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1:02



w女给那个女生的转账证明?我怎么会有?那个女生在电话里同一我租房,你所说的那个女生的种种证词,不也是来自于电话么?
那你说押金在我这里,那好,你有w女把押金转帐给我的转账证明么??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0: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发现你怎么思维混乱,是你说的W女把钱回转给了房客。现在又说没有转账证明。
另外我可没说押金现在在你手里,那钱又不是我的钱,在谁手里关我啥事。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1:02



证据,证据呀楼主。
我敢一百分的肯定,你拿不出W女给那个房客转账的银行证明。
而且,你也没有证据证明那个房客同意你将自己已经租到的房子出租。
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0: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有那个女生的座机,前天我打过那个座机,答复是那个女生已经出门,我现在正想找那个女生,房东联系房客,也是很正常的吧??如果你能联系到那个女生,那最好,大家一起对质,真相就会大白。

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1:07



我只有那个女生的座机,前天我打过那个座机,答复是那个女生已经出门,我现在正想找那个女生,房东联系房客,也是很正常的吧??如果你能联系到那个女生,那最好,大家一起对质,真相就会大白。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1: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一起对质??
我没那个兴趣,也没那个时间,也没那么无聊

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1:09



我报警,警察会不会理我,这个要等我报警之后才知道,不过,
1.现在过节,我不想弄得太麻烦,也没必要两败俱伤
2.你始终都没有拿出封我ID的证据,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你做的不对,还弄出一个子虚乌有的前女 ...
aaaaaaaaaaaa 发表于 2009-12-25 10:5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又避实就虚了,呵呵。
还是那句话,快去报警,赶快去。我不会和你两败俱伤的,倒霉的肯定是你自己。

Dayo.Wong 发表于 2009-12-25 11:09



钥匙,你还好意思提钥匙的事。据我所知,W女代你租房的时候就对房客说,12月中旬要回来一趟,因为房主(也就是你)回国回来,没有钥匙,家里要有人,好给他开门。
房客当时不在汉堡,就委托他一个朋友晚上在你家 ...
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0:58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哇塞,还有这么一出啊,{:7_441:}

Dayo.Wong 发表于 2009-12-25 11:11





{:5_391:} 你最后一段里的“少时”,古文解释是:年轻的时候 。。。我都没看内容,单瞟了一眼,就发现问题,你还说我不理解,这样的文章怎么让人理解啊。


PS. 我以前的古文考试immer是接近满分的,你就 ...
too 发表于 2009-12-25 10:59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305:} 舌

Dayo.Wong 发表于 2009-12-25 11:12



烂的,院长根本懒得封他,院长一开始还想低调算了,都没去理他,他自己到处发帖子,把自己电话四处贴…… 连他那点儿烂事,都嚷嚷得整个萍聚都知道了……

楼主,你的文言文,很烂的,说大白话吧,你很多引经 ...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12-25 11:0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蛋的http://www.dolc.de/home/attachment/200909/29/140240_1254241419QZz9.gif

壹天 发表于 2009-12-25 11:18

院院 他再磨机 放你家小乖咬他

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1:19

院院 他再磨机 放你家小乖咬他
壹天 发表于 2009-12-25 11:1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钥匙我家小乖得了疯猪病怎么办{:4_289:}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1:20

你不是不服我说你是骗子吗。
那我就问问你,你在和别人已经签订租房合同之后(你委托W女代签)之后,只是因为房客暂时不在汉堡就继续在租房版出租此房。你拍着良心想想,这样对那个已经被你们骗了几百块钱的房客公平 ...
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0: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我再和你说一下,你之前在帖子里的发言很多根本占不住脚,是因为你封了我的ID,
导致我无法反驳你。
1.我根本没说过房子不租给男生,之前是那个女生说她准备把房子让她的一个男同学接手,而且以后一直住下去,可能要住几年,但是,w和那个女生签的合同上只有那个女生的名字,根本没有提到那个男生,w之前给我的电子邮件也是说w把房子租给一个女生,而且说如果这个女生暂时不住的话,我还可以把房子短期出租,根本没提到那个接手的男生的事。后来那个女生和我电话联系,提到那个接受的男生我都很吃惊,因为我从来没听说过这回事。那个女生又说,w和我说的如果这个女生暂时不住的话,我还可以把房子短期出租,这个条件是她当时11月的时候和w协商时提出的条件,现在因为w宁可把房子空置半个月左右,也不把房子租给她,她很生气,所以那个条件已经作废。
还有,我在国内期间,那个女生一直向w要我的电子邮箱,想直接和我联系,w却一直不给,不知道是何居心,总之,这个事情一直都是w再欺上瞒下,从中作梗!!
2.后来w未经过我的同意把押金退给了那个女生,那个女生在电话之中和我确认押金已经收到,这样,那个女生就既没有给我交押金,也没有给我交房租。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个女生同意我现在出租此房。
3.我从来没有说过房子只租给女生,那个女生和我说房子要让她的男同学接手,而且一直住下去,我当时是让那个女生问她的男同学最短要住多久??然后大家再商量,我根本没说过房子不租给那个男生,前几天那个男生来送钥匙,我还和他说过,他如果住五六个月都没问题,但是我不能保证把房子一直租给他。
4.事实上,这个男生在w给我的电子邮件里和w跟那个女生签的住房合同里都根本没有出现,所以那个男生根本没有合同保障,我要遵守的是和那个女生的合同,根本就没那个男生什么事。至于,那个女生说的她要让那个男生接手,w从来没和我提过,合同上也没有写。

以上就是事情的详细全过程,如果你能联系到当事人,大家可以一起对质,真相就会大白,总之,其中很多事情都是w在里面欺上瞒下,搞的大家都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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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ID:xx于昨晚被封,试问天理何在?呼唤lgsg出来解决问题,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