也知道海联会是干什么的,其实在这次的‘豪华盛典’里,在游轮的拍卖场专门准备了一件宝物进行拍卖。不过我们收到风声,将会有大批的世界黑帮混进船上,准备抢取这件宝物,所以我希望你能帮我!“
“你们海联会难道没人么?还要我保护?”李斯对老人的这些话显然不能尽信。
老人摇了摇头,“这次来的不是我们普通人能对付的,据说在这些黑帮中,将会有一些非正常类生物(即为妖魔鬼怪)的存在。”
李斯皱了皱眉,“你是想让我当保镖?”李斯很不喜欢其他人对自己指手画脚,语气自然有些不善。
老人尴尬的笑了笑,“四哥,你就当是帮我一回了。”
李斯眼睛微微眯起,随即说道:“如果我说不呢?”
老人闻言一愣,随即笑了笑,“只要你答应帮忙,我就告诉你闲智的下落。”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很明显,如果李斯不答应,那他也别想知道闲智的下落。
“你威胁我?”李斯眼神一瞬间冷了下来,语气也带着些许寒意。
“四哥,别这样说,大家各取所需罢了。”老人悠闲的靠在躺椅上,一脸笑意的说道。
李斯闻言冷哼一声,“任兴,没想到,几十年的时间,你已经变得我都认不出来了,如果我不认识你,现在你已经是一具尸体了。”原来老人叫任兴。
“呵呵,别这样四哥,人嘛,总会变的。”
李斯闻言冷冷的看了任兴一眼,随即转身就要离开这里。
而任兴看着已经走到门口的李斯,接着说道:“四哥,如果你改变主意了,可以再来找我。”
李斯闻言开门的手微微一顿,没有吭声,随即甩门离去。
就在李斯离去不久,任兴略带笑意的眼神渐渐暗淡了下来,“四哥,不要怪我,还有两个人等着我拿东西去救他们,其实我永远是你的好弟弟,一直没有变过。”
然而两人并不知道,在他们隔壁的房间里,一个隐藏在黑暗中的人形物体缓缓收回贴在墙壁上的耳朵,静静的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当李斯回到房间里的时候,这里空无一人,想来应该是李琳自己出去逛了,他也没有多想,只是静静的靠在沙发上,眼睛盯着不知道放的什么的等离子电视愣愣的出神。
他实在没想到,当初善良淳朴的小伙子,现在居然变成了这样。
不过,事实上任何人都会变,可以是因为一件事,甚至一句话。但是在改变的过程中,当事人可能根本就感受不到自己的变化,就像李斯一样,他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
不得不说,李斯当初是为了找死而到处与人争斗,而现在,或许是因为王传的话,让李斯意识到,能杀自己的人,一定是比自己强大的人,也正是这样,此时的他已经不会站在那里等着别人去试试可不可以杀掉他,而是主动出手把实力不够的人抹杀掉。在他的潜意识里认为,有实力杀掉自己的人,不可能被自己杀掉,而会被自己杀掉的人,也不可能有实力杀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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