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weilucky 发表于 2008-8-26 14:40

回复 月球 的帖子

你和你老公共同生活在德国满2年了吗?如果是的话,那就没问题了,税卡签证你都可以得到了,延签有工作合同的话,第一次是给一年的,当然少数也有例外,不过至少在柏林是没有问题的,其他州我就不知道了。

chinaren123 发表于 2008-8-26 14:55

问题已经解决了.谢谢!

[ 本帖最后由 chinaren123 于 2009-1-16 13:20 编辑 ]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8-8-26 15:06

你可以去RATHAUS,ABMELDEN和你老公共同居住的住址,说明从6月份开始。然后ANMELDEN新的住址,如果还是在一个城市的话。顺便将你的税卡改成一级的,你自己也应该有自己的税卡的。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8-8-26 15:11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8-26 15: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没满二年,如果我要延的话,能否通过学习或者工作签证了.
你是持家庭团聚签证来的德国的吧,如果换成学生或是工作签证,可能要回国重签,因为居留目的改变了。这个你只能去外管局问问了。或许幸运不用回去呢。

天夏无霜 发表于 2008-8-26 16:58

这男人还没定性干吗要结婚啊,真是祸害别人。

aotubmw 发表于 2008-8-26 17:22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8-26 15: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怪我婚前被劳工的甜言蜜语所惑, 没有认真调查他的以前的罗曼史, 傻傻的放弃了国内的一切,到了德国. 婚后他的老毛病犯了, 劳工有了小三了, 本来想忍忍几个月, 就可以再延签证,但他竟然要赶我走, 我就找了律师争取自 ...
我认识一个台湾女士在德无工作,和德国人结婚有个小孩子,因为第三者插足要和她离婚,女士要带着孩子回台湾,因有第三者插足证据,可得那男人七分之五的财产,以后每月收入的七分之五。那第三者看他无财无钱就放弃了。现在两人过得挺好!你和律师说老三是第三者的让他给你赔偿,如果你没工作,他以后要每月付你生活费。你回家去住,他要赶你出来你就报警!你分居是败笔。

aotubmw 发表于 2008-8-26 17:26

签协议你大错特错了!

chutium 发表于 2008-8-26 20:57

原帖由 mausreis 于 2008-8-26 12: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情况找到工作不需要办工作许可。避免回国了拿不到赡养费别接受每个月给,赡养费可以让他分三次付清,最多给他点折扣。

shi mm怎么对这个这么了解啊?莫非未雨绸缪啦?。。。呵呵

偶也是个曾经在MD的:)刚听说这个ID是你,同学认出你家贝贝了,呵呵

DLIII 发表于 2008-8-26 21:11

你们既然有律师, 这些专业的问题, 去问他比来论坛问要好得多。

还有, 别指望外办的女办事员能够理解你的处境, 她的职责就是尽量把外国人弄走, 你可千万别去找她, 那是往枪口上撞。

mausreis 发表于 2008-8-27 12:29

我当时在MD有很多法律课啊,而且有个同学离婚了,情况跟搂住妹妹有点像,所以知道一些。我们俩要离也要等贝贝没了再说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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