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声机
发表于 2010-4-15 17:58
回复留声机
言归正传
楼主你收到的不是罚款单,而是刑事处罚令
你被法官适用刑事诉讼法第407条刑事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15 17: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回复我,我没收到信。
ps:解释的不错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15 18:01
回复 71# 留声机
哦,楼层搞错了,致歉!
已经更正过来。谢谢理解!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15 18:11
写一些没用的东西装专业人士。有帮助吗?上面很多人都说了,交钱就是最好的办法。连楼主自己都承认卖假货 ...
一种迷恋 发表于 2010-4-15 18: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给你说对了,本人正是专业人士
楼主卖了假货,也许他也是受害者,他也是被人骗。在德国法院没有开庭审理辩论质证前,他只是犯罪嫌疑人,并不肯定就是犯罪人。你不懂潜水比较理智,唧唧歪歪比较讨厌
一种迷恋
发表于 2010-4-15 18:13
还给你说对了,本人正是专业人士
楼主卖了假货,也许他也是受害者,他也是被人骗。在德国法院没有开庭 ...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15 19: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专业人士写东西就写成这样,真为你的专业悲哀。哪个律师楼的,麻烦通下名,大家好躲着点。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15 18:15
对不起唧唧歪歪的人士,我还有事必须继续工作,你慢慢消遣拍砖玩,恕不奉陪
一种迷恋
发表于 2010-4-15 18:17
对不起唧唧歪歪的人士,我还有事必须继续工作,你慢慢消遣拍砖玩,恕不奉陪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15 19: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姐慢走,别忘了去心理医生那里看病。{:5_326:}
luv3721
发表于 2010-4-15 18:34
testhula
发表于 2010-4-15 18:45
{:5_355:}又打起来了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16 08:10
本帖最后由 lillyanna 于 2010-4-16 09:34 编辑
在法版求助的需要的是法律知识不是德语知识,关键是不要引用法典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当你拍别人砖头时能具体指出那条法律引用错了,为什么不能适用这条法律而必须适用另一条法律才叫本事,否则叫无事生非。不说是恶意,至少是无聊!
我不是德语专业毕业,知道自己德语不够好,不过貌似好过那些无聊拍砖取乐的。如果你能指出别人的德语哪里有错很好,别人谢谢你。否则肯定显得你德语没本事,只是无聊透顶拍砖取乐!
话说写中文也肯定不能保证不写错别字,同样我不可能保证自己没有笔误。因为我写错字母或漏写字母或单词,就犹如发现新大陆那样精神亢奋拍砖,那才是心理有病,而且品行也有病,叫做无事生非
3.generation
发表于 2010-4-16 08:42
去年在ebay上用我的账户帮一个熟人卖靴子,那双靴子当时是卖80多块钱,结果被人告是假货,今天收到法院的来信,说要罚我钱,也没说罚多少,还要我付法院的费用,我太无辜了,那个人现在回国了,找不到他了
关键是货是从国内直接寄给买主的,不经我的手
我确实就卖过这一次,但是一共有几双,其他投诉的人都退钱了,告我的就这一个人,总共是86欧。
通过以上你写的这3句话充分说明你是知道自己卖的是假货的。如果ebay能证明你卖的就是假货,那你翻身是没有希望的。这样的案例不要太多啊!
不交罚款是肯定不行的,找律师也只是浪费钱。建议你交罚款,下次不要卖假货了。上面有位童鞋说的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