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11 18:31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11 18:32
QCheng1
发表于 2009-3-11 20:12
我觉得第一,楼主没有做任何伤害她父母的事情,伤害她父母的是他们自己和周围一些人的一些看法。伤害父母亲人的方式有千千万,可我不认为挽救一个小生命也算在其中。
第二,每个人的一生确实只有一次,而快乐 ...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3-11 18: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我从LZ的帖子里看到了她对爱人、对家庭、对婚姻的渴望。由于这个孩子的关
系,LZ目前还没有得到这些。她的父母会不为这个女儿的现状而担忧吗?
第二、我没有从LZ的描述中看到她曾经通过正规合法的组织机构替孩子寻找合适的
养父母。
第三、LZ的确是爱这个孩子。但不表示她是世界上唯一爱这个孩子、唯一能给他幸
福生活的人。我在德国认识的家庭中,有两户就是通过某组织领养小孩的,其中一
户有自己的亲生小孩。这两户人家都给了领养孩子无限的精神上的爱和较优厚的物
质条件,孩子们都健康快乐地成长。
第四、如果LZ觉得她的生活很快乐满足,会来这里发贴吗?
在这个板块的大都是已经成家、有一定生活阅历的成年人。像LZ这种情况,同情、
鼓励、乃至拍手叫好,能给LZ带来什么,有本事就给LZ点合理的建议。
我只是一个看故事的人,如果孩子还小,我会建议她通过合法途径替孩子找户好人
家。现在我提不出任何建议来,因为男孩已经10岁,的确只能把LZ当作全世界唯一
的爱。只有祝她有遇到一个能接受这个儿子的男人的好运!当然如果LZ觉得为了这
个男孩,自己一辈子不婚嫁也很幸福快乐,那我觉得也蛮好!
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09-3-11 20:24
我觉得第一,楼主没有做任何伤害她父母的事情,伤害她父母的是他们自己和周围一些人的一些看法。伤害父母亲人的方式有千千万,可我不认为挽救一个小生命也算在其中。
第二,每个人的一生确实只有一次,而快乐的生活也是我们向往的。可是,快乐的定义是什么?楼主在选择收养那个孩子的时候应该就已经很清楚了,所以她才做出了这个选择。如果她不清楚,她就不会坚持将近10年之久。
第三,我很奇怪为什么很多人在看了楼主的贴以后还会质疑楼主自私,觉得楼主强留这个孩子在身边,而没有让他有机会过上更好的生活。你们有没有好好看贴?楼主之前为了这个孩子被人收养做出的努力和其中遇到的困难你们没看见吗?最最关键的是,对于那个孩子来说,楼主就是他妈妈,是他唯一的亲人,楼主就是他的全部!当我们在考虑楼主是不是快乐,楼主父母是不是快乐的时候,有没有人想得到,对于这个孩子来说,他唯一看得到摸得着的,有保障的爱全部都是来源于楼主,即使楼主的生活条件不是那么符合某些人的要求。
很多人,他们也许是善良的,他们会在看到孩子的时候,抱抱他,给他想想办法,甚至会给他找个福利院之类的地方,或者送他去所谓条件好的地方。然后他们就心安理得了。而当事情进行的没有这么如愿的时候,有几个人会认为他们还对这个孩子有责任?有几个人能跳出自己快乐不快乐这个问题,而去想一想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小生命的快乐?楼主表达的善良,也许是笨拙的,可是却持久。这是那个孩子最最需要的一点,楼主给了他,我就是尊重她这点,因为我做不到。.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3-11 18: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没有人指责楼主强留孩子在身边。
大家不清楚楼主的具体情况,也不知道楼主是否尝试了别的办法,所以提出一些自己能想到的对楼主、对孩子都好的方案,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仅此而已。
Averill
发表于 2009-3-11 20:47
衷心的祝lz和孩子幸福{:5_335:}
woge
发表于 2009-3-11 21:41
这个故事很令人感动。
去做个DNA鉴定吧,证明孩子不是你的。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9-3-11 21:42
靠,怎么这么多白痴啊,我彻底晕菜了。。。。。。。。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3-11 21:51
靠,怎么这么多白痴啊,我彻底晕菜了。。。。。。。。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9-3-11 21:4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60:}看到你回贴,追过来看看
celinedeng
发表于 2009-3-11 21:51
楼主真让我敬佩,这里很多人都没有自己养过,带过小孩子吧,所以会说出一些很难听的话,一点都不奇怪,楼主也不必放心上.
我侄女以前总说要生个小孩来养,而且说了几百次,那时她18岁,去年她来我这里不到一个星期,看到我的辛苦,便立刻转变了态度.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9-3-11 21:52
{:5_360:}看到你回贴,追过来看看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3-11 21: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去写故事吧,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