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yuhere 发表于 2009-6-1 09:46

关于博后博士夫妻三年退税问题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我,博士职位,50%E13的工资1500欧, 每月扣100多欧的税,三年内博士毕业的可能性不大,
bf,博士后,E13的工资3000欧,每月500多税,三年后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留在德国;
如果我们领证结婚的话,需要换税卡:
本来打算的是他拿三级我拿五级,这样算下来每月总收入可以多一两百欧。
但现在听说,根据中德协议,在德国的访问学者三年内离开,均可以全额退回税款。我三年内离开的可能性不大,这样一来我多交的税就不能退回,似乎更亏了?
如果我们三年后都不回去,那么是不是应该办理每年退税我和他都拿四级税卡?
请问达人,有没有类似情况的夫妻,该如何办理退税?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6-1 14:28

额不属于达人或者类似情况的夫妻,不过额都看糊涂了,既然你三年内离开德国的可能性不大,那就算有那个中德协议,可以全额退回税款,你也拿不到了呀。那当然是现在少交税的形式对你们最有利,按你俩的收入比例,3+5最好。

gohund1 发表于 2009-6-1 18:07

gohund1 发表于 2009-6-1 18:17

wuyuhere 发表于 2009-6-2 22:17

非常感谢楼上的。
您所说的在中国缴税的问题,我想所有人都不可能在国内交够和德国相当的税。而在国内如果没有工资收入的话更是不可能去缴税,那样的话,这个协议其实没有什么优惠。
但我的却听说了很多在德国做博后的人,干满三年后都选择离开德国然后申请免三年的税。
因为三年的税基本相当于第四年的收入了。
而我的情况是,我三年内不回国而男友回国的话,那么我们现在应该按3+5组合还是4+4组合缴税?

wuyuhere 发表于 2009-6-2 22:32

非常感谢楼上的。
您所说的在中国缴税的问题,我想所有人都不可能在国内交够和德国相当的税。而在国内如果没有工资收入的话更是不可能去缴税,那样的话,这个协议其实没有什么优惠。
但我的却听说了很多在德国做博后的人,干满三年后都选择离开德国然后申请免三年的税。
因为三年的税基本相当于第四年的收入了。
而我的情况是,我三年内不回国而男友回国的话,那么我们现在结婚应该按3+5组合还是4+4组合缴税?
如果男友打算3年后办全额退税的话,我们是否还需要每年报税?

annygogo 发表于 2009-6-2 22:40

楼上的,你还在纠结阿。没门的拉,gohund已经给你解释这么清楚了,你不信可以去找税务顾问问去,我认识的一个人在国内还有位置呢,只是没有工资,他今年离开的德国,离开之前他特意找的税务顾问问的,最后死心了

annygogo 发表于 2009-6-2 22:43

不是所有人都不可能的,我认识的一些访问学者在国内还是有职位的就出来玩一年的,人家在国内的工资是保留了,所以也是纳税的。

annygogo 发表于 2009-6-2 22:43

奇怪你这个问题应该算是博士方面的,应该去博士板块把

annygogo 发表于 2009-6-2 22:43

或者法律板块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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