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百战穿金甲 发表于 2008-11-26 19:07

到法院离婚啊,真想离谁能拦着

FHKM919 发表于 2008-11-26 19:15

原帖由 灌水1 于 2008-11-26 18: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傻瓜,千万不能承认是偷情,怎么也要咬住,最多说是免费嫖娼,或者互相嫖娼。

偷情是危及婚姻的问题。嫖娼只是一个个人素质的问题。$闭嘴$


别这么刻薄的排砖成吗?有必要用这种词吗?

天空中的云 发表于 2008-11-26 19:16

想离,真的没有离不了的

我听别人说,只要女方说怀了别人的孩子,八成离婚没问题的:)

FHKM919 发表于 2008-11-26 19:19

为了婚版环境,从此不开关于三字和偷字的贴了..
特此立据..;)

[ 本帖最后由 FHKM919 于 2008-11-27 18:13 编辑 ]

fanfanqing 发表于 2008-11-26 19:38

原帖由 FHKM919 于 2008-11-26 19: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关键是谁希望把事情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呀,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总希望着有风度一些地分开吧。


真有风度的话,就先离婚再上床,忍着柏拉图。离了婚再折腾,谁都不说什么。。。

太低估婚姻了。。。
这种法律形式规定了人们心底的法律。偷情貌似没犯法,范的是人们心底的法。
别说中国即便在所谓性开放的这边也算是绯闻,都是没风度的事情。
所以做了还讲风度,算什么

michilleyyy 发表于 2008-11-26 19:41

$汗$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8-11-26 19:50

原帖由 Novembersky 于 2008-11-26 17: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是啊,为什么用偷情这个词呢?
既然女方的老公婚外情在先,你朋友和女方不必偷吧$考虑$ ?
关系不合法:cool: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8-11-26 19:52

原帖由 jojowang1227 于 2008-11-26 18: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为,你朋友从开始就走错了路,本来就不可以让自己爱上已婚女子。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可耻$bs$
楼主不要不爱听,如果有一个女人破坏了你和你老公的感情,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当然了希望楼主家庭幸福。
$汗$ $汗$ $汗$

小小女子 发表于 2008-11-26 19:54

原帖由 FHKM919 于 2008-11-26 19: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这么刻薄的排砖成吗?有必要用这种词吗?
替嫩"朋友"急上了:D

FHKM919 发表于 2008-11-26 20:07

为了婚版环境,从此不开关于三字和偷字的贴了..
特此立据..;)

[ 本帖最后由 FHKM919 于 2008-11-27 18: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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