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8 12:43
“这是事实,证据确凿,指纹,脚印,日记,口供。”沙蒙抽烟,并不做过多的辩解,结案书拿在我手里,我坐在沙发上,沉默。
“她已经要死了,她已经活不了几天了,能不能不判她的刑?”大壮激动得嘴角抽搐:“我们已经失去了那么多朋友了。”
“如果她不这样做,那么失去的就只有她一个人,甚至连她自己都可能不离开。”沙蒙回答,字字敲打大壮额头,愣头青的短发里渗透阵阵寒意。
“我看不下去这么长的报告,你来说给我听。”大壮平定下来,莫名其妙,坐在我身边,似乎是对我说,他不想看沙蒙,虽然他也不知道沙蒙哪里得罪了自己。有些神经大条的人,总是不知道究竟自己为什么生气。
“王屠户的口供属实,没有伪证,玫瑰花确实含毒,蛊猪确实存在,面具的来由正确,没有捏造,就是这样,只是没有鬼,也没有妖。”我看着他,不知道究竟该说什么。
“废话,这些我早知道,我想知道有关肉肉的,她为什么会狠心要杀我们。她是学医的,她是懂科学的,她为什么连自己的病都不能控制?”大壮粗鲁地打断我的话。
“肉肉从高中的时候,就认识了王家明,从高中到现在,一共为王家明堕了13次胎,王家明并不爱她,而她爱王家明,所以王家名死后,她精神有点抑郁,她拒绝家庭医生阿卡为她做每月规定的身体检查,阿卡的诊断记录里曾有过怀疑她有精神忧郁的记录,不过被她删除了。”沙蒙在一边说。
“我又没有问你!”大壮郁闷地对沙蒙说,不过又很尴尬地问:“我怎么从来不知道她有精神病?”
“就是因为有你这种人,认为心理忧郁就是精神病,所以医生才要对病人记录保密。”沙蒙很生硬地说。
“你闭嘴,我没有问你。”大壮恼怒。
“王家明在肉肉第十次做流产的时候,打算和她分手,而那时候也正巧他旅馆出了那起命案。”沉默了一会,我开始说,毕竟有些人,如大壮,需要这些细节。
“之后就是想象得到的纠缠,王家明车毁人亡。肉肉找到王家明的父亲,也就是王大庆,王屠户,想要帮王家明照顾老人。”我继续说。
“肉肉真善良,都被人甩了,还要照顾那没良心的父亲!”大壮握着拳头,我真怕他一下冲我砸过来。
“王屠户就借机会蛊惑肉肉,欺骗她所谓的妖精之说。”沙蒙耐不住寂寞,也抢说道。
“肉肉不会相信的,她是学医的!”大壮辩解。
“肉肉一开始确实不信,王家明死后,她又做过三次流产,这三次就不知道是谁的孩子了。可见肉肉的心已经彻底被摧毁了,人也已经堕落了。后来,她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出现不正常状况。”我说。
“我和软软都吃过王屠户所饲养的猪肉,那种肉上时间吃,会上瘾。肉肉的病情加重后,小腹经常没来由地剧烈坠痛,她是学医的没错,所以她知道自己可能得的是什么病,但是她没有勇气去医院接受治疗,因为她有一个光明磊落的父亲和一个受人羡慕的家庭,她懂得羞耻。”沙蒙说。
“但是她发现吃王屠户的猪肉可以让疼痛得到缓解。所以她越来越信赖和依赖所谓善良而可怜的王爷爷,最后终于相信了王屠户的歪理邪说,王屠户告诉她,只要杀满六个人,就可以痊愈,并找到自己的真爱。”
“宝宝是她杀的?”大壮紧张地问。
“我已经分析了那些猪肉,经过毒花毒草的薰培,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止痛杀毒作用。但是不可否认,肉肉的心理极限早已坍塌,脆弱的人,为了求生,是可以不牺一切代价的。我们经历过死亡,我们曾经与死亡擦肩而过,应该懂得那种恐惧,而拼命想抓住任何救命稻草的心理。”沙蒙没有回答大壮的问题。
“肉肉是个好孩子,谁都不能否认这一点。她想过各种杀人的办法,最终确定通过使用死神的呼唤这种迷惑人的方法,这样即便人死了,也不会有人怀疑她。”我说:“这样她就可以痊愈,并可以不受怀疑地活着。”
“肉肉不会这么狠毒的!”大壮痛苦地说:“我们认识了这么多年,她为什么会选中我们?甚至不放过她自己的孪生妹妹!”
“这要问我们几个人的父亲了。”我苦笑,一时有些失神。
“我们的父亲?”大壮疑惑。
“还记得文革的时候,将王屠户变成废人的那几个红卫兵吗?”沙蒙说:“他们就是你、小仪和肉肉、雷莹、苏软几个人的父亲们,当然还有其他的,只是目前在这个城市里且能找到的,就这几个。”其实沙蒙想说还有自己的母亲,但是没有说,这世界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的巧合,或许只有当事人自己会觉得是巧合罢了,实则一早被注定。
“要被杀的人,是王屠户规定的?”大壮总算明白了一回,虽然一切明白总是发生在无法挽回之后。
“接下来的事情,都是你们亲自经历。宝宝在草林那晚,走在队伍的最后,王屠户掳走了他,由于吸毒而精神恍惚的他,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沙蒙说完,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一切应该就这样结束了,我们,都不想再说得更多。
“雷子中毒只是意外,而小仪车里的玫瑰花也是拜肉肉所赐……”沙蒙还在说,我已经听不进去了,走到窗前用力推开窗,新鲜的空气和大把的阳光冲进身体,一切黑暗和阴霾无处可逃匿。只可是这光明,为什么看上去这么刺眼,这新鲜,为什么让人如此难堪。
对于大壮来说,案子终于结了,可是为什么我们的心,还是如此的痛。
终于还是鼓起勇气,去医院看望弥留的肉肉。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8 12:44
她蜷缩在被子里,一身的肉只剩下皮包骨,我暗暗惊呼病魔是如此迅速,它可以瞬间吞噬一个人,从灵魂到肉体,再从肉体到灵魂。
“软软姐,你终于来看我,你恨我对吗,我害死了那么多人。”她的声音,透过助呼吸管子传过来,仿佛与我隔着一个世界,而我们,又何曾在一个世界里逗留过呢?我望着那双依然鲜活的大眼睛,除却睫毛膏和眼线液依然清澈的眼睛。
“不恨。”我坐在她身边,伸手摸她光溜溜的头,化疗,杀死毛发。额头上天光缝开得很大,预兆着这将是我和她之间生离死别的对话。
“还有什么事情,是你想问我的吗?”她苍白地笑了一下,助呼吸管子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像那只濒临死亡的残喘蛊兽。
“王屠户,是你杀死的。”我明明不想再问有关案子的事情,可依然问了,不知道开了的口,要发出什么样的声音。我知道自己已经不再恨她,可是潜意识,依然无法处之泰然,我想到阿卡,那样仓促而没有告别的分手,我连他一颗骨灰,都没有留下。
“是我,在沙蒙家和你们道别以后,我到警察局,说想探望王爷爷,看守们都很为难,我骗说是我爸爸让我来见他最后一面,探望的时候,我趁他不注意,杀死了他。我以为,这是我唯一能为自己的罪过所做的弥补。”肉肉说。
“那第七张面具,是哪里来的?”
“是我的,我骗你们说我的放在银行保险柜里。”
“来世,你依然会是一个美丽的姑娘。”我勉强笑着,刻意的温暖,掩盖不住深重的忧伤,离别始终在上演,从这一个,到下一个,直到离去成为一种习惯,再也无法从生命里挥去。
“我很早就已经后悔了,从宝宝失踪后,我就已经不想继续了,但是……一切已经无法控制”肉肉轻声说。
“不要说了。”我用食指轻轻覆盖住她苍白的嘴唇,有温热的液体,覆盖我的脸颊:“没有人,是最后的胜利者。”
“沙蒙说得对,真正杀人的,是我们自己,是我们对自己的、对别人的信任缺失。”肉肉的嘴角,突然浮现微笑:“软软姐,我可以去见家明了,你说,他在那边会想我吗?”
“傻孩子,没有来世。每个人,从生到死,就已经是一种完结。”我回答。
“可是我相信有,我始终相信有。”她倔强,却微弱。
“如果说有,这是有这样一种因果的循环,凡是有因,自然有果,这或许是你所谓的前生今世吧。”我不想与她争,也不想违背她最后的心愿。
“软软姐,我真的很喜欢你。”她满意地笑了:“你从来不会勉强别人。”
“我也很喜欢你。”我笑笑:“从第一眼看见你。”
“软软,该走了,医生说她不能长时间说话。”沙蒙推开门,看了看我们,说。
“软软姐,再见,谢谢你告诉我,你不恨我了。”肉肉的眼角干涩:“我可以到那边,去企求宝宝、雷子、卡叔和我妹原谅我,来世,做牛做马弥补。”
十天后,我和沙蒙在机场送别大壮,他父亲要将他送到美国去读书,都说国外的教育比国内好,其不知能不能成材,终究还是要靠自己,大壮走得很利索,没有罗嗦也没有负担,大概这个国家,这个城市,让这个粗线条的汉子,真的绝望了。
“软软,没想到,最后活下来的,只剩我们两个,你要来纽约看我啊。”大壮拉着我的手,大滴咸热的眼泪险些将我溺毙:“我不想再回来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们都会活得很久很久的。”我笑着对他说。
“我一直在想,这飞机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吧?”大壮勉强地开着玩笑,我也跟着笑笑,沙蒙垂了垂他的肩膀,大壮突然对沙蒙说:“你他妈要替卡叔好好照顾软软,虽然我不想再回来了,但如果你敢欺负软软,我就飞回来揍你!”
“好啊,我求之不得。”沙蒙裂着嘴,坏坏地笑。
“软,不如我们俩比赛。”大壮傻傻地说:“看我们,谁能活得更久?”
“我肯定活不过你,阎王不要你。”我们都开心地笑了起来。
大壮的播音客机轰隆隆,渐渐混进大片如同被撞翻的颜料般的蓝色里,变成一个小黑点,他现在应该看得见厚重而微微发光的大块云朵,或许他会发现,云朵的上面,真的没有所谓的天堂。
肉肉的葬礼在三天后举行,很简单,没有邀请任何人,只有我和沙蒙,在公墓里,牧师轻巧地宣布了亡者永生,黑衣素裹,分外宁静,范伯父辞去了职务,安心在家里度过晚年,一双可爱的精灵般的女儿,皆在那个不存在的天堂里默默祈祷父母晚年平安,快乐。
肉肉的坟墓旁,是厚葬的王屠户的坟墓,范伯父重金帮他买下了墓地,希望他在天之灵,能原谅那一场浩劫中无知的少年,原谅他们的后代子孙,原谅这些无辜的人类。
“沙蒙,我想结婚。”回去的路上,我轻声说。
“我不同意。”沙蒙似乎没有考虑。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8-4-8 12:44
“那我自己结。”我有点失落。
“除非是和我。”他依然坏坏地笑。
寂寞的街道,夜色来袭,我们在车里饶有兴致地探讨结婚的相关事宜,甚至想到了将来会生一个什么样的孩子。夜色中,我望着灯火明灭的城市,似乎觉得,很多事情,已经尘埃落定。
一只巨大的肥猪突然从莫名的街角闪现,尖长的獠牙上是血红的眼,沙蒙一个激灵,一句狗娘养的还没说完,已经迎头飞撞过去,车厢剧烈的震动,肥猪仰天长嘶一声,被撞起数米。
零点几秒钟死一样的寂静,随后是挡风窗巨大的破碎声,猪身砸碎车窗,落入沙蒙怀中,尖长的獠牙直刺入沙蒙的颅骨,猪眼渐渐合拢,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终于够了!
合拢的猪眼微微扫到我惊恐而绝望的双眼,那猪似乎笑了,裂开嘴角,如同我们共同拥有过的猪之梦。它,应该也可以去和六个惨死的猪羔相见,在那个或许存在的天堂,或是地狱。
“不要!”我的尖叫划破夜空,没有人回应。
沙蒙死后的第100天,某个下午。我从心理医生家里出来,一个疗程的治疗已经结束,我恢复得很好。关于我们的故事-《活人》,这本小说已经完成了。我的生活依旧和从前没有区别,清晨睡去,下午喝咖啡,凌晨写小说。
我依然不相信这个世界有鬼,如果有所恐惧,大概只是一些人和一些事。有些东西,我们靠人力永远也解决不了,所以,告诉自己,那是鬼做的,你心里的鬼,坐在大肠上荡秋千,一圈又一圈。
这世界遵循因果法则,释迦牟尼如是说,积小因,成大果;铸大因,成正果;没有因,没有果。你可以不相信有所谓前生今世,但或许你会相信因和果。
不要以为,我和大壮才是最终的幸运儿,有很多时候,活着所要经历的疼痛,远远超过那些死亡,我们背负着太多人未完成的心愿,活得沉重,活得忧伤。
我不想再在午夜的时候上线聊天,不想再吃肉,依然不坐电梯。甚至,也不想再要男人。日子如果能这样一直下去,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全文完~~~~~~~~~~~~~~~~~~~~~~~~~~~~~~~~~~~~~~~~~~~~~~~~~~~
und
发表于 2008-8-16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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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ie123
发表于 2008-8-1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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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穗
发表于 2008-8-19 21:09
写的不错$支持$ $支持$ $支持$
くだキの
发表于 2008-8-19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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