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1:2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到的家庭妇女,都在忙着找工作,找不到没办法。”
你忽略了并不是她们的配偶不让她们工作,而是她们的简历不符合,没办法。
她们大多在孩子上幼儿园后,也就是两岁后,就开始找了。为了有生活内容,也为了贴补家用。
还有,我虽然时间不多,但还是想声明一下。我从未提过幸福这两个字,我只说了自信美丽。为什么?幸福是无法衡量的东西,比较多变,与所处社会的价值观有很大关系,一人一个幸福观,更多时候是一种短暂的感觉或者一种妥协,我很少提起这个概念。
自信和美丽,多少衡量起来容易一些,多少能够评判一些。
再者,我说女人最好上班,难道不是针对新婚姻法唯一的途径?女人自强了才不怕男人花心出墙,因为有自己撑起的一片天空。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1:27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1:28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谁说法律规定必须上班,要是离婚妇女不上班也有钱花,法律怎么可能强迫她必须去上班,哈哈哈。
对不起,这个还真是法律规定的,离婚妇女在孩子满三岁后有义务上班,男人不再有赡养前妻的义务。
法律当然不能强迫她上班。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1:2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1:2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1:29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1:31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11-10-5 12:33 编辑
Amatista 发表于 2011-10-5 1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在乎不在乎的问题,是我觉得中国这些个所谓的传统是糟粕。
用德国人只是因为他们是局外人。旁观者 ...
既然是你自己认为是糟粕,那就不要总扯德国人怎么想怎么说怎么看,搞得好像德国人是权威,可以一锤定音一样。
这种传统什么的东西没什么局外人旁观者清的,恰恰相反。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1:31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1:3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们简历不符合,找不到工作;你找到了,所以你沾沾自喜,你自信美丽啊!
这个,你有点神经过敏了吧。为什么你要牵扯到我身上?我们不是就事论事吗?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