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阿姨
发表于 2011-10-21 12:37
hh2
发表于 2011-10-21 12:38
mat38414 发表于 2011-10-21 1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的这些我一点都不觉得是好事,这些对普通的老百姓,对那些需要关心的人群的生活根本没起到任何帮助 ...
怎么不是好事?普通的老百姓,只要稍微有一点点爱国,哪个不为只花这点小钱就能向世界展现中国的辉煌风采,而笑逐颜开欢喜雀跃,感到无比自豪?就地看看当时的dolc婚版
permanent19
发表于 2011-10-21 12:43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21 0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近两天才发生的
http://news.sina.com.cn/s/2011-10-20/145123336076.shtml
看完了,这到底让人活不活了啊!
{:4_287:}
two steps
发表于 2011-10-21 12:51
怪阿姨 发表于 2011-10-21 13: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一个两个,可以说冷漠没血性。可18个人。。。。。
是阿, 所以说是制度问题。
漫骂路人,。。。。我觉得他们也挺无奈的,
尤其那个带小孩子的, 换了我, 第一反应是立刻捂主孩子的眼睛, 并带他离开现场。
babyseal
发表于 2011-10-21 20:59
hh2
发表于 2011-10-21 21:06
babyseal 发表于 2011-10-21 2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啥你们好几个人都对hh2群起而攻之啊,我是新来的,是不是有啥故事,科普一下呗
该听说过恼羞成怒这个词吧。被打着了痛处,再正常不过的现象{:4_278:}
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96799&page=20&authorid=81689
babyseal
发表于 2011-10-21 21:11
hh2
发表于 2011-10-21 21:39
babyseal 发表于 2011-10-21 2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写的太复杂了,总结一下,哈哈
1. 有人说应该把南京彭宇案的主审法官判了,他是始作俑者。我讲原因没有那么简单,而且判他没有法律依据,事情不在法制范围内解决只能更糟。
2. 那人说那法官都触犯刑法了,怎么没有法律依据。我说刑法白纸黑字俱在根本没有这一条,请她举出来。
3. 当然举不出啦,然后就只能开骂了呀
{:4_280:}
babyseal
发表于 2011-10-21 21:46
hh2
发表于 2011-10-21 21:51
babyseal 发表于 2011-10-21 2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有什么可骂的,不就意见不同吗,用得着骂来骂去吗
但有些人可能就是觉得开骂才有气场呀。我一直觉得还是应该尊重他们的表达自由{:5_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