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oitee
发表于 2012-2-12 15:03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2-12 13: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跟我激动,自首是减刑的依据,但是只是一个依据而已,并非muss,只是kann。 这两个概念,在法律中绝不可 ...
用你一句话,哪激动了?
任何人,任何,包括药父和法官,更包括张显,还包括药八刀,必须得为自己的行为有个解释,或者辩解。
判案的法官敢出来说这个案子受舆论左右了?他不想继续做法官了?甚至不想活了?他怎么可能说出别的话?就像药父,心中期望肯定是希望儿子能保住一条命的,他一定不会说死越快越好。这个是立场问题。
就是我等都是小民,所以希望法律公正,但是这件事情恰恰就代表中国法律不独立。这件事情,就是钱闹的,如果药家真有钱有势,张妙不会死,药更不会死。
药父除了那条2011年6月发的微薄,和一些觉得儿子判重了的转载,还有做过别的吗?张家现在遭遇的一切,都是自己找来的,如果他们不贪,根本不会导致这次的翻转,自做自受。
前面有人说的对,当人在疲于奔命的时候,还会经常去翻看自己曾经说过的?张家说此一时彼一时,难道药家不是此一时彼一时?当时真心想给,哪怕儿子也死了,但是,现在呢?等事情慢慢平静,想法不能有改变吗?就算改变了,一定能想到当初发的微薄?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2-12 15:13
bonie123 发表于 2012-2-12 14: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法律规定得给吧,我不懂就算是当时说了这话,可是家里如果没有钱了,怎么给??难道买了房子也要给? ...
MM,我前面已经说了呀,药家没有给钱的义务,张家当时也已经放弃了民事赔偿诉讼。这次来回,对双方来讲都是事出有因,未必只是一个钱字,我看现象,也看起源。其他恕不赘述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2-12 15:15
Rooitee 发表于 2012-2-12 16: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用你一句话,哪激动了?
任何人,任何,包括药父和法官,更包括张显,还包括药八刀,必须得为自己的行 ...
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观点,就这样吧。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2-12 15:18
bonie123 发表于 2012-2-12 15: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一直觉得你以往的发言都很好。
可是就算是个恶人,他都已经死了。
而且我还是希望能给他个机会,毕竟 ...
机会面前也应人人平等,如果你觉得对马加爵和李昌奎都应该给个机会,我也无话可说。
龙珠宝宝
发表于 2012-2-12 15:21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2-12 15: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机会面前也应人人平等,如果你觉得对马加爵和李昌奎都应该给个机会,我也无话可说。
马加爵多惨,你没看过生前别人怎么对他的么,心理变态也是有原因的,还是那句,罪不至死!
水云般若
发表于 2012-2-12 16:10
晨雾 发表于 2012-2-11 10: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真叫你失望了,乡下来的。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是城里人,三代真是要求太低了。什么叫是非观念,药家说穿 ...
看来乡下来的素质太低,跟你这个道德高尚的城市人说不到一块去
六辞
发表于 2012-2-12 16:33
都不是善茬,能教育出这样的儿子也是无法无天惯的。张妙一死到便宜了她男人,一瞧那流氓架势能多要一分是一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2-12 16:41
龙珠宝宝 发表于 2012-2-12 16: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马加爵多惨,你没看过生前别人怎么对他的么,心理变态也是有原因的,还是那句,罪不至死!
我也很同情他生前遭遇,但这不是他杀人不受应得惩罚的理由。罪至不至死,由法律说话,不由个人感觉决定。
水云般若
发表于 2012-2-12 17:04
bonie123 发表于 2012-2-12 14: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一直觉得你以往的发言都很好。
可是就算是个恶人,他都已经死了。
而且我还是希望能给他个机会,毕竟 ...
其实药案主要是影响太大了,如果没有网络,或许药就死缓了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中国的法律还是不够健全,尤其在程序法上
水云般若
发表于 2012-2-12 17:07
bonie123 发表于 2012-2-12 14: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药家鑫是有罪,但罪不及死。除了这句,都挺惊人的。
同意楼上MM,八卦是检查人素质的一个很好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