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就是说,那些结婚前对中国mm说什么将来如果她们有外遇那么离婚时不能分男方财产或者说什么不能诉讼,给女方一点钱打发回中国的说法真的是有失公平不可理喻的!有的观点认为谁有小三,谁就一分共同财产也 ...
有人愿意接受这样的协议而结婚
奏意味TA自愿放弃有小3离婚时的财产
这也是别人自己愿意选择的生活方式
碍谁事儿了$frage$ 原帖由 kkitty 于 2008-12-28 17: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是没有站在过错方的立场上,而是就立条约的前提而言,觉得这样的条约不平等,所以不赞同。
如果LZ遇到了这样的协议
不赞同
不接受奏得了
别人的事嫩管得了木$考虑$
因为有的人赞同
谁有外遇,谁净身出户。我不赞同此观点而已,没想管,也管不了啊! 有人赞同那TA奏去过那样的生活呗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12-28 17: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操心那么多干嘛? 那几个帖子的信息是真是假都还不好说.
同学.楼主是个热心人.
还有,我的帖子是真实情况. 我并不想把自己的这种事情告诉我国内的朋友,只是想上来和同样在外的朋友们探讨一下..不过您尽管可以藐视我... 楼主别被那些帖子忽悠喽,那里面肯定很多隐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