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1:50
w给我的电子邮件,你要在这里贴出来还是我短信发给你,你说吧??
快点,要不你又该说是我自己写的来骗你了。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1:4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W说的话,写的邮件我不相信。因为她的做法大家也都看到了。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1:50
w女邮件之一:
350欧元的押金由于我以前给你写信你没能及时回复我的邮件,这个押金又是你和XX之间的事情,我觉得总放在我这里不妥,而且我记得XX当时跟我说的是她要等你回来后重新和你签合同,所以350欧元押金我昨天已经转账给XX。你已经回来了,至于她要和你如何签合同你们自己协商,和我无关。
(XX指那个女生)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1:51
w女邮件之二:
你和XX的事情我不管,而且你没回我邮件我怎么知道怎么回事,再说了她说你回来以后要和你签新合同。我也没办法,钱已经转给她了,你跟她好好协商让她租你房子,这是你们之间的事情和我无关。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1:52
w女邮件之三:
至于你和XX之间怎么签合同和我无关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1:53
w女邮件之四:(有点偏题)
我根本就没发征友帖子,那个发征友帖子的女生把她的照片贴上了,长的比我漂亮多了,连我都自叹不如。你难道没看到她照片?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1:53
以上的证据够不够???
lgsg
发表于 2009-12-25 11:57
以上邮件只有第一封跟这个事有关。
楼主我觉得你思维的确有问题,我再说第三遍, 押金在谁手里我不感兴趣,也和我封你ID无关。
我封你是因为你没有那个房客同意私自租房,容易造成房客见纠纷。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1:58
这些都是以前的邮件里,所以w转给那个女生的押金早已经到帐了。
我和那个女生的协议是她不交给我押金,等她到汉堡之后,把押金作为房租交给我,现在她不在汉堡,我可以先把房子出租。所以那个女生叫她的男同学把房间钥匙送给我,让我租房。
你自己想想,我如果拿不到房间钥匙,谁会租我的房子??
是因为你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封掉我的ID,不给我说话的机会,否则前两天那个男生给我送钥匙来的时候,我就可以让他给你当面说明,我们到底是否已经达成协议,我是否可以租房!!!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1:59
看到证据了吧???
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09-12-25 12:01
你可不要说上面这些都是我在自言自语阿,那我可就真的是无语了。
而且,那个男生给我来送房间钥匙是在你封我ID之后,所以是谁向你投诉我,我也基本内可以推断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