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又见他
发表于 2009-3-23 22:31
有同胞们背后支持我就更有底了。谢谢,谢谢
这鸟老板一边卖中国便宜设备一边骂质量不好,很变态的。
本来打算拿了工签闪人不伺候了,没想到被老家伙先走一步!!!真是老狐狸啊。
rossman
发表于 2009-3-23 22:37
不至于坐牢吧,如果你工作属于黑工,那这个老板也玩完了,他罚的不比你轻。估计打官司也很麻烦,要不私了算了。
bisstam
发表于 2009-3-23 22:44
方鸿渐赢了爱尔兰人,楼主也一定会赢苏格兰人,而且这次咱们还不是亏心事!楼主,支持你向前走!别老让外国人觉得中国人好欺负!加油!
oceanjeo
发表于 2009-3-23 23:05
lz 坚决支持你维护自己的权利,千万别忍。中国人就是太爱忍了,民族性使然。但是这个毛病得改,该硬的时候就得硬,何况打官司公司方受到损失更大。他要是不是250,肯定不敢和你死磕。就是欺负你是外国人,想吓唬你,别被他忽悠了,打他狗娘养的。
回首又见他
发表于 2009-3-23 23:11
方鸿渐是我的偶像耶!!!鉴于同胞们的大力支持,我已给律师回信。让他大胆滴替我往前走,我已做好被罚的准备鸟!!!
funi
发表于 2009-3-23 23:13
方鸿渐是我的偶像耶!!!鉴于同胞们的大力支持,我已给律师回信。让他大胆滴替我往前走,我已做好被罚的准备鸟!!!
回首又见他 发表于 2009-3-23 22: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顶顶你!
iwu
发表于 2009-3-23 23:37
支持lz,让他知道中国人不是好欺负的!
马屁精
发表于 2009-3-23 23:38
顶顶顶
楼主加油!
糨糊狗
发表于 2009-3-23 23:46
lz,放心吧,他雇佣黑工要罚的是上万欧起。。。你受雇的话顶多也就是补交税加上罚一点钱。绝大部分责任在他。
很理解lz不忿的心情,如果lz真的不在乎点小钱,就告丫的。
基本上,你强硬的话,他也就同意庭外和解了。。。和解最好了,你得到你想要的,也不用费太多神。
songsongxin
发表于 2009-3-23 23:57
潜水多年 此贴要顶!!!
楼主加油啊!!
ianbb
发表于 2009-3-24 00:03
想坐牢,美得你,德国政府才不会掏钱养你呢,顶多罚你钱
gabbie
发表于 2009-3-24 00:04
方鸿渐是我的偶像耶!!!鉴于同胞们的大力支持,我已给律师回信。让他大胆滴替我往前走,我已做好被罚的准备鸟!!!
回首又见他 发表于 2009-3-23 22: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赞!
风来疏竹
发表于 2009-3-24 00:17
老外就是欺软怕硬,支持LZ!
菲瞳
发表于 2009-3-24 00:25
哪会那么容易就坐牢。。。。
csh
发表于 2009-3-24 00:30
最恨这帮鸟人!!!
更恨咱们国人能忍就忍!!!
这帮混球为什么老是欺负人啊,说白了还不是咱们这多年忍出来的结果吗?!
支持楼主!!!
funi
发表于 2009-3-24 00:37
老外就是野兽,你只有让它们知道你的厉害它们才会向你低头向你屈服,你越害怕它们就越嚣张,还呲牙咧嘴。
漂在爱琴海
发表于 2009-3-24 00:43
跟他干一场
要是这人不是个sb,最终会跟你妥协的
回首又见他
发表于 2009-3-24 01:25
自从公司背信弃义之后我就再没有对老板客气了。他们开始想跟我谈,被我直接“有事找我的律师”搪回。
我的担心是来自律师给我的征询信。既然不至于坐牢,款还是可以罚滴。如果这无德公司能被罚这么多,我就是被再多罚点也认了。一个字——解气!灯笼滴啦~
他三爷
发表于 2009-3-24 01:45
Hamster
发表于 2009-3-24 02:49
个人认为你可以应该这样解释:公司老板知道你有3个月的打工许可,于是许诺帮你转工作签证,好让你能继续完成工作,但是他出尔反尔,不帮你解决工作签证的问题,才导致你工作时间超出规定。
只听说过打黑工重罚雇主的,还没听说过重罚被雇的。
偶之前没好好爬楼,不知道是否已经有朋友提过类似的建议了……
aerostar
发表于 2009-3-24 04:18
支持楼主。而且如果现在雇主再想庭外和解的话,要他付双倍工钱。妈的!
对了,如果楼主你要是告倒了雇主自己也被罚了的话,我认捐50欧和你分担!我们就是要支持这种有骨气的中国人!
gast
发表于 2009-3-24 07:08
本帖最后由 gast 于 2009-3-24 06:10 编辑
钱、时间、精力都是你自己的
笑话是大家看的。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富兰克林年轻时,去拜访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由于不小心,进门时头撞在了门框上。
前辈笑笑说:“很痛吧?可是这将是 ...
他三爷 发表于 2009-3-24 00:45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得出来你这人这一辈子都是低头走过来的。
人渣!
回首又见他
发表于 2009-3-24 08:46
本帖最后由 回首又见他 于 2009-3-24 07:49 编辑
请同胞们不要吵架,每个人的意见我都会考虑。每个人的意见也都是肺腑之言。之所以把官司进行到底原因如下:
公司有发展中国市场的意愿,我之前有个中国人在那里打工后来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辞退(偷公司的打印纸和辞典)。现在想来,估计这个同胞被诬告的可能性更大。那么为了让这个苏格兰人能够更好滴认识并对待中国人,我希望“要流血,从我开始!”
“该低头时就低头”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但是我觉得现在不该“低头”,尤其不能对这个无德的老板“低头”。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我如果低头的话,后面不知多少同胞还要不得不低头。
因为没有毕业的情况在德国转工签确实麻烦,而这个公司的老板绝不是助人为乐的选手。在点点“破罐子破摔”情绪的指引下,我这个光脚人觉得这血流得不算伟大,还算实在。
再次呼吁同胞们团结,不要吵架,各抒己见嘛。咱们民族的光荣传统还有“海纳百川”呐,别忘了呀。
谢谢大家的支持(尤其要捐50欧那个,哈哈),我会把进展及时告诉大家。
最好有熟知德国法律的朋友能够给些具体的技术支持,哈哈
biqiao0604
发表于 2009-3-24 08:50
德国人都看不起爱尔兰人的 我同事说他们很抠门 居然楼主真遇上了 支持楼主
回首又见他
发表于 2009-3-24 09:05
楼上的朋友,是苏格兰打卤面耶!!!!
以我的个人经历,奉劝在德的年轻学子们珍惜时间,早日毕业。
我沦落到被德国公司欺负的地步,有一点该被欺负之处——没有在德国毕业!
几周前在Neuss看到很多年轻的面孔。通过交流知道很多人是学生,不读书了,在那里做工(翻译兼搬运)。太可惜了呀,想想自己出国的初衷难道就是这个嘛。
大哥我(卖老下,在学校注册的学生中,33能当大哥哥了吧?)是在国内工作过,在德国彷徨过,现实条件不允许我继续读书了。可是很多这么年轻的同学不读书而去做体力,好好静下来考虑考虑未来的方向。
别骂我装灯哈,我这绝对是血的教训呢。
他三爷
发表于 2009-3-24 09:39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3-24 10:27
{:5_395:}支持LZ
他三爷
发表于 2009-3-24 10:52
carmon
发表于 2009-3-24 10:57
58# 他三爷
你Y时间真多,和愤青们讲不清理。
我只是恳请在这里支持楼主伸冤并把此事上升到民族大义的同学们,在鼓动别人当炮灰的同时,能不能拿出哪怕是一点点实质的支持?
既然你们共同维护的是一张中国脸,你们给楼主凑点银子请律师,成么?
回首又见他
发表于 2009-3-24 11:05
回“他三爷”,如果我个个案能够给同学们警示,也就够了。
顺便说下,打官司的人就一定潦倒吗?
和为贵,请大家不要民族啊,人类啊滴去吵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