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2 发表于 2012-2-12 00:32

心情激动万分、嘴里不干不净,好像跟药家有不共戴天之仇。这人该是张显派来专门黑农村人的吧。

晨雾 发表于 2012-2-12 00:32

肚里没货了,只会抽筋傻笑,真如其人!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2-12 00:36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12-2-12 01:36 编辑

晨雾看来你当中国人都有问题,国语太差,还嘿嘿的傻笑!发表于 15 分钟前

你这句分明就是急着拿来印证了我那句“你没长眼睛,还犹可叹,不长脑子说话没根据没逻辑,就是自作孽了”对你同样适用,也不必急成这个样子嘛{:5_332:}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2-12 00:41

晨雾你可比谁都猴急,慢慢慢慢笑吧!发表于 12 秒前

别人不好说,比起你来我可是淡定多了{:5_320:}

晨雾 发表于 2012-2-12 00:4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2-12 0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晨雾你可比谁都猴急,慢慢慢慢笑吧!发表于 12 秒前

别人不好说,比起你来我可是淡定多了 ...

请继续保持淡定!{:5_319:}

aimawwl 发表于 2012-2-12 00:53

挺晚的了,姐妹们洗洗睡吧,别陪不正常的人瞎逗了.

hh2 发表于 2012-2-12 01:23

但是这个不正常在中国还是有相当代表性的,以为仇恨乃至株连的仇恨可以带来正义,而不是完全相反。仇恨既不能带来和谐,也不能带来安定。比较我上面提到的日本和德国的例子,差距太大了。挪威小岛那样惨无人道的屠杀,也没谁因此要求恢复死刑,现在凶手还在做精神鉴定,如果确认有精神病,连牢都不用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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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油果 发表于 2012-2-12 02:06

{:5_355:}

昨天刚看这贴时,楼里有正反意见,个人感觉挺好的,两方面都一起看事件会更全面。

今天再进楼,发现讨论方向已经不能就事论事了。本来对事件有争议是很正常的,怎么上升到个人去了?

hh2 发表于 2012-2-12 09:45

刚看到这个:



德国或其他国家最高法、德国或其他国家党中央政法委,表彰过哪些精品案例、特别是杀人案例,求链接{:5_362:}

Bai 发表于 2012-2-12 09:49

hh2 发表于 2012-2-12 09: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刚看到这个:




执法就是执法,咋的还能弄出个精品案例,又不是律师事务所在打广告。我先晕倒一下。{:4_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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