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相机事件中钟翔先生就''小偷''等不良用词公开道歉(事已解决,多谢关注)
在中文里,称人小偷有辱骂的意思。特别是在没有经过裁定,情理不通之前。并且公布此人的个人信息,容易侵犯隐私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比如,在双方知情的情况下,别人借了东西还没还(双方知情并同意),那你可以说,别人欠你东西,但不能说别人是小偷。你可以对自己说此人是小偷,但不能公开发贴骂此人是小偷。因为这是公共场所。之前不知道,后来听说小偷这种词都用上了。所以希望钟翔同学尽量挽回不良影响,就不良用词一事开贴公开道歉。
因为,在公共场所,发表言论是可以的,讨论问题也是可以的,但动不动称人为小偷,有公开恶意诽谤之嫌。
此帖为请求贴,非讨论贴。具体事宜请咨询017668248024.
当事人保留相关权利。
同城交友网慕尼黑版块有就相机一事的公开声明。
楼主所有回帖: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请不知情者打电话咨询。本帖为请求贴,非讨论贴。请参考同城版声明贴。
大家出来混的,没必要动不动就Polizei的,让人害怕。至于开口就称人小偷,然后把对方个人信息放上面,确实对公共影响有欠考虑。网上发牢骚可以,何必这样。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钟翔先生也是有正式工作的人,以后还不好相处。其实借我相机我是很感激的,相机本身主要责任在我。但凡事有度,有事可以上诉找警察,但在事情明晰之前别公开骂人别公开个人信息侵犯隐私啊,我又不是公众人物。如果钟翔先生当面骂我小偷,我肯定会及时解释,但你说事已如此,公共化了,我也只能做此公共化的要求,以正视听。
法律版,讲究的是个理。如果在情感版块,大家说说情面最好。本来就不用上台面的事,搞成这样实在出乎意料。我一不偷二不抢的,被公开冤枉肯定难受。其实当时钟翔先生肯定是相信我才在三个晚上前把相机借给我,走的时候说了,如果我有拉东西在他那他也会帮我寄过来的,我也很感激。相处好几天,钟翔先生是好人。我们一起聊天,一起喝酒,一起安床一起出点子,挺愉快的。如果纯粹是房东租客关系,那扯来扯去烦死了,没有床睡是不是要打折请我喝酒是不是要加钱帮忙安床是不是要收工钱到最后寄东西寄晚了是不是要交滞纳金?深究下去没意思。
希望在法律板块能看到更多有理有节的帖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什么叫借
唉,是老板相机没电,我在三个晚上前就找他借的相机啊。我说我老板相机没电了,第二天还得照相,有没有相机借用一下,是他告诉我相机在哪儿,然后我还问有没有读卡器,他说没有。然后我当场当他面试了一下。能使。后来走的时侯着急赶火车忘还。后来我也说不要意思相机在我这走之前忘还了。有这样当小偷的吗。被冤枉成小偷我是憋气啊。这要说我偷我肯定不服气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想狡辩,也没有狡辩,根本没辩,陈述事实而已。这事因我而起,应该道歉,浪费大家时间。但公开称偷,用词欠妥,也该道歉。双方应该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技术上这叫借还是叫偷相信自有公道。如果不确定,还是别用为好。
我对钟先生,一直是感激的。此帖纯为消除不良影响,毕竟出来混,怕熟人误解。为一个相机,实在不值。钟翔或钟仙为化名,我手机里并不能输中文。
我也不知道钟先生的萍聚id是多少,希望能发个短消息,详细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没有用“偷”字,实属误解(听我一朋友说当时标题为 '小偷' 什
么的),那么请求删贴。撤回道歉请求。对浪费大家时间道歉。
最后总结:
相机之事,责任在我(请参考同城贴),也有误会。
标题小偷之事,误会一场。请求删贴。
另,钟翔先生为化名。
经验教训:
遇事多沟通,世上坏人少。
[ 本帖最后由 yourid 于 2008-12-19 01:07 编辑 ] 说说具体情况呗
虽然以前的帖子我看过
我还是想听听你这边的表述 借问下。千年不赖,万年不还的该叫什么?$汗$ 首先是拿人家东西不还,本身做法就让人反感。
先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还人家东西的事情,再来谈什么法律,虽然我们在德国,不过华人的传统还是以理服人,不要赢了法律,输了颜面。
另外原来的帖子中提到东北人,让我很反感,地域攻击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在所谓的高素质的留学生的口中说出,我只能说狗咬狗一嘴毛了。如果二人诉诸于法律的话,无论谁输,我都不会同情谁。 原帖由 yourid 于 2008-12-18 15: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中文里,称人小偷有辱骂的意思。特别是在没有经过裁定,情理不通之前。并且公布此人的个人信息,容易侵犯隐私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比如,在双方知情的情况下,别人借了东西还没还(双方知情并同意),那你可以说, ...
LZ在需要帮助的时候,钟先生给了你尽可能的帮助,并且很信任你。但是你却失信于他人,真是奇怪你这样的人明明自己做的不对,没有感恩的心,更没有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感到抱歉,反而现在斤斤计较别人的一个称呼。可笑!
你以为别人帮助你是应该的吗?你拿来别人的东西这么长时间不还,电话也不理睬,这样做得很心安理得吗?现在逼到别人发贴后,你才有点反映,可笑的是竟然还要曾经给过你帮助的人对你道歉,荒谬!$bs$
你要别人向你道歉,先把别人的相机还人家再说吧$bs$ 德国真是个“神奇”的地方,什么不要脸的人都敢出头 lz 是当事人$考虑$ $考虑$ $考虑$ 楼主能把自己的名字也说一下吗,否则我们怎么知道钟先生辱骂的又是哪位先生? 看来当初人家不应该心软,怎么都得报警, 心慈手软,现在后患无穷了,被人家倒打一耙, 被人家把姓名捅出来了, 这算不算侵犯人家的姓名隐私权呢? $NO$ 在我看来 小偷就是个职称 没什么辱骂或者贬义的意思 既然你悄悄的拿走了别人的东西 还怕别人说你是小偷? 这应该是对你最公正的评价啊 为什么你说是辱骂?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863050
;) ;) ;) 我不解的是当时那个丢相机的人有说过是谁拿的相机么? 说了拿人相机不还得他的名字了么? $考虑$
我么有仔细爬楼 说。 只是觉得如果他没有公布是谁什么人 叫什么名字拿的相机的话 lz 这又来的哪一出阿? 或者确切的说 不是我么有仔细爬楼, 而是我看到的那几页里他还没有把你的个人资料公布出来 原帖由 火之舞 于 2008-12-18 17: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我看来 小偷就是个职称 没什么辱骂或者贬义的意思 既然你悄悄的拿走了别人的东西 还怕别人说你是小偷? 这应该是对你最公正的评价啊 为什么你说是辱骂?
$汗$ $汗$ $汗$
:D :D :D 我靠,这真是。。。。。。相信楼主短短的数十字经过了仔细的研究,不过还需要再研究,别终极版,这最多算个初稿。
1。不想黑你的相机,要不然根本不会在第一时间承认我带走了相机。
借的定义是这样的,需要先询问物主是否可以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得到了物主的许可,然后拿走,这才叫借。
2。我一不偷二不抢的,借的相机还不是自己用(老板相机没电),打工太多还到处搞混地址,大家放过我吧。
从第一条,显然你没有得到物主的许可,那么当面拿走叫做抢,背地拿走叫做偷,或者楼主认为的偷与抢的概念有与众不同之处?
或者例外情况也有,就像你看到的警匪片里面一样,如果你的老板是警察或者安全人员或者类似的高级的头头脑脑,恰巧需要这样一个相机,你可以当面把你的证件对着楼主晃一晃,说特殊情况,征用相机,然后你就可以拿走了。你的老板是在执行任务?
3。你给我打电话时,我恰好钥匙手机锁门里了,后来回家看到短信,认为当时你太激动,
就想等你平静下来再说。
就算是警察办案征用个相机也得允许被征用民众发发牢骚的,楼主的本意是好的,双方太激动是容易把矛盾激化,不过似乎楼主想的时间稍微长了些,导致物主都着急了,都要上网寻人了。。。。。
[ 本帖最后由 mymy365 于 2008-12-18 17:52 编辑 ] 原帖由 sehrgut007 于 2008-12-18 16: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在需要帮助的时候,钟先生给了你尽可能的帮助,并且很信任你。但是你却失信于他人,真是奇怪你这样的人明明自己做的不对,没有感恩的心,更没有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感到抱歉,反而现在斤斤计较别人的一个称呼。可笑 ...
$支持$ 同意 JP!!!
见识了!!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请不知情者打电话咨询。本帖为请求贴,非讨论贴。请参考同城版声明贴。
大家出来混的,没必要动不动就Polizei的,让人害怕。至于开口就称人小偷,然后把对方个人信息放上面,确实对公共影响有欠考虑。网上发牢骚可以,何必这样。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钟翔先生也是有正式工作的人,以后还不好相处。其实借我相机我是很感激的,相机本身主要责任在我。但凡事有度,有事可以上诉找警察,但在事情明晰之前别公开骂人别公开个人信息侵犯隐私啊,我又不是公众人物。如果钟翔先生当面骂我小偷,我肯定会及时解释,但你说事已如此,公共化了,我也只能做此公共化的要求,以正视听。
法律版,讲究的是个理。如果在情感版块,大家说说情面最好。本来就不用上台面的事,搞成这样实在出乎意料。我一不偷二不抢的,被公开冤枉肯定难受。其实当时钟翔先生肯定是相信我才在三个晚上前把相机借给我,走的时候说了,如果我有拉东西在他那他也会帮我寄过来的,我也很感激。相处好几天,钟翔先生是好人。我们一起聊天,一起喝酒,一起安床一起出点子,挺愉快的。如果纯粹是房东租客关系,那扯来扯去烦死了,没有床睡是不是要打折请我喝酒是不是要加钱帮忙安床是不是要收工钱到最后寄东西寄晚了是不是要交滞纳金?深究下去没意思。
希望在法律板块能看到更多有理有节的帖子。 原帖由 yourid 于 2008-12-18 18:44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请不知情者打电话咨询。本帖为请求贴,非讨论贴。请参考同城版声明贴。
大家出来混的,没必要动不动就Polizei的,让人害怕。至于开口就称人小偷,然后把对方个人信息放上面,确实对公共影响 ...
既然您那么尊重别人,那么您贵姓?有理有节的话,都不知道您姓啥,咋称呼,那咋整呢?
出来混得都要讲义气,义气都不讲的人,还说要别人有理有节,自己的事情就不必交给polizei处理了,这个做法还真是“有理有节”,对自己如春风般温暖,对别人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啊……$高$ 就是要叫polizei,大家交了税,为什么不叫。你要是没偷,心虚什么,帖子贴出来这么长时间了,也没见你来说,对方一说报警,你就心虚,跑上来澄清来了,应该说跑上来找拍来了。 既然双方都是为对方着想,曾经那么愉快相处了,那些不愉快就到此为止吧,也许互相间有误会,赶紧还了相机,这事也就结束,就此不提了吧.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多一些容忍多一些迁让吧. 极品,又见极品 $汗$ $汗$ jp啊jp.
知道不告而借叫什么么 谁又原贴的地址,我想看看楼主说回覆晚了究竟晚了多久 $汗$ $汗$
我想那个钟先生也吸取教训了吧!
都说了, 在德国最不能交往的就是中国人了!!
宁愿和其他国家的人来往, 都不要和德国华人交往!!$支持$ $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