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5-25 19:58

感觉楼主结婚比较仓促,所以导致了婚后的种种问题,如果楼主能和老公坐下来和解最好,不能的话就趁早离婚,也算是种解脱了,你的路还很长,即使没了婚姻还有大好前程等着你呢.

coolball 发表于 2008-5-25 19:58

23岁的时候,一个没有真正经过社会洗礼的女孩子,在很多时候并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这个社会有太多的既定模式,很容易让人迷茫。有的时候,甚至是自己心里所想所希望的,也并不一定是自己将来真正期望的。
我LG也是个老好人,很多时候,我也会生气他对所有人的那种好脾气,相对我则成了唱黑脸的人物。我结婚的时候也很早,也曾迷茫过是否太早,觉得人生有那么多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是正确的么?
我无法劝说你离婚或者不离婚,只是这不是一个让你离婚的理由,虽然很让人不舒服,但是绝对不是用离婚来作为代价的。结婚和离婚都是一时的冲动,你自己需要知道,面对这样的男子,你是否准备好一起风雨走过一辈子。
相信你的先生一定有很多别的闪光点,而这些在你气头上的时候,是不会显现出来的。真的搞不清楚状况的时候,索性回国休息一段时间。
还有一句话,过去的男朋友,已经是过去,那一页你已经翻过去了,失去之后,留在记忆中的,更多的是美好。如果有一天你和先生分开了,说不定你也会那么念叨他呢。

keira_zyl 发表于 2008-5-25 20:04

回复 49# 的帖子

“家,不是大家共同努力 去维系的吗?也许一开始我就没有认清自己的爱情观,可能当初急需想找一个对自己好的人,但又希望男人本身也很努力的那种,也许是我的要求太高了?”
对MM的这句话深有同感

[ 本帖最后由 keira_zyl 于 2008-5-25 20:08 编辑 ]

soprano1215 发表于 2008-5-25 20:07

好混乱啊 歪了歪了

wakeup 发表于 2008-5-25 21:25

爱情婚姻这种东西,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别人没法儿给意见的.

bettinayi 发表于 2008-5-25 21:41

不同意你的观点,两个人结婚了,就应该有商有量,尤其是这么一大笔钱,怎么可能不过问,要是丈夫欠了高利贷,你看看收贷的找不到他会不会砍他妻子,真是的,结了婚就是荣辱与共,分不清楚的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写了那么多,我来试着谈一下看法吧

不过首先,爱情婚姻这都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所有的事都是因人而异,更何况,就算明白了什么是正确的选择,就一定会去做吗?
很多人都会说:"“我知道……但是我就是没有那么独立,没有 ...

[ 本帖最后由 bettinayi 于 2008-5-25 21:49 编辑 ]

天夏无霜 发表于 2008-5-25 21:45

首先,这是他赚的钱,他有理由以自己愿意的方式去做任何事,其实你是不应该去过多干涉的

大s其他的都很有道理,唯独这点我不同意。
既然组成一个家庭,一方赚钱当然有义务为这个家庭付出,啥叫一个家庭?如果赚钱的人就可以随意支配,不管对方感受的话那还结婚干吗。
支持lz离婚。有些所谓的好男人纯为了面子为别人做这做那,鄙视。不要指望男人改变什么,改变自己命运的只有自己!$送花$

玫瑰茶 发表于 2008-5-25 22:26

你是不对,你只虑了你自己,那钱是他结婚前借出的,你这么说他,他又比你大许多,对一个男人来说是伤自尊了。也许他自己也后悔,他和你年龄差别大,不好意思承认,你再如此指责他,如果是在中国他还可能找哥们聊聊发泄一下,在德国下了班回家再听你数落,你在他的角度想一想那堵不堵得慌呀?
如果你对他还有爱,他也还爱你,就不离,
如果在你心里钱比他重要就离!每个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毛病,你和他离了,找别人可能还有别的毛病,两个人一起生活有爱就要包容。
可能你现在没工作,也郁闷,上网和大家聊聊,发出来就算了,别老他制气,吵架伤的是你们的爱,也吵不回欠款钱,何必呢?

冷冰冰 发表于 2008-5-25 22:46

一堆人罗里八嗦jjww还捎带吵架的十几二十跎,也就这个有点用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5 13: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来把楼扶正吧。

我说楼主啊,离婚吧,真的。原因我就不详细说了,太长了。这点你自己考虑,我不保证我的建议肯定对。

还有一点啊,不是你现在不可以工作。只要你找到工作,就可以独立申请工作签证,取代家庭团聚签证。这点你可以相信,我保证我的说法肯定对。

evayanny 发表于 2008-5-25 22:51

@dolc.de 发表于 2008-5-25 23:26

明月寄相思 发表于 2008-5-25 23:28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5 12: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你劝别人,那么让我们来看看,你自己做到了多少。

大S啊,麻烦你不要再继续知行相反了吧。先来历数你过去的知行相反的事情吧。你是否心理要强非常在乎事业而表面还死要面子说什么女人回归家庭才最重要,这 ...

好像大S JJ很久以前也有一篇想离婚的贴子呢
不过,觉得楼主只是一时间气愤才想要离婚的
冷静一下吧:)

@dolc.de 发表于 2008-5-25 23:33

@dolc.de 发表于 2008-5-25 23:42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5 23:55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8-5-25 10:24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写了那么多,我来试着谈一下看法吧

不过首先,爱情婚姻这都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所有的事都是因人而异,更何况,就算明白了什么是正确的选择,就一定会去做吗?
很多人都会说:"“我知道……但是我就是没有那么独立,没有 ...

回答的非常好!$送花$ $送花$ $送花$ 我看我们就不用说什么了!$握手$ $握手$ $握手$

@dolc.de 发表于 2008-5-25 23:56

清香早茶 发表于 2008-5-26 00:02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5 23: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S这人,说别人都容易。。。搁在别人身上,她大S说话自然轻松啦。。。

别听她说什么,要看她做什么。


前面一句话,其实对你也一样适用,你也经常说话很咄咄逼人,不太考虑别人的立场。
第二句话,在网上,大家都是只能“听”,不能“看”。

我是听朋友说,这里兔子又在拍大S,所以我过来看看。
我说兔子,大S说的话挺在理,你又何必非要和她过不去,人家上来并没有回你的帖子,人家是写给LZ的。兔子,你的能力挺强,也有一定见解,就是这个心思太重,心眼有点小。和大S的那些过节都已经过去了,何必时不时拿出来絮叨。

星月妈妈 发表于 2008-5-26 00:05

LZMM, 你想想吧, 你如果不离婚,总要给这个男人生孩子, 你没有工作,拖个孩子,天天孩子哭闹,你身体不好他能放弃朋友照顾你吗? 他能有足够的钱还养活你们吗? 他愿意给你们花吗? 你能坚持多久? 一辈子吗?

你就给自己找一个这样的?

看别人老公关怀, 孩子可爱,一家人无比幸福, 别的女人春光满面, 你不羡慕吗?

你羡慕也没有用, 谁叫你找的这么一个男人.

说句难听的,他都快30了还没女朋友,可见是被挑剩下的, 没人会傻到要他这种性格的.

@dolc.de 发表于 2008-5-26 00:19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0:22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5 12:1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你劝别人,那么让我们来看看,你自己做到了多少。

大S啊,麻烦你不要再继续知行相反了吧。先来历数你过去的知行相反的事情吧。你是否心理要强非常在乎事业而表面还死要面子说什么女人回归家庭才最重要,这和我无关,我就来说你一些小节吧。

1。你反复多次说再不理我这个神经病了,可就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回我的帖子,就是做不到无视我的挑衅,所以我就更有兴趣挑衅你。

2。你自己说的好些道理,什么不跟别人比才是上等人。你自己却不断跟别人比。你用你自己的道理贬低我的时候,没有想到的是我也同样可以用你的武器来打你。武器不认人,只看谁使得好。

3。你上面说用钱啊什么的衡量一个人太初级,可是你就是用这样你自己的不屑的方法来给我贴上loser的标签,还给我老公贴上吃软饭的标签。按照你自己的道理,你老公工作养家,难道就算什么成功人士了吗?不上网聊天就算精英阶层了吗?你自己就是那么酷爱给各色人等简单的贴标签。

4。你还偏要不断的帖照片秀你的生活是如何好,你就是想通过这些标签来标榜你成功幸福,还一再幻想我生活不幸福。你自己还得过精神疾病,这都是你自己暴料暴出来的。你这算心理健全吗?象你这么心理不健全的人,不是照样当生活伴侣了吗?所以,至少在你自己的生活中,无法证明心理不健全就不能成为生活伴侣。

希望你每次说教别人之前,都仔细想想自己做到了多少。

说到不做到,太容易了,人人都会,比如你,经常说到不做到。说到做到,就太难了,很多人都不会,还是比如你,几乎无法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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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事要么给LZ出点主意,要么到别出玩去,对S死缠烂打,说的全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每次说的都一样,就那两句,也没看出你的道理在那!$bs$ 我不经常来,都看到几回了,全是一样的!$汗$你脑子好象不够用,就能记住那么点东西是不是?$考虑$ 还是受刺激了?神神叨叨没完没了!$汗$ 你别在楼主帖子里搅了!自己开个贴,专门骂S,不过你说的其实都经不起推敲,估计正常人没几个想看!你自娱自乐去吧。真的,别丢人现眼了!肯定会有人说你神经病的,不是开玩笑,是真的有病! $ok$ $ok$

@dolc.de 发表于 2008-5-26 00:24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0:26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6 00:19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撇开跟你吵架的事情不谈,单看你这句话,真的让我好感慨你是如此与世隔绝,说得好听点,你生活在你的桃花源中,说得难听点,你已经老土的可以进坟墓了。

你说的这种经济上大女人观念上小女人的现代女人,应该是十多年前的女人了吧,早就不现代了。难怪80后和90后说我们70后跟不上时代呢,原来就是有你这样的70后在发言,你的思想和对社会的观察真的已经和社会大大脱节了。

早在十年前,源于美国,就掀起了女性的Work-life-balance的潮流,后来这股潮流也扩展到了男性领域。从那时起,人们就开始调整男女在工作和家庭中的关系了。留在家里做家庭主妇,或者当个天天工作第一的女强人,渐渐被人们放弃。男性也越来越多地投入时间回归家庭,兼顾家庭和工作。职场的传统观念在无形中彻底被颠覆了。女性在心理上同样应该承担起家的重量,男性需要比以往更多的心理关怀,等等,这类话题,早就是在过去10年中谈过无数次的陈词滥调了。德国就算跟潮流跟的慢的了,也好几年前就开始搞员工家庭关怀认证了,大一点的公司和公共事业单位,都努力达标,获得这类证书,而且评上后,还要每过几年复评一次,看是否还继续达标。这现在都成了企业形象的一部分了。

唉,大S啊,学习吧,哪怕多看看报纸也好,老早不流行当家庭主妇或者当大把赚钱的女强人啦,醒醒吧。男人和女人,现在流行伙伴关系,平等的伙伴关系,互相合作而不是互相竞争的伙伴关系。
:D :D 男人,女人的关系还什么流行?你拉倒吧!感情就是感情,你就会纸上谈兵,你结过婚吗?$汗$ $汗$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0:29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6 00:24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S心眼也有点小,脾气也有点倔。可是没规定我就必须让着她呀。

我人也不坏呀,就是脾气大心眼小,你叫她让让我,忍气吞声一点,她肯吗?!

我以前在其他楼里回复楼主的帖子,也照样被她戳过呀。

出来混得,都是要还的,怕被戳,就别玩。她戳我,那就戳吧,也没关系的,我戳还就是了。
两句能说清楚不? 写那么多干吗?说了半天,你是爱死S啦,时刻掂着她:D :D

@dolc.de 发表于 2008-5-26 00:29

@dolc.de 发表于 2008-5-26 00:32

清香早茶 发表于 2008-5-26 00:34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6 00: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S心眼也有点小,脾气也有点倔。可是没规定我就必须让着她呀。



没人要你“让着她”,是大家希望你不要老咬着对方不放。
好像今天,她根本没怎么着你,你就来拍她。
你们不对眼,那就视对方为空气好了,何必追着不放。

大S至少能做到这点,她不会主动找你茬,她能够做到忽视你。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0:35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5 12:4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S的发言,我觉得太幼稚了。并不是说她说的不对,她说的是对的,可是她自己的行动却一再和她的发言相反。而她的发言内容,我刚成年时就已经明白了,而且那么多年一直都在做。所以,笑她幼稚,也符合她自己说的心理年龄未必和生理年龄相符。

自以为看人生很通透的大S,总是用她的实际行动证明她对人生的迷茫。而嘴巴上说话没边际的我,现实生活中的行动总是被人评价为审慎而正确。

这就是说和做的区别。

别管什么区别了! 你又来谈兵了,你写了一大段,其实就一点,大s说的是对的!那就是了!:D :D $支持$ $支持$ 对的,还不支持一下?$汗$ $汗$ 不服气,非要鸡蛋里面挑骨头,瞧你那点出息!$bs$

[ 本帖最后由 bishini 于 2008-5-26 01:36 编辑 ]

清香早茶 发表于 2008-5-26 00:36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6 00: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可能爱上按摩女

请不要这样侮辱别人!
要得到别人的尊重,请先尊重别人。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0:38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6 00:3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倒是有时会想起大S,时刻惦记倒没有。爱大S,还是免了吧,我不可能爱上按摩女,想想就恶心,哪怕她其他方面再好。

我写多少,你比大S还在乎嘛

没有?我看你就是!看见大S出现,你肾上腺素就加速分泌!!
你知不知道你有多烦人?尽是废话!还自以为聪明。:D :D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0:43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5 23:33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你还真当我不明白你的站队啊,我不说而已。过去我和大S吵架,大S骂我时,你就从来没劝过大S罢手,我骂大S时,你就出来劝我什么别那么心里放不下。谁都看得出来你是帮大S的。

少来,我假装不理会你的劝架,你还劝上劲了。我说你怎么这么放不下呀,我和大S吵架,难道踩着你的尾巴了嘛,瞧你没完没了跟个阿庆嫂似的。我看你才是放不下呢,看见大S被骂,就好比你自己被骂,心里那个难受啊,不跳出来说几句就活不到明天了。

你自己洒脱点吧,别老在这儿装什么和事老,别当别人都是瞎子。我一贯只看你做什么,你的选择的发言时机和发言内容已经说明了问题。

你这人真是不懂道理,你知道,我相信,那你怎么不想想,为什么呀?$汗$ $汗$ 又是一大堆,全是一样的,你话说的清楚吗?$汗$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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