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iziii 发表于 2012-7-14 20:16

明月寄相思 发表于 2012-7-14 2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雨出门还不是大问题,主要如果风大就不行了,多好的雨伞都有飞天的可能!
如果晚上下雨,白天晴是最理 ...

那就由你来决定。。。我也是急性子的,反正就给他个时间,这时间他要是没有好的决定就由我决定。

smileface3838 发表于 2012-7-14 20:18

明月寄相思 发表于 2012-7-14 2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嫩有福气,嫩LG忙,MM就住现成的吧!

我LG什么都要我的参考意见,不然以后不喜欢又怪他,但是我选好了 ...

你俩好可爱啊, 你没感觉吗{:5_374:}

有商有量,过日子不就是这样吗
我lg就愿意弄这些东西,他不愿干的,唉,别提了。。。。。{:5_386:}



明月寄相思 发表于 2012-7-14 20:23

tuiziii 发表于 2012-7-14 2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就由你来决定。。。我也是急性子的,反正就给他个时间,这时间他要是没有好的决定就由我决定。

我的决定不一定正确呀!
比如说新房子决定用地暖,我选的地砖最后发现用在地暖上不是最佳的。
而且有很多专业的问题,比如选择公司等等,一看好几大篇都是德语,不能完全明白呀!{:5_350:}

明月寄相思 发表于 2012-7-14 20:25

smileface3838 发表于 2012-7-14 2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俩好可爱啊, 你没感觉吗

有商有量,过日子不就是这样吗


不过他这个慢性子也有个好处,就是很难吵起来!
我感觉已经是KRIEG了,人家还没有反应,说只是讨论,呵呵!

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2-7-14 20:41

炒作,又炒作!{:2_230:}
名人炒作自己的方式就是“结婚离婚”,论坛炒作自己的方式估计就是“拍来拍去”吧,哈哈哈哈!

怕怕的马甲 发表于 2012-7-14 21:03

牛油果 发表于 2012-7-14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那么多有个鬼用,直接上发律师信不就是啦,这年头,谁怕谁呀,谁又不懂法呀,还用你来教育

想发,可是没有地址,大方给地址,我就大方发律师信。你懂法,那好,咱们来飚法,请问,BGB第280和443条应该如何去验证。让刑法中谋杀罪名成立的要件是什么,如何验证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2-7-14 21:04

误解,私信,谣言,再度误解,太可怕了。但这次我什么也不解释了。其实只有一个人让我有点伤心,因为我只对有基本信任的人短信,而且所说完全是事实。哎,算了,我也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真没必要伤心,就算我离开婚版,也不会离开宝坛的。

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12-7-14 21:51

本帖最后由 听涛小筑 于 2012-7-14 22:57 编辑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2-7-14 2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误解,私信,谣言,再度误解,太可怕了。但这次我什么也不解释了。其实只有一个人让我有点伤心,因为我只对 ...

没有必要为这些无聊的事伤心,难过,因为不管谁输谁赢,谁都不会真正少块肉,何必为了这些伤神。送你一句忠告,别把自己的私生活展示给他人,那只会成为别人闲聊的谈资,笑柄。相信你在生活中也不会冲着一个陌生人就说自己有多少钱,戴多大的蛋,虽然网络看不见人,但是和现实是相通的,所以慎重一些,低调一下,保护好自己。换个角度来说,水晶拍你也可以说是为你好,炫耀的结果就是让心存不良的人惦记上你。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笑着流泪★ 发表于 2012-7-14 22:21

{:5_323:}

像风一样的女孩 发表于 2012-7-14 22:24

此帖必顶,第一次上婚版,就是某些人在和别人掐架。
当时看了很多人的分析,不想下结论。但混迹于婚版一年多,眼见已证实。
我现在对某些人在我帖子里发的东西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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