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14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4 23:1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
那个先骂人孩子的首当其冲。
前面有人也侮辱你了,我知道你现在很委屈。
100majia
发表于 2012-7-14 23:17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吧,我知道我一定会得罪不少人。不过,我要说的也很明白。
侮辱:可判一年以内监禁或罚款。行动上的侮 ...
其实十一月自己也阴了不少人,自己也是个不干净的主儿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18
想发财只能靠抢
发表于 2012-7-14 23:18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斑竹封你,才是王道!
{:5_370:}
想发财只能靠抢
发表于 2012-7-14 23:21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绕道走啦
绕什么道儿,好不容易等到她来撒泼。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4 23:21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句话蛮公道的。那么我也解释下,我绝对不想诅咒那几个八婆。
嗯,我安慰安慰你。{:5_342:}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4 23:23
总而言之,论坛也是个公共场合。真的别以为说脏话骂人侮辱人都可以随便来。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4 23:25
本帖最后由 Joy2000 于 2012-7-15 11:35 编辑
水精,算了,去休息了。我把前面的帖子也删除了。去睡觉了,啊。
狼崽
发表于 2012-7-14 23:25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水精,算了,去休息了。我把前面的帖子也删除了。去睡觉了,啊。
一起睡啊{:4_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