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ppiaw
发表于 2010-9-13 14:15
本帖最后由 doppiaw 于 2010-9-13 15:38 编辑
作者简介:
规划员K,性别:男,年龄不详,据估计约在32——38岁之间溜达
其人为天涯八卦扫雷主力之一,以翔实的资料和冷静的分析见长。所述论点多视角独特,为人谦和温文。
此文是规划员K根据李少红利益集团发布的有关红雷财务状况的各种言论综合分析写成,逻辑推理严密,结论清晰明确。
特推荐天涯众扫雷英雄阅并欢迎转发网络各大论坛。
转帖请注明 本文由天涯社区娱乐八卦版规划员K创作
南唐清风就是个搬运工,希望各位网友咱们齐心合力,剥下红雷最后一张所谓赔钱推广经典的画皮,让李少红利益集团的真面目彻底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既然李少红已经封我们为暴徒了,总要做一点对得起她的封号的事情!!!
doppiaw
发表于 2010-9-13 14:16
本帖最后由 doppiaw 于 2010-9-13 15:52 编辑
作者:规划员K 回复日期:2010-09-10 01:32:55
诸位同学:
别看到这本新红的“经济账”就泄了气;
觉得真和今天冒出来的铁杆新红粉说得一样;
我们再怎么骂,也影响不到李导和新红的经济利益。
我必须说:这个概念是大大错误的。
首先,新红的营销仅仅只是开始,远远未到结帐;
海外发行、地面和卫视的二轮发行、音像版权的发行都没落定;
大家的评论,观众的口碑,收视率数字;
都能左右上述三项所卖出价格的高低,甚至是否卖得出去。
更为重要的是;
新红所谓的“品牌运作”刚刚开始;
那些搭载新红进行商业营销的品牌、商家多数还停留在意向或者初步阶段;
那些通过新红走红的演员,刚刚开始和广告商洽谈广告、代言、合作的业务;
一旦新红的负面口碑真正形成舆论压力,批评的声音压倒歌功颂德;
所有的赞助商、广告商都会动摇的;
撤单、改签、退款、停止合作、取消合同、追索赔偿;
这些都是分分秒秒之间就会起起落落的变化;
若让新红成了“摇钱树”和“聚宝盆”,那才叫悲催。
另外一点补充:
即使国内发行收入的6500万;
还有一大笔尾款目前仍在电视台手中;
目前的责任制:收视率太低,购片中心负责人是要负重大责任滴;
降低新红的收视率就能使电视台感受到压力;
电视台的压力必然转化为尾款的减扣;
李导和投资商们就得眼睁睁看着到嘴的鸭子飞走。
看到他们不爽,您的心情会爽起来吗?
因此,我建议:
抗雷的继续抗雷;
扫雷的继续扫雷。
如果天涯的这些帖子没有威胁力;
李导就不必频频亮相电视,并且不断争取同情分啦;
新红的水军干将也不必频频走访白色彩色的博客啦;
其实为了打好最终的卫视收视率保卫战;
新红团队现在不得不奋力打响最后的媒体舆论争夺战;
您想让他们的小心肝扑腾、扑腾的跳得更欢实吗?
doppiaw
发表于 2010-9-13 14:16
本帖最后由 doppiaw 于 2010-9-13 15:41 编辑
又多了.
rainbow929
发表于 2010-9-13 14:30
太长了,这么烂的东西,额才不在乎它是否赔钱呢!
doppiaw
发表于 2010-9-13 14:47
本帖最后由 doppiaw 于 2010-9-13 16:03 编辑
太长了,这么烂的东西,额才不在乎它是否赔钱呢!
rainbow929 发表于 2010-9-13 15: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改了下排版. 而且问题是人大赚了一笔,却对大家说为了中华文化,伟大的李导同李制片学习雷锋好榜样,只差当了裤子来拍戏了.
doppiaw
发表于 2010-9-13 15:03
{:5_330:} 容我再吐一个....
doppiaw
发表于 2010-9-13 15:24
作者:规划员K 回复日期:2010-09-12 13:36:32
最后的雨夜、shenny 百分百、瓷甃等同学:
咱们不用想得太复杂鸟;
李导要是请了你们去做财务规划,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大纰漏啊。
估计她老人家的首席会计师就是游戏小同学啦;
这帐你们要看得明白,才是咄咄怪事了。
不过要说清楚也简单,有一个关键:就是把投资方和荣信达分开,独立核算。
投资方包括:华录百纳(50%),中影(30%),BTV(20%),另英皇可能已退出了
他们的投资:5000万(或者罗立平说的5600万,但不止李小婉实收的4500万)
他们的收益:8500万(现值),1亿(未来保守值),1.5亿(未来乐观值)
他们的投资收益应该不必分配给荣信达(奖励除外,这算费用的,不是分红);
他们的投资收益更和博宥、大运没有一丝一毫关系。
因为对于新红而言,投资方只有他们三家,投资收益只能由三家按出资比例分配。
另1:BTV出1500万购买播映权,这个和投资无关,就像股东买商品也需自掏腰包。
另2:华录收到的6500万,BTV(?)收到的2000万,不用分开计算,都须再分配的
备注:这笔2000万在文中看不出是BTV收取,还是其他单位收取,反正不是荣信达收取
荣信达作为独立的承制方,与投资方签订“承包闭口合同”,制作费用固定为4500万。
但是荣信达获得了一个特别授权作为回报:开发新红的周边产品,拉赞助和广告;
这笔收益应该不用分配给三家投资方,而是在荣信达的帐户独立进出。
荣信达自报的制作成本:1.18亿
荣信达自报所收到费用:4500万(投资方)+5000万(博宥)+1000万(大运)+其它
这个其它大有文章可做,目前已知的:红楼梦酒厂1000万,上海某化妆品120万(官司中);
还有更多的赞助厂商(可以从各类宣传中知道,但赞助金额未知)。
可推算出,荣信达目前收到的各类款项已达1.162亿以上(仍有大量赞助款未计入)
备注:冠名权、广告代言不产生货币成本,博宥买断的道具、服饰等是投资方放弃的残值
结论1:
投资方的投资回报率(毛值):70%(现值),100%(保守值),200%(乐观值)
备注1:这个数值规范来说应该叫做“投资利税率”,为方便理解,用以上名称,忽略歧义
备注2:之前版本计算,投资额为5800万,是合并投资方与荣信达的做法,本次修正
结论2:
荣信达所获回报:实际收款(大于1.162亿)— 实际成本(小于1.18亿)
备注1:1.162亿这个数值肯定是低估的,1.18亿这个数字高估了多少只有天知道
备注2:非官方估算,实际成本约为5000万
结论3:
博宥集团:出资5000万,买断新红道具、服饰和周边产品开发权,不参加新红收益分配
大运集团:出资1000万,获得6名演员的广告代言,不参加新红收益分配
其它赞助商:均不参加新红的利益分配
以上是最新简化版:相信除游戏小同学之外的所有同学,都会一清二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