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虎
发表于 2009-5-11 08:15
找个好律师和一个好翻译……不要怕花钱,官司打赢了可以要求对方付。你要是打输了,赔钱就赔死了……
Sky23
发表于 2009-5-11 08:17
这官司你赢的可能性很大。
DLIII
发表于 2009-5-11 08:20
这官司你赢的可能性很大。
Sky23 发表于 2009-5-11 09: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不见得, 相当难赢。 退一万步说, 就算LZ有十二分确凿的证据, 能不能解雇她还是个问号。
yangliuqing
发表于 2009-5-11 09:10
大家说话小心噢,说不定LZ 是那个处心积虑解雇孕妇的老板,别帮错了人
wnr02
发表于 2009-5-11 09:58
在法庭上,法官的任务就是通过双方的陈述,举证,和他本人的推断去勾勒出实际发生的事情,然后作出具有法律效应的裁决。按你写的,她告你,解雇她是因为她怀孕了。你就要向法官说明,是她的所做所为,违反了公司的条例,甚至违反了法律,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公司不再信任她。如果继续留任,说不定还会给公司带来危害。一句话,就是让法官知道,此人留不得。当然,光说没用。还要有证据,比如,伪造的签名,还有你说的什么加油啊,她回国进出入境的盖章等,没有证据的事列,你也可以阐述给法官,当然可能对方有另外一套说法,法官自己会推断谁说的合乎逻辑,更值得信任。
我觉得法官的反应和在这个论坛一样,你刚发帖子,没说明情况时。大家都站在孕妇那边,等你说明了情况,又会有许多人帮你。她告你,法官的第一反应也是同情孕妇,这点对她有利。你在法庭上要做的就是,把你在这里写的陈述给法官(要是你的英语足够好,能自己陈述最好),并且证明它的真实性,或从提供的证据中可以合情合理地推断出它的真实性。
莱茵
发表于 2009-5-11 10:29
lz如果你的叙述属实
那么找个好律师是首要的
另外一点很重要的是给法官一个好印象
收到相关信要及时作出反映不能拖
wnr02
发表于 2009-5-11 10:36
另外,你要让法官觉得,你解雇她和她怀孕没关系,你也不在乎她怀孕了。像那种,雇她时,不知道她怀孕的话,不要说。
我觉得那个中介让你不设试用期,很奇怪,感觉给你设个坑。
xueli
发表于 2009-5-11 11:16
本帖最后由 xueli 于 2009-5-11 12:29 编辑
Arbeitsgericht费用各付各的,没写的条款按照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来。伪造签字是辞退她的原因,让法院进行字迹鉴定就可以了。
Blüte
发表于 2009-5-11 23:39
难道她在被辞退时才说她怀孕啦?那么这个不受保护的{:5_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