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嫁给德国人的姐妹们
想问一下嫁给德国人的姐妹们,你们有没有婚前财产公正一类的东西,结婚以后是大家AA呢,还是都是老公买单啊。以前听说有很多美国的夫妻都是AA,不知道德国夫妻是不是也这样啊? 嫩应该去婚版问问啊$汗$ 原帖由 lisayang 于 2008-3-10 00: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想问一下嫁给德国人的姐妹们,你们有没有婚前财产公正一类的东西,结婚以后是大家AA呢,还是都是老公买单啊。以前听说有很多美国的夫妻都是AA,不知道德国夫妻是不是也这样啊?
没有婚前财产公证
到目前为止都是老公买单,现在我在争取我也什么时候买单一次,买个什么礼物给LG$汗$ 原帖由 lisayang 于 2008-3-10 00: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想问一下嫁给德国人的姐妹们,你们有没有婚前财产公正一类的东西,结婚以后是大家AA呢,还是都是老公买单啊。以前听说有很多美国的夫妻都是AA,不知道德国夫妻是不是也这样啊?
没有婚前财产公正, 因为我们两都不是百万富翁 $汗$
从不AA, 我们的收入全部放在一起, 共同帐户. 偶还是学生靠老公养,共用一账户:cool: 目前为止,没有$m2$ $m2$ 和 ls的一样。 我们共用一个帐户,婚前没有公证。周围人结婚也没听说过财产公证$考虑$ 俩穷人,没财产可公正 $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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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俩人白手起家的,没财产,有什么好公正的。MS楼主嫁了百万富翁地说。。。。;) ;) 没有公正,不反对,没有AA,德国夫妻AA也不常见。 我 们 都 穷 每 个 月 入 不 敷 出 $郁闷$ 所 以 从 没 考 虑 过 公 证 和 AA。 没有财产公证,和老公同一个账户! 没公正,俩穷鬼,没的公正。房租是一人一半,因为谁也自己负担不起,要两个人一起才行。其他的不是aa,多花了,少花了,没人计较。 我知道的德国人好像夫妻俩个同一个帐户的很常见。 原帖由 茏茏葱葱 于 2008-3-10 08: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婚前财产公正, 因为我们两都不是百万富翁 $汗$
从不AA, 我们的收入全部放在一起, 共同帐户.
一样,不过有的是要婚前签合同的,这种事要两个人商量的,然后决定的。 谢谢大家了,因为对方经济条件比较好,但也不是什么富翁。目前正在交往中,所以多了解一下也好。 原帖由 lisayang 于 2008-3-10 20: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大家了,因为对方经济条件比较好,但也不是什么富翁。目前正在交往中,所以多了解一下也好。
离财产公证还太早。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3-10 20: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离财产公证还太早。
:D :D :D 现 在 的 MM 想 得 真 远 $汗$ 以婚姻为目的
很实际 对方经济条件很好,偶是不会主动提醒他财产公证的。:cool: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3-10 20: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方经济条件很好,偶是不会主动提醒他财产公证的。:cool:
还 是 你 老 谋 深 算 $m22$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3-10 20: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方经济条件很好,偶是不会主动提醒他财产公证的。:cool:
:D :D :D :cool: 最好再签一个丧权辱国的Ehevertrag。把婚后财产给搂住mm;) ;) ;) 一般来说,婚前搞什么Ehevertrag都是因为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一方对伴侣的不信任(或者说还达不到完全信任)的情况下对方要求结婚而提出的一个结婚附加条件,我真的不知道这种婚姻有什么意义,除了取得居留之外。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3-11 12: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般来说,婚前搞什么Ehevertrag都是因为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一方对伴侣的不信任(或者说还达不到完全信任)的情况下对方要求结婚而提出的一个结婚附加条件,我真的不知道这种婚姻有什么意义,除了取得居留之外。
语言班的一个俄罗斯美女前阵子结婚就迁了这个协议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3-11 12: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般来说,婚前搞什么Ehevertrag都是因为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一方对伴侣的不信任(或者说还达不到完全信任)的情况下对方要求结婚而提出的一个结婚附加条件,我真的不知道这种婚姻有什么意义,除了取得居留之外。
Vertrauen ist gut, Kontrolle ist besser.面对近3分之1的离婚率,还是签个合同好,免得玫瑰战。再说不要把这个理解为一种诅咒,但愿大家都用不上。 原帖由 binsearch 于 2008-3-11 12: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语言班的一个俄罗斯美女前阵子结婚就迁了这个协议
如果合同对一方明显的不公平,即使有合同,以后也可以打官司的,尤其是有孩子以后。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3-11 12: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Vertrauen ist gut, Kontrolle ist besser.面对近3分之1的离婚率,还是签个合同好,免得玫瑰战。再说不要把这个理解为一种诅咒,但愿大家都用不上。
个人认为,如果伴侣跟我提什么签订Ehevertrag,这个婚无论如何我是不会结的。既然不存在足够的信任,为什么而结婚呢?
人存在更重要的是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如果连伴侣都变相贬低你的价值,为什么还要跟这个人在一起?
为了居留?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