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
发表于 2009-6-22 18:25
真受不了这样拿救济不工作的主儿,不管是德国原种的还是外来的,我们交的税都养活了这帮寄生虫了。{:5_392:}
居然还有人嫁,那楼主这个朋友也太“不幸”了,为了个身份都下嫁至此,唉。
Always 发表于 2009-6-22 17: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engel365
发表于 2009-6-22 18:43
{:5_331:}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6-22 19:59
yuaneqhh
发表于 2009-6-22 20:17
先跟着一块吃两年半救济,然后在报半年税,估计就可以了,
关键是下次延签时,你们都有工作证明.
violazen
发表于 2009-6-22 20:24
这姑娘实在是太没脑子了,这婚都结,既然要居留那也得找个靠谱的,既然现在结婚了,那得马上anmelden啊,否则不要谈什么长居了,能不能居留都是个问题,移民局没答复那是在怀疑她呢,都没搞清楚状况就学人家假结婚,钱太多了还是青春不值钱。
juliawei
发表于 2009-6-22 22:17
你朋友再不把ANMELDUNG放在一起一辈子都别想签证
不吃带刺鱼
发表于 2009-6-22 23:15
{:3_242:}
taka
发表于 2009-6-22 23:58
人家也不容易的,哎,赶紧把anmedlung放一起啊,这是必须的。
mausreis
发表于 2009-6-23 08:45
现在好像只有等结婚五年了换国籍这条路了。
saint_para
发表于 2009-6-23 09:24
lz不说实情,知道也不告诉你哈^^{:3_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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