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2-9 23:28
其实即使小希望将来大小便失禁也没什么可怕的,小宝宝们成天包着纸尿裤不也总是乐呵呵的。
女性的例假不也和小便失禁类似么,刚开始觉得麻烦,习惯了就不觉得了。
资源论还是满可怕的。看看世界上那么多疯子,傻子,瘫子,坏人,老态龙钟的人,凭什么还要活着浪费社会资源呢?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9 23:49
蝴蝶发夹
发表于 2010-2-9 23:59
今天在聚会上,和一帮朋友说这件事,刚说了一句,“有一个小孩,出生的时候没屁眼,还有……”,有人打断,说,“这孩子爹妈做了多少孽哟~~~,被人诅咒了多少回哟~~~”
我彻底无语了,这到底谁第一个骂“生孩子没 ...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2-9 22: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也许是小希望这个杯具的一部分的原因, 国内的舆论!! {:5_386:}
最初我和LG说我在医院遇到的那个脑部积水的孩子的妈妈的故事的时候, 我当时很难过, 说, 我觉得这个孩子还有他的父母好可怜! 我LG说, 为什么你这样觉得? 我说, 这个孩子就算能够出院了, 也和同龄人是不一样的. 我LG又反问了我一句, 你为什么觉得他和别的孩子不同? 是因为他智力低吗? 我没有说话, 然后LG说, 从生命的本质来说, 这个孩子和别的孩子并没有什么不同!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10 00:06
weder
发表于 2010-2-10 03:12
延安医院公布天津无肛宝宝被“水妖”抢走始末http://www.enorth.com.cn 2010-02-10 08:32 内容提要:无肛宝宝被抢走,很多网友发出了对延安医院护理不到位的质疑。沉默了5天后,昨天(2月9日),延安医院作出回应,就孩子被抢的全部过程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还原孩子被抢的全部过程。 无肛宝宝被抢走,很多网友发出了对延安医院护理不到位的质疑。沉默了5天后,昨天(2月9日),延安医院作出回应,就孩子被抢的全部过程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还原孩子被抢的全部过程。
昨天(2月9日)下午5:00,在天津延安医院大厅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吸引了全国不少媒体的关注,1个半小时的发布会,主要由3个部分组成,首先是介绍孩子父母带孩子进院的全部情况,其次是5名亲历抢孩子事件的当事人对事件进行还原,最后是到场的律师从法律上发表了对“水妖”以及其他4名网友抢孩子行为的看法,院方还透露,现在孩子的家长可能要对医院进行起诉。
院方负责人表示,事件给医院带来不小的伤害,这次发布会就是要还原事件的全部过程,“网上包括网友‘水妖’等人的声音只是一方面,现在该轮到我们说话了”。
在5名当事人中,4名女士是当时的值班护士和护工,1名男士是当时的值班医生,介绍细节最多的是给“水妖”开门的值班护士和当时刚给孩子换完尿布的护工,“当时为当日的凌晨2:20左右,当时有人按门铃,站在医院门外的一男两女表示他们车上有老人,老人身体快不行了,看到我们是临终关怀医院,希望我们接收一下,当我们打开门以后,他们就冲了进来,一名长发的女子冲上楼去,有一个男的把我们控制住,并且和我们动手,打了我们的护士。”当时给“水妖”等人开门的护士介绍说。
“我当时就听见,有人往3楼跑,那时刚给孩子换完尿布,突然长发女子冲了进来,说是孩子的妈妈,就去抱孩子,我试图进行阻拦,当时孩子穿的很少,不能离开病房,长发女子开始对我进行谩骂,说我是人渣,杀人犯,还威胁我说,今天要是不让她把孩子抱走,她就抱着孩子从楼上跳下去,随后我们的人和同‘水妖’等人一起来的男子也都冲上了3楼,那名男子的力气很大,我们根本就拦不住,男子就开始掩护‘水妖’,并将3楼的铁门一直死死地推着,让‘水妖’抱着孩子冲出了医院大门,短短的过程没有几分钟,之后他们的车马上开走了,我们马上报警。”护理孩子的女士介绍说。
北京和睦家医院:将尽快完成会诊做术后风险评估
前天(2月8日)晚上,在北京和睦家医院4楼,孩子大伯和儿童希望工作委员会就孩子继续接受院方治疗达成一致,并授权儿童希望委员会对外公布3点说明,昨天(2月9日)上午,孩子的大伯介绍,儿希和我们家属正在积极地配合,争取早日完成会诊工作,给孩子提供一个整套的治疗方案,并做出一个术后风险的评估。同时,在天津儿童医院的病情也可以对外全部公布,网上对孩子的病情一直在胡乱猜测,这次要以正视听。
最后一点,大伯表示,截至目前,孩子的情况比较稳定,谢绝爱心人士的打探。现在家属已经将资料全部交给了和睦家医院。
天津延安医院院长刘美英:放弃治疗家属下了很大决心
1月26日上午,天津市临终关怀医院———延安医院的刘美英院长刚查完房,就接到电话:“您这里能收出生13天的婴儿吗?我家孩子想入住您这里的医院。”
刘院长表示愿意接收孩子并为孩子腾出一张床来。然而,孩子的家长希望给孩子一个单间病房。这个孩子的家庭很富裕,绝不是因为钱的原因不给孩子继续治疗。他们担心这样一个两便失禁、终生残疾的孩子,今后怎么生活,她的内心能否承受自己这样严重的残疾状况?将来懂事后她又会面临身体上和心灵上多么巨大的痛苦?孩子的家长作出放弃治疗的决定,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
当天下午5点多,孩子的爸爸、叔叔和奶奶等将孩子送到延安医院临终关怀病房。刘院长和院里最权威的专家刘玉华等,都亲自来查看了孩子的体征,发现孩子存在腹胀很严重等问题。针对孩子不能排便等问题,刘院长等人最终拿出了一个特殊的护理方案:喂糖水、吃乳酶生、勤换尿不湿、勤给孩子翻身等,避免出现并发症。希望能在有限的生命时间里,提高一个生命的质量、生活的质量。
律师:大爱并非公开隐私无疆须有法律范围
天津十佳公益律师之一马增悦表示,爱心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父母是孩子在法律上指定的监护人,抢人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监护人的权利,也侵害了孩子的利益。孩子那么小,身体状况又很不好,在严冬的凌晨,孩子只穿着单薄衣服的情况下,抢走孩子并驱车3小时之久,车辆是否具备必要的医疗条件?
所谓大爱是公益的爱心,不应该单纯为了自己的所谓爱心,公开别人的隐私。无疆是指在社会、世界每一个地方爱都是可以自由传递的,没有地域国界的差别,但是爱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这是条件也是限度。
weder
发表于 2010-2-10 03:23
自言自语的儿童员工---和法轮功有一拼{:5_387:}
http://www.cwlc.org.cn/n1340c4.aspx
weder
发表于 2010-2-10 03:24
公告:儿童希望员工名单
[日期:2010-01-11] 来源: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最近,儿童希望收到一些来自义工和机构的咨询,希望核实儿童希望员工的身份。现将儿童希望所有签约员工名单和职位公布如下:
北京办公室:
张雯 主任
吴建英 总干事
粱辰 副总干事
王凌燕 资源部
赵丽萍 资源部
贾雯 财务部
郝丽 领养部
周晓婕 领养部
罗桂华 领养部
王臻英 寄养点
魏玉荣 助医部
张颖奇 助医部
刘珊珊(试用) 助养部
申家颖 宣传部
徐丽娜 宣传部
汤申富 办公室
黄艳鸽(试用) 办公室
童一(实习) 办公室
四川办公室
谭紫燕、李玲、谢恩东、毛富强(试用)、陈丽娟(试用)、梁春红(试用)、史正勇(试用)
河南办公室
陈慧、刘静、裴中海(试用)
广州办公室
罗典
上海办公室
刘新宇
以上30人为所有儿童希望签约的正式员工或试用期员工,名单以外人员均非儿童希望员工,请大家参照以上名单进行确认核实。儿童希望也欢迎广大爱心义工、合作机构对非名单内人员持儿童希望台头的名片、自称儿童希望员工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儿童希望将进行处理。
weder
发表于 2010-2-10 03:32
About China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 (CASW)
China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 is authorized and registered by the organization of Registration of Public Organizations, and also function under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of China. It is the only one authority organizations which delegated by all the expert social groups and workers in China.
CASW was founded in 1988 and became a member of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Social Work (IFSW) in Jul, 1992. CASW comprises 16 professional committees, 5 special funds, 8 functional departments, 3 units directly under. Guiding by 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of China, the CASW diligently put into practice major strategic concepts of the Scientific Outlook on Development and promoting to build harmonious socialist society, and developed a series of influential social activities. CASW was awarded the honor of Chinese Advanced Civilian Organization by 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weder
发表于 2010-2-10 03:53
本帖最后由 weder 于 2010-2-10 03:07 编辑
中国社工的后台ifsw
人权委员会-目的,方法和组织
Adopted by the General Meeting, Stockholm, Sweden 24-26 July 1988由大会通过会议,斯德哥尔摩,瑞典24-26 1988年7月
Objective目的 Believing that every person has the right to hold and express their convictions, the IFSW resolves to work towards the observance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by相信每一个人都有权持有和发表他们的信念,对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决心努力实现世界人权宣言的遵守
working towards the release of those social workers imprisoned, detained or otherwise restricted by virtue of their beliefs, ethnic origin, sex, colour or language (provided they have not been involved in the use of violence)努力实现这些社会工作者被监禁,拘留或以其他方式释放他们的信仰,种族,性别,肤色或语言而受限制(只要他们没有在涉及使用暴力) [*]opposing torture or cruel and inhuman punishment of any social workers detained.反对酷刑或残忍和社会工作者的任何不人道的惩罚拘留。
Means手段 In order to achieve this objective, the General Meeting agrees to establish a Human Rights Commission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大会同意建立一个人权委员会
to co-ordinate the work of member organisations in relation to human rights issues协调在有关人权的成员组织工作的问题 to work in conjunction with Amnesty International and other human rights organisations to secure the release of social workers detained by virtue of their beliefs我们将继续与大赦国际和其他人权组织一道,以确保被他们的信仰而释放被拘留的社会工作者 to provide support to individual social workers suffering a denial of their human rights提供支援,协助个别国家受到剥夺其人权的社会工作者 to make representations to Governments where the rights of individuals or groups of social workers have been violated or are threatened作出申述的地方的个人或社会工作者群体的权利受到侵犯或受到威胁的各国政府 [*]to publicise with member organisations cases of social workers whose rights have been violated or are threatened.宣传与会员组织的权利受到侵犯或受到威胁的社会工作者的案件。
Organisation组织 The IFSW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shall be composed of not less than five representatives (with the President and IFSW Representative to Amnesty International serving as ex-officio members of the Commission).社会工作者联合会人权委员会的组成应不少于五年的代表(与总统和社会工作者联合会代表大赦国际的前担任的委员会委员)。
The Commission shall appoint its Secretary.委员会应任命其秘书。 Members of the Commission (shall be appointed by the General Meeting) and shall serve for a two year period.委员会成员(须由会议副秘书长)和任期应为两年内。 No member shall serve for more than eight consecutive years.任何成员的任期应为超过连续8年。
Each Region of IFSW shall elect a representative to serve on the Commission.每个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区应选出一名代表担任委员会成员。
The business of the Commission shall be conducted by post.委员会的企业应进行适当的职位。 In view of the urgency of the business, the Secretary shall be authorised to act on behalf of the Federation unless members indicate to the contrary within 30 days of the despatch of letters by the Secretary.鉴于业务紧迫性,秘书应获授权在联邦名义行事的成员表示,除非由秘书在30天内寄发信函相反。
The Commission will be required to furnish a report to each General Meeting.委员会将被要求提交一份报告,每大会。
weder
发表于 2010-2-10 04:09
果然与大色国妓之类的团体有牵连,手段都很类似{:5_387:}
weder
发表于 2010-2-10 04:17
作为和睦家医院母公司的美中互利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Nasdaq: CHDX)。其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并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香港和德国都设有代表处。目前该公司在中国 18 个省份 27 个城市都设有地区代表,并且在世界范围内有 1000 多位员工,而其中大部分员工居住在中国。
美中互利是一家美国公司,在中国有着 26 年的发展经验。目前,该公司高级管理层致力于继续向中国医疗卫生行业提供西方最新医疗技术和服务。
美中互利是中国私立医疗健康服务界的先驱,同时目前也是中国最大的美国独立医疗产品经销商。除了经营和睦家医院外,美中互利的其他商业经营主要通过其设立的医疗产品分销部进行,该分销部集营销、销售、经销与技术服务于一体,向中国医疗市场提供高质量与高技术医疗设备和技术支持服务。同时,美中互利通过利用美国进出口银行(U.S. Export-Import Bank)和德国 KfW 开发银行(German KfW Development Bank)所提供的融资,为中国的医院安排政府所发起的融资方案。美中互利向中国 3000 多家医院提供了医疗设备,其中很多医院已成为其固定客户,并且在过去 20 多年中,美中互利被公认为向中国医疗保健系统提供西方医疗技术的优秀提供商。
美中互利的发展规划就是利用其专业技术、对中国市场的特有认识及其在管理政府所支持的融资方案方面的专业知识,继续拓展其进口专业医疗设备业务。美中互利医疗产品分销部正在逐渐增加其产品供给,并为整个市场提供更大的产品覆盖范围。作为位于中国的一家私立医院公司,美中互利计划在已有的北京和上海市场开设更多的诊所,同时增加西方式医院的开始,从而进一步增加对医疗健康服务的提供。美中互利私立医院的目标就是在中国主要城镇中心为 2000 万个中国家庭提供服务。
weder
发表于 2010-2-10 04:38
依照现有资料分析,一个有着国际背景的组织把孩子送到一个有着国际背景的医院中去,
还要求家长放弃监护权,那后边的剧本可能会更加国际化,一个被中国没人性的家长抛弃的婴儿,
在西方人权的沐浴下茁壮成长直至成为西方文明世界人道行为的出色成果,普世价值的标志,
这根百年前教堂干的事很是雷同,要不要天津人民再次火烧望海楼,呵呵,
人啊,什么时候都不能失掉警惕性,人家搞意识形态好几千年了,手段多样隐蔽性很强,
甭管是建学校建医院建教堂建公司建党派团体,其目的都是一样的,
有世俗价值观的中国人很难理解宗教界人士,特别是西方的宗教,其实本质就是利益的宗教,
现在中国的和尚都西化了,以前中国出家人什么时候搞过经营,而西方宗教一直与经济政治紧密结合,
希望大家千万别着了道,练上不用练功的法轮功,法轮功可也是讲真善忍的,
有社会组织不自夸的么,可怜这种功友长了瘤子还以为是法轮呐{:5_395:}
weder
发表于 2010-2-10 04:42
据说该医院要在天津开张了,别回头就是一访谈类加行为艺术的活广告{:5_387:}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2-10 12:45
weder版主来自朝鲜吗?
DLIII
发表于 2010-2-10 14:14
weder版主来自朝鲜吗?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2-10 11: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有这种感觉? 这家伙, 除了转贴, 他的少数言论, 很有些文革遗风, 高帽子一顶一顶的, 乱飞!
DLIII
发表于 2010-2-10 14:19
本帖最后由 DLIII 于 2010-2-10 13:21 编辑
今天的进展: 孩子父亲送来了原始病历, 就等下一步医生会诊了。 这个当爹的, 不是完全没有良心的。
会诊以及之后的手术结果, 会把事情推向两个反面, 会有更多思考: 如果小希望被救治之后能够基本正常的生活, 她的父亲家人, 应该不应该以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他们会不会被剥夺孩子的监护权? 如果结果是, 小希望走向死亡, 志愿者的行为, 在司法上如何定论? 无论如何, 他们的行为, 客观上让小希望的生存权, 有了被中立方监督的机会。
我希望, 这件事不仅仅是一件单独事件, 让人思考之后, 能为以后类似的情况提供一个参考, 最好能促成青少年保护制度的改善。
宽宽
发表于 2010-2-10 21:50
今天跟我妈电话说起这个事儿,刚好我爸在旁边,我当时还说我砸锅卖铁也不会放弃治疗的,我爸不是肛肠方面的专家,他搞脑肿瘤,他们俩最近也在关心这个,我爸说,这个孩子不是简单的无肛,她的心,肾,肺都有问题,就算她手术成功,她将来不论改道阴道排便还是尿道排便,反反复复的感染将会纠缠她一辈子,而且每次都可能致命,每次感染的疼痛的程度等同于用烧红的烙铁烫你的皮肤。说真的,我宁可选择让她安静的离去,看着她的眼睛让我自己终身愧疚,也不能看着她承受这一切,我肯定会崩溃的。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2-10 21:54
今天的进展: 孩子父亲送来了原始病历, 就等下一步医生会诊了。 这个当爹的, 不是完全没有良心的。
会诊以及之后的手术结果, 会把事情推向两个反面, 会有更多思考: 如果小希望被救治之后能够基本正常的生活, 她的父亲家人, 应该不应该以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他们会不会被剥夺孩子的监护权? 如果结果是, 小希望走向死亡, 志愿者的行为, 在司法上如何定论? 无论如何, 他们的行为, 客观上让小希望的生存权, 有了被中立方监督的机会。
我希望, 这件事不仅仅是一件单独事件, 让人思考之后, 能为以后类似的情况提供一个参考, 最好能促成青少年保护制度的改善。DLIII 发表于 2010-2-10 13: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放弃治疗不是罪,最起码现在没有任何法律可以评判。
但是,那些志愿者,不管怎么说,她们犯罪了,绑架罪,这个是铁板钉钉的事,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他们辩护,这个完全不同于正当防卫,就算是防卫,也是防卫过当,也得判刑。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2-10 21:57
今天跟我妈电话说起这个事儿,刚好我爸在旁边,我当时还说我砸锅卖铁也不会放弃治疗的,我爸不是肛肠方面的 ...
宽宽 发表于 2010-2-10 20: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67:}对的,我也问了我们家的医生,我阿姨是内科医生,我嫂子是妇科医生,她们都说,如果救了这个孩子,将来的痛苦是我们这些旁人无法想像的。当然,他们不是专科医生,可能研究不精,但是,我嫂子还说,如果她的小星星有这个病,她会选择让小星星安静的走了算了。
宽宽
发表于 2010-2-10 22:05
今天的进展: 孩子父亲送来了原始病历, 就等下一步医生会诊了。 这个当爹的, 不是完全没有良心的。
会 ...
DLIII 发表于 2010-2-10 13: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情况下指责孩子的爸爸和家人,好像在人家伤口上撒盐,要遗弃小孩就不会送她到临终关怀医院,他爸爸如果是因为经济原因泛起治疗的话,在有基金愿意提供援助的情况下也不会拒绝。有人给你治,罪还是自己受,每天看着自己的孩子躺在病床上身体上插满了了各种各样的小管子,一个又一个手术,一次又一次的创鬼门关,为的是那个连专家都慎言极地的存活率,很难说这个是坚持还是偏执。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0-2-10 22:06
今天跟我妈电话说起这个事儿,刚好我爸在旁边,我当时还说我砸锅卖铁也不会放弃治疗的,我爸不是肛肠方面的 ...
宽宽 发表于 2010-2-10 20: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件事父母的选择无法评论,旁人的叫嚣无话可说,但是有一点,不是自己的娃,不用看着自己娃受苦,动动嘴皮子是容易的。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2-10 22:10
这件事父母的选择无法评论,旁人的叫嚣无话可说,但是有一点,不是自己的娃,不用看着自己娃受苦 ...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0-2-10 21: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69:}其实就是这样,每一位妈妈都想想看,当自己的娃有一点小病小痛,哪怕打个喷嚏,当妈的都会心揪起来,都会紧张,何况是看着娃一辈子都这么痛苦呢。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0-2-10 22:12
延安医院公布天津无肛宝宝被“水妖”抢走始末 2010-02-10 08:32 内容提要:无肛宝宝被抢走,很多网友发 ...
weder 发表于 2010-2-10 02: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凡事一极端就变了味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0-2-10 22:17
自言自语的儿童员工---和法轮功有一拼
weder 发表于 2010-2-10 02: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疯狂{:5_355:} 我真得不想说难听话,只是,如果这位所谓的“爱心妈妈”,“阿姨”,要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遭受这种痛苦,她还能否义正辞严地说出这番话来。心理上不用为孩子的一生负责,她当然可以轻描淡写标榜自己。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2-10 22:23
看着你痛苦,我更痛苦,不如你死了,大家都解脱了。
哎!可是我有权利让你死吗?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0-2-10 22:23
其实就是这样,每一位妈妈都想想看,当自己的娃有一点小病小痛,哪怕打个喷嚏,当妈的都会心揪 ...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2-10 21: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作父母的能替孩子挨着,也行——但是能么?父母的心痛能减轻得了孩子的痛苦么?我看到宽宽说的如烙铁贴皮肤一样的痛,我真得要哆嗦了,这跟酷刑有什么区别?我是无法想象这样的痛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在自己家人身上的感觉。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2-10 22:25
看着你痛苦,我更痛苦,不如你死了,大家都解脱了。
哎!可是我有权利让你死吗?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2-10 21:2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怎么办?让孩子先受18年苦,然后让她自己选择生或者死?
Tanne
发表于 2010-2-10 22:28
没做妈妈,还很难讲!哎!反正看了挺心酸的!
DLIII
发表于 2010-2-10 22:32
放弃治疗不是罪,最起码现在没有任何法律可以评判。
但是,那些志愿者,不管怎么说,她们犯罪了,绑 ...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10-2-10 20: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等等看吧, 如我前面所问, 放弃治疗的度在哪里? 谁来监管这个度? 这个目前在法律层面上还是空白。
无论如何, 如果这件事能够提醒人们注意到这个空白, 就已经很有意义。 如果因此以后能够出台一系列规则, 那就更好, 肯定会有不少残疾婴儿受益。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0-2-10 22:38
看着你痛苦,我更痛苦,可是我不能放弃,不能让自己先倒下。哪怕你有一半的时间在医院度过,你还有另一半的时间可以微笑。哪怕你最终先我而去,你也曾经在我的怀里依偎过。
我祈祷小希望能得到最好的治疗。一切的猜测都不如让事实来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