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io
发表于 2008-4-7 21:47
哈,我的Mitbewohner就正在跟三关着灯。。。。。真够无耻的,鄙视!鄙视!再鄙视这种垃圾男人!也鄙视这种女人!!!!$bs$
娃娃妈
发表于 2008-4-7 23:48
婚姻,有那么高尚吗?
小三,有那么可耻吗?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4-8 13:12
原帖由 Anna_Lucia 于 2008-4-7 17: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被人三也三过别人。
现在只想说,三这个角色不好当。不合适了就赶快分,这样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别以为自己当得了圣人,大家都只是凡人。
为什么三会出现,会有很多原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有了 ...
反正你披着MJ,要不8一8$汗$
两种感觉,如何不同?$汗$
蛇妖MM
发表于 2008-4-8 13:24
原帖由 Anna_Lucia 于 7/4/2008 17: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被人三也三过别人。
现在只想说,三这个角色不好当。不合适了就赶快分,这样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别以为自己当得了圣人,大家都只是凡人。
为什么三会出现,会有很多原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有了 ...
8一个,啥感觉? $m19$
可以隐去某某~~$m15$
Anna_Lucia
发表于 2008-4-8 17:08
当年被3的时候,真是痛不欲生。觉得自己对他那么好那么痴心一片,他怎能那样对我呢。
那个三也不是那种狐狸精似的人。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平时安安静静的话也不多,乐于助人对周围人很好,感觉是那种老好人没脾气很善良的类型。和我关系挺近,也相处得挺好的。
当是心里反反复复的在想,也反反复复的问身边所有认识我们三个的朋友“他怎能这样对我。。。她怎能这样做。。。”
Anna_Lucia
发表于 2008-4-8 17:13
当时也对那种论调,非常反感,觉得根本是强盗理论。
比如说被3了,要反省自己;说是因为两人的关系出现问题了,才会被3得逞;说不管是爱情还是婚姻,都应该时时注意小心呵护。。。等等
[ 本帖最后由 Anna_Lucia 于 2008-4-8 17:18 编辑 ]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4-8 17:15
原帖由 Anna_Lucia 于 2008-4-8 17: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时也对那种论调,非常反感,觉得根本是强盗理论。比如说被3了,要反省自己;说是因为两人的关系出现问题了,才会被3得逞;说不管是爱情还是婚姻,都应该时时注意小心呵护。。。等等
继续.....然后呢?:) :) :)
Anna_Lucia
发表于 2008-4-8 17:18
就觉得,家庭是个港湾,可以让人轻松愉快。如果在家里还要整天小心翼翼战战兢兢,那还要家做什么。
不好意思,在线输入,比较慢。
Anna_Lucia
发表于 2008-4-8 17:22
当时也是提3变色,恨死3了,一提3就骂的。
也觉得,人人都不完美,怎能因为她不完美,他就放弃她呢,他自己又有多完美,另一个她真比这个她完美吗。不完美,不应该是被抛弃另选别人的理由。
Anna_Lucia
发表于 2008-4-8 17:30
后来的一段感情,是我被撬走。其实,在没遇见另一个时,我对当时的那个已经是无法忍受了。有人可能会问,无法忍受干嘛不分呢。
要知道,当你面对的是一个让你无法忍受的,却很善良,对你很好很好的人时。你么忍心伤害他,伤害他的话你怎么说得出口,伤害他的决心你怎么下的了。而且,我自己才刚刚从这种痛苦中走出来,怎么下的了决心让这么好的人,也受这种痛呢。
Anna_Lucia
发表于 2008-4-8 17:35
这样为了对方不受这种痛苦,所以,我难受着,窒息着,却这么消极的拖着。
直到有一天,异地了,觉得两人确实无望无意义了,也遇见一个更合适的了,就转身走了。
Anna_Lucia
发表于 2008-4-8 17:40
然后,再回想我被3的那段感情,其实他对我也早在忍受了,而且我也早看到了,但就是不愿相信不愿正视,像只鸵鸟。
我当时也是个让他难以忍受的“好人”吧,两人性格上的不合适,我的性格缺点,早已经把他对我的感情磨没了。
Anna_Lucia
发表于 2008-4-8 17:48
当时那个被撬走的他,就像我,而我,就像那个被我背弃的他。
所以,从中让我明白了,不合适真的就应该早分。等拖到来了一个杀伤力很大的,原来你可以忍受马上就变成了忍无可忍,这时候再分,对对方的伤害更大,那就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了。不仅是感情的伤害,还很有可能全面摧毁对方的自信心,就像我当初一样。
qiqiw123
发表于 2008-4-8 17:50
原帖由 Anna_Lucia 于 2008-4-8 17: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然后,再回想我被3的那段感情,其实他对我也早在忍受了,而且我也早看到了,但就是不愿相信不愿正视,像只鸵鸟。
我当时也是个让他难以忍受的“好人”吧,两人性格上的不合适,我的性格缺点,早已经把他对我的感 ...
同学,没结婚,不叫3好吧?
Anna_Lucia
发表于 2008-4-8 17:54
当然,我想我现在说的只是恋爱的情形。
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在恋爱中都不要忘记:对方还有选择的权利,也许有一天,根本就不让你的心理有所准备,就变成了那个被淘汰的。
Anna_Lucia
发表于 2008-4-8 17:56
原帖由 qiqiw123 于 2008-4-8 17: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学,没结婚,不叫3好吧?
就那一纸婚书又能怎样.
在我看来,结婚了,复杂了,本质却一样。本来两个人,有人企图或已经插进去而已。
法律只是一种外力。感情婚姻,是自己的,怎能光指望别人来保障呢
[ 本帖最后由 Anna_Lucia 于 2008-4-8 18:02 编辑 ]
Anna_Lucia
发表于 2008-4-8 18:03
做3的感觉,明天再说吧。。。可能经历过被从背后捅过一刀,所以心肠就变硬了。
[ 本帖最后由 Anna_Lucia 于 2008-4-8 18:10 编辑 ]
Anna_Lucia
发表于 2008-4-8 18:07
法律顶多能判给我点钱而已。
想我被3那次,他原先借我的钱,分手后是把欠我的再加了不少还给我的。
当时那钱拿在手里的感觉。。。。个中滋味没经历过的人不会明白。
茶水泡白饭
发表于 2008-4-8 19:06
$m4$ $m4$ 楼上的格调太灰色了,感人```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4-8 19:49
我咋有点看不懂?我理解力太低?$郁闷$
naasaa
发表于 2008-4-8 20:11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8-4-7 23: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婚姻,有那么高尚吗?
小三,有那么可耻吗?
这个, 有那么好启蒙吗? ;)
婚姻, 如果不让人相信其高尚, 何以吸引大多数?
小三, 如果不让人相信其可耻, 何以阻绝大多数?
读不懂你的话的, 读我的怕是也不太明白.
$汗$ $汗$ $汗$
给L
发表于 2008-4-8 20:15
原帖由 naasaa 于 2008-4-8 20: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 有那么好启蒙吗? ;)
婚姻, 如果不让人相信其高尚, 何以吸引大多数?
小三, 如果不让人相信其可耻, 何以阻绝大多数?
读不懂你的话的, 读我的怕是也不太明白.
$汗$ $汗$ $汗$
婚姻没那么高尚,就是一个契约
小三的可耻在于,通过破坏他人契约,伤害他人(不止一个人)心灵,从而满足她自己的愿望。
evayanny
发表于 2008-4-8 21:22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4-8 21:40
小三,不是那么好做的,偶尔做一次容易,做一辈子可是大功夫
但凡女的做小三的,做到最后都是想改朝换代的
男的不同,男的做小三,一开始就想得很透彻的,游戏规则不说也懂
所以,出发点就不是一个标准,当然结果不同
娃娃妈
发表于 2008-4-8 21:50
原帖由 Anna_Lucia 于 2008-4-8 18:07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顶多能判给我点钱而已。
想我被3那次,他原先借我的钱,分手后是把欠我的再加了不少还给我的。
当时那钱拿在手里的感觉。。。。个中滋味没经历过的人不会明白。
你的经历很精彩,
终于明白1加1等于3的魔力了
naasaa
发表于 2008-4-8 22:14
对二十岁的人, 爱情比婚姻重要;
对三十岁的人, 婚姻比爱情重要;
对四十岁的人, 子女比情人重要;
对五十岁的人, 情人比老公重要;
对六十岁的人, 老公比子女重要;
对七十多的人, 老娘自己最重要.
同样一个女人, 在她一生中的不同阶段, 对待小三态度也可以十分不同.
最最鄙视小三的人, 过了几年, 变成乐意只当小三的人, 并非完全不可思议.
小三是人, 这点上和小一小二并无区别.
鱼网网
发表于 2008-4-8 22:16
bishini
发表于 2008-4-9 07:36
原帖由 naasaa 于 2008-4-8 22: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二十岁的人, 爱情比婚姻重要;
对三十岁的人, 婚姻比爱情重要;
对四十岁的人, 子女比情人重要;
对五十岁的人, 情人比老公重要;
对六十岁的人, 老公比子女重要;
对七十多的人, 老娘自己最重要.
同样一个女人 ...
:D :D :D 时间可以验证一切!
demguten
发表于 2008-4-25 03:32
原帖由 naasaa 于 2008-4-8 22: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二十岁的人, 爱情比婚姻重要;
对三十岁的人, 婚姻比爱情重要;
对四十岁的人, 子女比情人重要;
对五十岁的人, 情人比老公重要;
对六十岁的人, 老公比子女重要;
对七十多的人, 老娘自己最重要.
同样一个女人 ...
啊……过来人果然不同凡响。
以前小时候,看到电视中悲欢离合的剧情,总会嗤之以鼻,说:设上这么多人,干吗偏在一棵树上吊死?!
后来长大了,恋爱了,才发现,为了这棵树,宁可吊死也不想换一棵的痴情。
machu
发表于 2008-4-25 17:58
1,男人大都好色,假如有机会,又不用负责的话,他们是会想要有更多女人的.
2,假如在中国,一夫一妻制才实现多少年?而中国的一夫多妻制又存在了多少年?观念里的那种一夫一妻制能够轻易被男人们接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