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alein
发表于 2008-7-29 14:44
原帖由 zukunft 于 2008-7-29 15: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入不入籍,还是得遵从个人的意愿,在这里谈不上爱不爱国的问题。如果一定要说外籍华人不是中国人,就没有权力去爱祖国的话,那这样的标准要害死几千万热诚爱国的华人的。在中国历史上最困难的那段时间里,爱国的华人 ...
$支持$ $握手$
DLIII
发表于 2008-7-29 14:45
原帖由 pn_sc 于 2008-7-29 15: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于"爱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德国是很敏感的,特别在德国法典中。
你也就不懂装懂,唬人而已。
$握手$我googel了下, 没找到。 也许我搜索得还不够, 也许根本就没有, 也许我理解的义务(Pflicht)和那位说的不一样。 总之在我的印象中, 德国没有爱国的说法。
Das einzige was passieren kann ist, daß man Probleme kriegt wenn man aktiv versucht die "Freiheitliche demokratische Grundordnung" zu entfernen.
"Die Bundesrepublik selbst versteht sich als streitbare Demokratie, die sowohl das Recht als auch die Pflicht hat, die freiheitliche demokratische Grundordnung zu verteidigen. Die verwendeten Mittel dazu sind etwa das Parteiverbot oder die Verwirkung von Grundrechten."
灌水1
发表于 2008-7-29 15:25
原帖由 DLIII 于 2008-7-29 15: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 你又在胡乱瞎想。 我问你, 是因为觉得你的思维逻辑怎么和某些德国人一样, 脑子里就一根筋, 硬邦邦。
你又在随便乱感觉了,你自己嫁了个脑袋硬邦邦的德国人,就敏感的一塌糊涂。我没有胡乱猜想,我只是问你是不是,你说不是,我也不会随便假想你就是。我没兴趣和你一样,非要别人已经解释了是帮朋友问,还要对别人的这种行为吐啊吐的,显然你就是非要把别人吐成是在帮自己问。
你,也就这票货色,说你是帮着屈打成招的帮凶,还真是对你太客气了。你自己就是屈打成招的主谋,你那小边鼓敲的,还真以为这里和婚版一样啊。
灌水1
发表于 2008-7-29 15:26
原帖由 DLIII 于 2008-7-29 15: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握手$我googel了下, 没找到。 也许我搜索得还不够, 也许根本就没有, 也许我理解的义务(Pflicht)和那位说的不一样。 总之在我的印象中, 德国没有爱国的说法。
Das einzige was passieren kann ist, d ...
google不是无所不知的,你没搜到不表示没有。我没兴趣跟你这种只知道google的人讨论。
[ 本帖最后由 灌水1 于 2008-7-29 16:28 编辑 ]
灌水1
发表于 2008-7-29 15:26
原帖由 kakalein 于 2008-7-29 15: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啊,和你讨论根本就是没味道
彼此彼此,跟你讨论,味同嚼蜡。
灌水1
发表于 2008-7-29 15:27
原帖由 pn_sc 于 2008-7-29 15: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关于"爱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德国是很敏感的,特别在德国法典中。
你也就不懂装懂,唬人而已。
呵呵,你既然提到了德国的敏感问题,显然说明你对德国法典中关于政府和国家的区别一无所知。
pn_sc
发表于 2008-7-29 15:35
灌水1
发表于 2008-7-29 15:37
原帖由 pn_sc 于 2008-7-29 16: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知道啥,写来看看。不会又是想唬人吧?
你愿意说我唬人也好,愿意说我不懂装懂也好,我没必要写出我知道的咚咚。你随便说吧,继续继续,我不打扰你继续诬蔑我$bye$
清亮的小溪
发表于 2008-7-29 15:46
原帖由 灌水1 于 2008-7-28 12:4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压根就没觉得你伤害我,麻烦你不要这么自以为能量巨大。论坛就是灌水的地方,你可以灌,我也可以灌。
你压根就是脑瘫了。
我想说你就是gast,不过换了个马甲,如果一个人说你差劲不可信,可你从这个版骂道那个版,早就名声在外,你要是个受过教育的人就该检讨检讨自己。为什么那么多人讨厌你?
茏茏葱葱
发表于 2008-7-29 15:49
原帖由 清亮的小溪 于 2008-7-29 16: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说你就是gast,不过换了个马甲,如果一个人说你差劲不可信,可你从这个版骂道那个版,早就名声在外,你要是个受过教育的人就该检讨检讨自己。为什么那么多人讨厌你?
ta不是GAST.
[ 本帖最后由 茏茏葱葱 于 2008-7-29 16: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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