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lc.de
发表于 2008-5-26 00:44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5-26 00:45
原帖由 清香早茶 于 2008-5-26 00: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人要你“让着她”,是大家希望你不要老咬着对方不放。
好像今天,她根本没怎么着你,你就来拍她。
你们不对眼,那就视对方为空气好了,何必追着不放。
大S至少能做到这点,她不会主动找你茬,她能够做到忽 ...
客观来说,一般人都会同情弱者,但大S之所以不被部分人同情,只因为她本性不善。
她不惹崔兔,不是因为她低调或改变了,而是她根本不是崔兔的对手,换句话说,她惹不起。:)
@dolc.de
发表于 2008-5-26 00:45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0:55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6 00:29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倒,你问我是否结过婚,只能说明你脑瘫了
流行,只是通俗的说法,比较容易理解。我说的意思就是趋势。就好比说现在早就不流行包办婚姻了。
你既然说拉倒吧,什么男人女人的关系,那还谈什么感情啊,就一实在话〉老婆孩子热炕头
:D 意思大家都见过你结婚证了?你说的话就是纸上谈兵,明白不?别来狡辩了,包办婚姻也出来了,之前说什么呢? 你的意思我明白了,男人女人没感情,只要是经济伙伴,性伴侣对吧?$汗$ $汗$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0:58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6 00:45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必要想为什么,就象我也没必要想你为什么脑瘫。
所以说你傻,每次不站理,就恼羞成怒的骂人了!!$支持$ $支持$
清香早茶
发表于 2008-5-26 00:59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5-26 00: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客观来说,一般人都会同情弱者,但大S之所以不被部分人同情,只因为她本性不善。
她不惹崔兔,不是因为她低调或改变了,而是她根本不是崔兔的对手,换句话说,她惹不起。:)
大S不需要得到人的同情,但是大部分人都认同她,这就可以了。
她不惹崔兔,不是她低调,她从来不会低调,是她觉得没必要,不值得。
惹不起的人不是大S,是崔兔,当然还有你!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1:03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5-26 00:45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客观来说,一般人都会同情弱者,但大S之所以不被部分人同情,只因为她本性不善。
她不惹崔兔,不是因为她低调或改变了,而是她根本不是崔兔的对手,换句话说,她惹不起。:)
:D :D 你认为大S想别人同情??:D还说什么善不善的?你跑来水楼主帖子,骂S,真善!!$bs$ $bs$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1:04
原帖由 清香早茶 于 2008-5-26 00:59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S不需要得到人的同情,但是大部分人都认同她,这就可以了。
她不惹崔兔,不是她低调,她从来不会低调,是她觉得没必要,不值得。
惹不起的人不是大S,是崔兔,当然还有你!
$送花$ $送花$ $送花$ $送花$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8-5-26 01:09
原帖由 清香早茶 于 2008-5-26 00: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S不需要得到人的同情,但是大部分人都认同她,这就可以了。
她不惹崔兔,不是她低调,她从来不会低调,是她觉得没必要,不值得。
惹不起的人不是大S,是崔兔,当然还有你!
认同? 呵呵,需要别人的认同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是不是太廉价了一些?!!
所以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这里一些人需要在网上拉班结派,因为她们自身能力过于薄弱,没有自身以外的能力支持,她们就会崩溃,严重起来会得某些精神疾病,譬如忧郁症啥的。
$汗$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1:16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6 00: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何必呢,cd2008又没有被封掉,你何必穿马甲上来呢。你既然要穿马甲,就隐藏的好一点吧,为什么还偏要提什么肾上腺素来故意暴露马甲呢,你累不累啊。先穿马甲,然后大鸣大放的显示自己是谁的马甲。你这脑瘫的想法就是与众不同。
我烦人,烦得就是你这种人。
:D :D :D 我告诉你,每个人都不是真身来得,不过都有一个真身,但是,我这个跟什么cd2008,肯定不是一个人! 别自以为聪明啊,$bs$ $bs$ 大错特错了!!!:D :D :D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1:19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5-26 01: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认同? 呵呵,需要别人的认同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是不是太廉价了一些?!!
所以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这里一些人需要在网上拉班结派,因为她们自身能力过于薄弱,没有自身以外的能力支持,她们就会崩溃,严重起来会得某些精神疾病,譬如忧郁症啥的。
当然,没有自己标榜的价高!:cool: :cool:不过在别人眼里你一文不值,你卖多少钱啊?:D :D
bishini
发表于 2008-5-26 01:22
清香MM, 晚安!$bye$ $bye$ $bye$
清香早茶
发表于 2008-5-26 01:29
原帖由 bishini 于 2008-5-26 01: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清香MM, 晚安!$bye$ $bye$ $bye$
哦,那我也去睡了,晚安
清香早茶
发表于 2008-5-26 01:32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5-26 01: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认同? 呵呵,需要别人的认同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是不是太廉价了一些?!!
所以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这里一些人需要在网上拉班结派,因为她们自身能力过于薄弱,没有自身以外的能力支持,她们就会崩溃,严重起来会得 ...
你连让人认同的价值都没有,知道不?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8-5-26 01:37
兔子,我不管你跟大S以前的恩怨如何,但是就最近一次你们彻底吵翻,大S被禁言一天,隔段时间复出之后,你俩之间的争吵,据我的观察,每次都是你先刻意挑起的...也许以前大S曾经主动挑衅过你,根据"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那条理论,你这几次主动挑衅够不够还的?够了的话就住手吧,冤冤相报何时了?大家上论坛都是为了轻松找乐的,看不顺眼的相互当透明好了,何必浪费打字去纠缠对方不放?...既然大S都能做到忽视你,你又何苦死死追在人家PG后面做"咬住青山不放松"的执着状?
只是个建议,接受与不接受的概率各占百分之五十...我无所谓.
kxww100
发表于 2008-5-26 02:04
怎么又开始吵了?差不多就得了,LZ是来求开解求问的,大伙儿跟这不说LZ问题,吵什么架呢
希望别再吵了,惹出麻烦只好封楼减分,封ID,我可不希望这样,给你们提个醒儿。
前因后果我就不看了,从第一页儿这楼就歪了,赶紧扶正了吧
pslz:
很多时候男人还是需要女人开解讲明一些东西的,男人不会像女人一样那么细腻想的那么多,这时候就需要
他的“肋骨”来提醒他,你们刚刚结婚5个月,我觉得还是有很多地方需要磨合需要互相了解想法的,我不支持
有这样的情况就离婚,谁也不保证你下一任丈夫就不会这样,所以改造比较重要哈~:P :P
如果实在冥顽不灵,那再考虑分手吧,有的人是真的吃了大亏才会醒悟,所以这些都要MM自己衡量,
是陪他走过,还是甩手走人~
话又说回来,整篇文字,我看不出MM从心里对丈夫的爱有多么深切,也许你还需要将自己再多释放出来一些
这个爱要出于心,而不是孤独与寂寞~
之前的男朋友就不要想了吧,没有必要,只会徒增烦恼,把握好从今天到未来的日子才是真切的~$送花$ $送花$
samoyed
发表于 2008-5-26 08:22
$NO$ $NO$ 没有原则的好人就是白痴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5-26 08:25
原帖由 bishini 于 2008-5-26 00: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两句能说清楚不? 写那么多干吗?说了半天,你是爱死S啦,时刻掂着她:D :D
;) ;)
我跟你说,其实TA是恨铁不成钢,TA觉得象我这么优秀的人
居然怎么可以就这么安心做家庭主妇还那么安逸于这样的生活而不去争多点别的
TA根本就是因爱生恨,所以想要时刻折磨自己
挑剔,争议,其实是最大的欣赏:cool: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5-26 08:30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6 00: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倒,你问我是否结过婚,只能说明你脑瘫了:)
流行,只是通俗的说法,比较容易理解。我说的意思就是趋势。就好比说现在早就不流行包办婚姻了。
你既然说拉倒吧,什么男人女人的关系,那还谈什么感情啊,就 ...
你看看你说话语气,象女人吗;)
还有,你领悟力很差,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你不象个女人,没有女人那种天赋的敏感和领会
我说的大女人,小女人,是因为女人其实就分大女人或者小女人两个状态
但这两个状态绝对是互相混淆的,有时候很大女人,有时候又很小女人
赚钱很多很独立象大女人,但是内心又渴望爱被呵护又是个小女人
这就是女人,绝对不是你认为的不是此就是彼的,永远是摸不透的看不清的互相矛盾的
所以你不是典型的女人,你连这个都不能心领神会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5-26 08:34
原帖由 清香早茶 于 2008-5-26 00: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S不需要得到人的同情,但是大部分人都认同她,这就可以了。
她不惹崔兔,不是她低调,她从来不会低调,是她觉得没必要,不值得。
惹不起的人不是大S,是崔兔,当然还有你!
你非常知我心$送花$
还补充一点,我把这当成锻炼提高自己的机会
让我以后可以面对任何再莫名其妙的人,都学会慢慢控制自己的情绪
这对我将来,有好处$送花$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5-26 08:40
原帖由 清香早茶 于 2008-5-26 00: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不要这样侮辱别人!
要得到别人的尊重,请先尊重别人。
我周围的朋友,谈到工作,哪怕职位再高,从来不会在业余时间以工作为话题看不起别人的职业
更何况,问到别人关于工作的事,基本上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Spass machen
而这里很多人呢?一谈工作,哪学校毕业的,什么专业的,进什么大公司的,做什么职位的,多少钱的
看来在德国,还是没能真正体会到什么是"以人为本"的那种人和人之间彼此尊重的特质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08-5-26 08:53
回到LZ的话题,昨晚有些朋友说是,那段关于金钱的话不认同
我是觉得主要是男方在结婚前就有的债务,所以才这样说
当然,因为现在结婚了,成为了家庭共同债务,LZ当然也是有共同参与决策的权利
但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先和对方好好谈一谈呢?
也许很多情况,男方未必全部都告诉了LZ
抱着一种,我们是夫妻我想和你共同解决问题,共同承担的态度,对方会接受多一点
男人他自己赚钱也知道辛苦的,我不相信谁会那么傻把钱白白扔水里?
如果说男人要面子,讲义气等,要理解对方,这样的男人一般来说属于比较善良
那么在认同他的前提上,给他一个底线,让他知道你的最低限制在哪里就可以了
说离婚,很容易,但,如果一个婚姻连努力一下都没有过就撒手走人
不是我欣赏的风格,而且对自己将来也不好,会造成习惯性,不对就想撤
希望LZ三思,不要以后自己老了后悔
只要目前,自己把握好,先别要孩子,给自己一个可以回旋的余地
DLIII
发表于 2008-5-26 09:14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8-5-26 08: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非常知我心$送花$
还补充一点,我把这当成锻炼提高自己的机会
让我以后可以面对任何再莫名其妙的人,都学会慢慢控制自己的情绪
这对我将来,有好处$送花$
$握手$
酸牛奶
发表于 2008-5-26 09:33
原帖由 SUNNYFUNNY 于 2008-5-26 00: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客观来说,一般人都会同情弱者,但大S之所以不被部分人同情,只因为她本性不善。
她不惹崔兔,不是因为她低调或改变了,而是她根本不是崔兔的对手,换句话说,她惹不起。:)
$bs$ $bs$ 你想挑是非,走远点
zabj
发表于 2008-5-26 10:05
cd2008
发表于 2008-5-26 11:29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6 00: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何必呢,cd2008又没有被封掉,你何必穿马甲上来呢。你既然要穿马甲,就隐藏的好一点吧,为什么还偏要提什么肾上腺素来故意暴露马甲呢,你累不累啊。先穿马甲,然后大鸣大放的显示自己是谁的马甲。你这脑瘫的想 ...
崔兔子,你是不是又发骚了想我了呀?不要去盯着人家大S了,她不要你的.跟我玩吧,我不介意你的小沙包的:cool: $汗$
qpxz605
发表于 2008-5-26 13:23
其实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还是要磨合,在婚前把问题都提出来,既然结婚了,就一心一意的,轻易不要离婚
@dolc.de
发表于 2008-5-26 22:23
@dolc.de
发表于 2008-5-26 22:31
@dolc.de
发表于 2008-5-26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