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22 13:1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22 13:16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2-4-22 13:16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4-22 13: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对,多少人家为了这个财产呀房子呀等等闹得亲人都做不了了。

有时候真的还没多少钱, 兄弟姐妹反目成仇, 挺悲哀的, 这种协议啊遗嘱啊都是丑话说在前头, 我也不知道算好还是不好,如果以后再为这些事情打起来, 估计更难看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22 13:1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22 13:16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2-4-22 13:24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22 13: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看来就你家有家底儿,不是亲戚们都很阔绰,大家都虎视眈眈的。德国这种人挺多的,德国都是老人有钱,然 ...

中国的老人都是一碗水端不平, 总是希望拿条件好的孩子补贴不好的孩子. 上次我记得发贴说过, 我舅舅和外婆还住在我父母买的房子, 水电物业家具都是我父母掏的钱, 我舅舅把自己和外公外婆的房子卖了去炒股了......我妈这次还跟我说, 如果以后他们有什么事, 房子产权在我名下,但是我不能把舅舅一家赶出去, 只要他们不提出住出去, 我就不能让他们搬出去, 也不能变卖房产.... {:5_38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22 13:25

可爱万岁 发表于 2012-4-22 13:29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2-4-22 12: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德国我不清楚, 中国是按继承顺序来的, 只要第一继承顺序还有人活着, 就轮不到旁系这些第二继承顺序的.
...

是的,国内是这样的,为了钱不要脸的亲戚太多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22 13:29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22 13:35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2-4-22 13:46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22 13: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你家里是亲戚里条件最好的,总是要被迫贡献的。而且久而久之,兄弟姐妹都觉得不管啥事,你家出钱多是 ...

那你姑姑还是真心不错的. 我觉得亲戚不来争就不错了, 如果还愿意一起分担就挺难得的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22 14:02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2-4-22 16:00

透明衣eva 发表于 2012-4-22 11: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不详,但是如果在德国,婚后赠与的,就是夫妻共有的,除非有特殊协议说明。

个人理解的,不一定全 ...

我知道的是, 婚后被赠与的,是共同所有. 被继承的是继承人单独拥有, 不属于共同财产.

dore3 发表于 2012-4-22 16:02

透明衣eva 发表于 2012-4-21 2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婚后,准确说是房子搞定后签的,不知道算不算婚姻协议?反正就是共同账户,协议就是规定万一一方挂了, ...

那你最好看看清楚你到底签的是什么, 如果你们房子是你LG一人贷款, 一般的话Gundbuch也就是他一个人的名字, 如果你签了Guetertrennung的话,这房子是没你的份的, 当然也更没你孩子的份了. 除非你们有共同的孩子.

用共同帐户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 特别是签了EHEVERTRAG以后.内容是一定要看看清楚的.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22 16:43

透明衣eva 发表于 2012-4-22 17:24

dore3 发表于 2012-4-22 16: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最好看看清楚你到底签的是什么, 如果你们房子是你LG一人贷款, 一般的话Gundbuch也就是他一个人的名字 ...

房子俩人贷款,俩人名,俩人一起还。因为法律意义上,不是共同的孩子,所以才要把权益落实到位 :shutup: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22 17:41

透明衣eva 发表于 2012-4-22 17:4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22 17: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你理解错了吧,你女儿在法律意义上也是你老公的女儿,是有法律地位的。

不是的。他没办收养手续。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22 17:51

Col 发表于 2012-4-22 18:56

lefthand 发表于 2012-4-22 13: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次看大家讨论遗产 我就跟他说了 你赶紧给我签协议去
不然你哪天挂了 丢下我一手无寸铁的 还得被你家人 ...

{:5_329:}看到这,也考虑让我家那个给我来个公证协议

Col 发表于 2012-4-22 18:59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22 12: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上上周刚去见律师。听说我们要结婚,我婆婆安排了律师,让我们问一下结婚的各种后果。我记得最清楚的 ...

一直糊涂地以为:如果没有去律师那里公证写协议,一方如突然死了,他/她的父母也可以分得一部分财产呢

Col 发表于 2012-4-22 19:01

本帖最后由 Col 于 2012-4-22 19:02 编辑

透明衣eva 发表于 2012-4-22 1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因为是跨国的,我觉得是有必要的。

因为我当时做功课了解到的。假如万一要分财产了,找不到你的亲 ...

那样扣成本太高了,还是要签个协议写清楚。

可国内婚前房产怎么写,这个不容易评估吧

金桔 发表于 2012-4-22 20:43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4-22 1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的理解,好像不是,在德国的婚后赠与,也是可以属于个人的,只是当中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

你说,能不能在公证里写明,连增值部分也各自拥有?

Bai 发表于 2012-4-22 20:58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4-22 1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像也跟夫妻结婚年份有关的吧,如果你老公立遗嘱公证的话,财产还是应该属于你为先。

我也认识一个澳 ...

如果之前没有什么恩怨的话,这孩子可真狠心啊,怎么着人家也是跟他爸爸结婚了啊。我觉得这种事,只要碰到的不是混蛋,就是个陌生的善人,咱也不能立马赶人家走啊。

dore3 发表于 2012-4-22 21:0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4-22 16: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孩子是否有继承权,应该是看法律关系的,而非血缘关系。

没错, 在法律意义上, 只有当孩子被继父收养之后就有继承权.不然的话, 只能继承妈妈的那部分.

dore3 发表于 2012-4-22 21:06

透明衣eva 发表于 2012-4-22 17: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房子俩人贷款,俩人名,俩人一起还。因为法律意义上,不是共同的孩子,所以才要把权益落实到位

呵呵,那挺奇怪的, 你们签这个合同是为了什么.
如果是为了孩子, 让你LG收养你女儿就好了.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22 21:26

梦醒时分999 发表于 2012-4-23 12:00

婚前协议是为了保护彼此的最大利益。世事多变,婚姻本来就是一纸契约的。

Bai 发表于 2012-4-23 18:32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22 1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姑姑这边都还不错,我妈那边的三姨就完全不是人。以前我表姐上大学的学费,冬天买棉被什么的,都跟我妈 ...

你姨这样的亲戚真过分啊,你妈妈不理她就对了,这是亲姐妹啊,也太让人心寒了!而且真心不喜欢这种鼓吹读书无用论,尤其是鼓吹女孩读书无用论的人。

babyseal 发表于 2012-4-2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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