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911
发表于 2009-8-13 17:55
147# 陈留张部
办事不顺利是偷窃的理由?官员贪污是偷窃的理由?真是匪夷所思啊??!
rechtman
发表于 2009-8-13 17:55
朋友在德西(具体城市不说免得人肉干扰朋友正常生活),护照已经过期,因为个人事务原因实在无法亲自去法兰克福换本。因此打了n个电话,xxx,公仆算是同意远程办理。但是事后朋友根本没收到新本。没有新本,签证都没法 ...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7:5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孩子读小学,不懂无赖是什么意思的话,
你告诉他这个典故就可以了。
CN_happy
发表于 2009-8-13 17:57
我被雷近来的
Blüte
发表于 2009-8-13 17:58
如果他把大使馆的一个桌子什么的扛回家, 我会比较容易接受一些。
CN_happy
发表于 2009-8-13 17:58
这个新闻有炒作价值
Blüte
发表于 2009-8-13 17:59
还有这200欧捐款有收据没有?他请求退款没有, 在拿LV包之前?
HuangWei
发表于 2009-8-13 17:59
你孩子读小学,不懂无赖是什么意思的话,
你告诉他这个典故就可以了。
rechtman 发表于 2009-8-13 17: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顶,{:5_370:}
ssk123
发表于 2009-8-13 18:01
这个要精神支持的 呵呵
Antja
发表于 2009-8-13 18:03
强帖不留名,没天理啊{:5_319:}
正午的月亮
发表于 2009-8-13 18:03
懂法律得来说下呗,啥情况下,德国要按指纹了?
rechtman
发表于 2009-8-13 18:03
另外楼主,听我个良心建议,
千万别收你那个朋友任何礼物,或者好处,
免得到时候,哪天你得罪他了,人家给你连本带利算利息{:4_280:}
rechtman
发表于 2009-8-13 18:04
有情法律版版主,锋百楼,发红包{:5_368:}
Siegqueen
发表于 2009-8-13 18:14
这人在德国呆久了吧,想法很特别啊
阿拉宝贝
发表于 2009-8-13 18:16
搞不懂什么思路,200欧元又不是这个女公仆贪的,拿她的200欧元干嘛,而且LV的包也不止200欧,那为啥不把多拿的放回去?
楼主还挺你朋友,明显也是抽住了!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8:17
sammijia
发表于 2009-8-13 18:19
2个字,法盲
rechtman
发表于 2009-8-13 18:21
如果这叫偷的话,我朋友偷得光明正大。我朋友可以正视任何人的质疑。拿回自己的东西,对得起天地良心。
作为一个穷学生,你们可曾给灾区一下就捐出200欧。
律师说了,只要认定这个包不是私人的,德国法律拿我朋 ...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8:17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能把这位律师的名字透露一下吗,
我朋友是卖保险的,要和她求证一下,
我觉得中国大使馆的一草一木都是意外险新处女地啊{:3_248:}
药房老板
发表于 2009-8-13 18:22
{:7_448:} 太强了!!!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13 18:22
我有一朋友,去年地震捐了200欧,朋友也不容易,是学生,钱都是辛苦赚的。
今年看报纸消息,捐款80%都被当官的私吞了。朋友心里很不爽。
最近朋友去领事馆换护照,打了接近100次电话,那些驻外公仆态度极为恶劣 ...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5: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想进一步说什么啊?。。。
hillde
发表于 2009-8-13 18:23
这样的强帖不顶怎行???{:5_370:}
rechtman
发表于 2009-8-13 18:23
你想进一步说什么啊?。。。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13 18:2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北北的新头像,真可爱{:3_249:}
und
发表于 2009-8-13 18:24
{:5_352:}
oceanjeo
发表于 2009-8-13 18:24
贪官贪污 不能作为偷窃的理由
海豚首领
发表于 2009-8-13 18:28
lz平时是看大妓院, 练flg的吧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13 18:31
北北的新头像,真可爱{:3_249:}
rechtman 发表于 2009-8-13 18: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看你这个表情。。。我就知道你嫌弃我的新头像丑了。。。{:4_300:}
verseau
发表于 2009-8-13 18:33
“悲壮”2字堪称绝笔了。。。。LZ继续吧。。。。一定能红。。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13 18:36
如果这叫偷的话,我朋友偷得光明正大。我朋友可以正视任何人的质疑。拿回自己的东西,对得起天地良心。
作为一个穷学生,你们可曾给灾区一下就捐出200欧。
律师说了,只要认定这个包不是私人的,德国法律拿我朋 ...
陈留张部 发表于 2009-8-13 18: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是借口吧。。。偷东西就是犯法的。。。不要做了违法的事了。。。还要举着。。。道义的招牌。。。说你是替天行道。。。鄙视一下。。。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13 18:37
“悲壮”2字堪称绝笔了。。。。LZ继续吧。。。。一定能红。。
verseau 发表于 2009-8-13 18:3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95:}
肖小猴
发表于 2009-8-13 18:41
强贴留名
以后要捐款啊,直接捐实物给灾区的孩子们
捐钱风险太大
肖小猴
发表于 2009-8-13 18:42
{:4_295:}
北半球 发表于 2009-8-13 18: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北北
你的鼻子好了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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