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2:54
小伙你的房子只能租給萍聚上的中國人嗎{:4_282:}
ミームいろいろ 发表于 2009-12-25 12: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让他贴贴房子的PP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2:59
别拿大家当傻瓜,我封你那个suchen2007的ID是7天前,也就是你回来的第二天,也就是说你一回来,发现W出走,给你带来经济损失,就迫不及待的私自租房来弥补损失,而不是什么过了10天,合同失效。
你是我什么人 ...
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2: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有证据,
1.根据w的邮件,
还有那个15号要租房的女生,我也已经和她商量好了,房租每月230欧元加暖气费。她的情况是从15号开始租,然后交了押金200欧元,等你回来和她签一份正式的合同后,你也可以再多收她一点儿押金,目前我收了她200欧元的押金,到时候我转账给你好了。这个女生说她以后租了这个房子她一个月最多来住几天而已,因为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她男朋友的城市。所以我觉得租给这个女生到时候她不来住你也可以把她的房间短租出去,而且她这样的话水电肯定用的少,所以我考虑过了把房子租给她,...
2.我到德国几个小时之后,马上就和那个女生取得了联系,当时那个女生就在电话里答应了让我租房的,所以我租房有理有据
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3:02
我有证据,
1.根据w的邮件,
还有那个15号要租房的女生,我也已经和她商量好了,房租每月230欧元加暖气费。她的情况是从15号开始租,然后交了押金200欧元,等你回来和她签一份正式的合同后,你也可以再多收 ...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2: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跟你费口舌了,大过节的,干点啥不好。
你觉得你有证据,就去警察局告我吧。我没兴趣再跟你在这玩了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2-25 13:03
{:5_391:} 你最后一段里的“少时”,古文解释是:年轻的时候 。。。我都没看内容,单瞟了一眼,就发现问题,你还说我不理解,这样的文章怎么让人理解啊。
PS. 我以前的古文考试immer是接近满分的,你就 ...
too 发表于 2009-12-25 10: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今天太无聊了,老妈子,你太牛了,我以前必须复习一遍才能考满分,不过只要通读一遍就行,其他不需要了。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12-25 13:08
{:5_367:}根本看不明白帖子说什么,全篇的“钥匙”“押金”,突然联想到,这个帖子不会和咖啡前两天的高楼有关吧?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3:08
本帖最后由 公道自在人心 于 2009-12-25 16:25 编辑
看到了吧?
1.这是w给我的邮件,我委托w租房,你说我是否应该相信w的话?
2.那个女生的押金给了w,而不是给了我。
换句话说,
1.如果承认那个女生和w的合同有效,那么按照w的说法,在那个女生不在的时候,我就可以出租房子。
2.如果那个女生和w的合同无效,那么那个女生就应该和我签新合同,那旧合同自然无效,在签订新合同并且收到押金之前,我仍然可以出租我的房子。
所以,不管怎么说,我都有权力出租我的房子,可以说这件事情的罪魁祸首就是w,她先是欺上瞒下,造成我和那个女生沟通不畅,然后又未经过我的许可,把押金全都退给了那个女生,才造成今天的局面。
而且,那个女生当时在电话里答应我让我租房,当然如果她现在反咬一口,也很有可能。但是,你想想,当时她朋友的箱子在我这里,她是不是答应让我租房是合情合理的?不过我可始终没有拿她朋友的箱子作为要挟的意思,我当时是问她的朋友最短要租多长时间,让他们给个时间,然后大家再商量。
以上就是事情的全部真相,冥冥之中,自有神灵监督!!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3:10
别拿大家当傻瓜,我封你那个suchen2007的ID是7天前,也就是你回来的第二天,也就是说你一回来,发现W出走,给你带来经济损失,就迫不及待的私自租房来弥补损失,而不是什么过了10天,合同失效。
你是我什么人 ...
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2:4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说说,按照法律,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还有,你封我两个ID到底有什么理由???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3:11
本帖最后由 公道自在人心 于 2009-12-25 13:13 编辑
你拿合同作为封我ID的理由,可是我连押金和房租都没收到,怎么能确保合同的执行??
就算你说押金是给了w,可是按照合同,租房时间开始后,是否应该交一个月的房租?那个女生连房租都没有给我吧???她又有什么理由说我不履行合同???
麻纱
发表于 2009-12-25 13:14
{:4_280:}汗死了。。。。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3:15
我不跟你费口舌了,大过节的,干点啥不好。
你觉得你有证据,就去警察局告我吧。我没兴趣再跟你在这玩了
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3: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简单的说,现在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你都一清二楚了,你现在别干扰我租房就好,那两个Id,如果你不给我解封的话,我就继续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