鼹鼠鼠
发表于 2009-7-22 20:17
见识了,吓到了。。。
看来我以后开贴一定要当心啦,有的ID必须绕过~
另外奉劝有的口口声声要打官司的,查一下什么叫“消费者”,不是在任何交易中买方都是“消费者”的,私人物品的偶发性二手买卖不属于经营行为,有的法律是不适用的哈,卖方没有那么多责任
还有,如果那么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就不要在网上破口大骂了,这样的证据不好消除,对自己是不利的~
顺便同情下有的MM,抱抱~
bugaboohoney
发表于 2010-8-26 19:14
至于么 一个小矛盾搞得冠冕堂皇的还 不久几块钱邮费 少吃个doenner都出来了 真能晕死 不过贴的资料什么的倒是受益了
bugaboohoney
发表于 2010-8-26 19:23
不管纯真年代有什么错, 一个大老爷们跟女人还能吵的起架来,我还是挺佩服的。
sijie0043 发表于 12-3-2009 23: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男女公平 再说kevinlee也是心里挺堵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