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z 发表于 2009-7-8 13:31

关于外管局,求助强大的jm

上个礼拜去外管局办理Verpflichtungserklärung. 办事的那位(简称H)拿了我的工资单,问了我的房租。因为我和我男朋友一起住,所以跟她说虽然房租这么些,但是其实我只需要付1半。可是她算的时候就以我一个人的工资付全部的房租,还要养我男朋友和父母。结果缺了100欧。说不能办。

我很郁闷,就问,我和他经济独立,为什么要这么算?她答说,对,就是这样的。男女朋友这样算。我就问她,那能告诉我住WG跟男朋友住要求文件的区别么?她答不出来,说没有,然后就很生气的给我办了。前天拿到手没有注意,今天发现在经济担保上她勾了nicht nachgewiesen, 我很怒啊。

如果不能办,要告诉我,我补文件就是了。现在这样万一我寄回去了,父母被拒签,多耽误人的事情啊。怎么才能投诉她呢?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7-8 13:34

Allz 发表于 2009-7-8 13:37

恩,这些只要她说,我都可以去办。生气的是她一声不说。没有这里的经济担保应该会影响国内拿到签证的可能性吧?

桥---雷 发表于 2009-7-8 13:44

实在不成,你让你爸妈在国内再自保一份呗。

Allz 发表于 2009-7-8 13:47

本帖最后由 Allz 于 2009-7-8 14:49 编辑

嗯嗯,我知道,我打算明天带上男朋友的工资单再去一次外管局,应该可以改过来。不知道国内父母自保的话拿到签证的可能性是否会低一些。

现在问题是,H如果认为我的条件不能做经济担保,那应该告诉我。何必拿了我的工资单说可以办,办出来的却是不带经济担保的。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7-8 13:52

Allz 发表于 2009-7-8 14:01

本帖最后由 Allz 于 2009-7-8 15:03 编辑

对,因为是我们是男女朋友,所以H就是这么算的。如果我说我住WG,就不这么算了。

我去爸爸妈妈那里问下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9-7-8 14:09

Allz 发表于 2009-7-8 14:11

对啊。问她区别,她说不出来,很怒的说把资料给我,收了我的工资单收了我的住房合同,什么都收了,最后给我一个nicht nachbewiesen还不跟我讲一声,我多怒啊。要是父母因为这个被拒签,多折腾人啊

Allz 发表于 2009-7-8 14:18

另外找到了投诉的地方了,叫Dienstaufsichtsbehörde。以后大家觉得哪个Beamt态度不好,都可以去投诉,投诉了才有改善。不然老是忍着只会助长这种人的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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