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1:39

魑魅魍魉 发表于 2011-10-5 11:40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什么背景?

就是说一个家庭妇女,生活过于空闲,迷恋网游WOW,后来就跟所属工会的会长--某在读大学生好上了。她老公好像也是他们一个工会的,发现之后就把事情捅到天涯上去了,轰动了好一阵子。
那个工会的会长id就叫做铜须。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1:41

ANNA2010 发表于 2011-10-5 11:41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只是以此反驳你的一般只有公务员和自己做生意的老婆才有条件当家庭妇女的说法而已。

其实就是要家里经济条件好的才可以做家庭妇女,但这样的家庭比例还是少啊。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1:43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11-10-5 12:44 编辑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不起,这个还真是法律规定的,离婚妇女在孩子满三岁后有义务上班,男人不再有赡养前妻的义务。
法律当 ...

你应该检查一下自己的用词和逻辑,一个“法律规定妇女离婚后必须上班”,你这必须二字用得虽然斩钉截铁,但是错误。男人不再有赡养前妻的义务,不等于前妻必须去上班。你既然也知道法律不能强迫她上班,又何来法律规定她必须上班呢{:5_310:}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1:45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10-5 12: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不是就事论事的问题,女人该做家庭妇女还是出去工作,这本来就因人因家庭而异,何必非强调某个模式才是 ...

这个很有道理。我也没有要强求一致的意思。
我只是认为从女人独立自强的角度来说,最好女人还是去上班。
不管是中国的新婚姻法,还是德国关于离婚后妻子必须上班的规定,都在表达一种趋势, 不是吗?

牛油果 发表于 2011-10-5 11:4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应该检查一下自己的用词和逻辑,一个“法律规定妇女离婚后必须上班”,你这必须二字用得虽然斩钉截铁 ...

对头!


离婚的女人,如果再婚找到个对她更好的男人,生活更加优越,他也希望她留在家里打理家务照顾家人的话,她为啥要"必须"工作呢?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1:4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5 12: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得问问她们,如果家用够了,她们还想不想工作? 这分两种情况的,一种仍然想工作,另一种就乐得清闲了 ...

对不起,我说的还有一半,寻找新的生活内容。
还有就是,现在的婚姻如此脆弱,谁又能担保什么?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1:47

Nachtkerze 发表于 2011-10-5 12: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你这口气太不自信太不美丽了。你有什么心结吗?

我很赞成牛油果上面的话。我感觉你用贬一个模式来捧你号召的模式,也表明了你不自信不美丽呢。是不是也有心结啊?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5 11:49

魑魅魍魉 发表于 2011-10-5 1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说一个家庭妇女,生活过于空闲,迷恋网游WOW,后来就跟所属工会的会长--某在读大学生好上了。她老公好 ...

太狗血了。要引以为戒,两口子不能玩一个游戏啊。{:5_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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