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48

本帖最后由 catwyc 于 2009-11-4 23:49 编辑



就这件事让老头认识认识他的子女都是什么人也好,也知道老伴的可贵了。他老伴也无非是一生气,上来发帖问问,他子女居然能为了钱威胁自己爸爸,简直是无语了。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4 23: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說實話 我覺得我門就老太太的一面之詞 來判定人家子女威脅爸爸
有失偏頗

要是人家子女上來說的話 搞不好還會說 後媽覬覦祖產 威脅她們要打官司呢
{:5_368:}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5 00:48

JMS呀,真是车轱辘话翻来覆去了呀。。。这个话题实在是让人嚼吐了啊。。。
可是额又很矛盾。。。今天冲千还是得靠这个。。。

得,额还是闪吧,不自虐了。。。嫩们继续。。。
rainbow929 发表于 2009-11-4 23: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本来是不想费口水了,可是就是看不惯有人讽刺了人家老太太,不过瘾,还非要拉上别人。不过我也懒得在跟了,网上本来就是什么风格的人都有,ID我也不记,下次换个话题说不定又灌到一起去了。{:3_258:}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11-5 00:50



就这件事让老头认识认识他的子女都是什么人也好,也知道老伴的可贵了。他老伴也无非是一生气,上来发帖问问,他子女居然能为了钱威胁自己爸爸,简直是无语了。
晴格格 发表于 4-11-2009 23: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另一钟可能性就是

让老头看到了老太是个什么样的人
老太太能做到哪一步,我们都不知道,
但是她既然知道打听,就有这个思想准备
在我看来就有可能性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11-5 00:52

这个时候最好有个自动机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5 00:52

谁也不是天使,也都不是恶魔。有事儿说事呗,加上这些带情绪的称谓没意思。其实这钱法律上有没有老阿姨的份,也是大家猜的而已,都没有正经专业人士出来说话。即便是律师说话了,官司打成什么样也都不好说,万事皆有 ...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4 23: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强排这个。

kkitty 发表于 2009-11-5 00:52

本帖最后由 kkitty 于 2009-11-4 23:55 编辑

還有 老實說 如果她們夫妻感情很好的話 老太太不至於在老先生還沒過世前 就想著老先生的遺產吧~~
原帖還說啥75%。。。。。
我是覺得蠻心寒的。。。。。。。。。
catwyc 发表于 2009-11-4 23: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啥好心寒的,中国传统思想,感情好,就不能谈钱?谈钱多俗多伤感情啊?哈哈,真没办法,我问我老公,你要先走了,我怎么办,他第二天就去办保险了,回家给我讲,到时候我能拿多少钱,我觉得很真实很踏实!欧们俩不觉得寒心啊!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11-5 00:52

把最后那100贴的空给填了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11-5 00:53

60# catwyc
有啥好心寒的,中国传统思想,感情好,就不能谈钱?谈钱多俗多伤感情啊?哈哈,真没办法,我问我老公,你要先走了,我怎么办,他第二天就去办保险了,回家给我讲,到时候我能拿多少钱,我觉得很真实很 ...
kkitty 发表于 4-11-2009 23: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着么好

我说了,说不定还得自己去买保险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5 00:54



这种认为太极端。30年前,她应该不会那么想。之所以今天那么说,是因为,老伴能给自己的,而没给。不说相亲相爱,也相伴了30年。临了临了,老伴直接把自己当空气。70多岁,无儿无女,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就想到自 ...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4 23: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错!

我是想,大家谁和另一半没吵过架?吵架的时候说得话一般都挺伤人的吧?难道大家每次闹意见都会否定自己过去的感情吗?如果没有的话,那人家老两口这次闹个意见,为什么都这么极端呢?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56


有啥好心寒的,中国传统思想,感情好,就不能谈钱?谈钱多俗多伤感情啊?哈哈,真没办法,我问我老公,你要先走了,我怎么办,他第二天就去办保险了,回家给我讲,到时候我能拿多少钱,我觉得很真实很踏实!欧们俩 ...
kkitty 发表于 2009-11-4 23: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談錢可以啊
但是談到不屬於自己的前 這又是另一回事吧??!!{:5_367:}

kkitty 发表于 2009-11-5 00:57


着么好

我说了,说不定还得自己去买保险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11-4 23: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每家风格不同,我们家对这个话题不避讳,有的人家可能是断然也不能提的,各有各的风格,不能强求!不过,你也可以讨论看看,你们家是什么风格的,也许你gg百无禁忌也不一定阿,哈哈

kkitty 发表于 2009-11-5 00:59



談錢可以啊
但是談到不屬於自己的前 這又是另一回事吧??!!{:5_367:}
catwyc 发表于 2009-11-4 23: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叫不属于自己的,每个人都是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你不去争取,这世界上有什么是属于你的?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1:01

要是老头把钱都捐了,我估计跳脚跳得更厉害的是他儿女,看他们要钱的劲头就能有推断。那么老太太呢,估计也死心了。这道理很简单。打个比方吧,你好朋友结婚了,她告诉了所有人,就是没告诉你,你心里怎么想?要是她一个都没说,你心里也就没想法。是不是同样的理儿?另外,猜测老两口感情好坏的我一直觉得毫无意义。感情好的,也能为一个突发事件鸟兽散。你怎么知道,30年来,老太太就没得到过今天你得到的那种幸福?婚版的好多帖子,一有人上来说自己的不幸,有人就会借此晒幸福说“还好我LG怎样怎样。。”唉,刚开始的人生,都没有办法预知的结局。我倒觉得,从这件事,不应该借此觉得自己有多幸福,而是可以当个警示。男人连三十年的婚姻都那么轻视,何况这里的很多人,有几个是超过十年的?该保护自己保护吧,先别晒了。

乐乐 发表于 2009-11-5 01:02

真麻烦, 都懒的看了. 怎么那么多人不信人家啊, 人家上来求助, 能帮忙出出主意就出出. 不能也别打击人家啊. 要是三年结婚那没啥可说的, 30年要是真的结婚就这么把钱给孩子, 拿自己当空气谁也受不了啊. 一日夫妻百日恩. 老太太不爽就请律师呗. 请个好点的, 管他最后要的回来要不回来呢, 先出出气真的.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1:04


什么叫不属于自己的,每个人都是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你不去争取,这世界上有什么是属于你的?
kkitty 发表于 2009-11-4 23: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個人意見
爭取啥還是有各道德跟法律底限的
今天在德國 老先生繼承的遺產 很遺憾的 法律上就是不屬於老太太的
老太太要爭當然也可以 但是就不能免於被批判了~~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1:05

要是老头把钱都捐了,我估计跳脚跳得更厉害的是他儿女,看他们要钱的劲头就能有推断。那么老太太呢,估计也死心了。这道理很简单。打个比方吧,你好朋友结婚了,她告诉了所有人,就是没告诉你,你心里怎么想?要是她 ...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0: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覺得大家如果覺得不應該批評老太太  那也應該用同樣標準對待老先生的兒女
今天基本上也沒證據說 那筆錢是人家子女硬要走的
先一口咬定子女不肖也不太對吧~~

kkitty 发表于 2009-11-5 01:06

RE: 解答30年青春阿姨的问题

要是老头把钱都捐了,我估计跳脚跳得更厉害的是他儿女,看他们要钱的劲头就能有推断。那么老太太呢,估计也死心了。这道理很简单。打个比方吧,你好朋友结婚了,她告诉了所有人,就是没告诉你,你心里怎么想? ... ”唉,刚开始的人生,都没有办法预知的结局。我倒觉得,从这件事,不应该借此觉得自己有多幸福,而是可以当个警示。男人连三十年的婚姻都那么轻视,何况这里的很多人,有几个是超过十年的?该保护自己保护吧,先别晒了。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0: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有道理!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5 01:07


另一钟可能性就是

让老头看到了老太是个什么样的人
老太太能做到哪一步,我们都不知道,
但是她既然知道打听,就有这个思想准备
在我看来就有可能性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11-4 23: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也有可能,为了钱和老伴彻底翻脸。但是这都是人家的事,人家自己亲自上来骂,一般都有帮骂的也有劝合的呢,何况现在都是大家猜测。大家可以猜测老太太如何如何,这没问题,我觉得有问题的是,有人把这种本来是猜测的东西,当成事实来骂来讽刺。就拿“30年的青春”这句说吧,这未必是老太太的原话,就算是原话,每个人对青春的定义不一样。有人觉得“青春”是指特定年华,可有人就是泛指比较年轻的时候,没必要这么挑眼。当然我说没必要,可是没想拦着谁,但是有个道理咱们得明白,你对人刻薄,就得容许别人刻薄自己,别到时候觉得奇怪就行。{:3_254:}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5 01:08

把最后那100贴的空给填了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09-11-4 23: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咱们给添了版主给钱吗?{:3_259:}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1:09



個人意見
爭取啥還是有各道德跟法律底限的
今天在德國 老先生繼承的遺產 很遺憾的 法律上就是不屬於老太太的
老太太要爭當然也可以 但是就不能免於被批判了~~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钱,你能说“不属于自己”,也能说是“属于自己”的。法律没规定一定要给老太太,但是老头是有分配权的。老头该分的人都分了,就是没分给30年相伴的那个人,换你你怎么样?你能想,好吧,就当这钱老伴已经捐了;好吧,我岁数大了,没准也活不了几天了;好吧,我们之前吵过架,感情没好到如漆似胶,所以算了;好吧,我们当初是二婚,所以算了。。。。可能吗?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5 01:10

要是老头把钱都捐了,我估计跳脚跳得更厉害的是他儿女,看他们要钱的劲头就能有推断。那么老太太呢,估计也死心了。这道理很简单。打个比方吧,你好朋友结婚了,她告诉了所有人,就是没告诉你,你心里怎么想?要是她 ...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0: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话真有道理。。。{:3_246:}

kkitty 发表于 2009-11-5 01:10



個人意見
爭取啥還是有各道德跟法律底限的
今天在德國 老先生繼承的遺產 很遺憾的 法律上就是不屬於老太太的
老太太要爭當然也可以 但是就不能免於被批判了~~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法律把每件事都规定好了,就不需要律师了,正因为很多事情都是具体事情具体分析,所以才建议老太找律师,看到刚才的帖子,说明,遗产增值部分的确有老太一份,如果按照大家说的,告诉老太不要争了,那岂不是连法律规定的都白白送人了!所以说,老太争得有理!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5 01:14



我覺得大家如果覺得不應該批評老太太  那也應該用同樣標準對待老先生的兒女
今天基本上也沒證據說 那筆錢是人家子女硬要走的
先一口咬定子女不肖也不太對吧~~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现在是老太太找人上来发帖问,大家的话她都有可能看见。我感觉八卦,或者背后推测,都不是不可以,但是得有个度,当事人有可能看见的情况下,你猜测一下人家是什么人,有什么动机已经算是有点那个了,如果把猜测当事实,干脆讽刺上了,就我个人的标准,我觉得有点过分。另外你看大家说起老教授来也还是挺客气的,所以说讲公平不是你那么讲的。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1:19



我覺得大家如果覺得不應該批評老太太  那也應該用同樣標準對待老先生的兒女
今天基本上也沒證據說 那筆錢是人家子女硬要走的
先一口咬定子女不肖也不太對吧~~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我没说他子女不肖。他要是捐了,他儿女跳脚是必然的。但是,我向来不觉得,要钱谈钱就是SHAME。人的本能。其实你反过来想,法律也没规定,老头继承的遗产,就一定要分给子女啊。他也有权不分给子女,全捐出去,甚至给家庭外的人都可以。所以,其实儿女的处境,和老太太是一回事。就是因为同等条件下,老头该给的人都给了,就是没给她,所以她才气不过。这里有些人说的,二婚,子女是血亲之类的,都是中国人思维,似乎老太太没达到这些条件,所以排除在外。老外对这个没多大概念,就是老头没处理好身边人,包括子女和老伴,弄得每个人都气急败坏的。人墨多克,比老头有钱多了吧,分的钱也不是几百万了,虽然邓文迪不能分遗产,但人把她后路都安排好了。那就得了,没纠纷了。这就是俩老头的差距。

Butterfliege 发表于 2009-11-5 01:23

大家说得这么激动, 这么逼真, 感觉都象知情人一样. 我觉得主要是那个贴说得不清不楚, 一些钱的归属问题都是大家后来自己推测出来的. 还有, 30年夫妻感情是浓是淡, 外人怎么看得清, 那老爷子分钱给子女心里亮不亮畅谁也不知道. 老爷子认可不认可孩子们对他的态度都是他分钱挺重要的条件. 德国人的子女观跟中国人不一样, 不是一天到晚回个娘家就是好孩子了. 我想, 如果, 他子女真不孝, 那老爷子也不会把钱都给他们. 德国不有不少老头老太六亲不认, 甚至把钱留给宠物也不给自己亲生子女的. 总之是有太多疑点太多可左可右的问题了.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11-5 01:33

大家说得这么激动, 这么逼真, 感觉都象知情人一样. 我觉得主要是那个贴说得不清不楚, 一些钱的归属问题都是大家后来自己推测出来的. 还有, 30年夫妻感情是浓是淡, 外人怎么看得清, 那老爷子分钱给子女心里亮不亮畅谁 ...
Butterfliege 发表于 2009-11-5 00: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这么热闹反正是因为有人说得太逼真。{:5_367:}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1:35


这钱,你能说“不属于自己”,也能说是“属于自己”的。法律没规定一定要给老太太,但是老头是有分配权的。老头该分的人都分了,就是没分给30年相伴的那个人,换你你怎么样?你能想,好吧,就当这钱老伴已经捐了; ...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0: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老實說 要是真換是我 我最多就唸唸吧了(搞不好連唸唸都不會:P)
我家傳統一向不惦記別人的財產的{:5_396:}
該是我的就是我的  不是我的 強求也求不來

不過我基本上也不會找有小孩的 
這樣比較不自找煩惱
{:5_360:}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1:41

本帖最后由 avemozart 于 2009-11-5 00:45 编辑



老實說 要是真換是我 我最多就唸唸吧了(搞不好連唸唸都不會:P)
我家傳統一向不惦記別人的財產的{:5_396:}
該是我的就是我的  不是我的 強求也求不來

不過我基本上也不會找有小孩的 
這樣比較不 ...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0:3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你说得也对,找个有小孩的是会有不预期的麻烦。但是有一点我不能认同,就是这钱是不是就能定性为“别人的财产”。我说过多次了。其实这钱,你没有办法定性。因为老头有支配权,他给了,就是老太太的,没给,就不是她的,只是个选择的问题。而不是,这钱怎么样也不是老太太的,但她胡搅蛮缠,非要去算计这钱。现在问题就出在,其实她跟子女是同等条件(因为老头的遗产,并非因为子女就自动继承的,也需要老头决定分配,)好吗,老头该分的都分了,就是把她圈出去了,她不满是正常的。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1:47



恩,你说得也对,找个有小孩的是会有不预期的麻烦。但是有一点我不能认同,就是这钱是不是就能定性为“别人的财产”。我说过多次了。其实这钱,你没有办法定性。因为老头有支配权,他给了,就是老太太的,没给, ...
avemozart 发表于 2009-11-5 00: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那就是我門對定義的不同了
我覺得 只要我沒有支配權的錢 基本上就是別人的財產
不是我的

既然基本定義不同 當然對結果的看法也會不同囉~~~
{:5_456:}
結論: 我這兩天真是太閑了{:5_336:}

catwyc 发表于 2009-11-5 01:49


如果法律把每件事都规定好了,就不需要律师了,正因为很多事情都是具体事情具体分析,所以才建议老太找律师,看到刚才的帖子,说明,遗产增值部分的确有老太一份,如果按照大家说的,告诉老太不要争了,那岂不是连 ...
kkitty 发表于 2009-11-5 00: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9:}
可是原帖老太太要爭的是原來遺產的75%啊~~~{:5_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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