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nger999
发表于 2013-3-9 00:25
{:2_232:}
小马
发表于 2013-3-9 00:45
想到这老板,写些哼哼哈哈的东西在REFERNCEN LETTER 里,真不爽,超后悔,没有去LG推荐的DWS,在怎么不好,人家也会看面子上,给个OK的,烦亚,
还要被LG说,为什么不去DWS,
小马
发表于 2013-3-9 00:46
{:4_298:}
孤独ゞ雀儿
发表于 2013-3-9 00:48
本帖最后由 孤独ゞ雀儿 于 2013-3-9 14:47 编辑
am writing to you because Y, who is my wife
就看了一句...because 后面跟人名或人称代词不是要加of么? 还是我英文太差了...
赫赫 谢谢大家指点 我没看完后半句...明白了
bababibi
发表于 2013-3-9 00:49
LZ看来很依赖LG
小马
发表于 2013-3-9 00:52
刚刚被LONDON 过来的电话 骂亚,他们电话真不要钱,他一开完会,开始说我,我真悲摧亚 {:4_300:}
phoenix-2012
发表于 2013-3-9 00:57
楼主英语威武啊
fusion
发表于 2013-3-9 01:28
孤独ゞ雀儿 发表于 2013-3-8 2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am writing to you because Y, who is my wife
就看了一句...because 后面跟人名或人称代词不是要加of么? ...
他后面跟的是句子吧。。。。不过我没细看,太长了
wanglong_pq
发表于 2013-3-9 01:29
不是不用ref letter了吗,肿么还叫人改呢?
为了一个ref letter不好就不把实习经历写在简历上,这是什么思维呢?
个人不推荐此行为,尤其是当事人不直接交涉,凡是第三方不是老板的老板,律师,都没啥意义。
不会飞翔的翅膀
发表于 2013-3-9 01:30
智商太高了 250随便往下减 奇葩!
frost
发表于 2013-3-9 01:43
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
cosimo
发表于 2013-3-9 01:46
只想问一句,lz你发了么?
幸运的竹子
发表于 2013-3-9 02:36
这是什么司啊。。
如果这个老板想告你的话你都把这证据给人做好了。
Datenschutz都是浮云啊,老公比老板了解你的工作。。。
幽雨听弦
发表于 2013-3-9 02:43
老板名字都写上来了???且不说英文无法错误和老公掺和,单就你这名字都直接公开,哎,你不担心搜索引擎吗??
schatzlan
发表于 2013-3-9 03:40
lan 发表于 2013-3-8 22: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自己的工作,让老公参与进来不好,这信如果没发就不要发。这种行为只能说明自己的不成熟。有问题自己想办法 ...
这种事让LG 代劳, 更显得楼主真的不称职, 连自己申辩都做不到, 又如何能帮公司带来什么呢. 公司的人看了只会说KINDERGARTEN...
不中听, 但是希望楼主3思, 要不要发这信. {:5_339:}
schatzlan
发表于 2013-3-9 03:47
小马 发表于 2013-3-8 23: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刚刚被LONDON 过来的电话 骂亚,他们电话真不要钱,他一开完会,开始说我,我真悲摧亚
你LG 说你, 还是公司说你??
sohnn
发表于 2013-3-9 04:19
这都什么习惯,
ref letter 拿的时候不先看一遍的?
看完一遍不满意不直接开骂的?
vincent_albert
发表于 2013-3-9 04:51
孤独ゞ雀儿 发表于 2013-3-8 2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am writing to you because Y, who is my wife
就看了一句...because 后面跟人名或人称代词不是要加of么? ...
你英语挺好。。。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3-3-9 04:53
楼主,先不说你应不应该让你老公给你老板写信,参和你工作上的事情,但是建议你至少把你老板的名字隐去。因为这个涉及到你老板的隐私,还有DATENSCHUTZ,毕竟里面有关于你工作上的隐私内容。
melange
发表于 2013-3-9 08:11
在我看来,lz这种做法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你老公是否有足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如果老公是大公司的总裁或某某国住德大使什么的。这么做没什么问题。另外,lz老公英语不错,比我强很多很多。
schwarzdame
发表于 2013-3-9 09:55
孤独ゞ雀儿 发表于 2013-3-9 00:48
am writing to you because Y, who is my wife
就看了一句...because 后面跟人名或人称代词不是要加of么? ...
这里because引领了一个从句,而这个从句的主语就是Y,谓语是has recently...。
可巧的是Y,后面又加了一个同位于从句 who...
所以这个because后面,我个人认为没有语法错误,他不是想说because of Y。
xxxyyy
发表于 2013-3-9 10:52
楼主LG 是你老板的老板??
StruggleinHAN
发表于 2013-3-9 10:57
极品一对 乡村爱情 呵呵
smyazh12
发表于 2013-3-9 11:03
Lz还没长大。lz老公挺极品的。不过lz好这口,被人欺负了,老公冲出去插架,给对方两嘴巴子最过瘾。
rainpolar
发表于 2013-3-9 11:13
这老板估计第一句话都不会看完
Kiyii
发表于 2013-3-9 11:20
LZ你红了. 当然也为中国人的 "好名声"打下了江山.
zhiliposui
发表于 2013-3-9 11:20
有够幼稚。
畫畫
发表于 2013-3-9 12:07
{:4_297:}難得工版輕鬆一把,LZ這智商。。。。
小马
发表于 2013-3-9 12:47
schatzlan 发表于 2013-3-9 02: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LG 说你, 还是公司说你??
LG, 他在LONDON,开会中,我回来以后给他看了REF LETTER,他怒了,投行人亚,都工作到转钟的
xiaoMM111
发表于 2013-3-9 12:55
唉,希望还没有发出去.