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7:58

   无言地坐了很久,
她吐出一嘴黑乎乎的茶叶,终于开了口:

   “既然……你把这事儿告诉了我,显然你已经做出了选择。”

   我立刻肯定地回答:“当然。”

   “那就说说看,你打算怎么办,我洗耳恭听。”

   “我决定……”喘了一口气,我说,“就照林黛说的那么做。”

   “什么!”莲子噌地一下子站了起来,撞翻了身边的一摞闪闪发光的不锈钢茶叶桶,她拼命瞪大了眼睛,黑眼珠上下露出白眼珠,“你竟敢……”

   “你坐下!”我低声命令她,但口气却相当威严,“看来你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你的意思?你到底……是什么意思?”莲子站在我的面前问。

   “很简单,”我说,用一句在很多拙劣的电视剧里都曾听见过的台词回答她,“我决定将计就计……”

   “你是说……”莲子忽然明白了我要说什么。

   “对。我打算用她自己设计的方案对付她──我们两个把她推下去!”

   “那就没问题了,”莲子点了点头,跟着问,“说吧,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终于,我发现几乎一切困难都已迎刃而解,所剩下的不过是一些很具体的问题,但那都微不足道,都容易对付。比如怎么向警察解释莲子和林黛这两个女人是如何一起“失足”落下悬崖的。我可以这样说那一刻,我要么正在北面的树林中摘酸枣,要么正在南边的山坡上采野花──总之,我忽然听到一声尖厉的呼救,跟着我就立刻奔向悬崖,结果看见莲子或者林黛正趴在悬崖边缘,手中死死攥着已经滑落到下面的林黛或者莲子的手,就在我即将到达之际,悬崖边上的莲子或者林黛刚好被吊在空中的林黛或者莲子给拽了下去……

   认定了所有的计划均已天衣无缝,我决定付诸行动。于是,上个星期五,我分别给莲子和林黛打了电话,所说的话一模一样,只是简单的两个字:

   “明天!”

   当日晚上六点钟,我回到了莲子那儿。进门的时候,莲子和林黛正在厨房里忙乎着我们三位即将举行的最后晚餐。

   在黑暗窄小的门厅里,我一个人坐在桌子前,一边心不在焉地磕着一盘早已哈喇的瓜籽儿,一边琢磨着如何演好即将开演的这场戏。要知道,即便我已经背好了台词,那一刻也依旧相当的忐忑。终于,那两个愚蠢的女人各自端着两只大盘子,从厨房里鱼贯而出。

   席间,我们看了北京地区的天气预报,电视告知──第二天是个适合出游的绝好天气,西部山区的空气质量更佳,虽然守着北京最大的重工业企业首钢集团,但却一连8天达到了“优”。

   我心里很清楚———即便明天下刀子,这两位也会与我同往,但那一刻我还是要感谢老天爷的大力相助。意识到这是最好的提议时机,我咳嗽一声,清清嗓子说了话,以一种完完全全是灵机一动的口气,提出了一起郊游的建议。

   “嗨,我说两位小姐,明天是星期六,天气这么好,为什么我们不出去走走呢?”

   我的话刚一说出,立刻就得到她俩的一致响应。

   “太好啦!”不约而同,莲子和林黛一齐回答。

   “我已经很久没有出去玩儿了!”莲子说。

   “可不,你光说你,我又何尝不是呢?”林黛马上附和,看上去,她和莲子近乎得不得了,就像她们是亲姐妹。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真不明白这个世界是怎么了,究竟因为什么,我们这一男二女就变成了三个恶魔。我这辈子还从未看见过如此富于戏剧性的场面──不论是莲子还是林黛都知道自己将要做什么,可表面上却都要装出一无所知的样子。而最离谱儿的实际上是我──我居然想得出,让莲子和林黛自己参与对自己的谋杀。

   当一切已经不可挽回地发生之后,我不禁陷入深深的思索,忍不住回顾起我的整个一生,真不知道从何时起,原本善良的我竟然会残忍到这种地步──尽管知道我就要结束莲子和林黛的生命,可那天晚上,居然还能跟她俩玩了将近半宿的扑克。

   第二天一早,我们三人就出了门。说实话,临上车的那一刻,看见那两个即将被我谋害的女人一人背了一个装满饮料食品的背包,我曾经动了恻隐之心,的的确确想过要就此罢手,但那只是短短的一瞬间,最终我还是咬着牙,轰轰地发动了马达。

   我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被捕的。一阵滚滚惊雷之后,我听见了敲门声。开门之后,我看见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女的长得既不好看也不难看,一张很俗的脸,属于最让我腻烦那种;那男的却相当英俊,简直与总是扮演警察的濮存昕别无二致。

   只是来了这两位,而且谁也没掏枪。亮出证件之后,那女的用相当客气的口气要我跟他们走一趟。我以为大队人马都在外面,可踏出家门时,并没有在楼道里发现想象之中的头戴钢盔,全副武装的警察。

   要么是昨天,要么是前天,反正是在中午,那一刻,我的眼前再次浮出我与那个精明透顶的律师谈话的情景。

   我们是在看守所的一间小屋见的面。小屋里阴暗而寒冷,那种地方,我以前还从未光顾,只是在电视里见过。律师坐在我的对面,一只带伞的灯低低地垂在小桌上,那个律师身处暗影之中,我始终没有看清他的脸,只看见他不断地从一只厚厚的皮包里取出一份份文件放在面前翻阅。

   “嗯……”整理了一下雪白衬衣上印满一个个“G”标志的灰色领带,他开了口,“除了材料上的东西,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没有。”我说。

   “是这样吗?”

   “是。”

   “……这就好,不过对不起……有句话可能不中听,可我不得不说出来……”

   “没关系,想说什么你随便。”我回答,口气无所谓。

   “你没有欺骗我吧?”

   “当然没有。”

   “所讲的……都是事实吗?”

   “没错儿,全都是事实。”我咬着牙回答。

   “真的?”

   “真的。”

   “嗯……好,”在黑暗中凝视了我片刻,他把那些文件重新放回包里,“实话讲,我本人并不相信你的故事……总觉着……”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7:59

   “总觉着什么?”我反问他,话音透出一股子不屑一顾,那种坦荡的语气,除了我,任何一个谋杀犯也做不出来。

   “总觉着这里边有点儿问题!”

   “是吗?”我有些恼火,“那你不妨说说看,你到底在怀疑什么?”

   有好一阵,律师没有吱声。于是我又接着说:

   “我其实倒是知道你的‘问题’是什么,不过想再提高点儿费用,没关系,再重新开个价吧,你打算要多少?”

   “噢!不,不是这个意思……”律师连忙摆手,“我只是觉着……算了……好吧……这个案子我接了,你会没事儿的。”

   当然,这些只是我的幻觉。事实上,我并没有被捕,自然也就没有什么长得像濮存昕的警察和他那既不好看也不难看的女搭档,更没有什么精明透顶、扎着金利来领带、一心只想赚钱的律师,也没有什么看守所的阴暗小屋和那些有鼻子有眼儿的谈话,就是说──一切根本就没发生。

   没错儿,我知道是幻觉,而且知道产生幻觉的原因。这里边因素很多,但主要是饥饿所至。如果没记错,打从来到山上的那天早上算起,我已经整整5天没有吃东西了。当然我说过──来的时候,莲子和林黛倒都带了不少食物,一人一大包──头一天晚上,把这件事定下来之后,我们三人就一起去了那间24小时营业的超市,买回了不少可口的东西,想起来真让人垂涎三尺──大磨房的面包,正宗的广式香肠,最可气的是还有一大块我最爱吃的驴腱子肉。除此以外,还有一大堆被她俩洗干涮净的新鲜水果──苹果、桔子、香蕉、葡萄、草莓、樱桃等等。可是,所有这些,都被她们在离开前,一样样地从我的头顶上抛下了深深的沟壑。我心里很清楚,莲子和林黛绝对是故意这么干的,所以才会让这些东西像天女散花似的从我的周围纷落而下,无非是藉此表达她们对我的仇恨。

   我承认,我的反应还是太慢,尽管有好几样东西简直就是从我的鼻子前面飞下去的,可我却一样儿没抓着,因而几日来,我只能靠我身边树枝上那些数量不多的野酸枣维持生命。严重的营养不足非但深深地损伤了我的神志,使我的听觉也遭到破坏,正因为如此,我才会什么声音也听不见。就连我的视力也受到了影响,要不然,为什么当我遥望夜空时,月亮会变得越来越模糊呢。

   我知道我的形势严峻──从昨天起,生长在峭壁之上的这棵野酸枣树因不堪我的重负,树根正一点点地松动,随时会与我一同掉下去。对此我毫无办法──从这里到崖顶,少说也有80米,根本不可能爬上去。下面就更深了,有250米都不止,一旦这棵树脱落,我必定粉身碎骨。

   说起来,一切还是赖我,如果我一声不吭、不暴露我掉在了树上,就权当自己已经摔死,那么把我推下来之后,莲子和林黛一定会报警,让警察寻找我的尸体,那样一来我就会有救了。可我当时没有把握住自己──我实在是太惊慌,刚一掉在树上就拼命喊叫。因为愚蠢,我失去了生还的机会,眼睁睁地望着她俩的身影消失在崖顶上。

   现在,我很清楚等待着我的是什么结局──要么跟着这棵树一起坠下悬崖摔死,要么饿死在树杈上。只是,有些问题我一直弄不清──到底是谁先发现了我的阴谋?是莲子还是林黛?这两个女人把我干掉之后,又如何解决她们之间难以调解的矛盾?算了,现在提起这些事儿显然已经毫无意义,可有一点我实在是想知道──究竟是谁在我的身后把我推下的悬崖?是莲子?还是林黛?显然,我无法在活着的时候得到答案,我只能带着这个巨大的问号一个人先去天堂。

   不过,我会耐心地在上面等,等到将来莲子和林黛都去了那里,我们三人见了面,再向她俩问个明白。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7:59

女窃贼

   从礼士路,我骑车去月坛北街,到了那儿拐进洪茂沟,在一座老旧的红楼门口下了车。锁上车,我拿起车筐里的一只尺寸很大的黑色公文包,大步流星地进了单元。

   我匆匆地上着楼,
像个男人似的一步三个台阶儿。楼道里很暗,楼梯也很残破。才上到二层,中门就开了,一个十八九岁、浓眉大眼、头发染成黄色的男孩儿从里边出来。跟我一照面儿,不由自主他就下意识地往后一退──不用说,这小子肯定进去过,起码是有案底儿,要不绝不会一见着警察就想跑,即使他看见的是一个女警察。

   哦,我恐怕得做个说明,一般来讲,我平时并不穿警服,像今天这种情况可谓是绝无仅有。因为工作特殊,我常常需要装扮成各种女人,比如……衣着朴素的女教师,或者那种总是煞有介事地裹着一身丝质套裙、天天打车去外企上班的白领丽人,再或者是那种无时无刻都挂着一张笑脸的女保险推销员。

   另外一些时候,我还会穿着缝着一溜儿小红边儿的灰布衣裳、足蹬一双平绒面儿的一字襻儿黑布鞋,扮成一个在四星饭店擦玻璃的外地女工。不过,每到这一刻,我总是有些担心──我这又高又壮的身材实在不像一个初来北京的四川或者安徽小妹妹。

   当然了,绝大部分人其实说不清北京人或者具体地说北京女人长得到底与外地女人有什么不同,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现在正傍着一个有奥迪车的大款的小英却总是说有,她一口咬定:“别逗了!就你?一看就是老北京儿,而且……还是在崇文区生的……”

   岂有此理!说能看出我是北京人就够夸张的了,怎么还会知道我生在崇文区?鬼才信呢!好在──像我这样的岁数,不少北京女人都下岗了,所以每当我拿着一块抹布穿行于某某饭店的大堂或走廊时,倒也没太引起他人的关注。

   瞟了一眼那孩子耳朵上的耳环,我继续上楼,转眼来到四层。怎么说呢,简而言之……出于工作上的需要,我刚刚在这儿租了套房子。

   打开锁,我进了屋。不知是天生的,还是职业的缘故,我的听觉极其敏锐──才一关门,就判断出那微小声音是从卫生间里发出来的。

   推开那扇带花玻璃的门时,她正徒劳地掰着窗上的铁栅栏。我真不明白──即使你的力气比一条壮汉大十倍,能把它掰开,你又能怎么样?难道你想钻出去,从四层楼上跳下去吗?

   看见我,她先是极度的惊慌,而后瞬间就绝了望。或许知道但凡是警察,必定连男带女个个儿都是铁石心肠,她没有跪地求饶,就那么手足无措、微微颤抖地站在加装了防盗栅栏的窗户底下。

   她长得很清秀,一张标准的瓜子脸,一双乌黑的眼睛,只是此时充满了惊恐。她的个子很矮,看样子也就1.5米。就算如此,这会儿她也无法把自己藏起来──屋子里的家具太少了,卧室里有张折叠床,可没有被褥,一眼就能看到床底下。床边的一排开放式的方格子书架上摆满了书,只不过已经被她翻得一片狼藉。客厅里一样空空如也,除了一只带台灯的小桌和两把椅子,再没有任何东西。

   她的身上没有溜门撬锁的工具,只有一串钥匙──她用其中的一把打开了我的房门。

   显然是慑于我男人般的拳头,加上我身上的这张皮,她一点儿也没反抗,乖乖地蹲在了屋角儿。当然了,不是她不想跑,门已经让我给锁上,想跑也跑不了。就在我正要给派出所打电话的时候,她忽然崩溃了,坐在地上就哭起来。她的哭声很大,一边哭,还一边问我,能否给她一点时间解释。

   “好了好了。”我心烦地合上手机,坐在小桌旁后,指了指小桌对面的椅子,我掏出了香烟,“不妨听听你能编出什么令人伤心的故事,可你得先老实回答我的问题!”

   “行……您问吧!”她一骨碌爬起来,哽咽着坐在了椅子上。

   “叫什么?”点上烟,我从皮包里掏出了一个笔记本。一时,空旷的客厅变成了临时的审讯室。

   “兰红霞。”

   “哼,名字还挺好听,”我忍不住说道,“多大年龄?”

   “今年21。”

   “21?”我怀疑地朝她的脸望去,“我怎么觉得,你至少……也有30了?”

   “没有,我只是显老,其实到下个月我才21,我的身份证丢了,要不给您一看您就相信了……”

   “籍贯?”

   “嗯?”

   “我问你是什么地方人?”

   “噢……夏邑。”

   我一时有点儿茫然:“哪个省?”

   “河南。”

   “河南?……有前科吗?”我接着问。

   “没有。”

   “嗬,回答得倒挺利落,我看不像。”说话间,我又掏出手机,“叫……兰红霞对吧?得落实一下……”

   “您别打电话了,”她连忙摆手,“我真的没犯过什么罪,只是18岁那年把村长家的电视机偷走卖了。就因为这个,派出所的所长赵大叔要关我15天……”

   “哼!”我点了点头,“果然不出所料,一看你就不是初犯……老实交待,什么时候到的北京,来了以后都干了些什么?”

   听了我的话,她忽然伤心起来,一边抽泣着一边说:“我是……5号的夜里……搭一辆运煤车从黑瓦窑……来的……”

   “等一下,”我打断了她,“‘黑瓦窑’在哪儿?”

   “具体在哪儿我也说不清,反正离张家口不远,我是在那儿下的火车……”

   “哎?不是从河南来的吗,怎么又跑到河北啦?”

   “不是跑去的,”她继而解释,“说来话长了……因为实在受不了,在派出所呆到第七天的工夫儿我就跑了,先是去了武汉,后来又去了长沙……前年的腊月十六,我来北京找工作,在厂桥的高台阶上被人贩子给卖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00

   “卖了?”

   “是卖了,
这中间被卖了三次,先是江西,后是贵州,跟着是河北……和您说吧,我都数着呢,先先后后一共有16个男人……唉,您知道吗,大虎已经……”

   “等等,大虎是谁?”

   “噢,是我儿子,已经一岁了,可到现在都不知道谁是他爹……唉,我也不想当小偷儿,可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多亏了遇上老根儿哥……”

   “慢点儿慢点儿,”我再次打断她,“这个老根儿哥又是谁?”

   “老根儿哥就是袁伟根,永城人,离我家八十里,在西直门火车站南边儿烤白薯。他真是个好人,让我睡在他那儿,可连摸都没摸我一下。要不是他,我就只能要饭了。他也没钱,可我想弄点儿路费回家,这才又干了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没想到才一下手,就栽在了您的手里……”

   她说得声泪俱下,有那么一会儿几乎都让我信以为真。可想起自己的职责,我又继续问着问题:

   “怎么进来的?”

   “用钥匙。”

   “钥匙?你是说……你有我房间里的钥匙?”我惊诧地问。

   “嗯。”说着,她摸了摸裤兜,掏出一把栓了红绳儿的钥匙递了过来。

   我拿眼一瞟,上面的齿牙很新,显然是刚刚配出来的。

   “说吧,哪儿来的?”我追问。

   这一刻,她显得有些犹豫,两只手绞在了一起。

   “我……捡的。”

   “撒谎!”我勃然大怒,“你怎么知道捡来的钥匙能开谁家的门呢?”见她耷拉着脑袋,我猛地一拍桌子,“说!”

   “是……于姐给的。”她害了怕,慌忙回答。

   “于姐?谁又是于姐?”

   “上星期认识的,住在站前西边儿的旅馆里,老去老根儿哥那儿买白薯。”

   “那么,这个于姐怎么会有我屋子的钥匙呢?”

   “我不知道,于姐没说。她可能也不知道您是警察,不然怎么会打您的注意呢?她还说您出差了,肯定不会出事儿,让我找找屋里有没有存折儿,如果找到了,她把上面的钱分我一半儿……”

   “嗯……说说这个于姐吧,她多大岁数,有什么特征。”

   “她……40多岁,挺胖的,老爱拿着一把芭蕉扇,穿着一双红拖鞋……对了,她的眼有点儿斜……”

   “等等,慢点儿说──是两只眼都斜呢……还是一只眼?”我停下笔问。

   “是……一只眼。”

   “左眼还是右眼?”

   “是……右眼。”

   “肯定吗?”我边记边问。

   “肯定。”

   “很好,”我点了点头,继续问,“她住在哪家旅馆?”

   “叫‘顺途’。”

   “顺途?在哪儿?”

   “在‘羊肉泡馍’和‘卤煮火烧’中间。噢,是地下室……”

   “嗯,她跑不了,我会抓住她的!最后一个问题,你给这个于姐干了几次?”

   看出她有些犹豫,我接着补充道,“喂喂,别急着回答,想清楚了,自己说出来,和让我们查出来是完全两回事儿,等待你的,也是完全不同的结局!”

   “我懂我懂,”她一个劲儿地点头,满脸通红,再三考虑之后回答道,“……两次。”

   “真的?”

   “真的!”

   “再没有啦?”

   “我向您发誓!”

   “这就对了……”我大声地说,接着又问,“说吧,另外一次是什么时候?在哪儿?”

   “昨天夜里,在高粱桥北面的一座楼里。”

   “怎么?你是说……交大南门47号楼是你做的案?”

   抬头看了我一眼,她颓然地点了点头,满脸心灰意冷。

   “也是这个叫于姐的给你的钥匙?”

   “是的。”

   “拿走了什么?”

   “一副金手镯,两只红宝石耳环,三条珍珠项链,都给了于姐,她说等干完了这一次一块儿给我钱。”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01

   “就这些?”

   “就这……些。”

   “不对吧,
”看见她有些犹豫,我皱起眉头翻着笔记本,“我怎么记得事主说……跟首饰一起被盗的,还有大量的美元现钞呢!”

   听了这句话,她彻底垮了,一副万念俱灭的样子:“……唉,看起来,什么也瞒不过您……”

   “知道就好,说吧,拿了多少?”

   “一共9568,”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她接着又说,“这些美元我没有给于姐,自己藏了起来,我想换成人民币留给大虎,您不知道,大虎实在是太可怜,一点儿也听不见……”

   “听不见?”我有些纳闷儿,“怎么回事儿,他是聋子吗?”

   “生下来就是,可您不知道,那孩子聪明极了……您如果看见他……”说着,她就呜咽地哭了起来,“我打算……我其实……没想到……”

   “成啦成啦……”我制止了她。我承认,到了这会儿,我真的是有点儿怜悯她,可我知道此时不是心软的时候,于是清了清嗓子问,“……以上所说,都是事实吗?”

   “都是。”

   “好好儿想想,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没有了。”

   “确实吗?”

   “确实!要是我隐瞒了什么,您可以……”

   “得啦,别再说了!过来吧。”我招呼她,把笔递了过去,又掏出一盒红色的印泥,“在这儿签上字,再按上手印儿……”

   做完了笔录,我押着她去了她的栖身之处。虽然西直门火车站白天晚上都热闹得像庙会,可她那个鬼地方倒是十分背静,我们到的时候一个人也没有,她的那个烤白薯的老乡也没在。其实她很简单,一大叠美元就用报纸裹着塞在铺底下的砖头后面。

   因为太厚,我把美元分成了两份,然后塞进了内衣的左右口袋。

   我说过──一般情况下我不穿警服──谁都知道,冒充警察是很重的罪行,要不是宝芹……噢,就是这个小女人一直在说的那个于姐斜着眼,拍着她厚厚的胸脯保证,如果要回那九千多美元就分我一半儿,姥姥我也不会冒这么大的风险!

   所以,脱下那身一直让人揪心的黑衣,呼吸顿时就畅通多了。惟一令我心烦的是她的样子──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简直要疯了。

   我实在有点儿可怜她,于是便扔给她两张百元的人民币。

   “嗨,”小心地把风衣上的带子在腰间扎紧后我说,“这他妈可是我给你的,按你那个于姐的意思,只能给你丫的一顿拳头!你刚干,还不知道这一行儿的规矩……”

   我先走了,出门时外面的人已经多了起来,可没有谁注意到我,除了一辆出租车,不知道从哪儿就冒出来,一下停在了我的脚边。

   “去哪儿呀,小姐?”司机在里边问,色迷迷地盯着我那鼓得老高的双乳。

   “去一个……”钻进车里,把后背舒服地靠在椅子上后我回答,“……远近无所谓,贵一点儿贱一点儿也他妈的无所谓,可必须是环境好、菜做得香的饭馆,最好是……嗨!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的奶子吗?你他妈的倒是开车呀!”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01

并蒂莲

   如果你那天早上乘坐了那趟从天津开来的火车,并且恰好上了3号车厢,就一定会看见我故事里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他是个引人注目的年轻人,身高达到1.84米,非常漂亮,生着一张比女人还白皙的脸:宽宽的额头,高高的鼻梁,两片性感的嘴唇,眼窝深深的一双迷人的大眼具有极强的诱惑力。不管哪个男人,一旦发现他正朝自己的老婆望去,都会把拳头握得咯咯作响。总之他非常帅,在整个儿黄种人里边称得上出类拔萃。倘若你是那种十分挑剔的主儿,非得让我指出哪有缺点,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只能告诉你他多多少少有些单薄,不是很魁梧罢了。

   他的衣着也很得体,
虽然是一位年轻的现代派画家,但此刻的打扮却不像他的很多同类那样令人晕眩,只穿着件熨烫得十分平整的浅蓝色水洗布衬衫,一条颜色稍深但布料相同的裤子。当火车到站,他从车厢跳下月台的一瞬间,你会看见他一尘不染的软帮休闲鞋,同样一尘不染的雪白袜子,以及头上松软飘逸的乌黑长发。

   出站时,他在地下通道里碰巧和一群正在转移工地的四川民工走在了一起,南方人的矮小使他鹤立鸡群。因为受不了那些伙计身上一股子一股子的怪味儿,更怕那一卷卷令人生疑,说不定就有什么寄生物的铺盖挨蹭上自己,他厌恶地躲避着他们,并像不断提速的火车一样一次次加快脚步,迈着两只长腿朝出站口奔去。

   据说,大凡那些潜心创作的艺术家,诸如画家、作家、剧作家、作曲家等等,总是无时无刻不沉浸于自己的艺术构想,常常便会心不在焉,即便他就坐在你的面前听你说话,也不一定就是真的在听,心思早就不知道飞到了哪儿。而一旦出门,免不了要丢三落四,不是忘了这个就是忘了那个。正是如此,当他来到车站广场时,才发现自己没有带手机。再一次摸了摸身上的口袋,他皱了皱眉头,无奈地朝一个公共电话亭走去。

   如果我讲的故事拍成了电影,并且那个制片商舍得花钱,让摄影师包一架飞机或者一艘飞艇(一只热气球也可以)进行航拍,这时候画面便会跳切到北京郊外的一座别墅小区的全景。你便会看到小区里的一座座漂亮别墅的红色屋顶。与此同时,银幕的下方会出现一行字幕:

   2003年,5月16日。

   伴随着一阵阵号称由“40和弦”组成的“诺基亚”或者“摩托罗拉”的时尚手机铃声的画外音,镜头会从高高的天空之上推向其中一座紧靠小区栅栏的三层别墅;临近极限时,趁一个你不易察觉的当口(如果你本人就是电影制片厂的专业人士或者电影学院的老师当然会察觉),摄影师已经下了那架飞机或者飞艇(或者热气球)把摄影机搬上了一只升降机,让镜头从别墅二层的一扇窗户伸进去;跟着给你一个长长的“斯坦尼康”(很难解释的专业术语,你只需理解为极其平稳的移动摄影即可),贴着走廊的大理石地面一直推入一间敞开门的卧室。

   然后,镜头会掠过被人仓促地扔在实木地板上的下列东西,按顺序分别为──一双男人的鞋、一双女人的鞋、一件男式短衫、一条粉红或着浅绿的连衣裙以及全套的丝质女士内衣———最终停在一条黑色的男式裤子上。

   之所以这个长镜头落在这里,是因为一只手机在这条裤子的裤兜里持续地响着;而在被虚化了的背景中,你会影影绰绰地看到一张床,以及那上面模模糊糊,但仍然可以看出是由一男一女组成的两个人影儿。

   在北京站的站前公共电话亭,刚刚下了火车的年轻画家正一遍遍地拨着同一个号码。终于,他听见有人接了电话。

   “是我,赵鄂。”他说,“是……赵湘吗?”

   要是我没猜错,你一定正根据这两个很相近的名字琢磨──怎么着?这两位都姓赵?一个叫湖北?一个叫湖南?哥儿俩吧?

   事实的确如此。他们是亲兄弟。确切地说是双胞胎。当年这两个小宝宝降生人世时,那对幸福的年轻父母分别用自己的祖籍给他俩起了名字。由于手术室一个护士的疏忽,忘记了哪一个是先给掏出来的,弄得无论是他们的父母还是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谁是哥哥谁是弟弟,所以从儿时到现在,兄弟俩说话总是直呼其名。

   如果我讲的故事拍成了电影,导演一般不会在影片刚刚开始两分钟就插入倒叙,马上啰里啰唆地告诉你这些二十七八年之前的麻烦事,因而当镜头生硬地切到接电话的人的场景时,你恐怕就给弄糊涂了,若不是听见两个只有一字之差的名字,很可能以为广场上的那个画家和别墅里光着身子的这一位是一个人。

   这一点儿都不奇怪。这两位年轻的赵氏兄弟实在太像了──不光说是身高长相──他们身体的每一处,连同每一根手指的细部特征都丝毫不差(但指纹并不在其内,这一点我后面会做说明),所有能称之为“先天”或着说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兄弟俩几乎是一模一样。这其中包括声音、举止、神态、笑容、哭相;除了这些,还包括走路的姿势、吃东西的禁忌,喜欢的发型、近乎病态的洁癖、对女人的品味等等。

   据说,如果真是那种长得十分相像的双胞胎,那么在他们的孩提时代,只有父母可以区分;而一旦长大成人,譬如说他们上了大学──倘若隔上两三个礼拜没回家,老两口也会搞不清楚。等到他们结婚成了家,除了他们自己,就只有他们各自的妻子才知道谁是谁了。

   总之──两兄弟的相像着实让不少人惊诧不已。

   这其中就有我的那位警察朋友陈耳东(我故事里的一位重要人物,稍后将同你见面,略微古怪的名字的出处源于父母同姓陈)。他总是自诩见多识广,并坚持认为不可能两个人完全一样。

   “总会有些不同吧?”陈耳东曾不以为然地说,“比如──这个脸上有麻子那个脸上有痦子?”这位还说,“再比如胎记──这个的胎记在大腿上而那个的胎记在屁股上?再比如……”

   陈耳东以前一直固执地这么认为,但接手了发生于2003年5月16日的那起谋杀案之后,便完全改变了看法。虽然他认识这两兄弟时,其中的一个已经是尸体,可看到活着的另一个时还是惊得张大了嘴:

   “真的是没一点儿两样,我当时……简直就以为撞见了鬼!”

   不过──警察就是警察,我的这位朋友其后还是找到了赵氏兄弟的区别,但这是后话,这会儿我可不想跟你详细解释,暂且,先回到我的故事中来吧。

   青年画家赵鄂打来电话时,他的孪生兄弟赵湘的心脏正在接受处在巅峰时刻的生理反应的考验,所以他无法马上接听。当脉搏从每分钟200降到160次左右,这一位才喘息着从那张床上探下赤裸的身体,伸出大汗淋淋的手臂捞起地板上的裤子,把手机掏了出来。

   二人约摸聊了两分钟。赵湘得知赵鄂来了北京。他原以为他兄弟是来看他,结果了解到不是。赵鄂说他来办点儿事儿,今晚还要返回天津。

   “如果时间来得及,”赵鄂说,“咱俩还是见一面儿吧。”

   “好的。”赵湘同意了,说在家里等他,然后告诉了他自己的新住址,“──定安庄西大街丙七号……对对,是丙七号,3单元502室。你都记下来啦?”

   放下电话,赵湘转过脸,朝身后那个一丝不挂,一直在抚摸他的后背的别墅女主人望去。

   “我兄弟……来了。”他恍惚地说,像是告诉她,也像是告诉自己。

   因为兄弟的到来,赵湘只得与别墅里的那位意犹未尽的女人分手。照说以目前形势,这一位赵氏兄弟真不应该四处乱跑,其实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一点。可那一刻他实在郁闷,毕竟男女之间的欢愉可以暂时排解心中的紧张不安。既然我以这种口气谈论本故事里的这另一位姓赵的主人公,想必他此刻遇到了什么问题;为了让你全面了解所发生的一切,我想把陈耳东在办案之中了解到的所有情况都一一介绍给你,当然,鉴于本故事冗长而复杂,为了使你在阅读时感到兴趣盎然,我肯定要适当润色加工,但我保证,我所讲述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真实的,这一点请务必相信。

   大约在三个半月之前,这位赵湘从任职的某投资顾问公司不辞而别,临走卷了公司一笔高达40万美元的巨款。这件事,是他和公司里的一个叫习亚兰的年轻女人共同策划实施的。那位习小姐长得非常漂亮,有着舞蹈演员的身材,无论是脸型还是五官全都极其标致,在赵湘看来,她那两只水灵灵的黑眼睛不但大过国际影星关芝琳享誉全球的一双眸子,而且可以向他所见过的连大陆带港台乃至全世界所有华裔女明星叫板。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02

   需要告诉你的是,
习小姐与赵湘的关系很近,可以说,已经近到不能再近的程度。半年前,两个人手牵着手,双双走入了某结婚登记处,各自领到了一张红色证书。我当时未能有幸在场,不知道这位习小姐那一刻究竟在想些什么,究竟跟赵湘说了些什么,但我深信,她的脸上决少不了一种郑重之态。不过,为了确保自己迅速致富的计划得以顺利实施,无论是她还是赵湘,都没有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听起来这多少有些秘密的色彩,可这并不影响他们已经成为了直系亲属。当他们走出那间神圣的屋子,来到喧闹的大街上时,习亚兰就对赵湘信誓旦旦地表示──只要把那笔钱从公司的账户转出来,他们便一起双飞美国,在波士顿或者迈阿密的一座教堂里举行婚礼。正因为如此,赵湘才对她充满信任。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但忽然就出了问题──虽说赵湘是以习小姐丈夫的身份随她一起办理的赴美探亲签证,他却因某种始料不及的缘由被拒签,鉴于那笔巨额美元已经被习小姐事先转移到了美国,虽说有些不情愿,可这位赵老兄还是同意让他的妻子先走,自己留下来等待第二次签证。

   然而,几个月来赵湘毫无进展。原本他还一脑子幻想,认为无非是早晚问题,只要能出去,即便拖上一段时间,倒也问题不大。可随着几日前第二次被拒签,他终于失去了信心。而眼下,除了东躲西藏,什么办法都没有。也就是说──镚子儿没得到,却要一个人为那40万美元承担一切。

   与此同时,这位赵老兄还发现──虽说这位习小姐从法律上说已经是他的妻子,但实际上,似乎并不像她曾一再表示的那样爱他爱到近乎疯狂的地步。不仅谈不上什么忠贞不渝,十有八九要跟他劳燕分飞了。这一点,是在她突然没了音讯之后,他才意识到的。

   毕竟,独吞40万美元不管对谁而言都是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惑。更不要说习小姐现在这么做几乎没有任何风险──此时她与他万里之遥,正当倒霉的赵湘像一只荒原上的野兔疲于奔命地躲避一只狐狸的追击时,她却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利坚合众国紧邻加拿大边境的一个叫“Syracuse”的地方(赵湘在她最后寄来的一张明信片的邮戳上发现这个地名,随后在地图上找到确切位置),一边欣赏着手中的那张代表着巨大财富的信用卡,一边安然地享受着从安大略湖上吹来的凉爽北风。

   当然了,作为一名专门侦破凶杀案的刑事警察,我的朋友陈耳东并不负责调查经济犯罪,因而他没有花费力气了解他们是如何把那笔钱弄到美国去的。这不是他的职责范围,也绝非兴趣所在,他要做的,是集中精力找到杀人的凶手,而我之所以提起这件事,只是想让你知道两个人的迥异处境。

   得知习小姐已经携款逃去了美国,她和赵湘两口子的老板顿时叫苦不迭,只得想方设法要从赵湘这里把这一大笔钱追回来。或许是因为蒙受的损失太大了,这位原本睿智的生意人一时昏了头,竟然委托了一家在报纸上找来的“讨债公司”对付他。

   咳,说是“公司”,其实就是两个绝对要列入“不三不四”之类的家伙。曾经坐过大牢的这二位在知春北路一座塔楼里租了套两居室,从二手家具市场搬来两张旧办公桌之后,便拿着私刻的萝卜章去报社登了广告,随即便靠一部电话开展起了业务,据说,那位倒霉的投资顾问公司老板,是他们的第一个客户。

   别看这二位刚刚开业,可却都不是新手,在此之前,均已经有了多年的“从业”经历,其业务能力绝不容小看,尽管赵湘一次次搬家,但他们总能发现他的新住处。凭借着自己是窃贼出身,且对各样的锁具无不熟悉,当冒充查水表的,或者冒充房东的妹夫、小舅子这些招儿都不灵了以后,上一次竟然在半夜自己弄开门,直接闯进了赵湘的卧室。

   “告诉你臭小子,”把还在做梦的这位赵老兄薅到了地上,狠狠地踢了一顿后,为首的那个大块头亮出一把寒光逼人的匕首在他的两腿之间比划着说,“不管这笔钱在哪儿,都得给我拿回来,限你小子俩礼拜,要不就他妈把你这玩意儿给割下来!”

   说话间,这个要命的最后通牒已经发出10天了,但赵湘却始终找不出对策,除了再一次搬家,尽可能地少在饭馆、酒吧、歌厅、发廊、夜总会、洗浴中心总之那些过去经常光顾的地方露面,没事儿尽量不出门(当然去别墅那件事儿除外),他是一点儿辙都没有。

   此时,赵湘正驾车返回定安庄西大街自己的住处,想到将面临被阉割的危险,他不免胆战心惊,走着走着,竟毫无由来地一脚踩下急刹车,当汽车制动器上的蹄片刺地一下锁住高速转动的车轮后,他对自己说:

   “不成,一定得想个办法!”

   赵湘是在5月16日的中午时分离开别墅的。推开别墅的栅栏时,他曾经四下张望,却没有看见停在40米以外的那辆黑色皇冠车,更不知道那里边有个男人正举着一只倍数很高的望远镜观察自己。见一切正常,他放心地回过身,疲惫地和躲在楼上的女主人摆了摆手。那一刻,暮春的暖日融融地照着别墅铺着红瓦的斜脊屋顶,房檐下的一扇隐在阴影之中的拱形窗户里,女人也同样摆着手回答他。如果你这时候看见她的脸,便会在她动人的微笑中发现一股哀矜的忧虑。

   虽然在性爱的海洋里整整浸泡了一个上午,但远远看见刚刚与自己幽会的男人驾车离开后,这位住别墅的女人的心中却颇有些不宁。当然,如同赵湘一样,她也不知道有人正在监视他们。她只是在为赵湘而担心,隐隐觉着可能会有什么祸事发生,一种近乎超然的不祥之感像雷雨到来之前的一道闪电,瞬间在她的脑海里划过。

   鉴于这位住别墅的女人也是本故事里的重要角色,我同样要把她做一番介绍。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03

   此女名叫何芊,看上去二十三四的样子。而据阅读过她档案的陈耳东讲,她时下已经年过三十。至于其他情况,诸如她的籍贯、家庭背景、受教育的程度、有什么爱好有什么特长,陈耳东并没有告诉我太多。只有一点我知道,怎么跟你说呢──何小姐属于那种毋需付出任何劳动,却过着舒适生活的女人。对你来说,知道这些也就足够了,不过,如果你依此推断她一定是个美人儿,我一时倒还真有点儿踌躇。

   倘若单从相貌上讲,你很难说她有多好看:一张瘦长的小脸儿,两道细细的长眉,一双细小的眼睛,皮肤黛黑而且缺乏光泽。可话又说回来,何小姐还是有自己的动人之处,她十分性感。胸部挺拔腰身纤细,臀部丰满并富于曲线。不光如此,何小姐还天生具有让男人为之惜怜的特质,嗓音好听,说话柔声细语,无时无刻不给你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或许,这便是她吸引赵湘的原因吧。

   当然我并不清楚这位何小姐在赵湘的心里究竟处在何种位置,只能告诉你他们来往了很久,远远早于那位工于心计的习亚兰。当初赵湘只身闯来北京没几日,二人便邂逅相识。但到底他们为什么没有结合在一起,说起来恐怕较为复杂,就不占用你的时间了。只是告诉你,在他们之间,显然何小姐更为主动,赵湘知道这个女人真心喜欢他(关于这位赵湘的迷人长相,恕不赘述,参照我在本文开始之时对他兄弟赵鄂的描述既可),认为与她交往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威胁(显然这是他的错误看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多日来,何小姐是困境之中的赵湘的惟一快乐。

   对于情人赵湘的糟糕心境,何小姐其实早已经有所察觉。某次二人见面,曾经在床上问:

   “那家公司不是对你不错吗?怎么干得好好儿的,无缘无故就不去了?还东躲西藏一次次搬家,到底因为什么呀?”

   自然,何小姐没有得到回答。不过依着她的精明,考虑到赵湘的会计职业,就算没有猜到全部,起码也明白个八九不离十。她越来越为自己的情人感到忧虑。而说到赵湘的沉默,也的确是情有可原,即便是他们这种亲密的关系,这种事儿也不是那么容易开口,况且还牵扯到另一个女人。虽然我不知道赵湘究竟打算把已经与习亚兰登记结婚这件事隐瞒多久,起码此刻,包括他与习亚兰曾经定下的一起飞往美国的计划,他尚且只字未提。直到5月17日陈耳东为头天晚上所发生的谋杀案而来别墅调查之时,何小姐对习亚兰这个女人仍然毫无知晓。

   在正式把陈耳东调入我的故事,全面展开他侦破两起接连发生的谋杀案的复杂过程之前,我其实还是应该更深入地谈谈这位赵湘。

   你一定已经发觉,这位赵湘并非像他孪生兄弟赵鄂那般是一个画家。这实在不是他的过错,都怪他的父母:多年以前,为了让自己的两个儿子能在不同的艺术领域崭露头角,他们分别给他俩买回来一堆颜料画笔和一支金灿灿的小号。结果,赵湘被派去和那些颇为复杂的五线谱打交道。

   说起来,尽管赵湘后来没有成为一位音乐大师,但他的天分还是相当不错的。在父母亲循循善诱的引导之下,赵湘很快便喜欢上了巴赫、莫扎特、贝多芬诸君。如果你那年参加了天津市少年音乐节,只要我稍加提醒,你马上就会回想起曾在一宫(天津第一工人文化宫)的舞台上,看见一个脸色苍白的瘦高男孩儿,站在一台三角钢琴的前面嘀嘀嗒嗒地吹奏海顿协奏曲的第一乐章。

   即便是这样,赵湘却并不能像自己的兄弟那样抱定终身追求艺术的决心。中学毕业后,他没有报考音乐院校,而是选择了去学习金融。对此我曾做了仔细分析,究其原委,我认为是经济效益问题,显然当年他蹬着狭窄的楼梯把心爱的小号塞进落满灰尘的阁楼时,已经做了认真的思考。

   我估计赵湘曾去天津交响乐团打听过首席小号手的工资待遇情况。回来后他意识到──除非吹到世界水平,让里姆斯基的蜜蜂的飞行速度赶上梅纽因的小提琴,否则收入就无法与自己的同胞兄弟所抗衡。

   说起来,赵湘实在嫉妒赵鄂。这完全可以理解,作为一个名声显赫、身价不菲的画家,他兄弟挣钱真是太容易了,不仅容易,而且还总是那么惬意愉悦──不但可以去游山逛水画风景,还可以坐在家里画“人体”,只要打上一个电话,没一会儿的工夫就会有一个美女匆匆赶来,乖乖地脱下身上的所有衣裤,坐在他的画室里任凭他摆布成任何姿势。而一旦厌烦了这些令赵湘羡慕不已的东西,他的兄弟就会画一些被称之为“静物”的玩意儿──就算家里没有苹果鸭梨葡萄诸如此类比较适合的东西,他兄弟也可以去厨房随便找来三个番茄或者四个马铃薯(通常我们普通人习惯说西红柿、土豆)摆在那儿,只要把它们弄到一块或大或小的画布上,就能够换来乐团团长三个月甚至半年的工资。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当年赵湘是经过深思熟虑才放弃他所热爱的音乐的。而从他的所作所为里,你不难看出他对货币的钟情,因此他才上了那所财经学院。

   毕业后,赵湘没有留在天津,而是跑来了北京,一个是他认为天津还是比较闭塞,没什么可以让他发展的空间;另一个也是想躲避他那既让他羡慕又让他常常无名火起的孪生兄弟。

   当然,以我的猜想,对于赵湘的这种心态,你多半会理解不了,我何尝不是如此──当初听陈耳东讲完了赵氏兄弟的故事,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都觉得不可理喻。这实在是一种无奈。我只能说赵氏兄弟是很特殊的人,在我们寻常的生活中绝对难得一见,要不然我也不会把两兄弟的故事津津乐道地讲述给你。

   相比之下,在兄弟俩当中,我倒是认为那位乘坐火车而来的青年画家的心态更加平和些。这似乎与他从小到大一直身处顺境有关系。据说,早在刚上初中时,赵鄂就已经在画坛崭露头角,多幅作品在全国比赛中获奖。而进了美术学院后便完全可以称之为光芒四射了,虽然至今尚未能进军卢浮宫,但当时却有一张名曰《三个中国女芭蕾舞演员》的油画被巴塞罗那一家博物馆收购。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03

   在我看来,
如果我们讨论赵湘之所以来了北京,到底是为了寻求发展空间,还是为了躲避自己兄弟而不被他炽热的光辉灼伤,我显然认为后者的比重大得多。

   说起来赵湘的命儿还是挺不错的,来北京没俩礼拜,就给自己找到了饭碗。

   他是在网上看到那个招聘启事的,而后就敲了不足百字的简历给那家银行“E”了过去,没想到就接到了面试的通知。接待他的是一位副行长,那是一个无儿无女的老太太,注视了他漂亮的脸蛋儿一分钟,便宣布他被录用了。

   那完全称得上是份儿好工作,干了没半年,薪水就可以和那位白发苍苍的乐团团长平起平坐。但显然赵湘不是冲着这点儿油水儿来的,并且也没有把那个老太太对自己的器重太放在心上──从上班的第一天起,就开始思考如何把计算机里的那一行行一串串天文数字剪掉一部分,而后划在自己名下。

   为此赵湘夜夜苦思冥想,但却一直找不到一个稳妥的方案,毕竟银行的钱不是那么好拿的,说不定一分都没来得及花,就得面对行刑队的枪口。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之下,他巧遇了后来成为了他妻子与女合伙人的习亚兰。

   要知道,我用“巧遇”一词,完全是恰如其分。一方面是说习亚兰原本就是赵湘的老相识,他们既是邻居又是同学;另一方面是指二人在其后的沟通之中,居然发现他们有同样的理想和抱负。

   那是一个寂寞的夜晚。赵湘因为种种原因无法与自己的情人何芊相见,使得他的那个周末异常乏味。百无聊赖地在电视机前度过了一整天,郁闷的他便去了金融街东面的一间酒吧。一个人跑来北京闯天下之后,他时常在那里消磨时间。

   那天晚上,由于心绪不佳,平日爱喝的巴伐利亚黑啤酒变得如感冒冲剂一般难以下肚,于是他便起身离开了座位,去一旁的角落玩儿起了飞镖。

   大约十点钟的光景,当他正举起手臂,要把一支飞镖投向镖靶时,忽然闻到一阵浓烈的香水味儿,随即看见一个光彩照人的漂亮小妞儿飘然而入。为之倾倒的一瞬间,却发现这位竟然是自己的老相识,立刻便扔下手里的玩意儿去了她跟前。

   “是亚兰吧?”他激动地问,说话间,一股他乡遇故人的感慨油然从心中升起。

   同样,看见他,习亚兰也是一脸兴奋:

   “哦,哦……是你呀!”

   习小姐的回答看似肯定,可那一刻她并不知道这位是谁,确切地说,是不知道他到底是赵湘还是赵鄂。尽管她与赵氏兄弟是相距不远的邻居,而且从初中到高中一直是同班同学,但习小姐却仍然无法确认眼前的这位是哪一个。当赵湘微笑着让她猜测时,她没有把握住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做了错误的选择,最终还是从赵湘的嘴里得到正确的答案。

   那晚他俩前半夜一直在酒吧里矜持地叙谈儿时的往事。不过后来赵湘把习小姐送到她西直门大街的寓所时,这两个干柴烈火的年轻人却没有把握住自己,就象咱们经常在某外国电影里看见的那般情形,他们先是在车里热烈地接吻,随后便急不可耐地相拥着一起上了楼。

   我其实不是想跟你议论现如今许许多多的青年男女的生活态度,只是想告诉你第二天早上,疲惫的赵湘在习亚兰的怂恿之下做了一个他这辈子所做的第一个重大错误决定,那便是离开自己原本可以安分守己地为之效力的银行,跳槽到习小姐的那家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从此踏上一条不归路。

   离开何芊的别墅后,因为曾经停下车来思索自己目前的危险境遇,赵湘花费了比往日多了20分钟的时间,才到达那个距自己的新住所起码有一华里之遥的停车场。之所以把车停得这么远,完全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他不想让人根据他那辆挂着天津车牌的红色捷达(那是当初来北京之前,他的孪生兄弟赠送的临别礼物)再一次轻易地找到自己。

   关闭发动机之前,赵湘谨慎地做了观察,确认四周没有埋伏,才打开车门下了车,快步朝胡同里的一座六层住宅楼走去。

   由于这位赵老兄只知道提防那两个曾经揍过自己的家伙,不知道那辆黑色的皇冠车一直从别墅跟踪到了胡同口;尽管在走入院子前曾经回头张望,并且也看见了那个曾用望远镜观察他的男人下了车,但他并没有以为然,还是踏实地进了院子。

   稍后,那个跟踪者便也赶了来,跟着赵湘上了楼。他像一只猫一样轻捷地一层层爬着楼梯,把一张脸逐一贴在一扇扇门上倾听着,最终,他确定赵湘住在502室。

   “知道他住哪儿了。”

   回到车上,跟踪者用手机告诉某人。在其后的15分钟,他一直“嗯”、“嗯”地听着对方的吩咐。他最后问:

   “你是说……现在吗?”

   “先不要,”对方回答,“等我电话吧。”

   当皇冠车吱吱地响起马达,冒着一股蓝烟驶离之后,那两个一直让赵湘担心的人跟着就出现在胡同口。走到院子的门口时,他们停下了脚步。摘下鼻子上的墨镜,那个大块头朝山墙上的楼牌号望去,看到身旁的伙计核对了手中一张不大的纸条,二人什么也没说,便朝胡同另一头走去。

   此刻,刚刚回家的赵湘正一个人在楼上发呆。

   虽说过去也曾像自己的兄弟赵鄂一样,洁癖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可这会儿他根本顾不上那些,鞋都懒得脱就上了床。差不多将近一个半钟头,这位赵老兄一动没动,一直抱着后脑勺,半躺半坐地靠在床头,苦苦地考虑着下一步。

   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赵湘忽然想起他赶回家的目的,想起他兄弟赵鄂即将到来,于是翻身下地,去厨房找来一块抹布,擦拭起空荡荡的屋子。在一只打开着的纸箱里,他忽然看见一件让他感慨的东西。

   那是一只烟盒大小的银质像框,里边镶嵌着两兄弟儿时的照片,在某照相馆的一块风景画儿布景前,两个脖子上系着红领巾、面孔一模一样的孩子正对着镜头微笑。赵湘蹲在地上望了照片很久,直到两腿发麻才站了起来。

   他想把照片放在哪儿,可是没有合适的地方──卧室里除了一张床,再无第二件家具。他只得从门厅搬来一只方凳搁在床前,把像框摆在了上面,而后再一次对着还戴着红领巾的自己,和无论是眉眼还是衣着都与自己完全相同的孪生兄弟凝视。

   为什么我一再向你提起赵氏兄弟惊人的相似之处呢?因为除了先天的因素,连某些绝对属于“后天”的东西,哥儿俩也完全相同──虽说事先根本也没有进行过任何沟通,可他俩却在同一时间里不约而同地要奔赴遥远的同一国度。我不知道你对此怎么想,反正当我从三级警督陈耳东那儿得知这一点时,还是感到不小的惊奇。

   5月16日的那天上午,当那位青年画家赵鄂在北京站广场上不合时宜地给自己的孪生兄弟赵湘打了电话后,便离开了电话亭朝出租车排队处走去。

   大约排了10分钟的队,他上了出租车。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04

   “去哪儿?”出租车司机问。

   “美国大使馆。”他回答。

   由于身份的迥异,
尤其是赵鄂贵为“著名青年画家”,已经得到了西班牙人的青睐,属于国际知名人士,更何况他已经接到美国某州某美术学院的邀请函,所以在大使馆的签证处,他受到了和赵湘截然不同的待遇,进去没一会儿,便在窗口取回了自己的签证。

   这完全是在赵鄂的意料之中,那一刻他十分平静,既没有像时下那些削尖了脑袋往美国跑的伙计们高兴得手舞足蹈,也没有像那些指不定去了之后还干什么呢的女孩儿傻冒儿似的激动得流下眼泪。他只是让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从脸上划过,理也没理一个追着他问“下来没下来”的小个子男人,便合上护照悄然离开了。

   为了能较为形象地给日后他的美国朋友们介绍一下中国,赵鄂去了天安门广场,像他的父亲当年乘坐“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爆发时第一趟免费火车来北京那样,规规矩矩地站在天安门前照了张像。在他看来,这座建于五百八十多年前的皇城之门不但是中国的标志,而且属于世界级的艺术瑰宝,无论是她宏大的气势和深远的历史背景,都让纽约的自由女神自愧弗如。不过,当那个摄影师按下快门的一瞬间,赵鄂的思绪却忽然转到了自己的孪生兄弟身上。他想起他们已经多年没有一起合影了,而意识到兄弟二人即将长久地分离,指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时,心中不免有些怆然。

   尽管如此,拿到一张湿漉漉的“立拍得”照片后,赵鄂还是没有马上跟赵湘联系,很长时间了,也不知因为什么,他总是觉着他与赵湘之间存有一些说不出的芥蒂,始终也不明白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们产生嫌隙,对此他时常便感到困惑。此刻,虽然他十分想念已经分别很久的兄弟,却并不想马上跟他见面,看着三个风筝爱好者把一条巨龙放飞到了天上,他在长安街上溜达起来。

   向东走了一站地,赵鄂拐去了王府井,经过百货大楼和东安市场,进了一座规模很大的商业大厦。在一张乔丹的巨幅照片前,他买了两套款式、尺码、颜色完全相同,包括运动鞋在内的名牌儿运动装,打算一套自己带着走,另一套送给赵湘。跟着,他又乘电梯下了地下超市,选购了一些荷兰苹果、泰国榴莲、马来西亚脐橙等等几样儿进口水果作为给他兄弟的见面礼。

   走出商厦,赵鄂继续在街上踯躅,一直走过台湾饭店、和平宾馆和王府饭店,才在灯市西口拦了一辆出租车。拉开车门时,他忽然犹豫了,一瞬间竟然想取消与自己兄弟的见面。然而在司机的催促下,最终还是上了车。

   从灯市西口到定安庄西大街不过只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可赵鄂竟然在车上睡着了。这多半与他昨天晚上的失眠有关。整整一宿,在见与不见赵湘这件事情上,他一直难以做出抉择,天快亮的时候他还是下了最后的决心,毕竟他要走了,很多具体的问题还应该当面向自己的兄弟交待一下。

   虽然只是短短的工夫,而且是在大白天,在一辆行驶在喧嚣的马路上的出租车里,他却做了一个相当可怕的噩梦。他想不起来究竟都梦见了什么,只记得自己置身于黑暗中,那种黑暗实在令人恐惧,任何自然界里的颜料绝不可能涂抹出来,幽幽冥冥之中,一些介乎于狐狸与猴子之间的生灵在远处跑动着。赵鄂不知道它们究竟是什么,只能惊悚地认为是那便是某些鬼怪志异里所描写的魑魅魍魉吧。不过还好,正当这些不可名状的东西朝他一起奔来时,他恰好被出租车司机叫醒。

   “嘿,先生,您到了。”那人回身摇晃着赵鄂说。

   据我所知,那天赵鄂是在下午的3点到达赵湘的蜗居的。两兄弟的见面从一阵拥抱开始。如果把儿时的打打闹闹排除在外,自打长大成人那天起,这是他俩的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拥抱。

   说起来,那一刻兄弟俩的心境颇为复杂,一方面为自己从对方的身体上感受到的骨肉亲情所震撼,另一方面却又为这种零距离的亲密接触感到不适应,甚至于感到某种难以形容的厌恶。正因为如此,就像他们是同时张开手臂迎接对方一样,仅仅短短的3秒钟,二人便又同时缩回手,松开了自己的兄弟。

   久未见面,两位赵先生似乎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时竟愣在了狭小的门厅里(你姑且也可以把它称之为餐厅或者客厅)。

   “怎么样,你好吗?”

   片刻,其中的一位先开了口。另一位跟着便回答:

   “我很好,你呢?”

   “是的,我也很好。”

   就这样,一番真诚、客气、多少有些拘谨的相互问候后,赵鄂想起了他带来的礼物。他先是掏出那些洋水果,接下来是那两套运动套装。两个人在自己的胸前比了比,随即像八岁的孩子那样兴奋地套在身上。

   认真地系好鞋带儿,他俩踩着带气囊的新运动鞋跑到卫生间。在宅子里惟一的一面镜子中,他们看到两个一模一样的俊秀小生。

   似乎是为了确定哪一个是自己,其中的一个抬起长长的手臂摸了摸自己的脸;而另一个显然明白他的意思,马上跟着效仿,顿时,卫生间里便传出赵氏兄弟久已不曾听见的朗朗笑声。

   虽然有些犹豫,但在赵湘孩子般的兴奋地招呼下,赵鄂还是像他那样穿着鞋飞身跨上了床。他们一直在畅谈,愉快地回忆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件件有趣的往事。其中不乏奇特,如果不是双胞胎,其他人绝对难以经历。

   “还记得那个女孩儿吗?”一个问。

   “哪个……女孩儿?”另一个反问。

   “就是……那个住民园儿的那个傻丫头!”

   “你是说……那个让咱俩给骗了的那个傻丫头?”

   此刻,两个人的打扮完全相同,连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在提问谁在回答。我只能告诉你兄弟俩正提起发生于他们的高中时代或者初中时代的一场小小的恶作剧———同年级但不同班的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喜欢上了他俩的其中一个(我依旧不知道她喜欢上了谁),于是便悄悄给自己的心上人递了个纸条,约他晚上幽会。

   结果,不知道赵鄂或者赵湘是不喜欢这个小姑娘还是怎么着,反正赵鄂或者赵湘把纸条交给了赵湘或者赵鄂,总之──赴约的是一个冒名顶替者,而这个小姑娘却全然不知。

   “我都忘了你们去了哪儿……好像是北宁公园吧?”被爱上的那个问。

   “哪儿呀!是水上公园!”冒名顶替的回答。

   “是吗?”

   “没错儿,我去的我还不知道!”

   “哦……瞧我这记性……”那个继续问,“你一直也没有告诉我,那天……你和她都干了什么?”

   “唔……”回想了片刻,这位吞吞吐吐地说,“也没怎么着,只 是划了船回来,在码头西边儿的小树林儿里……”

   而后,两位赵先生便一起发出同样的哈哈笑声。

   那天下午──除了提起仙逝的考妣(他们的父母于某年某月某日同乘一架飞机外出旅游,不幸遭遇空难)那一刻曾双双叹息,兄弟俩的谈话还是充满快乐。

   但有一点你一定注意到了:截至目前为止,你还尚未听到他们谈起自己。先说说正在走背字儿的赵湘吧,实际上,关于自己眼下的困境,自始至终他也没有和自己的兄弟提及,为了不引出一个接一个的让他心烦的问题,他甚至连已经和他们的同班同学习亚兰登记结婚都没有谈起;而自己即将赴美国当教授这件事,赵鄂也是后来在饭桌上才告诉赵湘的。

   来的路上,在进入那个让他心悸的噩梦之前,赵鄂曾经看见一座十分气派的高档酒楼,并且当即打算自己做东在那里与他的兄弟告别,但他却未能如愿──在赵湘的坚持下,两兄弟没有出门,只是在房东提供的简易餐桌上举行了最后的晚餐。

   要说起来,赵湘确实无懈可击地做好了与他需要躲避的人打一场坚壁战的准备。如果你看见他厨房里那只一般只有小型超市才会配备的大冰柜(这是赵湘搬来时,惟一添置的一样儿家什),就一定会理解我的意思。他像一个要过冬的鼹鼠那样储藏了大量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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