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7 12:53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7 13:00
乐呵儿
发表于 2009-3-7 13:12
你还专门发个帖子!
其实有些人已经反思自己的言行了!只是你没有感觉到!
但是道歉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很难的,就好比是认输!
而你偏要这样的结果。可能吗?
桥---雷
发表于 2009-3-7 13:50
你还专门发了个帖子。恩,很执着啊!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7 14:40
FHKM919
发表于 2009-3-7 15:47
第一次在婚版被人点名{:5_379:}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7 15:50
PimmsL.D.N.
发表于 2009-3-7 16:27
本帖最后由 PimmsL.D.N. 于 2009-3-7 15:31 编辑
哈哈同学,把网络上的文字和现实生活的严重性联系起来这种事情,做起来要慎重点。
我觉得你结论下得快了点,
老A没热血?你认识他么?
那楼的楼主说的事情是真是假? 你求证过嘛?
拍砖的几个ID都是在家里老公养的闲妇? 你怎么知道?
我支持你向别人传道介绍上帝,但是,相信上帝也是自己的选择,不能因为这个就自己把自己放上一个道德的制高点批判和自己不一样的人, 更何况你所依据的还是网络论坛上的帖子反应出来的片面,真相无从考证。
为观点,和人争吵难以避免,如果你的出发点是真的传真知于人,我觉得,你 的态度对传道于人一点帮助没有
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有言:
# 但那做先知的,卻是向人說建樹、勸慰和鼓勵的話。
# 弟兄們!假使我來到你們那裏,只說語言,若不以啟示,或以知識,或以先知話,或以訓誨向你們講論,我為你們有什麼益處﹖
# 就連那些無靈而發聲之物,簫也罷,琴也罷, 若不分清聲調, 怎能知道所吹所彈的是什麼呢﹖
# 若號筒吹的音調不準確,誰還準備作戰呢﹖
# 同樣,你們若不用舌頭說出明晰的話, 人怎能明白你說的是什麼﹖那麼,你們就是向空氣說話
行不正,何以示人? 对于上帝的儿女来说,言和行,行为首; 知识,信心 和爱心,三者, 爱为首。
FH说的好,对于洪水,疏导要比硬堵有用。。。。
如果,你不是在传道,那么麻烦你,别老把上帝挂在嘴边。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9-3-7 16:43
第一次在婚版被人点名{:5_379:}
FHKM919 发表于 2009-3-7 14: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却经常被点名。{:5_390:}
FHKM919
发表于 2009-3-7 16:48
我却经常被点名。{:5_390:}
SUNNYFUNNY 发表于 2009-3-7 15: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废话,因为有我想着你{:3_242:}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7 16:52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3-7 17:00
{:5_355:}{:5_392:}唐僧,我现在理解那些自杀的小妖了
Arterix
发表于 2009-3-7 17:08
1,谢谢啊,传道的基础是,首先认识到人的罪恶性,
2,不要认为罪恶是非得杀死人了,才叫罪恶。
有很多伤人,也不少伤在外伤的,而是伤在内心的。难道,伤人的心,就是你可以拥有的权力吗?
你知道,什么叫哀莫大于心死吗?
这是不是道德问题呢?如果你不认为这是道德问题,那我也无话可说,不过,请尊重我按照普通人道德标准来处理。
3,至于你喜好的牧师给你讲美好的事物,那是你的喜好,因为我从其它角度,也接触到了某些牧师内心的黑暗。那又如何呢?他的一生,就是要努力去洗刷黑暗,所以,我不会因为他嘴巴上面的东西,多看他光明一点,也不会因为他的丑陋,就否认他一点,他要去向上帝汇报,不管我什么事情。
4,至于你很关心的真实性问题,
你千万不要有这样的误会,因为这个故事是假的,所以,我做的就没有了意义。
如果这个故事是真的,我做的就很有意义,这是你思考的误区。
我把给蛇蛇的话,摘录在这里,你好好看看
1,蛇蛇,我们继续看楼主的故事,
我到现在还没有定论,她写的是不是真的,
而且我可能一辈子无法定论,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2,我做的事情,是保障她写作的自由和人格的尊严,
同时在假定是真实的情况下,
提醒一些悍妇,
她们并不因为拥有了质疑的权力,就自动拥有了伤害她人的权力。
3,至于诸如谁的判读是正确的,有没有人笑我傻,我不在意,因为我不认为,热线的婚版是反应智商的参考系。要不你告诉我,这里有哪几个温家宝式的人物啊,大家不都在混日子吗?有必要在意淫他人的白痴中,就好像自动得到自己智商的升华吗?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7 15: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嗯,照此原则,温总理也有原罪。
2。同样,照此看法,强奸犯是要处死的。更甚者,婚姻不忠者也应该。
3。基督教浸礼派是没有专业牧师的。
4。老A对网络从来持宁可信其有的态度。不过,别来问我我银行的密码,这个不存在。
1,重复,老A从开始就采取信的态度,但是不反对别人持不信的态度
2,谁到网上发贴,谁就要面对会受到伤害的可能性。同样,现实中一样。谁要站在台前台上,谁就不可避免被人评头论足,甚至被狗仔队偷拍。
另外,不要随便骂人“悍妇”,你就成了“悍男”了。
3,谁笑你傻,老A和他不算完。但是,谁笑荤版傻,老A同样和他英勇斗争。不过,不傻的人同样可以意淫,红楼梦还说意淫为最高境界呢。
最后,请不要总搬出温总理,你以为他老人家有时间在这里看贴,然后惊叹:哇,治国良才,相遇恨晚啊。遂三顾茅庐,间或月下追,...
FHKM919
发表于 2009-3-7 17:16
说谁A哥圆滑我拍谁....{:4_304:}
LS的回帖,血性男儿才能写的出来啊...
PimmsL.D.N.
发表于 2009-3-7 17:28
我们是谁啊,互相审判来审判去? 审判我们的是来自天上的。
事实是所有有效的辩论的基础,没有确定的真实性,辩论,争吵甚至人身攻击又有何意义?
欲引用的直接来自于哥林多前书,(king James版),(怕打出原文来不能让所有看贴者迅速理解,故引用了在我看来有些拗口的翻译文,)
与上帝的关系的建立,主要靠自己对圣经的理解和祷告, 再好再差的牧师,只是陪同,取代不了上帝对人做指引。
人性善恶?没有一副完全的背景picture,没有事实依据, 空谈......
sternenhorizont
发表于 2009-3-7 17:38
喷子is back~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3-7 17:50
。。。
2,谁到网上发贴,谁就要面对会受到伤害的可能性。同样,现实中一样。谁要站在台前台上,谁就不可避免被人评头论足,甚至被狗仔队偷拍。
另外,不要随便骂人“悍妇”,你就成了“悍男”了。
。。。/quote]
同感呢,虽然我也宁愿相信那个故事是真的,但是有人不信也无可厚非,而且婚版的坑是挺多
说不信的就成了“悍妇”。。。有点过。。。虽然小哈的出发点是好意。。。
不过那个lz好像也没怎么放心上,仍然接着说自己的故事,所以是不是多虑了,经过了那么多的她不会那么弱吧
蛇妖MM
发表于 2009-3-7 17:52
18# kartoffelnsalat
可能时间长了,都学会如何在婚版发贴了吧。但是谁也不能保证故事得真假。
FHKM919
发表于 2009-3-7 17:58
我们是谁啊,互相审判来审判去? 审判我们的是来自天上的。
事实是所有有效的辩论的基础,没有确定的真实性,辩论,争吵甚至人身攻击又有何意义?
欲引用的直接来自于哥林多前书,(king James版),(怕打出原文 ...
PimmsL.D.N. 发表于 2009-3-7 16: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picture上面的背景无所谓,是黑是白抑或五彩缤纷,没什么影响,只要人照得清楚就成了...{:4_303:}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7 18:02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7 18:04
FHKM919
发表于 2009-3-7 18:05
哈哥(哈姐?)跑步归来了?我刚才要出门没出了,现在真要走了,一起跑步去吧{:4_298:}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3-7 18:06
如果讷个lz在意真的假的,我觉的应当解释大家的疑问
如果不解释,我就拿来当个故事看,也蛮好
只是觉得小哈出来挡剑有点多余,未必人lz就不能保护自己
而且这么多页下来,lz的心态挺好,管自己说不受影响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7 18:19
Liv
发表于 2009-3-7 18:23
一个婚版的破坑也值得大家议论这么久。
看来现在经济情况真是不好,大家都没啥事做。
另PIMMS的发言越来越有水准了。我喜欢!
蛇妖MM
发表于 2009-3-7 18:30
一个婚版的破坑也值得大家议论这么久。
看来现在经济情况真是不好,大家都没啥事做。
另PIMMS的发言越来越有水准了。我喜欢!
Liv 发表于 7/3/2009 17: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近酱油打得怎样?好像很少在这里看到嫩{:5_350:}
Liv
发表于 2009-3-7 18:49
最近酱油打得怎样?好像很少在这里看到嫩{:5_350:}
蛇妖MM 发表于 2009-3-7 17: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最近有点忙,有点忙。{:5_387:}
gonk
发表于 2009-3-7 18:52
楼太高,没仔细看。单单从lz帖子反映的问题,我觉得有些事情应该采取批判的态度,比如去年轰动一时的种马贴,或者道德问题贴。但是对于那位没结婚就养了一个非自己生的孩子的女孩儿,我觉得大家应该宽容点。假的,不过在大家茶余饭后添了点料,大家互不伤害,lz也得不到什么实惠;如果是真的,那么这位母亲起码应该得到鼓励与尊敬。你不信当然可以,但是最好不要伤口上撒盐,毕竟世界之大,你无法想象的辛酸事还是有的。即使质疑,也最好采取温和的态度。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3-7 18:57
蛇妖MM
发表于 2009-3-7 19:00
最近有点忙,有点忙。{:5_387:}
Liv 发表于 7/3/2009 17: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嘛小哈叫嫩大八婆?{:5_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