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b
发表于 2008-11-2 20:22
原帖由 国王 于 2008-11-2 19: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国内混好了,那是天天赴酒宴,夜夜做新郎.
那也好过在这被废掉
cosimo
发表于 2008-11-2 20:26
原帖由 灌水1 于 2008-11-2 19: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话就别说了,说句不厚道的话,我看楼主贴后第一反应就是,楼主当初钓上这个老公也是用了现在这位小三的手段,一路货$闭嘴$
别拍啊,我本来不想说的,都是被你勾引的,罪魁祸首是你$m27$
问一句啊:你怎么会有这个第一反应啊$汗$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8-11-2 20:26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11-2 18: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老公出轨, 夫(德)妻(中)分居后, 互相签了协议, 协议书写明老公应该每月付一笔钱, 双方都签字了.头一个月老公遵守协议,第二个月老公少付,第三个月老公拒付任何钱, 并且反咬一口, 说女方 没有履行协议. 现在要上 ...
被老德玩弄够了,有给揣了...$NO$ $NO$ jms,嫁人的睁大眼睛啊$m7$
Blüte
发表于 2008-11-2 20:27
大家都太不HD啦$怒吼$ $怒吼$
能帮忙的帮个忙,风凉话有必要说这么多吗$angry $angry
fcb
发表于 2008-11-2 20:29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8-11-2 19: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都太不HD啦$怒吼$ $怒吼$
能帮忙的帮个忙,风凉话有必要说这么多吗$angry $angry
444
他们错鸟, 还是你厚道, 回头额喊人抽他们鞭子哈$bye$
黑火药
发表于 2008-11-2 20:30
maxwr
发表于 2008-11-2 20:30
我想问,你的德语都不好怎末沟通感情的?就能把自己嫁过来$考虑$ 还是回国吧
fcb
发表于 2008-11-2 20:30
花花怒鸟~~~:D
lv1881
发表于 2008-11-2 20:30
原帖由 fcb 于 2008-11-2 19: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44
他们错鸟, 还是你厚道, 回头额喊人抽他们鞭子哈$bye$
嫩现在没这权利了啊,小心别人抽你$汗$
灌水1
发表于 2008-11-2 20:31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8-11-2 19: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问一句啊:你怎么会有这个第一反应啊$汗$
因为她说来德国一年不到老公就出轨了,那我马上就联想到现在她老公出轨估计和当初和她好上时的情形一样。
时间太短了,她老公属于频繁跳槽,跳槽手法如出一辙。
chinaren123
发表于 2008-11-2 20:32
原帖由 灌水1 于 2008-11-2 19: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赶紧回去,签证过期了还要罚款的。
象你这种情况,没办法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能认栽,以后吸取教训。你老公已经拒付抚养费了,可见不是什么好鸟。真要打起官司来,你老公一句话就足够了,你找再好 ...
不是假结婚, 当出是他追我的. 从德国到中国结婚. 有很多来往的E-mail 可以作证的. 我辞职过来的, 回国还要从新找工作,
本来不想伤和气才没高上法庭, 签了协议, 现在他拒付了. 真太欺负人了. 对这场婚姻,他必须付责任的.
fcb
发表于 2008-11-2 20:32
原帖由 lv1881 于 2008-11-2 19: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嫩现在没这权利了啊,小心别人抽你$汗$
谁敢? 老娘跟ta拼了:D
大不了额重新披上内啥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8-11-2 20:33
原帖由 黑火药 于 2008-11-2 19: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冷嘲热讽也透露出这个社会的舆论方向嘛。
给后来人尤其是中国女留学生警醒了。
9494,忠言逆耳,良药苦口...:)
cosimo
发表于 2008-11-2 20:33
原帖由 灌水1 于 2008-11-2 19: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她说来德国一年不到老公就出轨了,那我马上就联想到现在她老公出轨估计和当初和她好上时的情形一样。
时间太短了,她老公属于频繁跳槽,跳槽手法如出一辙。
$汗$
那人家也可以是初犯啊;)
lv1881
发表于 2008-11-2 20:34
原帖由 fcb 于 2008-11-2 19: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谁敢? 老娘跟ta拼了:D
大不了额重新披上内啥
谁给俺递鞭子$angry
灌水1
发表于 2008-11-2 20:34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11-2 19: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假结婚, 当出是他追我的. 从德国到中国结婚. 有很多来往的E-mail 可以作证的. 我辞职过来的, 回国还要从新找工作,
本来不想伤和气才没高上法庭, 签了协议, 现在他拒付了. 真太欺负人了. 对这场婚姻,他必须 ...
我知道不是假结婚,但是只要他说是假结婚,那就肯定算是假结婚,法庭是这么认为的,不信你可以自己去咨询。
chinaren123
发表于 2008-11-2 20:35
原帖由 maxwr 于 2008-11-2 19: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问,你的德语都不好怎末沟通感情的?就能把自己嫁过来$考虑$ 还是回国吧
德语尚可, 但没有好到可以到法庭上辩论, 用英语交流, 沟通是没有问题的.
cosimo
发表于 2008-11-2 20:36
原帖由 灌水1 于 2008-11-2 19: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知道不是假结婚,但是只要他说是假结婚,那就肯定算是假结婚,法庭是这么认为的,不信你可以自己去咨询。
lz拿出以前交往时的email可以证明不是么?$考虑$
灌水1
发表于 2008-11-2 20:36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8-11-2 19: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那人家也可以是初犯啊;)
我说的跳槽不是指婚姻跳槽,而是指感情跳槽。
如果你说是初犯,难道楼主是她老公的初恋吗,这可能性太小了吧。
黑火药
发表于 2008-11-2 20:36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8-11-2 20:37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11-2 19: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假结婚, 当出是他追我的. 从德国到中国结婚. 有很多来往的E-mail 可以作证的. 我辞职过来的, 回国还要从新找工作,
本来不想伤和气才没高上法庭, 签了协议, 现在他拒付了. 真太欺负人了. 对这场婚姻,他必须 ...
有时侯有理也无处讲,mm,赶紧回国吧.偶和一老德大官司,P大点儿的事儿,所有的证据都对偶有利,2年多了,还没个了解呢....;)
cosimo
发表于 2008-11-2 20:38
原帖由 黑火药 于 2008-11-2 19: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几年的感情失去新鲜感了,那么我相信他现在的出轨不是因为当初不爱你,而是作为婚后的调剂而去找刺激。
但是不到一年,只能说你被德国人玩了,这里被玩过的有很多啦,一般来说如果抱着玩你的目的,当初追 ...
人家也可以在国内交往了好几年才结婚的嘛!;)
灌水1
发表于 2008-11-2 20:38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8-11-2 19: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拿出以前交往时的email可以证明不是么?$考虑$
没用的,外国人法里面规定两年,这个规定的潜台词就是不满两年的情况下,只要德国人这方说是假结婚,就肯定保护德国人。有司法解释的,自己去查。很多法律,最好查一下当时制定这个条文的背景和历史,以及制定这个法条的目的,这样就容易判定自己有多少胜算了。
chinaren123
发表于 2008-11-2 20:39
原帖由 灌水1 于 2008-11-2 19: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知道不是假结婚,但是只要他说是假结婚,那就肯定算是假结婚,法庭是这么认为的,不信你可以自己去咨询。
觉得和假结婚没有关系啊, 我们都签好协议了, 他应该履行协议, 付生活费的.
cosimo
发表于 2008-11-2 20:40
原帖由 灌水1 于 2008-11-2 19: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用的,外国人法里面规定两年,这个规定的潜台词就是不满两年的情况下,只要德国人这方说是假结婚,就肯定保护德国人。有司法解释的,自己去查。很多法律,最好查一下当时制定这个条文的背景和历史,以及制定这 ...
我随便问问。这方面你是专家$汗$
黑火药
发表于 2008-11-2 20:42
灌水1
发表于 2008-11-2 20:42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8-11-2 19: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随便问问。这方面你是专家$汗$
不是专家,不过对法律比较感兴趣,什么法都有兴趣看一看,即便不是自己的专业,也有兴趣在大面上铺一铺,点面结合吧。
chinaren123
发表于 2008-11-2 20:42
原帖由 灌水1 于 2008-11-2 19: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的跳槽不是指婚姻跳槽,而是指感情跳槽。
如果你说是初犯,难道楼主是她老公的初恋吗,这可能性太小了吧。
这个老公之前有很多次的短期关系. 在追女人方面很有经验的啊.
灌水1
发表于 2008-11-2 20:43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11-2 19: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觉得和假结婚没有关系啊, 我们都签好协议了, 他应该履行协议, 付生活费的.
你现在没办法,2年是硬指标,没有达到这个硬指标,没人听你的争辩,你再有道理也没用。
黑火药
发表于 2008-11-2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